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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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钢丝面 江霖穿着白色简洁的夏日海军服,搭配蓝色笔挺的海军裤,指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捏着一顶上白下黑的大檐帽。 头上一大片阳光正好打在他脸上,五官轮廓清晰利落,琥珀色的桃花眼很勾人,看得人呼吸一紧。 只是江霖不是在琼州岛吗,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着眼前这张极其英俊的脸,白榆有些恍惚。 上次见到他还是三年前,当时他穿着71式的灰色海军服,这次回来,服装变成了74式的上白下蓝,样子没怎么变化,就是好像又长高了。 记得三年前她刚到他肩膀的位置,现在居然在肩膀下面! 这人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二十几岁了还在长个子? 四目相对。 最终还是江霖先开了口:“你的手受伤了,拿着。” 白榆想说不用,手却先一步乖乖伸了出去:“谢谢江霖哥。” 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太惊讶,接过手帕时她的手不小心碰到他的手背,还轻轻剐蹭了一下。 江霖挑眉,深深看了她一眼。 这一眼看得白榆一个激灵:“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从小就有些怕江霖。 白家是从她爸这一代起才发迹的,往上数八代都是贫农,可江家不一样,江家是真正的书香门第,源远流长。 他太奶奶是英国教会的高材生,除了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还写得一手好文章,他太爷爷更是赫赫有名的爱国商人,做了很多利国利民的事情,很多家族在时代的变迁中慢慢沉没下去,只有江家依然长盛不衰。 白家能发迹,说起来还是多亏了江家的扶助,要不然白家此时还在乡下种田,可就算同住在一个大院里头,她和江霖还是不熟。 一来江霖比她大了七岁,她刚会蹒跚走路时,江霖已经上小学,等她上小学了,江霖却跳级上大学去了,十三岁的大学生,跟她这个连数到一百都不会的小学渣,两人一点共同语言都没有。 二来江霖是大院里出了名的高岭之花,他总给人一种淡淡的疏离感,虽然不是用鼻孔看人那种高高在上,但脸上的淡漠让人不敢轻易靠近他。 江霖上前把地上的自行车扶起来,目光扫过她血红一片的手臂:“你的手最好去卫生所清理一下,走吧,我带你去。” 不等白榆开口,被江霖踹到在地上的江凯爬起来,怒气冲冲喊道:“他妈的谁踹老……” 后面的话在对上江霖疏冷的脸后,自动消音了。 他的脸狠狠抽动了几下,不知该愤怒还是该震惊:“三哥,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江霖冷冷看着他:“跟白榆道歉!” 江凯不想。 他被白榆臭骂了一顿,又挨了一巴掌,还被江霖也踹了一脚,现在让他跟白榆道歉,他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 只是对上三哥冷漠的眼眸,只觉一股威压迎面扑来,他压根不敢反抗,只好硬着头皮道:“对不起。” 江霖:“你跟谁说对不起?” 江凯:“白榆,对不起。” 江霖看了他一眼,声音淡漠道:“我现在带人去卫生所,回头我要看到你亲自上门道歉,听到了吗?” 江凯垂在身旁的手捏紧了:“听到了。” 看到江凯被训得像个孙子,白榆心头有丝爽。 江霖比江凯大三岁,作为江家三房的长子,江霖受到的关注和倾注天然就比江凯多,还不用说江霖实在是太优秀了,优秀到其他人一旦站到江霖旁边,就跟星辰出现在月亮旁边一样,被衬托得黯然失色。 江凯一直很想超越他三哥,只是好像无论他怎么努力,他爷爷和爸爸都只看到三哥一个人。 江凯颜面尽失,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呆下去,转身走了。 江凯一走,白榆就道:“江霖哥,我这点伤口不严重的,我回家处理就行了。” 说完不等江霖回复,她扶起地上的自行车就急匆匆走了,跑得好像身后有人在追她一样。 江霖站在原地,直到白榆的身影看不见,他才转身离去。 白榆其实没有立即回家,而是绕了个路,去隔壁的卫生所叫护士给她处理了手背上的伤口,之所以这么麻烦,是因为江凯的meimei江又涵在他们大院那边的卫生所工作。 江又涵是她见过最任性的人,没有之一,这会让她压根不想看见她。 好在伤口不算太严重,不过护士还是交代她这两天不要碰水,免得留下疤痕。 回到家里,白榆也没打算瞒着奶奶,直接就把伤口露给奶奶看,自然没忘记带上江凯这个始作俑者。 白老太一看,顿时就炸了:“江家那兔崽子,人还没嫁过去他就敢这样对你,等以后嫁过去那还了得?这事江家要是不给你个交代,我老婆子就跟他们没完!” 白榆闻言,再次丢出一颗炸弹:“奶奶,我不想跟江凯好了,我前两天就跟他提了分手。” 白老太显然被这个消息给炸懵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小榆儿,你是认真的?” 白榆点头:“认真得不能再认真,以前我不懂事,觉得江凯是个好对象,可经过今天这遭,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跟他在一起了。” 回想起刚才的情景,她还是心有余悸。 若是江霖没有及时赶来,江凯的拳头是不是就要落在她身上? 虽然上辈子江凯没有对她动过手,但现在想来,其实她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江凯这个人。 白老太一听这话,再也控制不住洪荒之力:“我早就觉得江凯那没毛的小子不是个好东西,但小榆儿你喜欢,奶奶就不拦着你,可那是个什么玩意儿,三岁还尿床,四岁还把屎拉裤兜上,五岁走路经常摔个成吃屎,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小儿麻痹导致的弱智。” 白榆:“……” 三岁尿床是因为那次江凯晚上喝多了两杯牛奶,四岁那次是因为吃坏了肚子,五岁经常摔倒是那会儿他骨折了。 不过白榆自然不会为他辩解。 白老太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输出:“十二岁声音变得跟鸭嗓子一样,一开口刺着人耳膜,听着难受,十三岁长了一脸包,大门的路都比他的脸要平滑,十四岁矮得跟冬瓜一样,就这样的玩意儿不要也罢,咱们再找个比他好一百倍的!” 白榆差点没笑喷:“…………” 江凯十二岁开始变身,那会儿声音的确难听到不行,十三岁长了一脸痘痘,不过他运气好,居然没留下多少痘印在脸上,而且他属于发育比较晚的那类人,十四岁那会儿比堂兄弟们都矮了一大截,为此他还郁闷了好久。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奶奶的嘴巴这么会骂人。 她刚才对着江凯一顿发飙,还以为是太过生气才会被点亮嘴炮技能。 现在看来,原来是家学渊博。 为了安慰孙女,白老太下厨房弄出了一桌子好菜出来。 做的是红烧排骨和钢丝面。 钢丝面用棒子面做成,跟其他的面不太一样的是,它必须先泡了然后再蒸,蒸到半熟的时候再拿出来泡,这样做出来的钢丝面颜色金黄,吃起来也特别劲道。 因为做的功夫繁琐,所以一般人都不愿意花这个功夫去做。 白榆就好这一口,往钢丝面里头拌上辣椒臊子,再加点剁碎的rou沫,再撒上白芝麻、麻油和酱醋,全部弄在一起搅拌搅拌,能香得把隔壁的孩子馋哭。 红烧排骨为了照顾白老太的牙口,炖得比一般要酥烂些,橘黄色的灯光下,排骨散发出金红色的色泽,夹起一块放进嘴里,酥香软烂,鲜香可口。 虽然比不上外面国营饭店大师傅的手艺,但奶奶亲手做的饭有一股魔力,让它比所有人做的都好吃。 切确来说,那应该就是家的味道。 直到她上床睡觉之前,一直没有见到江凯的身影,江家三房那边也无声无息,仿佛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一样。 不过白榆不在意,也不着急。 反正她跟江凯这手是分定了,秦心卉要是喜欢,尽管拿去好了。 她扔掉的垃圾,也就只有秦心卉会喜欢。 ** 第二天,江凯那边依然没有消息。 仿佛死了一般。 上次她本来要请林向雪吃饭,因她要去相亲而作罢,这天上班前她再次发起邀请。 林向雪欣然同意了,中午还特意吃少了一点,给肚子留点空间晚上装大餐。 从办公室去国营饭店需要踩半个小时的自行车,在经过一条小巷时,林向雪突然看到巷子里开满了枚红色的蔷薇花。 “白榆,你快看,那里开了好多花,好漂亮!” 白榆扭头看去,也不由跟着眼前一亮。 在那灰墙青瓦前,盛开着满面墙的红花,微风吹过,花枝招展,绿叶轻轻点头,仿佛香了一个夏天。 林向雪:“我们过去看看了,反正现在吃饭还早着呢。” 天色的确不算晚,落霞铺满天。 白榆闻言点了点头,跟在林向雪身后朝巷子骑过去。 远看花就很美了,近看更是美得让人心醉,花香浓郁,笼罩着整个巷子。 白榆和林向雪不约而同从自行车下来,走到花墙旁边静静地欣赏起来。 林向雪叹息:“可惜这里离家太远了,要不然就可以回去拿相机过来拍照。” 白榆咋舌。 白家虽然算是小富,但她家就不能随随便便买得起一台相机,当然这个钱是拿得出来的,当相机这东西不是天天用得上,所以一般人都不会拿出那么多钱来买。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白榆和林向雪两人同时扭头望去—— 下一刻,林向雪发出尖叫声:“啊啊啊……” 白榆的脸也白了。 在两人面前站着一个大约只有一米六左右的男人,长相十分丑陋,但丑陋不是他变态的理由,因为这会儿他正脱下了裤子,朝她们露出那玩意儿。 林向雪从来没见过成年男人那东西,而且还是这样的场面,顿时被吓得哭出来。 猥琐男在看到林向雪被吓哭后,越发得意了,还晃了晃,脸上更是露出一口黄牙。 像这种变态,受害者越害怕,他们就越兴奋。 白榆在震惊怔愣之后,冷静了下来,而后嘴角一扯笑道:“就这么针点大的东西你也好意思拿出来晒,你不怕丢脸,我还怕晕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