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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傻的可爱,“看把你能耐的!” 他冲着她笑了笑。 两个人沿着中央大道的人行道往前走,街上只有匆匆而过的车辆,人行道连个流浪汉都没有——这特么冷的天,流浪汉都去找暖和的地方栖息了。 就他们两个傻x大半夜的出来吹冷风,一看就是那种脑子有泡的。 余笙顶着一脑子的泡张着手臂往前狂奔了一会儿,街上什么人都没有,她这智障的行为做的毫无心理负担,跑了一会儿,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扭过头来看见姜博言一脸一言难尽地看着她,顿时蹲在地上笑了起来,“你是不是想:我怎么娶了这么个智障媳妇儿?我跟你说,晚了,本品贵重,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还挺有自知之明!”姜博言笑了笑,手插在兜里,看着不远处蹲在地上的笑得像个二缺的她,出神了片刻,她身上有着很矛盾的属性,压抑又奔放,自由而克制,这种属性从一开始见面就吸引着他。 虽然他一直把她当阶级敌人一样做斗争,但如今回想起来,每一次斗争都带着征服的意味。 他像征服她,而征服的目的,向来是占有。 虽然最后是她占有他,他也有种自豪而满足的感觉。 对他来说,她是特别的。 他和刀刀从小一起长大,两家父母恨不得把两个人栓个红线直接绑定终身了,可是他从来都知道,两个人走不到一起,两个理智而克制的人凑在一起,像两块冰,勉强凑在一起也擦不出火花来。 偏偏是余笙,能打破他所有故作成熟的伪装,能刺破他所有的冷静克制,把他的一切都搅得腥风血雨,强势而凶猛地霸占着他所有的思维,就像把一团冰架在酒精灯上烤,不仅融化了,还沸腾了。 这是件奇妙的事,就像现在,如果哪个人在他面前做这么傻缺的事,他一定会盖棺定论地给对方打个智障标签,然后列入拒绝来往户,可是如果是她,他就能体会到她内心那点儿微妙的反抗和反抗后的愉悦心情。 她像个被绑住脚豢养起来的鹦鹉,飞不出牢笼,又渴望蓝天,偶尔呼吸一下外面的空气都能乐得手舞足蹈。 她待在规矩里方方正正地活着,可内心其实充满出格的想法,这是她性格里所有矛盾的起源。 “来,抱抱!”姜博言走近了,伸手站在她面前。 余笙直接蹿了起来,挂在他脖子上,顺杆爬地把腿架在他腰上。 余笙:“叮~您的好友树懒余已上线!” “不,是我的太太余二傻!” 余笙揪着他的耳朵,“……你能娶来老婆,真是多亏自己长得帅!” “是吗?”姜博言手托着她的屁股,把她往上提了提,“那真是庆幸我太太是个颜狗。” “对啊,你该庆幸我是个颜狗。那你为什么看上我,是因为我美吗?”余笙想问这个问题很久了,但鉴于问出来显得有那么些些的智障,为了自己光辉的形象,就一直没能问出口。 这会儿或许是被冷风吹得脑子不合适了,也可能被美色秒掉了智商,总之她就这么脱口而出了这个无比具有幽默感的问题。 说完自己都没忍住,趴在他肩膀上笑得花枝乱颤。 姜博言清冷的脸上慢慢也爬上笑意,最后在唇角眉梢铺展来,像是被春风扫荡过的荷塘,莲花灼灼盛开。 “嗯,你美,美得炫目。”他开口,用他低沉带笑的嗓音回答她,那语气里没有揶揄,只有点儿若有似无的笑意,落在余笙耳朵里,痒痒的,让人恨不得伸手进去挠一挠。 仅存的那点儿理智告诉她这只是哄她的情话,然后哼了他一声,“嘴倒是甜,你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啊,还是眼睛有毛病啊?” “如果非要选择,那我肯定选前者啊!” 余笙听着他语气里那点儿依旧若有似无的笑,忍不住捶了他一把,“诚实地夸我一下不行吗,我没有一点儿优点你是脑子犯抽才娶我的?” “嗯,”他点点头,“有可能!” 余笙没绷住,笑了,把他脸捏扁了又搓圆,“我生气了我跟你讲。” 他低头寻着她的唇,贴上去,慢慢地磨着,啃噬着,直到血气翻涌,再亲下去就该站在风口冷静的时候,才放开她,头抵着她的脑袋,看着她的眼睛,“你最大的优点儿就是没有优点……” 余笙眼见一巴掌就要糊他脸上了,就听见他接着刚刚的话说,“还把我撩拨地无法自拔!” 余笙扬起的手堪堪落下,“我什么时候撩拨你了?”她严重质疑他这项指控。 “三年前,你在日记上写,从邬西山脉回来,就对我表白,我当真了,你却没来。高三那年,你到处跟人说自己要考a大来投奔我,我又当真了,可开学一个学期,你一次也没来找过我。我跟刀刀去毕业旅行,你说要来制止我,我都已经打好草稿准备去和刀刀坦白了,可你还是没来……还有很多,要我接着说吗?” 余笙保持了完美的“吃鲸”表情,反应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怎么知道?” 姜博言回了她一个狂拽酷炫的——“呵!” ☆、第47章 “呵什么呵, 你到底怎么知道的?”余笙好奇地揪着他问。 这下姜博言连个“呵”也不给她,瞥了她一眼, 手插在裤兜里, 高贵冷艳地往前走了。 余笙软磨硬泡了好一会儿,还是没从他嘴里套出话来, 干脆“哼”了他一声,“谁稀罕知道似的。” 他在她身后笑,“自己想去吧!” 余笙扭头冲他竖了个中指, “看把你闷sao的, 我不去找你你不会找我,我不投奔你你不能过来罩着我,我不制止你你就去啊!我不把你按床上, 你都不知道脱衣服啊?” 姜博言默了一瞬, 认认真真地点了头,“受教!” 余笙:“……” 大半夜不睡觉在街上瞎溜达的两个人,最后在四点四十分左右进了一家早点店, 老板娘刚刚睡醒,顶着一脸懵逼坐在店中间灌速溶咖啡, 一边灌一边皱着眉头念叨儿子不孝顺, 好不容易给她送一次礼物,还送这种神特么难喝的东西。 余笙进门听了这么一耳朵, 顿时有点儿乐,说不定人儿子觉得喝咖啡挺时髦的,给老妈加一点时髦值, 人还不领情。 这就是代沟啊! 就跟她和老余老杨同志之间,永远隔着马里亚纳海沟的距离。 余笙扯着姜博言坐下来,在他还没有嫌弃这里之前,火速点了两人份的早点。 老板娘大约是没想到有人这么早来吃早点,把咖啡咽了之后,仔仔细细回味了一下味道,再次得出一个“难喝至极”的结论之后,才反应过来,招呼说,“啊,好,两位稍等啊,马上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