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学 - 都市小说 - 沉睡的方程式在线阅读 - 第1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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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秉文指着里面的配图,问:“你快看,这两人,像不像老大和方律师?”

    文章里的配图虽然在关键地方打了马赛克,但是熟悉的人,还是能一眼认出照片里的人。

    “诶?真的,这就是他们吧。这背景,不是S市一中吗?”胡可可惊讶地说,同时又有些不解,“但是,为什么这些媒体营销号会发他们的照片啊?”

    她拖着鼠标,把文章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脸色顿时一变。

    “这篇文章……”

    许秉文气愤填膺地拍了下桌子:“诬陷!这绝对是诬陷,方律师不可能是这样的人!”

    顾渊推门走进办室,听到方琤的名字被提及,随口问道:“什么不可能?”

    许秉文收起脸上的愤慨之色,急急忙忙地说:“老大,网上那篇文章你看过了吗?”

    顾渊走到饮水机前接了杯水。

    “什么帖子?”

    “应该是……和方律师有关,不过,你……还是自己看看吧。”

    许秉文支支吾吾,欲言又止。他把笔记本电脑的屏幕调转,面向他的方向。

    顾渊疑惑地看他一眼,走上前,接过鼠标,无声地浏览,脸色愈发凝重。

    他把水杯往旁边重重一放,语气严肃:“这篇文章是什么时候发布的?源头是哪里?”

    许秉文愣了下,摇头:“发布时间……应该是今天?但源头在哪里,我也不清楚,我也是刚刚看到的。”

    “帮我请半天假!”

    顾渊只扔下一句,便快步地向门外走去。

    “哎,老大,你要去——”

    哪里。

    但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办室里已没了顾渊的身影。

    ***

    下午的时候,方琤处理完手头上的工作,又去找陆嘉言讨论案情。

    从陆嘉言的办室出来,她听到自己的名字,被多次提起。

    开放的办区里,有几个同事正在低声议论。

    “真的吗?这说的真的是方律师吗?”

    “不会吧?方律师怎么会是这样的人?会不会是你认错了?”

    方琤的脚步停了停。

    “绝对不会,这一看就是方律师呀。”

    “而且很难说呀,方律师到这里还不到半年,我们对她也不是很了解……”

    其中一个女律师看到方琤从陆嘉言出来,赶紧打断。

    “啊,方律师!”

    方琤抬头,假装没有听到她们刚才的议论,问:“有什么事吗?”

    女律师说:“没、没什么,我们在商量下班后一起去聚餐,是上次那间菜馆,味道很不错的。方律师要一起去吗?”

    方琤微微笑笑着说:“不了,晚上我和男朋友一起吃饭,你们吃得高兴点。”

    “那好。”对方松了一口气。

    方琤也没在意,敛目回自己的办室。

    她刚关上门,就接到了乔潇川的来电。

    方琤接起。

    “小琤!”乔潇川心急火燎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

    方琤疑惑地问:“串串,找我有事吗?”

    乔潇川着急地问:“小琤,你没事吧?”

    这问题问得实在奇怪。

    “我能有什么事?”方琤敏锐地察觉到什么,立刻追问,“串串,是发生了什么事吗?为什么突然问我这样的问题?”

    乔潇川也愣了下:“你还没看到网上那篇文章吗?”

    “什么文章?”

    她心里愈发觉得奇怪。

    “苏觅写的那篇!反正,我……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了!”像是难以启齿,乔潇川语速飞快,“我现在发给你,是那个苏觅,她又搞事了!”

    苏觅?

    结束了通话,乔潇川已通过微信发来一个网址。

    方琤带着疑问点了进去。

    页面跳转,一个大大的标题映入眼帘——

    《W小姐的校园回忆:被校园欺凌改变的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50个红包,爱你们么么哒。

    昨天出门回来迟了,倒头就睡了,抱歉。

    《佞宠》的简体版开始预售啦,出版更名为《非卿不可》,新增两万字不开番外

    感谢果果冻扔的地雷,感谢读者“长安是个起名废”“小星星星辰”“洋洋”“imagine~”灌溉的营养液=3=

    第六十道方程式

    苏觅在文章里写道:“我在J市的时候, 认识了一位姑娘, 她叫W。

    W小姐本来可以拥有光明的未来、大好的前途,却因为长期遭受校园欺凌,遭受同学的冷暴力和排挤,最后被迫辍学。

    她的人生轨迹就此被改变。

    一个本该活泼可爱的女孩儿, 却患上了重度抑郁症。

    而欺凌者F小姐,一个罪犯的女儿, 在这之后却顺利洗白, 成为了人生赢家。她的人生轨迹与W小姐截然相反, 成为母校的知名校友, 事业爱情双丰收, 堪称人生赢家,甚至摇身一变, 化身网络红人, 被网友冠上“最美×××”的称号。

    最令人气愤的是,本应为受害者伸张正义的法律,反而成为了欺凌者用以逃避责任的工具……”

    文章后面, 直接放出几段录音。

    “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十年前的证人证言, 也起不到很好的作用。”

    “只是遭受到排挤和言语伤害,大概率无法进行维权。”

    “毕竟, 法律一切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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