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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晴眨了眨眼睛,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这妖孽的确有魅力,而且她的确被迷地不要不要的,但要她亲口承认,那是impossible的事情,“刚才不是说过了吗,你不能随便亲我!” 宋安辰的凤眸在灯光下很黑,很明亮,“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刚才你还不是我的女朋友,可是现在我是你的男朋友。” 这话说得有多绕就有多绕!夏之晴差点又被绕进去了,不过也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她还是清醒的,她想了一会,把逻辑给理清楚了,“你个臭不要脸的,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你的女朋友了?” “就在刚才!” “不可能!” “你刚才选择了第三个,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小晴儿,这可是你自己选择,大家都是成年人,言出必行,这总的有吧。” 她就是没有,何况她刚才压根就没有听清楚他所谓的三个选择分别是什么,“我刚才压根就没听清楚你的三个选择是什么,所以不能算数。” “没有听清楚就答应了,小晴儿,你这样强行夺理,真的好吗?” 不好也得好!“我不管,反正我不愿意做你女朋友,就算刚才答应了又怎么样?答应在一起,难道还不能分手吗?人家结婚还能离婚呢?既然你一定要我承认,那我承认就是了,刚才我的确答应了,可现在我又改变主意了,我要甩掉你,跟你分手!” 宋安辰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都说女人不可理喻起来,什么道理都没得讲,他今天可算是见识到了。他真想不管她的意愿,将她扛起来摔在床上,来个霸王硬上弓,然后生米煮成熟饭,看她还能不能反悔,可是会那样做的人是强盗,咱们都是有身份证的文明人,这么黄这么暴力的事情他肯定是不能做的。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耐着性子问道:“那小晴儿你能告诉我,你反悔不想做我的女朋友的原因吗?” 夏之晴闻言,愣了愣,为什么?对啊,为什么呢?夏之晴打量着眼前身高一米八三,拥有者八块腹肌的宋安辰,这妖孽,要颜有颜,要身材有身材,论家世、论工作,论地位,都远远甩她几条街,用老祖宗的话说,他们俩不是门当户对的,如果跟他在一起,那她就是踩到狗屎运,麻雀变凤凰,对她来说她是完全不会有亏的这个说法,她可以用一条黄瓜打赌,如果拿这个问题去问林悠,她肯定会说,宋安辰是瞎了眼,那她为什么不愿意呢? “恩?小晴儿,为什么?是不能告诉我,还是你根本找不出理由?”宋安辰看她打量着自己好久,却一句话也没说,第一次有点猜不透她的想法。 夏之晴别了他一眼,有些不耐烦地命令道:“你别吵,更不准逼我!你让我好好想一想,顺便组织一下语言!” 宋安辰愣了愣,到底是他太小看她了,一直把她当成无害的小白兔,还是她的骨子里面本来就隐藏着这么女王的基因?也对,都说虎父无犬子,苏老太那么彪悍,她生出来的女儿怎么可能太小白兔呢?她平时之所以会如此小白兔般软萌易推倒,应该是从小被苏老太和夏之初两座大山的欺压下而导致的,可是老虎始终是老虎,虽然没了爪牙,但骨子里面凶残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而夏之晴这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忽然强攻起来的气势和女王的口吻,她站在那里冥思苦想,最后索性走到沙发上坐下来想,第一次她对一个问题如此深思熟虑,也是第一次她的大脑转动得如此快速。 她在大脑里面罗列出宋安辰的所有优点和缺点,然后进行对比: 优点:高、富、帅,有腹肌、是公司未来老板(可以包庇她) 缺点:太霸道、不体贴、是公司老板(天天见面,很容易腻)、太腹黑(智商辗压太严重,这段时间来好像经常算计她)、克星(遇见他后,就没有发生过一件好事情) 这么罗列了一大段,优点和缺点竟然势均力敌,都是五个,可是仔细一品味,胜负却有了分晓。 他的优点,都是表面的东西,譬如他的帅,他现在的确帅得惨绝人寰,可是二十年后,三十年后呢?他还能这么帅吗?肯定不行,在这个世界上,科学家还没有研究出抵制岁月的药,任何人都逃避不了岁月的流逝,三四十年后,他再帅,也只能是一个有着老人斑的帅老头。而像钱、老板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有钱固然很好,但金钱并不是拥有幸福的保障,在这个社会上,有多少人有钱却依然活得很不快乐?有多少夫妻,能共患难,却不能同享富贵? 她虽然不富裕,但不愁吃穿,偶尔还能买点自己的心爱之物、偶尔旅游一下,至少在心灵上她过得很富足,如果能找个对象是很有经济实力,那当时是锦上添花的好事,可是没有,那也没有影响,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不是找到一个金山来依靠,而是要让自己变成金山,这世界上只有自己才是最靠谱的。再说了,按照我国现在的婚姻法,双方婚前买的房车都属于婚前财产,跟他这么有钱的人在一起,就算能走到结婚那一步,谁知道他会不会要她签什么婚前协议呢?有钱不都喜欢来这一套吗? 而反观他的内在部分,那简直是差得一塌糊涂,让人无法直视,不管是拿出哪一条,都是她无法接受的。 太霸道:讲白了就是直男癌,大男人主义,小说里的霸道总裁的确迷倒了一大片的小女生,可是生活又不是小说,谁愿意找个男人过日子,总是规定你不准做这个,不准做那个,现在是二十一世纪,明主的时代,谁也不是谁的奴隶,男女在一起是应该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