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9)
唐明奚不在, 他又去哪里了?连家都不回? 还是说, 回到这个家让他觉得恶心? 他不是个猜忌心重的人,但在爱情里, 他也不能免俗, 不敢对年轻的爱人托付多一分的信任。 叶珩感觉自己心中憋了一股无名的阴郁, 将酒柜里的威士忌拿出来胡乱喝了几杯。 他酒量很浅, 不到片刻便觉得头晕, 满脑子只想知道唐明奚跑哪儿去了。 一路沿着他平时住的几个地方找过去。 终于在柏来印象的门口看到了他的身影, 唐明奚不止一人,和他从同一辆车上下来的还有贺凌之。 一向冷静的他在看到这一幕之后,心中的烦躁被一把火烧的极旺。 叶珩不知道自己在楼下站了多久,看到他们相拥,接着贺凌之送唐明奚上楼。 他身上结了一层隆冬的霜雪, 从外冷到了内, 连心脏都跟着结冰。 叶珩先一步乘了电梯上去,在黑暗中如同蛰伏的野兽。 唐明奚尚未反应过来,就被他按在墙上拆之入腹。 叶珩的动作称不上温柔, 力气大的快要捏碎他的手腕,他的吻毫无章法,唐明奚还没好全的嘴唇又被他咬出几个口子。 黑暗中,唐明奚终于推开他,得到了片刻的喘息。 然后他瞬间火了:你发什么疯啊?! 我想见你。 唐明奚原本积攒了一大堆的怒火,直接被叶珩这四个字浇灭。 你见了我就这态度?你是想见我还是想揍我啊男主哥qvq?! 唐明奚这会儿也没气了,推了他一把:你先松开我。你身上全都是酒味儿,难闻死了。 他发誓,他只是轻轻推了一下。 结果下一秒,叶珩仿佛体力不支似的,直接摔在地上。 唐明奚:? 不是碰瓷吧?! 等了几秒,叶珩真的没动静。 唐明奚只好一边开门一边蹲下身把叶珩扶起来。 房间里的灯亮起,唐明奚才发现叶珩的脸色惨白的可怕。 衣服上还有没化完的白霜,额头却是guntang的,他双目紧闭,晕过去也没见的安稳。 此情此景,唐明奚肯定不能把叶珩扔在走廊里。 堂堂男主混成这个样子,唐明奚不忍再看。 你的起点男主王霸之气呢叶小珩! 离个婚而已,怎么把自己搞的这么惨? 难道你不应该是那种后宫成群,男人女人都会为了你争风吃醋,红颜知己遍布天下的人生赢家吗?! 不至于,真的不至于。 唐明奚一边吐槽,一边连拖带拽的把叶珩安置在卧室。 吧嗒一声,叶珩的西装口袋里掉下来一个做工精致的丝绒盒子。 唐明奚有了上一次照顾叶珩的经验,这回已经轻车熟路挑了退烧的药,用温水打湿了毛巾。 回到床边,正巧踢到了地上的丝绒盒。 唐明奚端水的动作一顿,捡起丝绒盒子,一言难尽的看了会儿。 打开盒子后,里面两枚戒指,一个也不少。 唐明奚心情复杂,叹了口气,将戒指盒放在床头柜。 他替叶珩擦去了额头上细碎的冷汗,反复几次,终于抹开了男人微皱的眉头。 房间里只剩下叶珩浅浅的呼吸声。 唐明奚再三迟疑,忍不住拿起床头柜上的戒指盒,打开之后,拿出那枚尺寸稍微小一点的,戴到了自己的无名指上。 尺寸刚好,不多不少。 衬的他手指白皙修长,骨节分明。 唐明奚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拿出手机,对着自己戴戒指的手背拍了一张。 还挺好看(。) 再说了,这本来就是叶珩送给自己的东西 他拍一张留个纪念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窗外夜色暧昧,唐明奚小心翼翼的把这张照片发到了朋友圈。 然后设置为仅自己可见,什么配字都没有。 叶珩醒来的时候,唐明奚已经不见了。 诺大的房间内,只有桌上冷掉的一杯水,和拆过的药盒,才能证明昨晚不是自己的南柯一梦。 他的避而不见,冷漠决绝,让叶珩的心坠入谷底。 接下来的一个电话,更是压垮他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 黄于飞急切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少爷,小姐出事了! 他在电话里气急败坏:一定是唐家人找不到你,才想出这一招来逼你出来!少爷,您看清楚一点,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小姐现在正在抢救室里面,您还是赶紧过来一趟 市一医院的vip病房中一片狼藉,受到惊吓的叶月出现了休克性昏迷,被送到了急诊室抢救。 叶珩赶来的时候,唐家的安保已经在妥善处理后续。 唐明奚比叶珩要早来一个小时,正如他所料,叶月险些就被扮成医生的绑匪给带走。 还好唐家的保镖发现的及时,才避免了一场悲剧。 叶月呢。叶珩脸色苍白,直直的看着唐明奚。 在急诊室抢救。 叶珩浅浅的吐出一口气,想起唐家,想起最近遭遇的这一切。 想起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这样在乎唐明奚。 他闭上眼,疲惫又冷漠:唐明奚,当初想要你骨髓的人是我,跟叶月没关系,你放过她吧。 医院的走廊里出现了死一般的寂静。 唐明奚似是有些难以置信:你觉得是我找人来害你meimei的? 叶珩一句话都没说,但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唐明奚气得肺都快炸了,什么叫好心当作驴肝肺? 这就叫做好心当作驴肝肺qvq!!! 叶小珩你真是一点心都没有!!! 他差点儿爆了个粗口,在走廊就想发作。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无所谓。 反正还有半年他就要彻底跟男主说再见了,误会就误会了吧。 说到底不管误不误会他这个炮灰人渣最后的结局都是死翘翘:) 唐明奚算着他差不多也该回云京了,索性沉默以对。 很快,抢救室的灯光熄灭,叶月有惊无险的从抢救室转移到了普通病房。 就在叶月平安无事之后,同一个时间,唐云跟几名便衣警察出现在医院门口。 唐明奚心中噗通一声,想道,关键剧情来了! 唐云第一时间关切的按住唐明奚的肩膀:小奚,怎么样,到底是什么情况?你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唐明奚道:没事。叶月也没事了,就是遇到了几个别有用心的绑匪,差一点就抓到了,不过也没出大事。 你没事就好。唐云松了口气,目光沉沉地看向叶珩。 便衣警察已经出示了相关证件:你好,叶先生,我们怀疑你跟一件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密切相关,请你配合我们走一趟公安部。 叶珩像是没有听到警察的话一般,旁若无人,死死盯着唐明奚。 唐明奚狠下心移开视线,不去看叶珩的表情。 叶小珩你可不要怪我qvq。 你要是不回云京,我根本就没有时间跑路啊! 放心好了,就凭你的主角光环,这几个警察完全拿你没办法的。 宁城的一把手早就跟下面打过招呼,你只是去走个形式,完全没在怕的。 像是安慰自己一般,唐明奚又洗脑式的重复了几遍。 即便如此他内心的愧疚感还是没有减少太多。 走廊里的气氛凝固的可怕,半晌,唐明奚忽然听见叶珩开口。 唐明奚,你有没有一点点喜欢过我。 唐明奚心想哎呀看小说的时候有喜欢一点点啦,但那时候你是纸片人啊! 当然这种羞耻的话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 叶珩看他没说话,就上前抓住唐明奚的手臂。 哪知道下一刻,唐明奚像是受惊一般,直接甩开他的手。 这个动作,让叶珩彻底死心。 你真的没有一点喜欢过我吗? 你醒醒啊男主哥! 这是起点文啊!怎么忽然走起了琼瑶的剧情,你这样让我没有办法接话啊! 唐明奚其实也不想这样的,可是叶珩只有回到云京,才能真正的一步一步走向他正确的人生。 自己这个标准垫脚石也应该在合适的时间退场。 他要的也不多,就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将来叶珩会遇到更好的人。 反正比他唐明奚这个人渣好。 思及此,唐明奚狠下心,彻底与叶珩决裂。 他左思右想,沉默了一瞬才开口:我们之所以在一起就只是爷爷的一厢情愿而已。其实就是一个错误。 唐明奚轻声道,尾音有些颤抖:叶珩我真的真的没有办法原谅一个从一开始就奔着要我性命的人。 他的声音几乎冷漠,让叶珩遍体身寒。 所以你放过我吧。 唐明奚很长一段时间都忘不了叶珩看向他的眼神。 几次从梦中醒来,耳边都环绕着叶珩那句心碎至极的质问。 叶珩被警察带走后,明恒暂时由唐诺管理,唐家在经历了短暂的重创之后,短期内元气大伤,沉寂了一段时间。 唐明奚回到明溪公馆不久之后就得到消息,说是叶珩的案件太复杂,宁城这边无法审判,可能要去云京。 离婚的事情一拖再拖。 唐明奚到最后都无所谓了,反正半年之后必跑路,到时候他人都没了,结婚证算什么:) 到了云京之后,那里就是叶珩自己的地盘,唐明奚完全不用担心他。 反倒是王敏看他整日里郁郁寡欢,跑过来安慰了自己好多次,让他想开些,世界上也不是只有叶珩一个男人。 唐明奚哪里是为了叶珩郁郁寡欢啊,男主到了云京之后不要太如鱼得水好吗! 半年时间就打败了自己的大boss老妈,独掌叶家大权,走上人生巅峰,开启逆袭之路。 他是为自己郁郁寡欢好吗qvq。 唐明奚确实难过了好一阵时间,连唐云都看出他的心情低落了。 只不过大家都心知肚明是什么原因,一时间,唐家上下竟然没有一个人敢提起叶珩的名字。 众人在唐二公子面前说话都小心翼翼的,生怕惹了他伤心。 其实唐明奚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过,他就是不愿意出去社交,把所有时间都花在游泳上了而已。 要知道叶小珩这一次去云京,那可是彻底黑化了,回来就会要他的狗命! TvT! 是个人都高兴不起来吧!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飞快,与叶珩相关的经济犯罪案件也水落石出。 明恒当时的负责人卢东的尸体在家中被发现,所有证据表明他都是畏罪自杀。 遗书上写着货物的具体去向,他大概挪用了两千多万用来还自己的赌债。 几艘货运船在红海某个小岛上被发现,货物分毫不差,叶珩也得以洗清冤屈。 只不过在他离开警局的那一天,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听到这个消息的唐明奚稍微有点欣慰,毕竟只有他心里清楚,叶珩不是消失,而是回到了叶家。 相信过不了多久,云京的天就要变了。 叶家消失了两年的嫡子重新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宣告着云京即将迎来一位新的风云人物。 此事告了一段落,远在宁城的唐明奚生活也恢复了正常。 明奚公馆内现在就住了他一个人,叶珩走后,家中又安排了几个保姆和营养师,负责唐明奚的一日三餐和衣食住行。 时间就这么一晃而过,春天过去,又迎来了盛夏。 叶珩这个名字,也渐渐的从唐家的话题中心淡出,甚至连最疼爱叶珩的奶奶都没再提起过几次。 五月底,唐明奚过了二十二岁的生日。 生日这天吃饭,梁茹的老年病犯了,饭后一直拉着唐明奚问,他什么时候举行婚礼。 唐明奚这才尴尬的想起来,去年一月份的时候似乎是给他选过什么良辰吉日。 把他跟叶珩的婚礼定在了今年的七月份。 旧事重提,已经恍如隔世。 唐明奚心情复杂了一小会儿,很快坦然处之。 放心吧奶奶,距离叶珩杀回宁城的日子也快了! 到时候肯定结婚,必须结婚,冥婚的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