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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将人抱离地面,往主卧的房间走去。 “林醒!你疯了么?”孟初初胡乱的噗通着,奈何她的两只胳膊被禁锢着。 “你再这样,我就咬你了!” “救命啊!” 林醒不为所动,开了主卧的门。 “我错了,是我抛弃的你,我错了,但是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嘛,你整天喝酒,喝的醉醺醺的还非要让我去接你,谁愿意跟一个酒鬼过一辈子嘛!”孟初初喊的嗓子都哑了,眼泪都出来,“你不能跟金子一样!” “呃……” 林醒用一条腿压着她的腿,“我就是跟金子学的。” “你禽兽不如,你他妈就是有病,林醒你自私你无聊,分手是我提的,但是刚分了你就找了别人,你的心里不是照样没有么,你根本就是骗人,根本就不是什么专一情深。你现在表现的这种样子到底要给谁看?你不过就就是不甘!” 林醒擦着眼泪,呜咽几声,心很疼,眼泪就不由自主的流下来。 “那你呢?接受我的这些好又是为什么?不也是因为我当时没有挽留你么!你敢说不是。” 孟初初哭的哇哇的,吞咽了一下,开口,“不是,就是不是,是你威胁我的。” “是不是你心里清楚。”林醒拿着衬衫袖子给她擦眼泪,他看着她这样也心疼,但是他不能总是让她就躲在回避他的状态里,他必须让她去面对他,面对他们的曾经。 “林醒,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你凭什么,呜呜呜呜……呃,你凭什么逼我,你有什么资格,是我大学的时候有段时间是喜欢你喜欢的不得了,可是我现在,呃,现在是真的……” “唔……” ☆、第二十三梦 孟初初感觉自己飘在云层之间,全身麻麻软软,一点力气都没有,内心却有一种渴望。 她不知道如果这个人不是林醒,她还会不会有这样的感觉。 她真的是太长时间没有接过吻了,跟以前的记忆有点不太一样,但是还觉得感觉又有点像。 应着心里的渴望,她轻轻的回应了他,也让自己更舒服。 林醒就不爱听她说不再喜欢他了之类的话,他觉得都是废话,他亲她不是一时冲动,是蓄谋已久。 感觉到她的回应,林醒吻的更深,更动情。 孟初初,还说你不喜欢我! 感受到他手松开她的手腕,沿着腰肌线滑上来,孟初初打了一个冷颤,林醒立马感受到,挪开手。 这一吻,孟初初不知道该怎么结束,或者说她没办法结束,直到林醒离开她,躺在她的身旁,急促的喘息问她,“感觉怎么样?” 孟初初庆幸房间里没有开灯,她压着呼吸,“累。” 林醒摸到她的手,十指相扣的姿势握住,“孟初初,你也还对我有感觉。” “是么?不太清楚。”孟初初累的连把手抽出来都懒得动,脑子里想的是以前接吻的时候也这么累么? 完全不记得了。 “你还在犹豫什么?”林醒的大拇指摩挲一下她汗涔涔的掌心,“跟我说说?” “我是一个崇尚自由的人,觉得多一个人很麻烦。”孟初初把手抽了回来。 “屁!”林醒拽着她的衣服不让她起身。 孟初初拿脚踹他的腿,“松开,我要去睡觉了。” 你醒不动,“你答应我。” “不。” 林醒松了手。 孟初初的一只鞋在挣扎中掉了,她摸着黑找到鞋,“我下周一出差三天。” “去哪出差?” “B市。” “好。” 孟初初回了卧室,不管不顾的上床睡觉,一会就睡着了。 她总是可以在很乱的状况下睡一觉,然后起来之后感觉就不是什么大事了。 林醒躺在床上好久,脑子里想的是从开始认识孟初初的时候。 十年了,他都快回忆烂了。 高三开学那天他来的很早,就趴在在教学楼走廊的栏杆上,一眼望出去,除了大片的绿色,还有大批穿着五颜六色的学生和家长涌入这个原本安静的校园。 那天的阳光格外好,一点都不像昨天晚上刮过狂风暴雨的样子。 孟初初是走读生,肩膀上就挎着一个红色的帆布包,耳朵上挂着白色的耳机,没带伞,皱着眉,一直躲在别人的影子里。 林醒能在众多的人中看到她,不光是缘分,也是因为她的打扮惹人注意,这姑娘梳着一个朝天辫,刘海下面是一张雪白的小脸。 她长的很符合林醒的审美,林醒就站在那里一直看着她进楼,然后不见。 没关系,进了这栋楼,必定是高三的学生,他可以慢慢找,把目光又重新投向那大片舒心的绿色当中。 “嘿,哥们,看什么呢?”宋风揽着他的肩膀看出去他们两个高一就是同班的,没想到高三又变成同班了。 “看人啊。”林醒刚才的专注目光变得散漫,没头没脑的说了句,“你相信一见钟情么?” “什么?”宋风没仔细听。 林醒掀开他的手臂,“没什么。”回了教室坐下,教室里闹哄哄的,干什么的都有,他低着头翻动着手中的数学课本,他的一整个暑假都被逼着上补习班,烦死了。 十点多,班里几乎坐满了人,老牛拿着名单来点名,让大家保持安静。 林醒手上转动着一直黑色中性笔,靠在左边的墙上,听着名字。 “孟初初。” “到。” 林醒看过去,那一副无聊头顶的脸上露出了羞涩的笑。 原来你叫孟初初啊。 这就叫缘分么? 林醒不信缘,也不相信电视剧里的一件钟情,但是今天他都信了。 点完名字老师让大家先自己温习要学习的功课,然后叫了六七个男生去搬新书。 林醒是其中之一。 搬书回来的人自告奋勇的要分发课本,林醒抢先去了孟初初在的一排。 她又戴上了白色的耳机。 林醒发到她的时候,拿着书在她面前晃一下,“接着啊。” 孟初初掀起眼皮,“谢谢。”接着书,拿着蓝色圆珠笔写下自己的名字。 这是她最喜欢的事情,这本书以后就属于她了,拥有新的课本,本子,铅笔之类的东西,都会让她有一种满足感。 宋风抱着一摞英语书来到了孟初初的那一排,林醒把书接过来,“我来。” 宋风正好累了,嘴一咧,“正好,都给你。” 发到孟初初这里,她还是低着头翻着崭新的课本,耳朵上挂着耳机。 “接着,新书。” 孟初初又把头抬起来,“谢谢。” 这个人怎么这么讨厌啊? 林醒自己还觉得很不错,“不客气。” 孟初初低下头,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