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学 - 言情小说 - 集末的最后一班地铁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1

    不明白父母的苦心,和许多需要靠打工维持生活的中国同学比起来,她是相当无忧无虑的,至少不用为房租水电和饭卡里剩了几块钱费心。

    直到进了研究生院,情况突然有了变化。以前十分稳定准时的汇款常常会数目减少,再后来会偶尔缺少一个月,打电话回家,mama只说爸爸的工厂偶有资金周转不灵。她多问几句,mama就支支吾吾不肯多讲,或者抱歉的口吻说:“钱不够花了?再等等,下星期就叫你爸爸给你打钱进去。”

    她不是这个意思,连忙说:“学费生活费都有多,厂里需要钱就不用给我寄了。”

    最后她去唐人街的中餐馆打零工,她在前面端盘子接电话,明殊就负责送外卖。餐馆的老板是香港来的四十几岁的鳏夫,秃顶又有大肚腩,但炒起菜来风风火火,十分迅捷。她和明殊恰好是同城老乡,又都是拿学生签证的穷学生,没有正式的工作许可,被老板压榨,只收很低廉的工钱,很有几分同病相怜。

    明殊是个摇滚青年,喜欢穿一身挂满钉子的皮夹克,肌rou分明的胳膊上纹着死人骷髅头,偏偏又长得唇红齿白,清秀可人,常常有来就餐的小meimei忍不住朝他侧目。就他那个吊儿郎当的工作态度,小雪严重怀疑老板是冲着他花美男的外表才把他留在店里。

    一来二去她和明殊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儿,明殊常常向她炫耀送外卖时的艳遇,也会在她打烊时倚在门框上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月圆之夜,他像狼人一样坐在窗下嗷嗷嚎叫,执着吉他一会儿吼“带你去私奔,要做最幸福的人”,一会儿又呜咽“Nevermind I’ll find someone like you”。

    明殊的爱人在国内,叫阿仁,比他大上几岁,是他高中时的班主任。小雪因此对他的伤春悲秋很不以为然。不就是个大几岁的师生恋吗?他如今已经长大成人,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障碍。每次他狼嚎的时候她都说:“受不了你那矫情劲儿。猪八戒也知道抢媳妇儿,有你整天唠叨的时间,还不如回家先把美人娶到手。”

    这时候明殊就没大没小地扒她的头,玩世不恭地笑:“小孩子不懂。我爹妈都是根正苗红的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事他们接受不来。”

    她知道明殊的父母供儿子出国读名校,希望他成为华尔街上叱吒风云的人物,如果知道儿子对学业马马虎虎,整天忙着玩乐队,估计要吐血三升。可是“违法乱纪”是从何说起?她不懂。

    和明殊的外卖艳遇比起来,她的生活简直是死水一潭。极罕见的,也有客人多喝了几杯纠缠着她要电话号码,幸好老板算是讲理,遇到实在难缠的,就由他出面,说几句什么“我表妹没见过世面,这位老板见谅”之类的话,再送两碗红豆沙了事。

    她在店里做了三四个月,老板看她的目光犹如伺机而动的野兽,她全然没察觉。

    直到有一次,某个中年猥琐男多看了她几眼,猥琐男夫人忿忿不平地绊了她一脚,害她在大堂中央狠狠摔了一跤,砸碎一堆碗碟,顺带把半盆萝卜牛腩煲倒在夫人的怀里,老板出来和她一起点头哈腰了半天,最后老板对她皮笑rou不笑地说:“今天打烊了先别走,我有话同你讲。”

    临近午夜餐馆才打烊,她拖完地板,收拾好桌椅关掉灯,老板朝她招手:“小雪啊,来,后面厨房里讲话。”

    明殊不知从哪个墙角里跳出来,一把揽住她的肩膀:“嗯,我在这儿等你一起回家。”他眼神暧昧地向她看过来,“昨天晚上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

    老板叫她进厨房,脸色铁青地教训了她一顿,大意无非是顾客是上帝。她莫名其妙地出来,明殊果然还在等着。她不明就里地问:“昨天晚上我答应你什么了?”

    明殊难得一脸正经,长叹一声敲她的头:“还叫我去猪八戒抢亲,自己差点被猪八戒吃进肚子里还不知道。还是你肩膀上这颗本来就是猪头?”

    她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如果那天没有别人,而她单独和老板进了厨房,很可能就成了任他宰割的鱼rou。

    那时候她家里的汇款已经完全断绝,她必须从原来的公寓搬出去。明殊说:“我的室友刚好搬走了,要不然你就搬来?也省得我再找别人。”

    明殊的住处阴暗狭小,巴掌大的客厅只够放一面小餐桌,一张旧沙发,和一只嗡嗡叫的破冰箱,唯一的卧室朝北,对着穷街陋巷,面积比她原来住处的厕所还小。可是想要在曼哈顿临时找一间她住得起的公寓绝非易事,反正为了防狼,她也大多数时间和明殊同进同出,所以她没多想就同意了。

    真的成了室友,她才发现自己委实是拣到了大便宜。明殊顺理成章地把卧室让给她,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外表不羁的明殊其实是个很整洁的室友,厨房客厅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又做得一手好菜,要不是他和乐队在地下酒吧演出常常深夜不归,而演出时台下尖叫的女歌迷又的确多了些,他会是一个再理想不过的男友。

    只有说到他的阿仁,他才会眼神闪烁,沉默不语。

    说来奇怪,小雪一直不知道阿仁到底长什么样子。明殊的家里没有她的照片,钱包里没有,手机里也没有。她像一个传说,始终只出现在明殊的记忆里,唯一证明她存在的,是明殊手腕上那串他们定情的木珠手链。

    有一天,明殊醉得不省人事,凌晨被他的乐队朋友抬回来。第二天清早,小雪在垃圾筒里捡到那串手链。

    她偷偷把手链藏起来。不出所料,下午明殊宿醉醒来,第一件事是去翻垃圾筒。

    她把手链扔到他面前,冷冷问:“说,到底怎么回事?”

    他怔怔地抬眼看她,半晌才苦笑:“阿仁结婚了。”

    总算轮到她敲一回他的脑袋:“我怎么跟你说的?一日复一日,哪个女人经得住这种等待的折磨?父母反对就不能争取了?躲在三万里外的角落,爱得再怎么刻骨铭心有什么用?简直自作自受。”

    他沉默地被她敲打,半天才语音涩然地说:“你不懂。”

    又是她不懂。感情挫折她也经历过,怎么可能不懂?

    其实那时候她确实是不懂,然而有一天傍晚,她接到一个电话,才明白了宋明殊的秘密。

    明殊去送外卖,把手机忘记在收银台后面。记得那是晚上六点多钟,正是餐馆最人声鼎沸的时候,她正替一个客人刷信用卡,那个电话响起来,是一串国内的号码。

    现在想来她都惊异于当时的第六感。那串号码在餐厅昏黄的顶灯下闪烁,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她接起来,是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明殊?”

    她只犹豫一刻,就鬼使神差地问:“你是阿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