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绝色美人光环[快穿] 第134节
甚至陈娇红的两个哥哥谁都比她更偏执。 想到哥哥,陈娇红便想起,上个月二哥好像说会来江北省城出差,也不知道他何时到达。 陈娇红无条件地信任自己哥哥,因此便将这条消息抛到脑后,反正到时候二哥会自己找过来的。 虽然江皓拒绝了她,但陈娇红并不气馁,依旧跟在江皓身后,一同回到知青点。 谁知没走多远,还没到知青点,陈娇红就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陆心柔。 陆心柔身体柔弱,四天前又落了水,因此大家都让着她,她这几天分配的都是割草的活,四个公分。 只见她拎着个篮子,里面装满了嫩绿的草,这是准备喂牛棚的两头牛的,毕竟那可是大队的宝贝。 看见江皓后,陆心柔也愣了一下,随即便对着他笑了笑:“江知青,今天怎么下工这么早?” 等江皓继续走,她才察觉他的腿受了伤,顿时面露担忧:“江知青,你受伤了?要不去卫生所看看吧。” 江皓还没说话,陈娇红便快速追了上来,站在江皓身边,似乎宣誓着自己的主权,语气骄纵: “陆心柔,你怎么不去干活,在这里偷懒吗!” 陆心柔眼中闪过一抹厌恶,陈娇红真的又蠢又坏,真不知道上辈子怎么还能过得那么好,可真是上天不公。 她忙着干活,再说江皓在这里,便懒得和她扯头发,因此瑟缩了一下身子,便垂着头转身了。 陈娇红一开始还觉得陆心柔是怕自己了,还挺得意。直到看着江皓冷漠的背影,她才突然想到:江皓不会也以为她在欺负陆心柔吧?? 陈娇红顿时就觉得不好了,因此连忙追了上去,这次也不敢多说话了。 直到回到知青点,看见江皓进了屋,陈娇红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她琢磨着,江皓老是看不见自己可不行,既然二哥要来了,不如让他帮忙出谋划策一下? …… 江皓回到宿舍,从柜子里翻出了一点跌打药酒,他卷起裤腿,脚踝处一大片青乌,看着有些吓人。 来到农村后,江皓的动手能力也得到提升,他将药酒倒在掌心,搓热后,便覆盖上脚踝,用力揉了揉,化开淤血。 这滋味自然不好受,但江皓的神色却一动不动,他看着不远处的柜子,神色有些发散。 该怎么告诉苏墨墨,不要去当后妈呢?直接去说?她会不会觉得自己有意坏她好事? 安静的环境下,江皓不禁开始幻想出一个场景。 …… 少女和他面对面站着,听他说完劝阻的话后,怯生生地看了他一眼,随后便垂下了眸子。 “江知青,就算我不嫁给那个人,我家里人也会安排其他人给我相看,不当后妈,我也不一定能遇见更好的对象,而且我已经18岁了……” 江皓一时冲动,下意识道:“我娶你,苏同志。” 少女顿时抬起头,目光中有着惊愕,她似乎被吓到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 江皓也被吓到了。 被自己的幻想。 他怎么会和苏同志说自己娶她这种话?! 别人就算了,江皓还不了解自己吗?他这辈子压根就没打算结婚过。 虽然难以置信,但江皓读过很多书,他更明白,潜意识很有可能显露了一个人的真实念头。 他的真实念头,便是对苏墨墨有那个意思吗? 可是满打满算,他们也才认识一天。 江皓觉得自己疯了,刚才那一锄头不是砸在了脚上,是砸在了脑子上。 他甩了甩头,将药酒放回柜子里。 柜子里塞得满满的,红糖、桃酥、rou干,江皓突然想到,自己还是存了不少东西的,如果和他在一起,他一定不会让苏墨墨饿得那么瘦。 嘶,回过神,江皓倒抽一口冷气。 他这一天天的到底怎么了。 但是想起在县城时少女渴望的目光,江皓还是拿了包红糖和桃酥出来,塞进了衣服里。 随后,他便打算去找苏墨墨。 …… 现在是上午上工的时候,苏墨墨照例呆在家里,因此,她丝毫不知道马婶来过的事早已传开,甚至全大队都觉得她要去当后妈了。 她现在更担心的是自己的口粮。 真的,到了这个年代,苏墨墨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那么馋。 明明从前再好吃的菜摆在面前,她都是浅尝辄止,而现在,想到刚才吃的那盘炒白菜,她就能回味许久。 堕落了啊,苏墨墨痛心疾首,决心好好发家致富。 因此,苏家人忙起来之后,她先去自家地里看了看。 现在这年头,队员们都是为集体劳动,每家每户拥有一块自留地,面积不大。 苏家人的自留地里种着一些大白菜,还有葱蒜和一些其他的绿叶菜,毕竟现在是3月,瓜果之类都是没有的。 苏墨墨转悠了一圈,自留地不大,但是被打理得很好,杂草都被拔掉,每一块位置都被利用起来。 突然,苏墨墨眼前一亮,她看见了一种熟悉的菜,韭菜。 俗话说得好,“正月葱,三月韭”,苏墨墨从前最爱吃韭菜了,而3月的韭菜又最鲜嫩。 只是不知是不是苏家人不爱吃,韭菜只有一小块。 不过没关系,韭菜割了还能一茬一茬地长,苏墨墨跑回院子,恰好看见苏奶奶回来,便喊了一声:“奶,我去割点韭菜!” 苏奶奶自然笑眯眯地应好。 等到江皓赶来时,远远的,便看见了地里那抹弯着腰的熟悉身影。 江皓神色一顿。 他想起昨天打听来的消息,大队的人都觉得苏老太宠苏墨墨,毕竟她能读到高中,毕业了也不用下地,在队里是少有的。 不过苏墨墨性子也好,勤劳,从小就会主动帮忙干活、带弟弟,也是这段时间,大家才没怎么发现她干活,估计是没留在县城,心情有些差。 但真正地看见那抹纤细的身影劳动,江皓才意识到,“没留在县城”对苏墨墨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如果不抓住这个嫁进城里的机会,或许她只能留在这片土地,弓着腰过完一辈子。 就连自己不也一样吗?说不定一辈子就要留在这里了。 毕竟早些年来的知青们,能离开的少之又少,大部分都在这里安家了。 时间一久,这里便会成为第二故乡,或许永远也回不去了。 江皓停顿几秒,抛开脑海里的杂绪,就打算去喊苏墨墨,告诉她后妈的事。 谁知就在这时,远远的,对面也走来了一抹身影。 少年个子很高,偏偏又极瘦,看着便有几分像竹竿了,他穿着破旧的袄子,上面甚至连补丁都打不起,至于脚上,更是穿着一双草鞋。 察觉他的视线,少年抬起头,直直地看向了他,目光中藏着一丝狠戾,像一头即将长成的狼崽。 江皓知道这是谁,大河大队众人唾骂的地主家狗崽子。 具体的名字他记不清了,毕竟两人从未有过交集。 少年越走越近,江皓这才发现,他走路也有一点不适,脚踝好像也受伤了。 ……可真巧。 更巧的是,两人同时在距离苏家自留地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江皓:“……?” 谢钰:。 第74章 谢钰警惕着身边的每个人,一般来说,除了上工,他只会呆在自己的小破屋子里,照顾身体不好的爷爷。 今天要不是锄地的时候听见那个熟悉的名字,他也不会贸然赶过来。 谁知道会碰见别人。 谢钰不认识江皓,但从他的举止也能看出,这是一个知青。 江皓身姿挺拔,尽管穿得和普通的队员没什么两样,但他俊朗的五官便让他区别于众人。 比起谢钰,江皓看着更像个男人。 他的衣服再差,也比谢钰的好;他营养好,身形修长,宽肩窄腰,不像谢钰瘦成了竹竿;更不用说知青接受过良好的教育,而谢钰小学都没读过。 两人比起来也是一个天一个地,或者说,比起自己,眼前这个男知青才是更应该站在苏墨墨身边的。 谢钰的眸子不由自主地变得狠戾,他知道,面前人也是来找苏墨墨的。 谢钰抵了抵牙根,明明他看着那么瘦弱,浑身的气势却并不比谢钰弱,谢钰的嗓音处于变声期,有些粗哑道:“你来干嘛。” 江皓腰身笔挺,他打量着身前的少年。 少年额前有着长长的刘海,此刻抬起头,便露出了整张脸,眸子深邃,里面似有火焰在燃烧,和平时表现出来的沉默截然不同。 尽管总是被队员们骂狼崽子,但平日里少年总是垂着头,江皓偶尔在大队看见他时,也只能看见一个牵着弟弟的瘦弱身影。 但现在,少年抬起头后,才让人发觉,原来这真的是一头狼崽。 江皓自然也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文质彬彬,对于不熟悉的人他更多的是无视,眼前的这头狼崽也不能让他破例。 毕竟他再凶狠,血统是狼,但目前他也只是一头崽子罢了。 因此,江皓无视了谢钰,率先朝着旁边的自留地走去。 再不去,苏墨墨都快割完韭菜了,达到他今天的目的最重要,至于这头狼崽子想干什么,江皓现在完全不想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