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阻止男主发疯 第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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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莉看也没看那些人一眼,勒住缰绳,停在报社门口,翻身下马。 报社记者正要找她,见她本人来了,惊喜地迎上来: “克莱蒙小姐,明天就能制出照片的铜版了!印刷没问题的话,马上就可以投入使用了——对了。” 他掏出一叠稿纸递给她:“这是写好的稿子,您要不要过目一下?” 薄莉边看边问:“米特先生没有找你吗?” “没有。”记者犹豫了一下,“有个消息,我不知是真是假,但花园那边的人都在说……” “什么消息?” “米特中邪了。” 薄莉一愣:“中邪?” “我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记者说,“听别人说,米特的车夫不知跑哪儿去了,把他丢在路中间,刚好晚上雾特别大,把他吓破了胆。他说自己碰到了幽灵,对方命令他把脸抓烂,他照做了,痛得哭嚎不止,可是——” 薄莉尽量冷静地问道:“可是什么?” “可是,他的脸根本毫发无伤!”记者咂着舌头,啧啧称奇,“大家都说,他被马戏团的演出吓傻了——克莱蒙小姐,我们要把这事写进报纸里吗?” 薄莉听到这里,已经知道始作俑者是谁。 她始终不确定这世界有没有鬼,就是因为埃里克的种种表现,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范畴。 在现代,催眠其实只是一种心理治疗手段,最多用来治疗失眠或放松精神。 远远没有这样神乎其神的效果。 只有电影或小说,才会把催眠刻画得如此神奇。 薄莉不知道,这世界是否还有别的超自然力量……如果有的话,她是不是可以回到现代? 各种混乱的念头从她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片刻,她才说:“唔,当然要写到报纸上。” 那天想到特斯拉和爱迪生的“电流之战”,让她意识到一件事,不管在什么时代,炒作都是必不可少的。 假如炒作没用的话,也不会一百多年以后,人们仍以为是爱迪生发明的电灯。 “你准备一下,”薄莉说,“应该很快就会有人指责我的演出存在安全问题,想用‘米特中邪’的事情,让市政府禁止我的演出。” 记者没想到薄莉一下子想出那么远:“那我们该怎么办?” “准备好稿子,告诉大众,第一,我们的演出绝对安全,演员绝不会触碰观众,欢迎观众上门检验,若是有演员触碰观众,触碰一次,给十美元作为赔偿,道具不在此赔付范围内。” 记者有些犯嘀咕,心想,薄莉是不是太自信了,既然演出是以吓人为主,演员不碰观众,又怎么能吓到人呢? 不过,薄莉给他开了一笔不菲的工资,让他在报社长期帮忙撰稿。老板的说辞再离谱,他也不会反驳。 “第二,演出时间将缩短至二十分钟,”薄莉说,“八分钟以内通关的观众,可获得五百美元的奖励。” “什么——”记者几乎失声喊起来。 五百美元! 那他还写什么稿子,埋头钻研马戏团的演出算了! “第三,每个礼拜,酒馆外都会公示观众的通关时间。”薄莉说,“每位观众都能看到自己或他人的通关时间。” 记者立刻懂了她的意思。 现在不少人对演出感兴趣,就是因为米特、莱特和戴维斯都挑战失败。 有了排行榜以后,不管后面的人有没有通关,只要在酒馆待的时间比那三位绅士长,就说明他们比那三位绅士更有胆量。 记者听得热血沸腾。 这三点一出,有谁还会关注薄莉演出的“安全问题”? 甚至提出演出有安全问题的稿子,都会成为给她造势的存在。 记者看薄莉的眼神都变了,很想知道她为什么能如此娴熟地cao纵舆论。 薄莉也有些诧异,自己居然能在一瞬间想出这么多损招。 演员不能碰观众,碰一次十美元——吸引人们进鬼屋的噱头; 八分钟内通关——激起人们反复尝试的欲望; 排行榜——激发人们攀比、消费的冲动。 这些都是游戏策划的常用把戏。 只能怪现代游戏策划的心机太重了,薄莉耸耸肩,跟她没什么关系。 既然米特已经中邪,那她就不用再跟他吃饭了,也不用再听他高谈阔论,吹嘘自己的家世。 只是,米特没了,她还能用什么诱饵钓埃里克呢? 薄莉琢磨着,翻身上马,在新奥尔良城内闲逛。 不知不觉间,她走到了贫民街区——街道一下变得泥泞不堪,男人们蹲坐在阶梯上,耳后夹着半根烟;狗吠猪叫,孩童们嬉戏打闹;女人们提着菜篓和牛奶桶,往家里走去。 因为贫民区邻近工厂,无处排放的污水都流到了附近的水坑,人和牲畜都患上了疥癣,看上去有些可怕。 薄莉正要调转马头离开这里,忽然感到一道若有若无的视线。 埃里克在她的身后。 她心里一动,轻夹马腹,继续向前走。 地面全是污浊的泥浆,马一脚泥一脚水,走得有些烦躁,打了两个响鼻。 空气中是煤烟、驴粪,以及腐物和垃圾发酵的臭味。 薄莉也打了个喷嚏。 身后的视线一直若有若无,她打喷嚏时,那种被注视感却陡然变强了。 薄莉好奇极了,他的视线为什么那么有存在感。 像发丝,像丝线,像某种有形之物,又细又韧,钩住她的肺腑,每次呼吸都能感到轻微的痛感。 简直跟视,jian没什么区别。 薄莉不打算在贫民街区久呆——不是歧视这里的人,而是气味太难闻了。 她正要从巷子里出去,前面忽然被几个流氓无赖堵住了。 “太太,”为首一个小混混嬉笑着说道,“你在这里转了这么久,找到想找的人了吗?要不这样,你给我们点儿钱花花,我们帮你找,怎么样?” 薄莉在衬裙底下藏了手枪。 她微微歪头,还没来得及拔枪,身后忽然传来马蹄声。 回头一看,是埃里克。 说起来,她已经很久没在日光下看到他了。 相较于最初,他的扮相变了许多,几乎有些考究。 头上戴着黑色礼帽,身穿黑色大衣,里面是白色衬衫和黑色背心,腹部垂挂着一条银色表链。 脚上一双黑色长靴,脚后跟是沉重锃亮的银色马刺。 他扯着缰绳,策马走过来时,银马刺在脚蹬上叮当作响。 薄莉听得耳根发烫。 人的性癖,有时候就那么奇怪。 面对英俊的长相没什么感觉,可是看到陡然绷紧的黑手套、骨节分明的手指、不断晃动的表链,甚至听到银马刺的声响,都会心跳加速。 埃里克走到了她的身边。 他的膝盖似乎顶了她一下,男性气息无孔不入地包围过来。 不是体味,也不是香水,是一种说不清的气息,微热,无形,极具存在感。 明明没有明显的味道,但充满刺激性,一闻就知道属于异性。 薄莉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 ——荷尔蒙。 这时,埃里克看了她一眼。 他的视线似乎也带着浓烈的荷尔蒙。 薄莉像被他的气息围堵拦截,一阵呼吸困难。 那几个流氓无赖见埃里克的身材高大无比,气场强势而充满压迫性,其实有些退缩了。 但为首那个小混混,觉得埃里克可能只是路过,跟薄莉并不认识,便问道:“怎么,你想给这娘们儿出头?” 薄莉以为埃里克会让他们滚。 谁知下一刻,他突然抛出绳索,一把套住那小混混的脖颈。 ——这不是荒郊野岭,而是城里。 薄莉连忙抓住他的手臂。 他手臂的肌rou已绷得像石头一样硬。 如果不是薄莉按住他,让他顿了一下,恐怕那小混混已身首异处。 “亲爱的,这里是城市!”她凑过去,压低声音,“忍忍吧,反正他们也没做什么坏事。” 她对他的称呼,差点让他一个手抖直接勒死面前的小混混。 埃里克停了好一会儿,才缓缓收回绳索。 那几个流氓无赖忙不迭地跑了。 埃里克没有说话,一扯缰绳,似乎也要离开。 薄莉骑马跟了上去。 走出贫民街区,他才微微侧头看向她,冷声说:“跟着我干什么。” “我听说……”薄莉催马走到他的身边,“米特中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