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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魂 第101节

    顾听霜眼睁睁地看宁时亭从自己眼前溜走了,错身的一刹那,他的手指动了动,到底还是没有抓住他。

    晚上,顾听霜照常去香阁入睡。

    生日宴过了白天的嘈杂,夜晚也有许多人出来散心游览,不开放的地方只有世子府和香阁,也就是这里勉强还能算作安静。

    宁时亭早早地洗漱换衣了,正在阁楼中看书。

    准确地说,是看他的婚书。

    十多年记忆模糊,他不记得当初的婚书长什么样了,如今回头再来看,也只觉得有些惘然。

    他不是没有幻想过能拥有一个家,不管是看清楚顾斐音是个怎样的人,之前还是之后。

    “家”这个字对他来说,是很遥远的东西。

    他之所以将鲛人耳收藏至今,偶尔拿出来看一看的时候,不免也会想一想,他的父母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有过期许,他知道当时鲛人族灭,族人虽然柔弱美丽,手无寸铁,但是从不肯投降认输。所有的鲛人前赴后继地去试传说中毒鲛的制法,前赴后继地死,宁愿和血族战到最后一刻,世间鲛人族灭,也不能容忍血族提出的条件:让鲛人永世为奴。

    他想自己的父母,一定也是怀着热血与坚韧,为他们,也为他,选择了最惨烈的路。

    宁时亭自嘲地笑了笑。

    手边的烛火晃动了一下,宁时亭走着神,没留意手中的婚书直接被人夺走了。

    他以为是听书在淘气,刚想回头去看的时候,却发现轮椅上的少年正盯着他看,脸色很难看。

    “你不是说不想收下,一点都不在意这个婚书吗?”顾听霜阴阳怪气,“你果然在骗人,宁时亭。”

    宁时亭瞥他,又叹了口气:“殿下又来了。”

    “不是我又来了,是你自己撒谎被我发现了。”顾听霜盯着他看,仿佛要把他看穿一样,“你不敢承认吗?”

    “臣真的不在意……”

    “真的?”

    顾听霜凑近了,乌黑的眼眸盯着他瞧,里面的光芒有些野性的威压。

    这一瞬间,宁时亭感觉自己被一只正待捕猎的狼看了一眼,不由得心跳慢了一拍。

    他轻声说:“真的……”

    “那我烧了。”顾听霜扬手,直接把婚书放在蜡烛上点燃了。

    宁时亭下意识地拦了一下,顾听霜却不给他机会,随手一丢,角落里窜出的小狼立刻叼住了燃着的婚书,十分会察言观色地扔进了炭盆里。

    婚书顷刻间就烧得焦黑。

    宁时亭:“……”

    这也太过简单粗暴了。

    他又摇了摇头,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叹。也是这个时候,压在他心上地沉沉束缚,忽而也像是被烧成了灰烬。

    都烧了,所以无可回忆,没什么意难平,也没什么可后悔的。

    他走错了路,这辈子无非换一条路重新走。

    “你生气了?”顾听霜端详着宁时亭的脸色,有点心虚地问道,“生气了?又不理我了?”

    宁时亭没理他,开始翻书做事,查阅今日府上的账目。

    “你别不理我,你理理我,宁时亭,我错了。”顾听霜扶着轮椅晃到他身边,有点慌。

    看宁时亭还是不理他,顾听霜厚着脸皮说:“你别生气……我给你赔一封婚书好不好?我爹没办法娶你了,那我娶你也是很好的啊。”

    哪有这么赔的?

    宁时亭多少有点故意捉弄他的意思,憋着笑继续没理他,却见到顾听霜真的跑去翻箱倒柜,拿了笔墨,又找人要红纸。

    宁时亭看差不多了,轻声说:“不用了,殿下,臣没生气——真没生气。”

    “鱼生没生气,鱼又不知道,它们只会在水里游。”顾听霜眼睛都不抬一下,拿起笔刷刷地写。

    是婚书。

    红底黑字,字字句句都是婉转的恋慕和未来的期许,仿佛可以看见百年宅院前的飞鸟窜动。那画面成了宁时亭和他,手挽手赏月听茶。

    他知道这是个玩笑,可是也只有他知道,这个玩笑有多认真。

    至少还能在他面前,光明正大地写出来。

    那一刹那,顾听霜脑海中忽而晃过一个画面,他记了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雪妖种在他脑海里的另一个“我”的记忆。

    他坐在桌前,袖子里揣着婚书,看另一边的宁时亭也收到了顾斐音的婚书,什么都没说,安静地离去了。

    ……

    “我写好了,送给你。”

    顾听霜放下笔。

    他把两张都给他递过去。他不懂普通人的婚书,是两边各执一份,只觉得写好了,那么都送给宁时亭。

    宁时亭笑了:“殿下快收回去,这样的玩笑开不得,别人知道了要说闲话。”

    “说闲话又有什么关系?”顾听霜说,“你收起来,不就没人知道了。”

    过了一会儿,他又说:“你收起来……就,放在你那个装鲛人耳朵的箱子里,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再没别的人知道了。”

    他偏过头,不敢让宁时亭看见他此刻的眼神。

    第107章

    婚书被烧了,顾听霜飞快地给他又写了两封,撺掇他收起来:“唉,你别生气了,宁时亭,我赔给你了,快收着收着。”

    “殿下,这不合适……”宁时亭无奈地挡着他,但是顾听霜远比他来得主动:“你自己不收,那我就帮你收了。唉,真是没办法,你这么不爱收拾,那我帮你收了哦。”

    顾听霜捏着那两张婚书,推着轮椅就出去了。宁时亭听着他的动向,忽而察觉了什么:“殿下,你去哪里?”

    顾听霜上楼了,声音远远地穿过来,有点模糊:“去帮你收东西啊。”

    过了一会儿,顾听霜回来了,眼睛很亮,很主动地告诉他:“我帮你放在你装鲛人耳的那个箱子里了哦。”

    小狼也爬上了顾听霜的腿,亮眼亮晶晶地看着宁时亭。这个时候这一对狼总是显得特别的像,捣蛋坏事的时候也让人生气不起来。

    宁时亭:“……”

    顾听霜小心翼翼地哄:“别生气。”

    宁时亭揉揉太阳xue,接着伏案写字,顾听霜还要来sao扰他:“嗯?宁时亭,你别不理我,有你这样对主上的态度吗?理理我。不就是那只老狐狸的婚书么,你要是喜欢,以后我把他抓起来,天天给你写字,你想要什么我就让他写什么。”

    宁时亭笑了:“哪有这样的,殿下真是不讲道理。”

    看见他没生气还笑了,也愿意跟自己说话,顾听霜总算松了一口气。

    他心里有些小小的雀跃。这种情绪有些古怪,仿佛是孩提时代才会出现的幼稚、简单的情绪,一下子又让他有了一些不知所措的赧然。

    宁时亭默许他烧了顾斐音的婚书,还默许他把赔给他的婚书放进了他最珍爱的那个箱子里。

    这四舍五入一下不就是……要跟他成亲了吗!

    宁时亭说不定还挺喜欢他的!

    顾听霜心想,同样是君上,宁时亭以前愿意将自己全身心托付给顾斐音,那么他这个现在的君上,为什么不可以呢?

    或许什么时候就可以了呢?

    顾听霜发现自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奇奇怪怪的想法,只要和宁时亭共处一室,自己就会变得非常不稳重,他赶紧离开了香阁的书房。

    小狼则留下了下来,继续缠着宁时亭,要陪他写字。小狼挡住了灯影,宁时亭伸手把它揪到另一边去,小狼就乖乖不动了。

    宁时亭展纸写信,题头就是晴王殿下。

    婚书被烧了,这也不是个事儿,即使之后打定主意要退,总不能真的给顾斐音退一堆灰过去。

    他本来就在思索此次对婚书应该的答复,他非常清楚,这只是一个招揽人心的手段,他如果这时候真的答应了婚书,以后还会遭遇什么那就是真的不可预测了——他会让顾斐音看到:一个不配的人,居然真的敢狮子大开口地妄想不属于他的位置,这只会招致别人厌弃。

    上辈子他自认无才无德,不能接受这封婚书,却是某种意义上的歪打正着。

    宁时亭落笔飞快,只说自己久居晴王府,身体也日渐变得糟糕了起来,唯一的心愿只有替顾斐音把晴王世子养育成材,其他的不敢肖想,已经将婚书焚为灰烬,希望顾斐音不要再记得这回事,也不要再给他过多的荣宠。

    小狼趴在桌边瞧着,金色的大眼睛在灯下仿佛琥珀,锐利又亮堂。这只狼在听书那里学了一点字,学会了写“笨王”,陆陆续续地又认识了一些其他的字。

    小狼贴近了闻闻看看,忽而一愣——它认出了信封抬头写的“晴王”两个字。晴字它没有学过,但是小狼每次出门回来,都会看见王府门前的牌匾,对于这个字的形状一清二楚。

    它知道这是头狼所讨厌的人所在的府邸,现在宁时亭在给头狼讨厌的人写信,而没有给头狼写信,令小狼觉得十分不公平。

    小狼对着信纸凶了一下,踩着爪子绕书桌走了一圈儿,开始扒拉那两个字,想要抠掉它。宁时亭只以为它在捣乱,空出手来挡着他,飞快地写好了收走,再封进了信封中。

    小狼绕着他嗷嗷叫,委屈地用力拍爪子,宁时亭依然没听懂它的意思。

    小狼看见鱼这么笨,于是也有点放弃了,想了一下后,还是决定亲身示范给鱼看,让他学一学它是怎么给晴王写信的。

    它去笔筒那里叼了一根笔,又刨出了一张纸,在上面认真写下歪歪扭扭的几个大字:“笨王。”

    接着,小狼又刨出了一个信封,示意宁时亭帮它把这张纸装进去。

    这个动作很好理解,宁时亭帮它装了。

    小狼于是刨出了第三张信纸,又把宁时亭常用的那支琢玉笔叼起来,拼命往宁时亭手里怼。

    宁时亭这下明白了:“你是要我给饮冰也写一封信是吗?”

    小狼疯狂点头,乖乖地蹲在他面前,等他写。

    宁时亭思索片刻后,提起笔,飞快地落笔写好了。准备装入信封里,再让小狼帮忙带给顾听霜。

    小狼伸长脖子一看,发现宁时亭写给头狼地这封信里居然也都是它认识的字,并且和它一样都是写的“笨王”。

    小狼喜滋滋地叼起两封信,准备去给它的头狼送信了。

    *

    几天之后,晴王府中发出的另一封信也飞快地抵达了另一个洲府。

    晴王营帐中。

    手下人把信送进来,顾斐音先没有看,而是先问眼前的人:“这次去看了,感觉如何?”

    外边冰天雪地,里边篝火温暖,屏风后透着一个身影,被千年狐裘包裹起来,雍容华贵。那人只露出了一只手,但是已经好看得让人移不开视线——纤细漂亮,白皙柔嫩,带着说不出的一种媚意。

    狐族天生就有魅惑人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