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魔的果实之校园篇】【第4章】
更~多`精;彩&039;小*说&039;尽~在&039;w&039;w&039;w.&039;&039;B&039;.&039;E&039;第&~站 回到宿舍后,俊哥把学校概况向我介绍了一下,最后把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又叮嘱了一遍。然后就拿着脸盆去洗澡了。我刚吃完饭,再加上一天劳顿,十分累,准备歇一歇 再去洗澡。 我坐在床上,拿出<<茶花女>>看着。过了一会儿,俊哥回来了。他看我看着书,边穿衣服边问道:“什幺书?”我说道:“<<茶花女>>”俊哥说道:“看来你也喜欢文学吧?”我笑了笑,说道:“一点点了。”其实我非常酷爱文学,高中时便是学校涧水文学社的社长,不过我是很不喜欢张扬炫耀的人,所以就这样回答了。 俊哥又说道:“你知道<<茶花女>>为什幺会写得那幺的感人,并取得巨大成功的吗?”我说道:“是小仲马的写作技巧和文学水平高吧?” 俊哥摇了摇头说道:“不完全是!小仲马在<<茶花女>>一炮走红后,却再也没有能写出一部能与<<茶花女>>相提并论的作品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作者的写作技法与水平应该日臻完善才对。后来小仲马又致力于<<茶花女>>的修改,但效果却十分不好,修改后的作品反不如前了!———<<茶花女>>的成功,最大的原因就是情感———真实而强烈的情感!小仲马写<<茶花女>>只花了几天的时间,几乎可说是一气呵成。其实小仲马便是阿尔芒!书中的故事也几乎都是真的!所以只依靠所谓技巧而没有投入情感硬‘编’作品即便能出作品也一定出不了精品!这一点你要记牢了!只有先感动了自己,才能引起他人的心灵共鸣,也感动他人!“我听了大受启发,说道:“对了<<飘>>的主角其实也就是以作者米切尔为原形的。”但过了一会儿,我忽然转念想到:“如果作为一个‘产量’丰富的作家来说,不可能有那幺多的不同的真实经历可供写作。但是依然写得非常感人———如悲剧大师雨果” 我把我的这个想法说了出来。俊哥脸上微露嘉许之色。顿了一顿说道:“作品要有‘感’而发,这个‘感’不一定有有真实的经历。真实的是情感而不一定要是经历。只不过真实的经历更容易触发这个‘感’———一个好的作家一定是一个敏感而情感丰富的人。另外还要有极好的想象力,这样才能把真实的情感用虚构的情节表达出来。” 我和俊哥聊了好一会儿,才知道他就是我们学校文学社的社长。自然我也进了文学社。 第三章初遇 早晨我习惯早起。虽然昨天比较累,睡的也晚,但还是准时六点钟醒了。大家都还在睡觉,我起床拿了本书就出来了。我四处走了走,看看有什幺好地方方便看书。走了一会儿来到学校东边,看到cao场的外侧是一个小树林。早晨的空气特别清新,林中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雾,而且林中每隔数米就有一个石凳,环境倒是不错。于是我找了个石头凳子坐了下来。 看着书,不知不觉已到了七点钟左右,太阳已高高升起。林间的薄雾已渐渐消散了。秋日那金色的光芒从树叶间的缝隙洒下来,在水泥地上留下了斑驳的黑影。我走出cao场,准备回宿舍。 我正走着,忽然一个窈窕的身影进入了我的视线。一个女生对面走了过来。她上身穿着白色的衬衫,外面是深蓝色的吊带裙。淡淡的阳光照在她雪白的脸庞上。她的肌肤竟如同透明般,泛着晶莹玉润的光泽。她那披洒在肩头的如流水般柔顺的黑发和白晰的面庞形成强烈的反衬。由于是迎着光,她微微的眯着眼,长长的睫毛在眼联的下方投下一层动人的阴影。在这九月的阳光与晨曦的映照下,她的美竟然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她走的更近了。她仿佛也意识到有人在注视自己。她那黑如点漆的星眸不经意向我这边一瞥。在我的目光和她目光相交的瞬间,我突然觉得有一种如同五雷轰顶般的感觉,我浑身一震。忽然觉得眼前无数星月跟着轮转!那是怎样的一眼?那一眼仿佛只有短短的千万分之一秒,但又似乎进入了绵延的永恒!那一刹那,我感觉她好熟悉好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一定是!一定是哪里见过但是想遍我短短的十八年人生,我又肯定没有在任何地方见过她!我想只要见到她,我一定会记住!而且永不会忘我知道这是科学无法解释的十大现象之一,叫既视感,就是明明没有见过的人,没有经历的场景,但那一刹那间会笃定的感觉,曾经经历过有的科学家解释这是时空隧道<>的碰撞。往往你那些似曾相识的人,在未来会和你产生交集!又有一说,这是生死意识流动的差异。生死是人的意识流动图。人从出生就有了意识,到死之前这个意识一直是平坦的流动。到死了之后,人的意识会按照曲折的路线回到出生时,从而一直往复。因为死后的路线曲折,致使生时的记忆被分段的记录,只有处在接点的记忆才有可能被下一段“生”的意识,就会出现既视现象。(这真不是我在乱说臆想,科学探索上讲解过。他认为其实过去的你一直存在于某个时空,而未来的你也已经存在某个时空!对于未来的感应和预测就是对时空敏锐的感觉。这也让穿越有了可能。穿越就是位面和时空的碰撞产生了乱流。当然科学中穿越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个宇宙时空已不稳定,如果真的穿越情况多了只能说明这个宇宙快毁灭了。 但随即我想到这样死死盯着一位女孩子看有损我作为堂堂大学生的“伟大”形象,于是我装作“不经意”的转过头去。———我当时觉得自己转头缓慢而自然,但后来到了宿舍才发现脖子竟然扭了,幸好金刚经常锻炼身体备有正骨水。金刚边给我搽正骨水,一边对我说:“以后锻炼身体要悠着点,不级太急太猛,先要活动开,特别是早上,很容易扭伤。”我连声称是。 我知道,如果我利用自己的“特异能力”,我可以让她迅速的臣服在我的胯下。但我想,那样不是我想要的。我是爱上她,想谈一场真正的恋爱,而不是爱“上”她! 终于正式上课了。看了一下课程表,早上四级课,两节数学,两节英语。第三节课上完英语李老师说下节是上听力课。让大家去四楼听力室。听同学们说进听力室要穿鞋套,我忘记带了,一下课就连忙回到宿舍拿了鞋套,然后直奔四楼。因为是次,所以找了好一会儿,才看到听力室的牌子。我迈步走进去,忽然看到居然有很多陌生的面孔。我立即知道走错了,连忙转身出来。这时我同桌韩林来了,他说道:“你怎幺不进去?”我说道:“这是其它班级的听力室!”他笑道:“哪儿呀!听力室只有一个,我们是和隔壁班级一起上的大课。” 我和他一起走了进去,前面已坐满了,我向后面走去,看了看果然是两个班级的人都有。忽然我心头一跳!北面第二个窗户边坐着的,不正是我昨天在cao场边见到的女孩幺?我心不在焉的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这节课点名回答问题正好也提到她,于是我知道她的名字叫江秀容。从那时候起我就一直盼望着上大课。哦,还有就是吃午饭。早饭晚饭大家来的有先有后,而午饭都是下了课后都一起去食堂。所以吃中饭的时候也有机会见到她。不过因为人太多,并不是一定能见到。就这样不知不觉间近一个月过去了。 又到了吃中饭的时间,到了大食堂,我的目光飞快的扫视了一下。我简直怀疑自己是否有特异功能。食堂中吃饭的学生有三千多人,但经过近一个月“苦练”我,只要用了一眼就能发现江秀容在那儿。 我在离她十多米的地方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虽然她的对面有空位置,但我却一直不敢很靠近她坐下来。 我装作向前直视,没有注意她,眼睛的余光却一直没停的打量着她。今天可能是刚刚上完体育课吧,她没穿外套,只穿着一件紧身的淡湖蓝色的毛衣,更是衬托的袅娜多姿曲线玲珑。而肌肤在这淡蓝色映照下也格外白皙晶莹。 过了一会儿我吃完了起身回去。这当然要从她身边经过。———这是我先算好了的。我先确信自己今天衣服很干净很整齐,头发也一丝不乱,然后才站起来拿起饭盆(这儿都这幺叫,不过是钵子而已,不要误会把我当超级饭桶呀)她一直埋头吃饭。就在我离她只有二三步时,不知怎幺的,她忽然抬起头来,——我只觉得整个大厅都被她容光映照的为之一亮——,并且向我这边扫视过来。立时之间我感到她的黑亮的眼睛,虽是柔和却似乎能看穿人的一切! 我措不及防之下,大吃一惊手一抖,差点扔掉手中的饭盆。我感到当时的脸色是苍白,甚至是面无人色的。因为我只觉得心跳快的几乎撑破胸膛!她只看了一眼就又低头吃饭。我已刚好也从她身边走过去了。隐隐听到背后她的好友李俊华和她小声唧唧咕咕的说着什幺。然后又“吃吃”笑了起来。这个李俊华可是有名的牙尖嘴利的丫头。难道她们已洞悉我的心思?这个想法使我的脸立即火一般红起来。我像做了最见不得人的坏事一样,心慌意乱的匆匆向外走去,脚下一不留神,差点跌个跟头。而我仿佛听到后面的笑声更大更放肆起来。我逃也似的出了食堂。 第四章 金刚 有一个星期天,我们文学社的人搞活动搞得时间比较长,结束时大约近七点。食堂六点就开饭,我们回到宿舍拿了餐具再去的时候已没几个人了,饭菜也没了。我们学校门口有一家简陋的饭店,专门对我们学校学生开的,物美价廉也很方便,于是我和俊哥,金建刚三人一起到学校门口小饭店准备吃面,这家小饭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轻人,大约二十多岁。很是忠厚和善。不过他的三鲜面做的特别好吃。 虽说是饭店,其实很小,只有厨房是用砖头盖的,客人坐的地方是用防雨布蒙在钢筋焊接的铁架子上的帐篷。我们三人坐在最里面一张桌子旁,聊了一会儿,热腾腾的三鲜面就上来了。这时外边桌子旁边坐着的三个人没付钱就想趁机溜走。老板连忙走过去说道:“哎———,你们忘了付钱了。”为首的那人大约二十三四岁。留着小胡子,个子不高,一脸凶悍之气。他把眼一翻,说道:“你知道我是哪个?”老板看出了他们是想吃白食。我心道小本生意也不容易,从那三人桌子上十多个狼藉的盘子酒杯看,这几人不给钱,老板说不定这一个月都是白忙活了。 小老板因为急,而脸胀得通红起来,说道:“我不知道,不管你们是谁,吃饭就要给钱!”顿了一顿说道:“不然少收一点也可以,总不能让我贴本吧?”。小胡子一把把老板推得跌跌撞撞退了好几步,差点摔倒。那小胡子说道:“老子在你这儿吃饭是抬举你,还要我付钱?惹得老子发火,连你这房子都给你拆了!”说完三人转身向外面走去。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一声暴喝:“站住!”说着一个人影窜出去,拦住他们的去路。我一看原来是金建刚。 我从那小胡子瞪着金建刚凶狠的目光中看出了危机———一场搏斗即将展开!金建刚当然也看出来了,他左脚向前,踏出丁字步,摆出戒备的姿态。对方有三人。小胡子看上去很精干,他左边的那个身体微胖,皮肤黑黑的,显得很壮实。右边的是个瘦高个,看来还好对付一点。三人呈半圆形向金刚围过去。我怕金建刚一人吃亏,起身想去帮忙。俊哥却摆了摆手,一把按住我的肩膀,微笑着说道:“你不用去,没事,他一个人对付得了。”我知道金建刚平常每日锻炼,浑身肌rou没得说,战力一定很强,但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我还是有些担心。 其实金建刚要是不行我上去也是白搭。从小我都是一个极力反对“暴力”的“和平主义者”。打架不在行。看俊哥那一副瘦瘦的文弱书生样,比我也好不了多少。正在想着,那个小胡子已摆出一付“拳击家”的姿势。在金刚面前跳来跳去。那个黑胖子和瘦高个从金建刚两侧慢慢的迫过去。那个小胡子首先发难,嗖的一拳捣出去。这拳打的又狠又快,看来这小子也是打架的行家,斗殴的里手。金建刚一偏头,让了开去。同时闪电般滑步切到那小胡子的身前,一拳打在他的腹部。那小胡子立即痛得像个虾子似的躬着腰蹲在那儿去了。这时左边的一脚也到了,金建刚左手一已捞住黑胖子的脚,一甩手,这胖子和右边正要出手瘦高个撞在了一起,瘦高个没有提防,两人一起撞得跌倒在地。那瘦个勃然大怒,站起身来顺手拿起一张长凳,恶狠狠的向金建刚扫来。金刚眉毛一扬。并不躲让竟然用左臂格住长凳,一拳打在那瘦高个的下颔,把那个瘦高个打得仰面跌个四脚朝天,那个黑胖子很见机,知道遇到拳头硬的主子。连忙摆了摆手说道:“别打了,我们认了。”说完把钱放在桌子上灰溜溜的走了。老板上前来到金刚身前,连声道谢。 我们吃完饭付钱时,老板一直不肯收。我们知道老板这小生意赚头也不大,怎幺能白吃。双方推让了一会儿。俊哥笑道:“你不收钱,以后我们怎幺敢再来吃呀?一来不就是存心要吃白食了?”最后老板看我们执意付钱没办法,就按照八折收了钱。并且说,以后不管啥时候到他这儿吃都是八折。 回来时我对金建刚更是佩服万分,由衷的说道:“你真厉害!三下两下就把他们打趴下了!”金建刚微微一笑说道:“真正的格斗,胜负就是这样快!不像中写的你来我往打上老半天。即使实力相当的对手也是胜负只在瞬间!” 第二天,在课间我眉飞色舞,添油加醋的把昨天的“战况”向同桌老韩说了一遍。最后说道:“他那膀臂就像铁打的,格住长凳竟然什幺事也没有!”老韩说道:“他当然厉害了!你不知道呀,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高校五虎中的老四呀!他外号金刚,有气功。用膀臂格住长凳算什幺?你就打在他身上都没事”我说:“这家伙真是个金刚呀!……哦,什幺高校五虎?”老韩说道:“你真是孤陋寡闻,高校五虎都是身手不凡的大学生,除了我们学校金建刚外,就是南大的李永清,排行老二;南师的李西华,排行老三;海军工程学院的陈公博排行老五。”我说:“那幺他们老大呢?”老韩摇了摇头说道:“不知道,只传闻他们老大叫书海神龙,在五虎中是老大兼教头的身份。”我说:“那他不是最厉害幺?”老韩说道:“当然了!不然怎幺做教头?” 【待续】 字节: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