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页
路灯下,树影摇晃,唐粒勾住周忆南的脖颈,睁眼看他。这是她觊觎了四年的男人,但他也不比她轻松,想到他家中如何遭受巨变,他是如何孤身走长路,如何忍住对她的喜欢,她心里难受,眼泪铺满一张脸。 第38章 周忆南住在绯云湖边,唐粒送他回家。每每等待红绿灯,就接个小吻,到了小区门口,已经快11点。 明天两人都忙,理应休息了,但初初定情,难舍难分,周忆南狠心解开安全带:“我该走了。” 唐粒说:“再亲一下。”她大学看了很多言情小说,终于可以学以致用了,环抱周忆南的腰,从嘴唇吻到脖颈,不轻不重地啃啮,一边用指尖去挑周忆南的领口,周忆南抓住她作乱的手。 唐粒啧一声,笑得任性:“我还不困。” 说话时,唐粒呼吸间的热气喷在周忆南的颈中,火腾一下就着了,周忆南想推开她,不成了。他以前能忍,其实是两人没这样相处过,原来情绪这么轻易就能被她调动起来。 逼仄空间过分地撩动欲念,两人身体紧密相贴,浑身都是对彼此的念想,吻得嘴唇都肿起来。周忆南把安全带重新扣上,扯开领口透气,才感觉呼吸畅快了些,他以为会循序渐进,但两个人在一起,就成了两头兽。 车停在小区拐角的便利店,周忆南下车去给唐粒买洗漱用品和睡衣拖鞋。唐粒想到还会买一件最重要的东西,心又跳得很乱,周忆南折回来:“拖鞋买多大?” 上次买拖鞋,周忆南是按唐粒身高估着拿的,拖鞋得买大一点,他买了38-39的,但唐粒的脚比他想的小,回答说:“我运动鞋穿36码。” 周忆南踟蹰:“……换洗衣物的尺码呢?” 唐粒想到那次他买熟睡安心裤和慢跑裤都是均码,脸一红:“我发到你手机上。” 周忆南家在顶楼,唐粒穿过入户花园,环顾一圈。家里很整洁,灰蓝色的墙面,米色沙发,很温暖的配色,家具很少,跟秦远山的休息室差不多,缺点生活气息,像个纯睡觉的地方。 周忆南把北斗七星剑放在玄关柜子上,唐粒走上阳台看湖景,眼眶很热。周忆南把自己的所有都摊给她看,他的过去,他独居的地方,最惨痛的,最冷肃的,都向她敞开,从今天起,两个人不再是你我,是我们了。 周忆南开了暖气,烧上水,从身后拥吻唐粒,酸软感从唐粒四肢百骸流淌到全身,她面红耳热:“你先去,我等你四年,该换你等我了。” 周忆南去浴室,唐粒参观他的家。书房里的书籍不算太多,有一整列书架里是各式战术装备,她两眼放光,扑过去看。 绝大多数是多功能便携款式,从军刀到扳手钳子都有,应该用于格斗和野外生存。唐粒拿起来比比划划,忍不住笑,她的礼物送对了。但北斗七星剑是摆件,她更喜欢这类能在实战中发挥功效的武器,想让周忆南教她如何使用,最好能推荐几款适合她用的。 等唐粒洗完出来,卧室的床品是新铺上的,深蓝色,她笑了,周忆南送她那套根本不是他闲置的,就是他喜欢的。她摸了摸,大床很温暖,是他放下所有戒备待着的地方。 幽暗灯光里,两人接吻,周忆南把唐粒安放在床上,单手撑着看她,气息拂在她脸上。唐粒被他的目光烫得手脚发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在她下腹流窜叫嚣开来。 唇舌彼此围剿,静止多年的冰,轻轻晃动成水。今天所有的体验都是新的,周忆南有几分紧张,怕弄疼唐粒,也怕自己表现不好,不时停下来看唐粒的反应,绵绵密密地吻她。 初次相见时,落了雨。三年前的夏天校园分别时,也落了雨。云州雨水多,常常在雨天想起她,只是那时还不知道这是爱。 天街小雨润如酥,点滴在心头。 两双手紧紧扣在一起,周忆南呼吸渐重,把脸埋进唐粒颈窝,喘息着说:“好舒服。” 漫长的欢愉超出唐粒的想象,但周忆南完全和她幻想的一样,她喜欢他的唇,他的手,他的一切,一切都符合她的喜好。她落进了她的梦里,喃喃地问:“喜欢我吗?” 唐粒长发披散,眼波欲流,声音软软的,像蜜糖。周忆南哑声说:“糖糖,我喜欢你。” 潮红在唐粒脸上晕染,她咬了一下周忆南喉结:“我家梨子真好。” 周忆南怔住:“离子是我?好听。你是粒子,我是离子。” 唐粒笑起来:“是吃的梨子,我最喜欢的水果。小时候厂里种了好多梨树,一口咬下去甜丝丝水汪汪。” 倒像形容她自己了。周忆南吻她:“梨子。我喜欢。” 唐粒喊了几声,不满意了:“海米也这样叫,所以梨子是我对自己人称呼你用的,我要给你取个只属于我们两个的称呼。南哥?” 周忆南搂紧她:“糖糖,我原名叫周珩。” 唐粒问:“哪个字,永恒的恒,还是平衡的衡?” 周忆南执起她的手,在手心一笔一划写下珩字。唐粒说:“王行天下,好名字。王字旁,是玉的意思吧?” 周忆南点头,珩,古代玉佩上的横玉,因稀少而珍贵。唐粒攥起拳:“捉住你了。” 曾经为陈海米说“你今天和你家梨子怎么样”吃醋,竟是自己。周忆南亲亲唐粒,情不自禁又说:“糖糖,喜欢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