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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快,但是很稳。老祭司则是被部落派来的勇士照顾着,勇士们吃的好睡得饱,衣服看起来不厚实但是十分保暖,照顾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并不是什么难事。林旭粗略的看了看,觉得人数应该在一百人左右的样子。安得倒是离的很远就在打招呼了,刚走近,所有的勇士都开始朝着林旭行礼。“你们路上注意一点,要是有人身体受不了就放慢点速度,不急于一时。”林旭嘱咐道,“你们自己也要多注意周围的环境,发现不对就跑。”安得点头,很是严肃地说:“我知道,您放心。”在下属面前,安得还是很有领导人的气质,看起来非常靠谱。至少不像在林旭和柯斯面前那样跳脱。他神采奕奕,对他而言护送这些人回部落并不是什么难事,他天生就适合在外头跑动,不是坐办公室的材料。“去吧,我还有别的事。”林旭看着安得他们离开,自己也再一次迈向了不知道是长是短的旅程。这一次林旭走的时间很长,大约走了接近半个月,才看到篝火冒出的烟。但是他没有贸然接近,在观察了一段时间之后,林旭发现这里大约是一个人口买卖的集市。周围都有勇士在巡逻,只是买人的部落很少,林旭看见的都是一些小部落带着人过来,在冰天雪地里穿着破破烂烂的兽皮瑟瑟发抖的站在一边,等着人来挑选。这些应该都是那些小部落的族人,而不是奴隶。因为看管他们的人并没有打骂他们,或是不给他们饭吃,有时候还会烧热水给他们喝。这个集市不知道已经维持了多少天,林旭还看见三个小部落就连族长和祭祀一起都站在买卖的台子上,准备把整个部落都卖了。可是并没有人买,大概是因为用rou干换人已经不划算了,这种整个部落全卖的,一般来说并不是卖身成奴隶,而是成为大部落的次族。大部落给他们提供食物,他们帮大部落做事。这种方式一直都是有的,以前也不少。但是现在,大部落自己都自顾不暇,甚至没有多余的食物保证自己族人的生活,怎么可能再拿出来养另一群人。就是族长和祭司同意,普通族人也绝不会同意的。林旭躲在暗处观察了很久,发现这个集市是完全开放的,并不需要什么信物之类的,你只要不带武器直接进去就行。当然,在买到人之后的给维持集市的部落提供一些rou干作为酬劳。然而林旭并没有带rou干,他不知道这个集市要维持多久,只能把自己的包藏起来,把头发用花汁重新染一下,过去询问巡逻的勇士。“集市还有多久才完?”林旭递过去一块rou干。勇士的眼睛亮了亮,立马把rou干接过来揣进自己的怀里,这才对林旭有了好脸色:“春天什么时候到,集市什么时候才完。那些小部落留在这里还有些希望。”林旭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他收拾好东西,踏上了回部落的路。作者有话要说: 部落很快就用有很多人啦!一大波僵尸即将来袭嘿嘿嘿第76章集市就像是个巨大的宝藏,至少对林旭来说是这样,有他最需要的人口。当然,对别人来说,或者对集市里的人来说,那是一个人间地狱,但是他们又不能不去,因为想活着,不想死。这些人也很便宜,林旭打听过了,一个人三块巴掌大的rou干就能换,要是换的人多,两块也行。去年林旭去换人的时候虽说是rou干,但实际上是手臂那样长的rou条,分量很足。不到一年,交换的分量就缩水了四分之三。林旭心事重重,回去的路上一直心不在焉,大雪的天难得看见什么猎物,林旭运气倒是很好,还撞见了几只雪白的雪兔,红眼睛,两颗大门牙,撅着屁股在雪地里找草吃,林旭看了两眼,没动,放它们一条生路。这次要换人,估计储存的rou干不太够,毕竟部落的人自己也要消耗。是时候拿那些好吃好喝养着的牲畜们开刀了,毕竟灰兔的繁殖能力太强,即便这么久已经消耗了不少,但还是兔满为患。林旭来的时候行路并不快,他要观察周围的环境以及寻找周边的部落,回去的时候就不需要了,他本来就不惧严寒,全心赶路的话要不了这么长时间。他来时走了半个月,回去只花了一周,他急得很,一天除开睡觉的时间全部用来赶路了。当林旭赶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放哨的勇士小声地给林旭开了门。林旭道了一声辛苦,然后飞奔回了自己的房子,柯斯睡得很沉,林旭把他的被子掀起来,冷风灌进去。柯斯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揉了揉,此时脑子还不清醒,也没听清楚林旭在说什么,就搂住林旭的腰往自己床上带。猝不及防的林旭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被柯斯搂在了怀里,额头抵着柯斯的胸肌。耳边是柯斯沉稳的心跳声,周边都围绕着柯斯身上的气息。本来想和柯斯商量事情的林旭心突然就软了,在柯斯的怀抱中,他什么没能坚持十分钟,就和柯斯一同睡了过去,睡得宛如两头死猪,他这回倒是不嫌弃柯斯挤压他的睡眠空间了,就在对方的怀里睡了过去。明明他现在已经不怕冷了,但是在柯斯的怀里还是感觉非常温暖,这温暖不是身体上的感觉,而是心上的。林旭没被人这样爱过,这是头一次,即便知道柯斯年纪轻轻,年轻人总没有什么定性。但是他还是慢慢沉溺于此,难以自拔。或许到了柯斯十八岁的时候,柯斯反悔了,他都不会放人离开。这一觉就睡到了天亮,柯斯在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进来的时候醒的,他刚睁开眼睛就看见了林旭的脸。他对于昨晚的记忆是模糊的,这个时候记忆又才重新鲜活起来。柯斯看着林旭近在咫尺的脸,觉得这张脸没有哪一出不完美,就连眼角那一颗小小的不近看就看不见的痣也分外可爱,柯斯小心翼翼地亲吻林旭的额头,嘴角和鼻梁,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他甚至想出去跑一圈,扯着嗓子告诉所有人,林旭是他的,是他的爱人,是他的伴侣。但显然不行,估计他到时候还没被人的唾沫淹死,就得被林旭拳头打死。实在是有些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