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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看,有这样的成算,又怎么愿意做个普通下人?” 他对着魏坤点了点头。 “你做的很好,流风公主无事,那歹人也被立毙当场,至少对胡夏还有个交代。只是这件事恐怕会给胡夏追究的借口,朕思来想去,既然魏爱卿这段时间在使馆里很是熟悉,接下来交接和安置的事情便着你协助鸿胪寺一起去办。” 魏坤“啊”了一下,没想到刘凌居然直接掀了担子给他,他定了定神,想起家中父母兄弟日日犯愁他婚事恨不得拉着他到处去相看的样子,觉得和那个比起来,好像和胡夏人打交道反倒更容易一点,居然心甘情愿起来。 “臣愿意为陛下分忧。” 魏坤答应的顺当,刘凌反倒突然不好意思起来,因为他想到了自己之前做了什么,似是不经意地询问:“你身体好些了吗?办差要不要紧?” 魏坤下意识地回答:“是,已经……呃?” 他吸了口气,不敢置信地抬起头看向皇帝。 刘凌摸了摸鼻子,和他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 魏坤只觉得今天一天实在是太过荒谬,已经超越了他的理解范围,可无论是她还是他都是他不能置喙的人物,也只能缓缓呼出一口气,沉声说:“臣谢陛下提醒之恩。” “咳咳。” 刘凌干咳了几声,才命令宫人将他送离了宣政殿。 这一夜自然是兵荒马乱,宫里要安置一位异国的公主、用什么仪制、什么规格,安置在哪儿,都不是简简单单的事情。 薛太妃不在,几位太妃共同理事,效率却不见得比薛太妃在的时候快,最后还是刘凌抽空去了趟昭庆宫,才算安排下。 当夜,刘凌安排好一切,终于回到寝殿时,竟有些莫名不敢迈进去。 “陛下?” “哦,朕今日不必沐浴了,天气有点燥热,你去把朕的被子换薄一点的。” 瑶姬如今睡床边,他能不燥热难当吗? “可是……” 现在根本不…… “……是,陛下。” 王宁立刻给两个内侍使了眼色,示意他们去安排。 刘凌回了自己的寝殿,见姚霁没有再一身黑色暴露衣衫加奇怪黑网的打扮,总算是松了口气,虽说这袍子看起来奇怪的很,交领之下只是在腰间系了一根大腰带,但至少什么都遮着,只有一截洁白的颈项露在外面。 可是当姚霁从跪坐的姿势变为站立而起时前来迎接他时,刘凌才知道自己是在是太嫩了。 那古怪的衣袍下面,似乎是什么都没穿的! 当她一迈开腿的时候,从那宽大的衣袍之中便露出一截修长的玉腿,刘凌羞得满脸,眼神只从那雪白的小腿上划过就不敢再往上了,只能把视线往下挪走。 可这往下挪去却更让他迈不动步子了,因为瑶姬又没有穿鞋,只赤着双足,踏在紫宸殿的地毯上。 刘凌从未见过女人□□着的脚,如今见那足踝纤纤秀美,能够看见的一双脚儿如玉般柔润,十个脚趾犹如透明的粉嫩花瓣,只觉得是升平从未见过的可爱景色,霎时间,竟让他想起景帝来。 这位祖先,当年似乎有个古怪的癖好,便是喜欢漂亮的女人玉足,以至于景帝时期即便是三九寒冬,宫中的妃嫔也喜欢穿着造型各异的木屐,将自己一双纤纤玉足露在身外,一时间,这种爱好传至宫外,各种女人穿着的木屐也被称作“玄公屐”,概因景帝刘玄当太子时被称为“玄郎”。 直至今日,女子是否算得上美貌都还有个评判标准,那便是一双玉足必须生的好看,太瘦不行,太胖也不行,必须秾纤合度,而且对尺寸、大小脚趾甲的形状、色泽都有评价的标准。 这些美人轶事甚至被许多文人墨客吟成诗作了赋,也有许多杂谈中提到过,而刘凌在赵太妃那里知道这个典故的时候,心里甚至还嫌恶了半天,完全不明白穿在鞋里踩在地上的一双臭脚丫子有什么好喜欢的。 美?不嫌有味吗? 可现在再看到瑶姬这一双雪白赤足,刘凌似乎能够理解刘玄为什么偏爱美人足了,因为如果是眼前这一双脚,刘凌觉得自己也能把玩一整天。 姚霁看到刘凌不敢看他腿,却把她的脚看了又看的时候,就知道史书上的记载都是真的。 一个朝代一种对美的爱好,“昔日楚王爱细腰,可怜宫中多饿殍”便是如此,“细尺裁量约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也是一种,不止一本书里对代人喜欢美足做重重描写,甚至还有诗词将女人一双脚分作三六九等。 姚霁的脚原本就非常好看,再加上她为了追求完美,符合代人的审美要求,特意将脚趾甲的形状和颜色修成了第一等玉足的模样,就越发晶莹可爱。 她原想着刘凌接触女人少,又没有多少男性长辈“熏陶”他,应当是对这些并无所知的,却没想到这时代的价值观也许真是有惊人的一致性,自己从浴袍里露出的腿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让他先注意的倒是脚。 姚霁踩着轻快的步子踏到刘凌的身边,很高兴自己又发现了代昭帝的一项“爱好”,只眯着眼笑着。 “明天流风公主就要进宫了,你得表现的自然点,她那双眼睛太魔性,万一看出你就是那个伺候他去的宦官,还以为你早就看上她了,岂不是更不好?” 她咳嗽了下。 “为了让你明天能够发挥超常,我决定今天牺牲下自己,再换一次装束。” 刘凌知道今天她这样多半是开玩笑,可他眼睛确实老是不由自主地往她脚上瞄,于是自己看脚也不是,看人也不是,看天也不是,看地也不是,居然被逼得抬起头皱着眉,像是个烦恼的老人家那样“哎”了一声,引得姚霁笑的前俯后仰。 玩笑过了,姚霁也没多逗弄她,等到刘凌洗漱结束上了床,便和他并肩在龙床上坐好,明面上看起来似是刘凌在翻一本生僻的书籍,其实是姚霁在看,每看完一页,姚霁食指便晃晃,刘凌再翻一页。 一开始刘凌找的都是两人都没看过的书,这样便能一起看,可后来刘凌发现自己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可姚霁看着这些字似是非常疲累,偶尔还嘀咕什么“繁体看死人”之类的话,便去找一些自己看过的,或在之前便看过一遍,能够一边和她看书,一边向她解释一些其中的内容。 最近姚霁对胡夏起了注意,刘凌便找了一些关于胡夏的书,只是关于胡夏的书籍实在太少,而且似乎书上有的和书上没有的姚霁比他还要更清楚,所以反倒是姚霁说的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