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学 - 历史小说 - 穿成炮灰女配后我撞上了修罗场在线阅读 -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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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互相道别,各自回家,等节目组改版后通知相关的档期。

    就在一切都趋于平静的时候,一个苏亦凝的黑词条,明晃晃地出现在热搜上——

    #苏亦凝暴力伤人

    “大家好,我是陈峥嵘。”镜头里的人鼻青脸肿地出现在大众面前,痛哭流涕,“我之前参与录制了草莓台的恋综,草莓台的工作人员捧高踩低,因为苏亦凝有些名气,就任由她欺负我,在节目里孤立我,甚至在最后一天对我暴打出手。我在这里,不要求什么,就想要苏亦凝的一个道歉。”

    【卧.槽!!!】

    【这人谁啊?!!】

    【花瓶欺负人???然后把你打成这个样子??】

    【这鼻青脸肿的看不出真实五官了都】

    【女明星这么嚣张吗?】

    【我觉得肯定不是花瓶打的,是她保镖打的吧,仗势欺人简直绝了】

    【@清朗内娱】

    【这女的上次不就进过警察局了吗?这一次再犯???】

    【#苏亦凝暴力伤人#苏亦凝滚出娱乐圈】

    【她不是那样的人吧……这个节目是有内测直播的,倒是陈峥嵘在里面有很大的问题】

    “苏苏苏苏苏!!你没事吧?”芝芝的电话在苏亦凝上网看到词条之前就打了过来。

    “没什么事,刚醒,怎么了?”苏亦凝察觉到芝芝的激动,她安抚道,“慢慢说。”

    “有个人在热搜上污蔑你!!!”芝芝着急。

    苏亦凝这才查看微.信和微.博,看到了很多人的关心,也看到了很多人在落井下石。

    不过芝芝一开始就将这件事情定性为污蔑,说明芝芝真的很相信苏亦凝。

    “放心,我会处理。”

    苏亦凝看到白明远给她发来的两段视频,陈峥嵘暴起打伤工作人员和陈峥嵘对郝燕使用暴力的影像都在里面。

    涉及到无辜的工作人员和郝燕,苏亦凝有几分顾虑,因为参加节目的嘉宾是定的,即使打码发送,要让人不知道陈峥嵘和郝燕之间的联系,也是不现实的。

    苏亦凝一边思考如何破局,一边反复看了几次陈峥嵘的视频。

    陈峥嵘的伤明显是特效妆。

    陈峥嵘那天伤不在脸,但是现在却鼻青脸肿的。

    难道他是脸着地一路爬回去的吗?不然怎么可能弄成这样?!

    王姐的电话火急火燎地打了过来:“热搜上是怎么回事?公司那边询问事实真相,方便公关后续cao作。”

    苏亦凝把事情简单复述了一遍,王姐瞬间拧起了眉毛:“如果当时我还跟着你,我都上去踢两脚!!”

    苏亦凝忍不住抿唇一笑,和王姐似乎又恢复成了刚相处时的关系。

    王姐虽然名义上还是苏亦凝的经纪人,但已经被调到沈子萱身边了,到底还是隔了一段时间,有几分生分了。

    不过好在苏亦凝和沈子萱之间没有龃.龉,苏亦凝也大气,没有计较经纪人临时被调走。

    王姐说:“我和公司那边说说这件事情,你别冲动,最好别下场。”

    “放心,我有分寸。”苏亦凝说。

    王姐登时升起了一种复杂的感觉,既欣慰,又觉得心酸。

    没想到她才不带苏亦凝那么些天,苏亦凝就已经沉稳了、长大了,连遇到那么大的事情都知道掌握分寸了。

    王姐正复杂着的时候,下一秒,她就刷到了狗仔拍摄的苏亦凝进警.察.局的照片。

    一时间热搜上都是苏亦凝黑子的狂.欢——

    【谁报警了,就是刚!】

    【啊?不会是真的吧???】

    【哪家狗仔敢p照片p到局子啊,花瓶这次自求多福吧】

    【我还以为陈峥嵘那个伤是特效化妆化的】

    【说实话我都看到他的视频里面有把淤青不小心擦掉的那段了,有没有大佬分析分析——】

    “王姐看到热搜马上打电话给苏亦凝,她抓狂地问,“你现在在哪儿???”

    “警.察.局.啊。”苏亦凝说。

    “你到那里做什么?!!!”娱乐圈里谁不是避局子而远之,就她家艺人几次三番进去还被拍到——

    王姐觉得自己需要呼吸机。

    “就是上次我不是捡垃圾健身捡到十几万然后送到警.察.局吗?”

    “这么离谱的事情难道还有后续???”

    “这次就是警.察.局通知我过来领拾金不昧证书的。”苏亦凝说。

    “……一切那么地合理,但是总觉得好像更离谱了。”王姐看着热搜上狂舞【花瓶二.进.宫】的黑子,她真的好期待这些人发现苏亦凝其实是在警察局领取拾金不昧证书的场景。

    那简直是——啪!啪!打!脸!

    第二十三章

    领取完拾金不昧证书的苏亦凝还被民警同志留下来热情地拍了照, 苏亦凝还咨询了网络上陈峥嵘的这种行为,是否可以报警。

    “如果只是想要追究对方的行政处理责任的话,我们这边是可以受理的, 五千浏览或是五百转发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请保留并公正证据, 如果相关情况属实的话,我们可以对对方进行拘留。(*)”

    负责任的警察这样说道, “不过涉及到诽谤造谣的,想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属于自诉案件(*),我们这边可以给你一个报案回执, 后续我们也会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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