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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我在迪拜的这些年

    作者:所言非言

    文案

    她之于他,是始终两端。赛车手 VS 地痞汉

    一个好女人,能把男人变成快乐的人。

    一个坏女人,能把男人变成哲学家。

    她问Bck:“你觉得我是哪种女人。”

    他盯着她,眼里淬了蜜意:“你是我的女人。”

    Bck是个好人,可是安珩不是一个好姑娘。

    【小剧场】

    安珩醉酒之后,冲到男厕所把Bck摁在洗手台上强吻,

    最后擦枪走火,滚到了床上。

    事后,安珩有些愧疚的问他为什么不反抗?

    男人敛着好看的眉眼,就想:真要是反抗了,还有后来的事儿吗?

    其实,他等这一天,已经很久,很久了。

    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甜文 都市情缘 业界精英

    搜索关键字:主角:安珩 ┃ 配角:霍淦 ┃ 其它:

    第001章

    我爸说,你妈是我见过的最拉风的女子。

    ————

    chapter 001

    酒喝多了,人就容易犯傻。

    安珩就是这个喝醉的傻子。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闯进男厕所,还把Bck按在洗手台上强吻了,之后擦枪走火,两人一路滚到了床上。

    一切发生得顺理成章,而关于那一夜的记忆,除了初经人事的疼,便是事后,她坐在床边安静地抽烟,烟雾缭绕间,她对他非常客观地评价道:

    “体力还行,技术欠佳。这要是搁到淘宝上,我绝对给差评!”

    安珩嘴碎还毒,Bck也是个狠角色,长臂一挥,将得意的某人扯进怀里,翻身压上去,没那怜香惜玉的劲儿,张嘴就啃她耳垂往下的细嫩的rou。

    喷薄的热气混着低沉的嗓音,自耳边响起:“技术这东西,孰能才生巧,我不介意和你多练练。”

    他故意报复,咬她脖子时下了狠劲儿,她闷哼一声,绝不求饶,他诱惑着引导她:“嗯?练不练?”

    在做/爱这件事儿上,男人有天生的优势,他们无师自通,一言一语一挑眉,一静一动一勾眼儿,便像迷/幻/药,女人禁不住,最后只得求饶。

    安珩也不例外,老司机装得再像,到了床上,也得原形毕露。

    后来,她自我检讨,总结出十四字箴言:

    言语上的老司机,行动上的大怂逼。

    这十四字箴言被安珩做成了手机的锁屏壁纸,以此来鼓舞和激励自己,在Bck面前,她一定要成为行动上的巨人,言语上的主导者!

    只不过,这一天,她着实等的有点久。

    ……

    而这一切的起点,是在一个月前。

    那是一个有风,有月,就是没人性的晚上。

    她被十几个壮硕的外国男人围在中间,他们一个个都端着枪,对着她精致的脑门,和美丽的脸蛋儿。

    她还维持着刚才从摩托车上跌落下来的姿势,双腿蜷缩着,跌坐在沙地上。

    鬼知道,六月的迪拜有多热!就算现在是凌晨,气温降了些,可是在这沙漠地里,那一丝丝的热气儿跟成了精似的藏在沙子里,现在真他妈烧得屁股疼。

    安珩坐立难安,感觉有人在她屁股底下点火,可是她也不敢动,就怕一动,那帮光有胸肌没有看头的男人手一抖,一枪将自己给崩了。

    崩了其实也没什么,她无父无母,顶多算一个英年早逝,只是可惜了她这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脸蛋。

    过了会儿,她听到车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她不敢抬头看,只是用耳朵听。

    因为赛车手这个职业,她对车天生敏感,不用眼睛看,光是耳朵听着,也能在心里将车的样子、型号、排量、发动机、轮子等大概描绘出来。

    就刚才那动静,安珩敢肯定,对方的车,一定是悍马H3,也只有这家伙,才能整出刚才那么大的动静来。

    然后她便听到有人穿过举枪的壮汉,踩着地上细软的沙子,一步一步走到她面前。

    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黑色的陆战靴。

    准确来说,是一双男人的陆战靴,再稍微往上,是扎在靴子里的裤腿,迷彩的,裹着一双腿,又硬又长。

    安珩眼神还往上瞟,却被扔下来的东西溅起的细沙迷了眼,她小声骂了句:“干你个二舅家的老姑爷!”

    这一句跟“哎呀、卧槽”等语气词一样,没什么特别含义,为什么要这么骂人,是安珩自己的习惯。

    面前的人闻言,冷着一张脸,嘴唇紧抿,又敛着眉峰,便显得脸部的线条生硬。他踢了一脚地上的东西,细软的还带着温度的沙子溅到了安珩的手上,他说:“怎么个死法,自己选。”

    男人的声音,裹着沙漠上凌晨两点的风,又干又涩。

    安珩低头看。

    她的面前,有三件东西。

    棕绳,M9军刺,黑色麻袋。

    奶奶的,这是要让她在吊死、捅死、窒息死之间选一个啊!

    安珩活了这二十几年,爱好不多,只有三个:

    爱车。

    爱钱。

    爱美。

    车让她更酷,钱让她更拽,美让她rou炸天。

    如今,钱在车上,车又被坏人扣住了,只剩下美可以自己选了。所以,她自个儿琢磨了半天:

    硬拼会被人家的枪打成筛子,而巨大的枪声,肯定会引来警察,来了警察就会来记者,明天的新闻头条可能就是,底下,遥相呼应配一张血rou模糊的图片。

    与其死的这么没有尊严和美感,死后还可能被法医解剖,还不如乖乖地选择一个安静点的死法,顶多就是被抛尸在这荒漠之中,说不定千万年之后,她还可以变成木乃伊回来。

    毫不犹豫,安珩拿起了棕绳。

    男人行事干净利落,就刚才等她选择的那点时间,他已经不耐烦了,见她磨磨蹭蹭,他就心烦,一心烦,他就犯烟瘾。

    他有一个细微的习惯,要是烟瘾犯了,手边又没烟,他时常夹烟的两个手指就会无意识的来回摩挲。

    见她磨蹭半天终于做了选择,他转身就走,挥手叫了两个壮汉过来,头也不回留下一句话:“绑了,扔我车里去。”

    走了两步,男人停下,微微侧了一下身子,转过半张脸,冷不丁地补充了一句:“绑结实点。”

    安珩便趁这个时候不经意的抬头看了一眼男人的背影。

    Bck走开,其实是烟瘾犯了,不抽上一根,心里痒,跟有小猫挠似的。

    跟着他出来的都是一帮男人,烟这东西,随便谁兜里都有,他翻身坐到悍马的引擎盖上,下巴朝对面指了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