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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骄奢成性的名号多半是由此而来,但也有可能是因为,我曾为了一个姑娘,一掷万金。 ☆、糟心 2 那时,我才刚刚接下这冒牌王爷的职位。 接下这个差事我便开始焦虑。我着急呀!我怕忙着带孩子,忙着国家大事把自己的大好青春耽误了,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年纪大了结不着称心如意的亲。 于是我带着一颗急惶惶的心出了皇宫,又带着一颗急惶惶的心走在街上。朗朗晴空,忽然飘下来一块冒着香气的粉色丝帕,好巧不巧,落在我头上。我攥了帕子抬眼看去,望见上京城中最大的青楼怡春院的二楼窗边,一明眸皓齿的女子对我含羞一笑。 我想,这大概就是缘分了。 那女子名春红。 春红是怡春院的花魁,卖艺不卖身的花魁。 我说春红这名字有点像我奶奶辈的名字,她说我懂个球,院里的四大美人才配用这个“春”字。 我问哪四大,她说还有春绿、春蓝、春紫。 我说那你们应该再选三大美人,她问为何,我说正好七个,加在一块儿可以凑一道雨后长虹。 然后我就笑了,笑得难以自抑,笑得无法自拔,捧着肚子滚到了地上。春红一脸莫名地看我一眼,便抚她的琴去了。 我突然觉得有些可惜,可惜我命定之人跟我笑点不同。 其实一掷万金这个事,一半是我有意为之,一半也算是一时冲动。 有意是想告诉春红我家底丰厚,若她嫁了我可以衣食无忧,再不用卖艺谋生。 冲动是那日,王相的儿子要春红去房中为他单独奏琴唱上一曲。 春红的出场费很贵,想请她出来抚琴唱曲儿要花许多银钱,据说比其他三大美人还要贵上一倍不止,毕竟她是头牌中的正位,头牌中的王牌。 当然,再多的银钱对我来说只是小事,不过寻常来客想要听她一曲就有些难了。且她从不单独去客人房中演奏,就在台上将脸遮上一块水纱,一边奏琴一边唱。 也就是说,要是有冤大头花钱请她出山,那么,整个怡春院里的人都能一起听。 我就是那个常常花钱让春红出来给大伙儿唱曲儿的冤大头。 所以老是有人来打探我何时有空,因为我得空便去怡春院,去怡春院必听春红唱曲儿。只要我去,院内必定人声鼎沸,水泄不通。 有一次,碰到一个布衣书生问我为何常常豪掷百两银钱请春红为众人奏曲。我摇头晃脑地说春红是我命定之人,只与我一人心意相通,那曲中的脉脉情意,也自有我能体会,随他多少人听又有什么所谓。且春红唱得好听,她也喜欢有人听他唱曲儿。这样,春红高兴,我也高兴,听曲的众人也高兴。皆大欢喜。 书生看着我,面色十分怪异,欲言又止,复又甩袖走了。我当时觉得这书生很没礼数,不过我被那些骂我的人锻炼得心胸十分开阔,转瞬也就忘了。 春红不愿意单独去给王香淇唱曲儿。 没错,王香淇就是王相的儿子,是个女孩儿名字。 据说王相生了四个儿子,一直盼一女心切,可惜年事已高,怕是心愿难了。可在他五十六岁高龄时,家中小妾竟突然有喜。王相喜不自胜,以为老天眷顾,要圆他心愿,便早早地起好闺名,日盼夜盼,盼来,呃,一麟儿。 王香淇的四个哥哥都还算有出息,不是在朝中颇有建树就是在商场上混得如鱼得水,最差也中了举子当着个小官。而王香淇因为不得父亲重视,就,彻底叛逆了。日日在各处惹是生非,寻衅滋事。夜里就流连烟花之地,挥金如土,夜不归宿。是个不折不扣的街头恶霸、登徒浪子。 所以王香淇哪里肯管春红愿不愿意,一通胡搅蛮缠,最后干脆直接派了小厮去拖拉春红,欲强行将她拉至房中。幸亏我及时赶到,挺身而出,给春红递上一记沉稳眼神,与她眉目传言道:别怕,我赵王爷英雄救美来了。 春红愣愣地看了我一眼,我想她一定懂了。 我今日没带小厮,其实我一贯不带。我身边只有一个武艺高强的玄影,他是我专门从武当山请来的绝世高手。我虽不是贪生怕死之辈,可是讨厌我的人太多,对我心有杀念欲为民除害者也定不计其数,我当然也怕哪天突然就被暗杀了,莫名其妙当个糊涂鬼,所以花下重金请来据说是当世第一隐世高手,江湖人称辣手绝剑的玄影大侠。 可玄影这人比较孤傲,是那种绝世高手的孤傲,他说除非我有性命之虞,否则懒得现身。 所以,眼下,我只有孤零零一人。 我张开双臂,母鸡护犊一样将春红护在身后,王香淇的小厮就来拉我的衣袖扯我的头发,搞得我有那么一丝丝狼狈。 见到是我,王香淇轻蔑一笑。我知道,他虽然名声很臭,但终究臭不过我,所以,他有些瞧不起我。 他叫退小厮,说:“赵王爷,我知道你是监国的大人物。可你,不监这怡春院吧?” 我想,眼下这个情况与他讲究仁义礼信也确实不太妥当。这怡春院的规矩是春妈定的,春红一纸契书在春妈手上,只要王香淇钱出得够多,春妈当场就能改了规矩将春红送入他的房中。 我直接了当地问:“你出了多少?” 王香淇立刻说:“一百两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