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书迷正在阅读:缪斯、女装大佬在修仙界、美强惨反派注定修罗场、抱歉,我是luanlun体质、浮生若梦、胖阿姨×有病小江总、【足球】曼彻斯特的绿玫瑰、离魂记、公爵家的卧底小猫又在装无辜、要命!捡来的小夫君腰细腿软勾人心
“我还有事,不送你了。” 凌云简:“???” “你要去接他吗?那我怎么办?喂,等等我!匀一把伞给我我不想淋雨!” 邺城的雨总是让人猝不及防,轻轻地压黑了天空,淅淅沥沥不肯来个痛快。 白辰不喜欢雨水,准确地说,他很讨厌浑身湿漉漉的感觉。当他还是狐狸的时候,雨水会让毛皮会贴在身上,有一种黏腻的不透气感。所以他不想让霍玄钰同样湿漉漉的回家。 心中没有答案,行动上却克制不住,当头脑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去往皇宫的路上了。 只不过…… “你真的只是顺路吗?” 白辰的眼神颇为怀疑。 “我是王爷,王爷你知道吧,住的地方离皇宫近是理所当然,旁人想住这里都没有门路。” 小院里只备了两把伞,好在白辰没真的把他丢在小院里。凌云简撑着伞,时不时弯下身子越过伞沿地遮挡,去确认白辰的表情。 烦闷,忧虑,白辰和某人正好相反,把心思都放在脸上,一点事都不藏。 “幼时,母妃曾同我说过一个故事,说的是天上的仙人下凡游历,与人结缘的故事。”凌云简的声音隔着雨幕穿透过来,一下子激中了白辰的心思。 “仙人名为启阳,他游历是为苍生,因此要受尽人间苦楚,看遍生离死别。唯有真真切切地体会到凡人的哀恸与磨难,才能感同身受,才能知道如何将凡人拉出苦海。启阳选择去往战乱之地,人间最容易变为地狱的地方,他想在这里应当能一次性将那些苦难受个遍。” “难道不是吗?” “自然没有那么简单。”凌云简忽然卖起了关子,“他在战乱之地呆了许多年,你知道的,这世上总有地方在打仗。可是整整五十年过去了,他在战场上见过各种各样的死法,听过许多人的哀嚎,甚至那些士兵的遗愿。他的心中虽有感触,但远远未到勘破的境界。” “大概是他比较笨,参悟的慢一点。” 凌云简:“错了。” 白辰不解地反问:“哪里错了?” “当然是你和启阳都错了。你们都错误地认为,战场上刀剑无眼,生死只在一瞬,固然是足够惨烈,足够艰险。可那样的话,你们永远都不会看到真正的,鲜活的,有生命力的人。所以,启阳离开了战场,阴差阳错地,在一个小渔村落了脚。” “小渔村?” “对,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小村庄,最先吸引他的是一个摔倒的孩童,浑身都是泥沙,走路都走不稳。往后数十年,他看到孩童慢慢长大,村庄里的老人离世。看到海啸来临后的遍地狼藉,而废墟之上重新建起了房屋。他送走了许多人,比起战场上不是生就是死的固有结局。渔村里的人似乎更能牵动他的心,因为他不知道……与他相谈甚欢的某个凡人,会不会第二天在第二天出海时遭遇不幸。” “后来……”凌云简放轻了声音,“战火烧到了这片小渔村,启阳虽为仙人,不能擅自改变凡人命数。在一场屠杀过后,他默默埋葬了与他相处多年的村民。最后,埋到当初那个孩童时,他早已泣不成声。孩童已然长大,从蹒跚学步到如今的家业有成,他死前还在护着他的妻儿,可惜……刀剑无眼,战争无情。启阳终于明白,他在战场上不为所动的五十年,是多少人的噩梦,是多少个破碎的家。” “望众生,非众生。独见一人,才知世间常态,方觉众生苦。这个道理启阳明白的太晚,回首来时路,只觉愚蠢至极。” 白辰全神贯注地听着,以至于脚步都慢了。 “悔恨之下他做出了一个决定,他要救活这些人,不计任何代价。于是耗尽法力扭转时间,在屠杀来临前带领村民去安全的地方避难。这些幸存者后来在海边建立了一个国家,为了纪念启阳……” 白辰眉头一皱:“这个国家不会是,西夜国?” “嗯?你怎么知道?所以我们西夜皇室多多少少会点法术,那都是来源于启阳仙人的恩赐。” 白辰无语望天,亏他还真情实感地听了许久。凡间不知哪来的风气,但凡皇家都会编几个玄乎的故事证明自己的尊贵。 “故事虽然真假不明,但道理是通的。”凌云简丝毫不为自己脸红,“若是今日,霍玄钰没能活着从皇宫出来,大仙你肯定会伤心难过的吧?” 白辰一怔,是啊,会很难过吧。光是想想就痛彻心扉,说不定会如故事中的启阳一样,拼尽全力扭转死亡。 “哦,我到王府了,伞还给你。” 还没等凌云简开门 ,瑞王府的府门忽然洞开,霍玄钰抱着借来的伞静静地看着他们两个,平淡道。 “瑞王殿下,很不幸我今日完好无损地回来了。” 凌云简:“……你什么时候在那里的?” “在你开始说住的离皇宫近的时候。” ??? 那不是从一开始就在吗!? 凌云简还没反应过来,手中被塞进来两把伞。 “半路下雨了,本来想顺路借伞,现在看来不用了。”霍玄钰顺利地挤到白辰身边,和他同撑一把伞,他戚戚道,“路上好冷,幸好有你来接我。” “玄钰。” 霍玄钰从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唤起来会这样软绵缱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