第十四章 兄长是远山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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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AM 准备出门 吃完饭,孟飞舟正准备收拾碗筷,无意之中低头看见了彭阳身上的咬痕。 粉嫩嫩的。 小而清晰的。 咬痕。 就留在彭阳那突起而好看的喉结下面。 “…………”孟飞舟迟疑了几秒,收碗筷的动作停了下来。 “嗯?”感受到视线的彭阳抬起头便正好对上孟飞舟,两人对视一眼。 “……你。” 孟飞舟有些局促,他整理着措辞,却说不出话来:“嗯……” “怎么了?” 彭阳看得出来孟飞舟有事情想问,他有些意外这个脾气像石头一样又硬又臭的青年也会问问题。 同样作为血仆,彭阳还是决定帮个忙,于是他抬起眉毛让自己显得柔和一些,时刻等待着为孟飞舟解决疑惑。 “……”孟飞舟的表情十分挣扎。 他确实是有很多东西想问彭阳,那咬痕仿佛不是咬在彭阳脖颈上,而是咬在孟飞舟心里,让他心里痒得疼。 刘一漠会扑在身上咬吗? 他喜欢这样吗? 开心时候的刘一漠是什么样子的呢? 会再做些别的什么? 一漠会在性上需要些什么? 所谓的“入口”是指哪里?嘴巴?“润滑”又是什么? …… 怎么才能让刘一漠更喜欢? …… 两个男人要怎么zuoai? 孟飞舟有一万个问题。 他偷瞄着彭阳的脖颈,发现自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的百般思绪从那个咬痕而起,最终又归于那个咬痕。 在咬痕面前好像一切问题都不重要了,最起码现在孟飞舟知道:刘一漠是会在男生身上咬来咬去的。 【真可爱。】 孟飞舟没由来地想,然后感觉自己好像有些吃醋了。 【……算了,以后再说吧。】 他兀自转身,打开冰箱取出些东西,开始继续忙起来,留下满脸问号的彭阳在原地。 用姜蒜去了排骨的腥气,放油煎到微黄,然后咕咚咕咚地倒进炖锅,下面铺一层花生和大豆、上面堆着切好的玉米块。 对于一群不算挑食的大老爷们来说,孟飞舟觉得套用两兄弟的菜谱也是没关系的,于是他索性就做了个排骨火锅的底。 蔬菜洗好放盆里,蘸料全按照配比倒好,山药切成片。 每一个动作几乎都是掐着时间表做的一样迅速,然后他洗碗、擦干两小屁孩加一个糟老头子昨晚喝完可乐的杯子、拖地、晾衣服。 一气呵成。 他做事干净利落,一点拖延都没有,颇像部队里出来的小伙子。 处理完所有事情的孟飞舟一边叮嘱一边拎起背包:“晚饭我不回家吃,下午三点的时候开小火炖rou,怎么吃问一漠。” 还在继续努力倒时差的刘一漠,正好是需要在普通人的饭点醒来一次,孟飞舟想弟弟会很需要一碗热汤。 说完,孟飞舟踩上运动鞋,出门了。 吃撑了的彭阳看得有些错愕;罗尔夫则似乎觉得这再正常不过,最后举起杯子跟孟飞舟道了个别。 “……咔嚓咔嚓。”彭阳嚼着薯片。 “呼。”罗尔夫又喝了一口热酒。 两人看似一个发呆一个读书,实际上脑袋里却在想着同一件事。 【原来如此。】 面对这样的孟飞舟,他们开始能理解刘一漠是怎么在贫穷的生活中培养出天真烂漫的性格来了。 ………………………… 8:19 AM 出门“工作” 孟飞舟坐在公交车上,一身黑橙相间的运动衣,粗糙的大手拿着小手机正说着什么。 “师父。嗯,我……前两天太忙了,一漠他……嗯,谢谢。” 孟飞舟的声音轻而稳,像是头正在浅浅呼吸的黑豹,你很难说他在认真还是在放松,给人一种微妙的紧绷感。 “我晚上会来拳馆。嗯?……好,那我再安排点别的事……没关系,拳馆最近生意也不太好。没事,工资可以之后结,真没事。” 他时不时抬头,时刻注意着陌生的班车站点牌。 彭阳家住在G市一环内一处较僻静的居民区,去各种地方倒是都方便,但是无奈孟飞舟并不熟这边的路,只好反复确认。 孟飞舟算不上聪明,高中肄业后四处打工,不像刘一漠那样脑子好使,有时很容易因为注意力集中而忘记其他东西。所以越是在陌生的环境他就越是要逼着自己去多看看身周事物,以防止再出现像早些年那样不停下错站、错过面试时间的事故。 “我最近在找工作……有合适的,但是还没谈……对。没关系,师父别担心,是靠谱的……嗯。嗯。不会去干黑活,放心吧。” 孟飞舟郑重地点着头,又连着“嗯”了好几声才挂电话。 一下车,炎热的夏日浪潮席卷而来,让此前一整天都在彭阳家里吹空调的孟飞舟皱起了眉头。 他反应过来昨夜的凉爽是有成本的。 虽然这话有点难听,但是彭阳是刘一漠的人,彭阳的钱自然也是刘一漠的钱,所以…… 【明天不开空调了。】 孟飞舟想。 热就热点,反正刘一漠不怕热,太冷反而不好。剩下来的电费还能给刘一漠买点零食吃。 孟飞舟边想边走,找到一处僻静的小路。 正值夏季,但是这条小路竟然是十分阴凉,甚至是冻得人骨头有些疼。 几个流里流气、穿着黑西装的青年坐在小路边上,抽烟的、玩手机的一群群蹲在一起,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货色。 孟飞舟捏了捏拳头,鼓起勇气走了上去。 他点开手机里一张图给其中一个黑西装青年看,那人抬着眉毛上下扫了孟飞舟几眼,说了句“稀客啊”,便起身引他往小路深处走。 表情十分不爽的黑衣青年、略显紧张的孟飞舟,一前一后消失在了小路里。 ……………………………… “哟,稀客啊!” 满脸络腮胡的大叔看到孟飞舟便眼前一亮,伸出手来与孟飞舟握了握。 “来找‘工作’的?”他小声问。 “嗯。” “那你算是来对地方了,我们这儿的活,那可都是高价……嘿嘿。”络腮胡大叔笑了几声,大手一抹,在桌子上均开十几张单子,示意孟飞舟挑。 孟飞舟挨个看了一眼,面露难色。 “觉得钱给太少了?”大叔有些意外,“小伙子,不是我说,这些虽然都是脏活累活,但是你得一步一步来,咱们这身份身段……是吧,都是伺候人的奴才,不能太傲气。” 络腮胡大叔的话有些刺人。被称为“老林”的他向来脾气好,但若是遇到挑三拣四的年轻人,他就不顾及什么小年轻的面子了,该敲打还是要敲打一下。 甚至老林暗地里决定不给眼前这个青年什么好活计。 孟飞舟一愣。 他被老林那句“都是伺候人的奴才”给说得有些心猿意马,脑子里马上就出现了自己伺候着刘一漠的画面,差点硬起来,一张黝黑的帅脸也是飘上了点可疑的绯红。 “不是的。”孟飞舟摆手,他掏出昨天璘拿给自己的血仆证,示意老林仔细看,“我还没有分化。” “啊?” 周围几位猎魔人都凑过来看。 孟飞舟十分不好意思。 白色的石桌,白色的大堂,白色的制服。 猎魔人协会G市分部。地下二楼。对非人族居民扶持委员会。 「就业」柜台。 “身为恶魔的您还在为找不到契约人类而苦恼吗?即使是魔女也弄不懂手机app?想要弄清魅魔榨精证的考试手续?所有与生存、工作相关的疑问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决,即日起持本市居民证前往本柜台咨询,可免费领取十节的补习课。 “成功毕业的非人类学员,还可以领取鸡蛋一盒、花生油一桶,还在等什么呢?心动不如行动,即日起……” 广告在孟飞舟耳旁循环播放着,让他觉得有些吵闹。 他没想到猎魔人协会外表看上去如此严肃,装潢充满着圣洁的质感,但是内在气氛竟然是——地下通道角落的手机大卖场。 老林从上往下把孟飞舟一顿扫视。 “不是战斗型血仆啊?”他十分意外,没想到自己也有看走眼的一天。 他从眼前的年轻人身上感觉到了异于普通人的锐气与兽性,最初还以为是能一拳打穿魔兽身体的某位战斗血仆,闹了半天才发现竟然只是个普通血仆,与人类并无什么区别。 “嗯,我的…………主人,”孟飞舟脸上的红晕开始扩大,他自己在外人面前谈及自己与刘一漠的关系时,有一种羞耻与开心,“还没来得及给我分化。” 「分化」。 在签订血仆契约之后,将原本只是人类之身的血仆逐渐强化,赋予他们能够更好地服务主人的能力。如更强的思考能力、魔法适应性、健壮的rou体。 血仆会随着分化而逐渐失去原本的形态,变得越发像是某种非人类生物。 这也意味着他们彻底融入血族阵营。 好在,大多数血族都有爱美之心,因此这种异样的转变不会使得血仆们变得过于狰狞,反而总是充满着野性或英气的美。 老林戳了戳孟飞舟的胸肌。 “这是自己练的啊?” “嗯。”孟飞舟点头。 “好胚子啊,现在这年头勤勤恳恳强化自己的年轻人可不多咯。你这不分化个统帅级血仆出来?”老林笑得乐呵,但是又峰回一转问:“你主人是谁啊?连分化都不弄?” 【是哪家纨绔公子放着这么好的血仆?】 老林直摇头。 与人类有合作关系的血族并不少,登记在猎魔人协会的血仆就更多,一位血族会因其日常生活、势力管理、能量汲取等问题而需要成百上千位血仆,位格越高的血族这个比例只会更大,即使是数以万计也是正常的。 老林在大约二十年前从猎魔人队伍退役后,就成了这劳什子的“非人种族就业咨询平台”的工作人员,日子过得还算滋润,见识的血族与血仆也不少。 他就没见过收了血仆却不转化的。 【浪费嘛这不是。】老林想。 孟飞舟挠了挠头。 他不知道老林这种奇怪的态度从何而来,不擅思考的他也想不明白,只知道对方好像不喜欢自己的弟弟。 所以孟飞舟有些不开心了。 “……我的主人是刘一漠。”他挺起胸膛说,“新王刘一漠。” 刚开口时孟飞舟感到有些耻辱。“弟弟”、“一漠”、“主人”这三个词汇都指代着同一个对象,但是实际上孟飞舟其实对这三个叫法有着截然不同的感情。 等说完,孟飞舟却感觉坦然了不少。 他开始接受自己当亲弟弟照顾的人同时也是自己的主人这件事了,至于抱有的非分之想……也许还得缓缓。 孟飞舟棱角分明的脸上,黑色的皮肤也盖不住红晕了。 就业柜台一片安静。 老林掏出了手机,点开猎魔人app。 “我记得……”随着老林记忆的逐渐深挖,他的眼神越来越像是一汪死水般平稳无波,充斥着不惧生死的宁静。 “是腐蚀王安德烈的幺子吧,刚出生的那位。”旁边的女性猎魔人打开了app的本周公告页面。 刘一漠的脸赫然其上。 “…………”老林露出一个笑容。 那笑容显得他十分慈眉善目。 “?”孟飞舟表示疑惑。 老林把手上准备提供给战斗型血仆的工作岗位往身后一丢,英姿飒爽。 孟飞舟:? 此刻老林的笑容就显得十分装疯卖傻了起来,充斥着“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过”的自我原谅。 “来,看看这些!” 老林像个熟络的老朋友,揽着孟飞舟的肩膀介绍起了自己珍藏的一些好岗位。 ……………………………… 孟飞舟挑挑选选,发现即使是给普通血仆的工作,其中也有不少是自己无法去做的。 猎魔人协会开设给非人种族的工作并不是用来养吃白食的。大多数是岗位提供方有一些特殊的要求,不得不接住非人种族的力量、脉络或信息,所以出资聘用;还有另一种则是实打实的招人,甚至像最正常的人才市场一样提出了学历要求,完全地将非人种族当做人类来聘用。 这里不是走后门的,仅仅是多提供些机会。 孟飞舟抿了抿嘴,随便拿了一张自己好像能胜任的工作单子。 “就只要这个?”老林又是有些意外。 “嗯。” 拿了单子孟飞舟就要走。 旁边猎魔人协会的“人类社会常识课”还在继续宣传,引得孟飞舟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他又走了回来,一脸严肃地看着老林。 老林被孟飞舟看得心里发毛,都快要准备为自己的出言不逊道歉了。 “……这个课,我可以上吗?”孟飞舟小声地问。 老林十分疑惑:“你是在人类社会长大的吧?还有不懂社会常识的血仆?” “有些,可能不太常见的知识。” 孟飞舟的表情越发便秘。 “让你能更好伺候主人的那种知识?还是?” “嗯嗯。” 眼看老林开始猜对方向,孟飞舟急忙点头。 “你们血仆不是有血液传承知识的吗?”老林更迷惑了,“具体是哪方面的?” “…………xin……” “信?” 孟飞舟彻底红头了脸,他自暴自弃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转头就走。 “诶?诶??”老林在后面一头雾水。 【cao。又没问。】 站在协会的侧门入口,孟飞舟眼神一片死寂。 【男人和男人到底要怎么做啊。】 他绝望地望着天空,觉得自己怕不是这辈子都要解不开这个谜团了。 …………………………………… 好在“性”只是孟飞舟的诸多烦恼之一,很快就被抛到了脑后。 他的第一要务还是找一份工作。 此前的几年,因为老爹的退役补贴根本不够一家三个大男人度日,孟飞舟就会出去四处找零工,挣点钱来补贴家用。 孟飞舟平时在拳馆里打扫卫生、陪练,也会去美术学院里当模特之类的,大学城里也会有许多工作机会。 变成血仆之后这种习惯并未改变,孟飞舟反而更有压力了。实际上即使有着体内的血仆知识,孟飞舟也不知道要多少钱才能养得起来刘一漠。 王级血族……可是很耗钱的! 11:20 AM 超市打工 孟飞舟跟着一个老熟人走在大学超市里,今天他的工作是帮超市员工整理货物。 “六个小时,到时候给你结一天工资吧。”老熟人拍拍他的肩膀。 “行。” 他笑着回,感觉那股子不安稍微好了些。 孟飞舟说不清自己在担心什么。 他好像希望刘一漠过得更好,又希望弟弟多看看自己,更希望对主人来说自己是……特殊一些的那个血仆。 他不知道这是一种献媚的本能,还是在吃醋了。 但是孟飞舟明白,这种喜欢刘一漠的心情是没变的,而作为一个大男人,让自己喜欢的人过得舒服点总是没什么错。 【草莓蛋糕。奶砖。芒果帕菲。新衣服。我还可以买蛋白粉练肌rou。】 孟飞舟坐在梯子上搬货,百无聊赖地想着,把自己是越想越精神,就快要把刘一漠以后穿什么内裤都构思好了。 兄弟两的日子其实是不会再苦了,那么每多一分钱就意味着是锦上添花。 【要是钱多一点……要是能像彭阳那样给一漠住处?】 孟飞舟突然想。 他想着想着把自己弄乐了,笑了几声。 身旁一起工作的打工仔循声望过来,他似乎很难想象那个黑脸酷哥能发出这么傻乎乎的笑声。 孟飞舟赶紧装回一脸严肃。 “嗯?”他用疑问回应对方的观察。 “没有没有,没什么。” 看着打工仔撤回头去,孟飞舟才松了一口气。 傻笑被人发现确实还蛮丢人的。 他看了看时间,又把怀中那份从猎魔人协会里领到的工作单拿出来看了看。 「试用·夜场驻唱·金色猪笼草酒吧」。 …………………………………………………………… 2025年5月4日 00:25 AM “好好唱,小伙子。”染着绿色头发的女性一巴掌拍在孟飞舟的背上。 她是这支乐队的鼓手,也是对猎魔人协会发布招募的人。 用来给乐队修整的是酒吧后面一个小仓库,四面墙上都是涂鸦,一些不知道是酒瓶子还是药瓶子的玻璃罐滚在地上,整个乐队的成员就在这儿落脚。 “嗯。” 孟飞舟回以稳重的声音。 他调试着吉他弦,心情十分复杂。 虽说是为了钱,但是孟飞舟还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来卖唱的一天。 很难想象孟飞舟会唱歌、会弹吉他,但实际上光看孟飞舟的外表还是有些搞摇滚的前途:脸庞棱角分明,表情永远都是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宽肩细腰,总是一身黑背心黑外套,身上挥之不去的烟味。 要不是孟飞舟的寸头太规整,他也许可以就地变成摇滚乐队主唱。 最起码能模仿个外表。 关于孟飞舟唱歌,其实刘一漠在大概五年前听过。 那会儿孟飞舟刚成年,他不知道看了什么,着了魔般夏夜不睡觉,跑到小区角落里去练吉他,比叫春的野猫都还要烦人。 他软绵绵地弹了一晚上黏糊的情歌。 歌的名字是已经不记得了,循环着好几首,倒是挺好听的。搞得当年小区流传着孟飞舟在追一个女孩子的传闻。 气得孟飞舟差点砸吉他。 天知地知,孟飞舟不喜欢女孩子。 再后来,因为父母离婚而导致家境变得更加困难,孟飞舟也就不再弹吉他了。 他的青春与任性,就像他对刘一漠的暗恋一样,被找了个灰蒙蒙的盒子给藏了进去,好几年没拿出来过。 孟飞舟拨动了一下吉他弦,发现自己好像忘记了不少东西。 “不行。”他对着绿头发鼓手摇摇头。 “哎,能响就行。”鼓手把吉他拿过来摁了几下,粗暴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便满意地把吉他塞回给孟飞舟,“这不是有声嘛,成了,走吧。” 孟飞舟:“??” 他拦住要往外走的鼓手:“我真忘记怎么弹了。” “我不是说了,有、响、就、行、吗!”鼓手十分暴躁,她扯着孟飞舟的领子,“你接了活就别怂,是骡子是马上台试试,你再和我啰嗦我真揍你了啊!” “…………” 孟飞舟摆摆手示意鼓手冷静些,他没想到这女孩儿这么暴脾气。 “来酒吧演奏,人家无非听个故事,你就当唱给喜欢的人听呗,诶我说你长这么一张情种帅哥脸,总有喜欢你的人吧,没谈过恋爱?没失过恋?唱点出来给人听!” 鼓手拍着孟飞舟的背。 这话好像让孟飞舟想到了什么,低下头陷入了回忆。脏乱的酒吧仓库中,他的眼睛闪着光,看上去温柔又明亮。 鼓手知道有戏了。 “你要真不会弹,就扯着嗓子唱,唱得难听了大不了人家拿啤酒瓶砸你脑袋,有什么关系?” 鼓手踢了一脚孟飞舟,说着说着掏出手机开始算:“你看,一提啤酒是这个价……你要是能让客人往你头上砸一提啤酒,我们就白赚这个数是不是?两提啤酒就是……我们血赚啊!” 孟飞舟:? 不,刚刚你好像不是这么个意思? ……………………………… 孟飞舟第一次坐在明亮的地方演奏,灯光一打便觉得浑身不舒服。 要不是有鼓手摁着他,可能孟飞舟要起身就走了。 “我说你们这些当主唱的是不是都有点那个大病啊,你属蟑螂吗,别怕光啊我的天!”鼓手满脸嫌弃,“闭上眼唱,妈的怎么这么多事……” 孟飞舟被逗乐了点,笑了两下,不说话了。 他扫了下吉他,周围的几个乐队成员在等他。 其实大家都不知道他要唱什么歌,只知道今天来了个脾气古怪的帅哥主场,长得不像唱歌的,像个道上的打手。 “…………”孟飞舟抱着吉他,想着词、想着谱,不知道怎么地想到了刘一漠。 没人知道为什么孟飞舟喜欢自己弟弟,就像没人知道为什么孟飞舟还会唱歌一样。 就像,没人知道在那些对一片黑暗的未来十分迷茫的夜晚里,刘一漠会悄悄去牵孟飞舟的手。 这个男人对世界来说就像根不值得了解的野草一样,是个小小的谜团。 但是刘一漠知道、刘一漠记得。 “我没唱过这首歌。”孟飞舟突然说,酒吧里突然安静了些。 这很显然是个有意思的开场。 “我本来准备用这首歌告白的,后来没来得及。”他继续说。 台下传来了几声嘲笑般的嘘声。 孟飞舟觉得自己心情好像很好,因为他甚至没有生气。 他侧过身哼了个调子,示意其他人先起,听到调子的乐队成员都有些惊讶。 “你就用这东西告白啊!?”鼓手咬牙切齿地说。 “之前是这样想的。” “cao你妈的孬种。”鼓手不理他了。 在前奏起来的最初几秒,旁边传来几道惊讶的声音。 孟飞舟没搭理,他脚下打着拍子,像是个还在学乐理的小孩儿一样紧张。 他的声音带着些烟草味的沙哑,发音不太清晰,说话像喝了点酒般在打诨。 “所以暂时将你眼睛闭了起来……” 第一句没唱完,旁边桌子上有个女孩子眼圈红了。 也许是因为唱的时候他实在太想刘一漠了,以至于感觉像回到了十八岁那年的夏天,那是第一次、也是以为的最后一次告白。 明明是成年人的声音,却带着些孩童般的颤抖,显得他像个毛头小子一样莽撞。 他二十三岁,他十八岁,他十五岁。 孟飞舟不知道自己多少岁,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意义。 他曾怀疑过自己来人世间走一遭是凑数的,后来怀疑是来遭罪的,再后来他忘记了。 “是否我一个人走, 想听见你的挽留——” 孟飞舟对世界提过很多问题,大多数关于自己的人生与未来,后来大部分关于刘一漠。 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答案,也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要被解决。 即使是今夜,孟飞舟也没有答案。 他唱着自己十八岁时给刘一漠准备的歌,唱给不是刘一漠的人听,这就是他的又一份工作。 就连孟飞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喜爱和一腔热血将要去往何处。 他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回应。 孟飞舟刚开始时声音是收敛的,像是位撑着伞的绅士在参加葬礼,不愿多哭一分。 唱到后面他唱岔了词,声音倒是大声了,他不再看地面、不再打节拍,只觉得满场都漂浮着蓝色的光球,像是星星又像是灯光,恍然间让他想起刘一漠来。 不知不觉间有些人给他打起拍子,孟飞舟没发现。 他只发现,自己回答不了年少时对人生提出来的那些疑问了。 孟飞舟将麦克风拉近,将嘴唇贴了上去。 “舞池中的人群渐渐散开,应该、就是、现在——” 他想:【要是把这首歌练好,就去跟一漠告白吧。】 …………………… 深夜。 孟飞舟回家了。 他浑身烟味酒味,甚至还拖着包吉他,孟飞舟自己也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唱一晚上就多了把吉他,很显然把这个物件带回家不是很符合打工的规则。 陪刘一漠熬夜的彭阳已经困睡着了,但是客厅的灯还开着,刘一漠抱着本粉色封面的书看得起劲。 听到开门的声音,刘一漠立马光着脚跑过去接。 噔噔噔噔噔。 刘一漠的小脚丫在地板上一路踩出响声,他给孟飞舟打开了玄关的灯,颇为意外地迎接了一个与平时不太一样的哥哥。 毕竟在刘一漠的印象里,虽然孟飞舟抽烟,但是不会喝酒。 他还没来得及发问,就被孟飞舟抱了起来。 “穿鞋,小祖宗。”孟飞舟说,“你不冷么?” 孟飞舟把刘一漠放下去,两只手捂着弟弟的脚掌。 血族的舒适温度是36~42摄氏度,地板的温度则大概连20都不到,对无法保持体温的血族来说是冰冷的。 “有一点点。”刘一漠用手指比了一下,好奇地去摸孟飞舟的吉他,“哥哥去琴行了?” 买吉他了? 【哥哥弹吉他的时候很帅。】 刘一漠回忆得眼睛发亮。 “去酒吧了。打工。”孟飞舟说。 “啊?” “累了,明天说。” “好~” 刘一漠驱动着一些从罗尔夫哪儿新学会的技巧,他将孟飞舟身上一些烟尘与不好的东西驱散,然后悄悄地摁着哥哥的肌rou,属于血族的小小血液黏在了孟飞舟的衣服上,这能确保吃掉孟飞舟的噩梦—— 然后他被孟飞舟打断了。 孟飞舟抱着刘一漠,把头靠了上去。他的下巴上又因为熬夜长出了些胡茬,蹭在刘一漠肩膀上很硬。 “哥哥?” 刘一漠觉得今天的哥哥很……不一样。 “我今天去酒吧驻唱,唱到后面忘词了。”孟飞舟说着,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容,“好丢脸。” “!!” 刘一漠紧张了起来。 平时的刘一漠勉强算是个能说会道的孩子,毕竟那么多书不是白看的。但是面对孟飞舟时,刘一漠颇有些安慰过头怕孟飞舟失了威信、不安慰怕孟飞舟难过的为难。 这种时候,刘一漠就非常擅长先让自己陷入哥哥的尴尬中,再陪着哥哥一起尴尬。 “哇哇哇,那、那!”刘一漠想着各种安慰的话,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既定事实又能说什么呢? 刘一漠:“歌这种东西啊!” “嗯?” “应该听、听个响就行了!歌词不重要!”刘一漠说,“情感到了就可以哦!” 孟飞舟笑了半天。 看着孟飞舟露出爽朗的笑容,刘一漠看得有点走神。 【今天的哥哥,真的好不一样啊……】 他发着呆想。 孟飞舟搂着刘一漠的腰。 “是啊,听个响就行了。”他一边说,一边认真地看着刘一漠。 不会弹吉他没关系。 唱歌忘词了没关系。 告白失败也没关系。 要是不去做,连个响都没有,就什么都要错过了。 “一漠。” “嗯?” “我忙了一天了,”孟飞舟半耷拉着抱在刘一漠的身上,露出个疲惫的笑容问: “你可以亲我一下吗?” 刘一漠大脑当机。 刘一漠:“诶?” “亲我一下。” “哦,好……”刘一漠感觉晕乎乎的,眼睛都对不准了,小嘴往孟飞舟的脸蛋上靠。 看着弟弟傻乎乎的样子,孟飞舟便在刘一漠的额头上轻吻了一下。 刘一漠:“……………………诶?????” ……………………………… 孟飞舟日记 2025年5月4日 4:27 AM 向弟弟索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