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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里的生活开始了。 这个时代的大学校园,充满了青春活力。文学社、诗社、朗读社、论坛讲座、周末舞会、合唱队,遍布校园的角角落落。 而黎元元对这些倒不是很感兴趣,因为她很忙。 每天忙着听课、搞创作,还要忙着写作业、写信。 中文专业,是一个充满浪漫而又颇为枯燥的专业。说它浪漫,是因为和形形色.色的文字打交道,说它枯燥,是因为要按照既定模式交作业。 有些严肃作品,简直乏味到了极点,只要一打开,随便翻两页就能睡着。可学生们还要对着这类作品,写出相应的文学评论来。 对于回炉再造的黎元元来说,却是如鱼得水。她想,只要换一个角度,即便是严肃作品,也有其价值所在,也能挖掘出更多的闪光点。 课余时间,她除了写,就是写信。 一个星期,至少给家里写一封信。她知道,田爸爸和王mama对她的牵挂,只有读到她的来信时,才会有所宽慰。 还有那些同学和朋友,只有通过写信才能继续保持联系。另外,每逢节假日,也要给外公外婆和爷爷奶奶写信问候一下。 剩下的时间,还要用来会朋友。 这个朋友主要是邓萧。 另外,还有谢海宁。 由于两所大学之间的距离很近,她和邓萧、谢海宁偶然会聚在一起。聚会地点,大多在那家卖门丁rou饼的小饭铺里。 谢海宁只要一拿到稿费,就破费一把,请他们大吃一顿。 这时候,邓萧已经知道谢海宁就是“海派侠客”,这是他自己亲口说的。 当时,把他惊讶了半天。 以前,他和元元对这位“作家”可是钦佩不已,想不到也是一位少年天才?而这位天才和“刀剑啸”又何其相似? 他心里存有疑惑,却不好开口询问。 至于谢海宁的来历,他自己没提,元元也不好透露。她想,有一天谢海宁想说的时候,自然会开口。 三个人聚在一起,对边疆的怀恋是无穷无尽的。 那里有着最美好的记忆,也有着他们的童年时光。 谢海宁说,“有一天,一定要回去看看。” 邓萧也点了点头。 他始终记得自己答应过元元,等她长大了,就陪着她一起去“魔鬼城”,去寻找那堵神秘之墙。 虽然他心里舍不得,可最后还是要由元元自己来做决定吧? 第134章 小群众 * 日子, 一天天过去了。 黎元元非常享受这段大学生活。 闲暇时, 和邓萧一起把学校周围的景致逛了一个遍。几大园子和护城河, 外加上西边的八大处,让她更加喜爱这座城市。 邓萧看在眼里, 喜在心里。 他想,元元这么喜欢京城,喜欢这里的山山水水和胡同小院, 是不是就意味着她又多了一分依恋? 牵挂越多, 就越难以割舍。 即便后世再好,恐怕也缺少这个时代所特有的精神风貌吧? 他听元元多次提到过, 后世人们的追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发不义之财的堂而皇之招摇过市,道德底线不断被刷新 , 社会风气一点点地被败坏了。 最后, 大家都只顾眼前利益。 什么理想信念荡然无存,很多人奋斗一辈子就是为了买套房子。 一说起房子,爸爸mama所在的医院, 要分房子了。 这是按照职工的工龄、学历、职称、岗位打分后, 排队分房。爸爸mama的积分加起来,刚好能分到一套两居室。 mama还开玩笑说,等房子下来了, 他和邓原谁先结婚,房子就给谁住。 他想,自己结婚恐怕不会早了。 虽然他已经二十一岁了, 可心中的那个人还小着呢,怎么也得再等个几年吧? 况且,他到现在还没表白呢。 倒是邓原,在学校舞会上结识了一位女同学。 还偷偷地和他说,她在外国语学院,读大二,家是外地的。最近一段时间,邓原在校外偷着谈恋爱,忙得都没空回家了。 他给元元说了一下,元元也乐坏了。 还打听了半天,只差让邓原领出来给她瞧瞧了。 * 星期天,黎元元去邓萧家吃饭时,偶然也会碰到邓原。 他已经是个大小伙子了,个子和邓萧差不多高,有一米八五左右,也是一表人才。不过,话却少了很多,不像小时候那么容易冲动了。 邓原是学工科的,却颇有自己的见解。 黎元元敏锐地发现,他对外来思潮接受度很高,似乎有点迷信海外的一切。 她不禁担心起来。 因为几年后,会发生一场变动,给很多年轻人带来一定的影响。虽然,那时的邓原已经大学毕业了,可处在这种环境下很容易冲动,她可不希望他被牵扯进去。 她找到邓萧,告诉他自己有点担心。 邓萧听了,十分严肃。 相比起来,他的思想比邓原更为成熟,也很少做一些头脑发热的事情。他相信元元,既然提出来了,一定是看到了某种危险。 可邓原的想法,如何才能改变? 元元说,唯有让他彻底看清楚,才不会受到蒙蔽。于是,邓萧对弟弟也关心起来,常常和他聊聊,想慢慢扭转他的观念。 他自己是个自律性很强的人,埋首于专业,也很少参加外面的论坛讲座。对当前思潮泛滥,虽然有所警觉,却始终置身事外。 对此,黎元元很放心。 包括她自己,基本上不去参加那些论坛讲座。即便有同学热情地拉她过去,也被她婉言谢绝了。反正,她就是个小群众,对那些抛头露面的场合,一向不感兴趣。 邓萧发现自己受元元的影响可不小。 现在,他也像个群众了。 与小时候所向往那种革命理想,也越来越远了。 这倒是爸爸mama喜闻乐见的。 经历过那么多运动,其他都是虚的,唯有掌握一门专业技能才是立身之本。 * 元旦前夕,班里要搞一场文艺晚会,要求每个同学都得参与。 黎元元她们寝室里出了一个小合唱,分两个声部来演唱那首著名的流行歌曲——,她也跟着浑水摸鱼上了台。 没想到,节目大获成功,还被班里推荐去参加系里举办的新年晚会。(注1) 黎元元第一次登台露了脸。 也是第一次参加这种规模的团体活动。后来,看到系里的报刊专栏里,贴着她们演唱时的照片,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可除此之外,她依然是个低调的小群众。 这种无拘无束,毫无压力的生活,正是她所向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