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正是死去的面具吴。 等到陆炳一行人到了正阳门外的护城河, 面具吴的尸体就停尸在路边,锦衣卫同袍买了纸钱,纸扎的金银元宝等白事之物, 已经烧了一堆黑灰了。 虽说早有预料,众人看到面具吴的尸体还是很震撼,陆炳带头下马, 众人也跟着下马。 众人默哀片刻,陆缨说道:“父亲先回衙门休息,我把遗体送回面具吴的家。” 陆炳的中风刚刚好, 可不能再伤神熬夜了。 陆炳晓得自己的身体,不能硬撑,问:“你知道怎么和面具吴的家人说吗?” 陆缨本想说如实说便是了,但是想到严世蕃可怕的手段, 愤怒悲痛的面具吴的家人怕是要以卵击石,粉身碎骨了。 陆缨咬着唇,上排的牙齿几乎要把下唇咬出血来,最后说道:“酒醉意外溺水身亡。” 说完这个,陆缨狠狠的打了自己一记耳光,还要再打,被汪大夏给抱着胳膊拦住了,说道: “这不是陆统领的错。我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今夜都被严侍郎吓坏了。我是千户之子,严侍郎要捏死我,甚至我的父亲,都如同碾死一只蚂蚁般,何况是面具吴的家人。如果是为了保护,说谎没有什么丢人的。我替陆统领走一趟,和面具吴的家人解释。” 陆缨返回来潜水救他,还在严世蕃逼问时多有维护,汪大夏已经被陆缨收服了,愿意替她扛黑锅。 陆缨甩开他,“你一身伤,先回去,我送面具吴回家,就这么说定了。” 陆炳看着女儿下唇的牙印,很是心疼,但没有办法,她选择不爱红装爱武装,不愿意在豪门深闺里当一个娇养待嫁的千金大小姐,就注定要面对成长路上的残酷,面具吴之死只是开始而已,之后还有更多的苦痛挣扎等着她。 他老了,还连续中风,不可能一直为她遮风挡雨,她必须在学会自己飞翔。 陆炳上马,“留下十个人送面具吴回家,其余的人跟我回去。” 魏采薇蹲在面具吴尸体旁边,对着这张丑脸沉默。和她的家人一样,他也是严世蕃的受害者。他们都渺小如蝼蚁,无法撼动严世蕃这个大象。 对付严世蕃,不适用杀死陈千户父子这样的快意恩仇,严世蕃在豢养死士们层层保护之中,必须借助朝中势力才能将其绊倒。 “走吧。”汪大夏说道。 魏采薇依然不发一言,上了马车,她怕自己一旦开口,压抑了十年的仇恨会忍不住溢出来。 城门已关闭,城内也开始宵禁了。 不过陆炳是何人?他的一个手令,就叫开了城门,从护城河的桥梁路障开始,外城门、内城门、瓮城城门等等一道道依次打开,放陆炳进城。 陆炳夜里叩门一事,明日肯定有御史上本参他,不过嘉靖帝遇到参他的上疏,都是留中不发,陆炳经常被参,反正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陆缨把面具吴的尸体送到扫帚胡同的家里,家人还等着面具吴回家过端午节,以为他临时有差事回家晚了,没想到是永诀。 家中老母看到儿子的尸体就晕过去了,陆缨和手下绑着面具吴的儿子连夜搭起孝棚办丧事,一直忙到天亮。 回到锦衣卫衙门,陆炳首先要做的就是把丁巫抬到地下死囚牢房里。 为了安全,丁汝夔的牢房里也没有灯,这十年来都过着和太阳一个作息的日子,但是今晚丁汝夔没有睡,他躺在床上,手里紧紧攥着儿子的小金印。 死还是不死,这是个问题。 幸亏丁汝夔十年前被严嵩严世蕃父子骗惨了,落下疑心病的病根,他思来想去,不确定丁巫的安危,到现在还没有吞金自杀。 过道亮起灯光,还伴随着脚步声,丁汝夔立刻紧张起来,他害怕,攥着金印的手不停的发抖。 这一幕似曾相识。十年前,也是这样的夜,陆炳突然来访,告诉了他妻子在流放途中过世的消息。 脚步声越来越近,丁汝夔再也不能装睡了,他光着脚从床上跑到铁栏杆前,说道:“出了什么事?” 丁汝夔害怕听到那个最坏的消息。 果然是陆炳。他身后还跟着两个士兵,抬着一副担架,担架上的人就是儿子丁巫。 丁汝夔双腿立刻像是被抽去了力气,瘫坐在地。 陆炳说道:“丁巫还活着,我把他救回来了,你可以放心。” 一听这话,丁汝夔连忙伸出手,去摸担架上儿子的鼻息。 有些微弱,但还活着。 陆炳说道:“你要相信我,你现在也只可以相信我。”言罢,陆炳伸出手,“把东西给我。” 丁汝夔知道他要什么,将手心的金印放在陆炳手心,“救他,我只有他了。我发誓,以后绝不会寻短见。” 此时的丁汝夔不是什么曾经的兵部尚书,也不是死囚,他只是一个父亲。 与此同时,魏采薇给汪大夏换了自己配的烫伤药, “这个水泡不要戳破,让它自己慢慢平复,否则这大夏天的伤口溃烂,可就不妙了,我见过整条胳膊烂掉,最后被迫截肢的,可不能掉以轻心。” 汪大夏一听说要砍胳膊,吓得瑟瑟发抖,“我乖乖养伤,不会乱跑。” 魏采薇又开了口服的药,要护卫连夜抓药熬药,“把药喝了再睡,不要偷懒。” 汪大夏诺诺称是,“谢谢你今晚放火救了我。” 若再晚一会,他就没有这么顺利脱身了。 魏采薇说道:“谢谢你救了丁巫,他不会武,受水车之刑,差点就熬不住了。” 丁巫身体不如汪大夏,在水车上挂了半天,现在还昏迷不醒。 汪大夏还没喝药,就又开始喝醋,“你是因我救了丁巫而来救我?” 你这个……魏采薇真想掀开汪大夏的头盖骨,看他脑子是怎么想的。 但是看着汪大夏胳膊的烫伤,魏采薇又又心软,说话也变得柔和,“有没有丁巫,我都会救你。” 又把盘里的葡萄给他,“吃点东西当宵夜,别空着肚子喝药。” 汪大夏就是好哄,一句软和话,一点吃点就满足了。 但是,汪大夏最近明显变得得寸进尺,“哎呀我这个胳膊好疼,手一用力就疼,葡萄皮不好剥。” 这意思,是要魏采薇给他剥葡萄皮。 汪大夏就是这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好脸色就敢蹬鼻子上脸、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性格。 若平常人,早就要他滚了。 但是魏采薇不是别人,是他上一辈子的老婆,他吃了她一辈子软饭,这世上,也就她最能忍他。 上辈子汪大夏是吃软饭的,一般都是他给魏采薇剥葡萄皮。剥了一辈子,现在轮到他撒娇了。 忍住,就当时这辈子是来还他的情。 魏采薇洗了手,亲手给他剥葡萄,还用牙签剔掉葡萄籽——上辈子汪大夏就是这样给她剥葡萄的。 “张嘴。” 啊——汪大夏张大嘴巴,等待投喂。 魏采薇正要把葡萄扔进他的口中,不料汪大夏就像鸡啄米似的,突然低头,舌头一卷,把葡萄卷进嘴里去了。 指腹感觉到他舌尖的细腻温暖,魏采薇心中一荡,想起上辈子和汪大夏当对食夫妻时的恩爱。 汪大夏是个无根的太监,但是心灵手巧,嘴也巧,最擅长吃软饭。 两人虽是对食夫妻,却也没少床笫之欢…… 等等,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现在的汪大夏才十四岁,还没有及冠。 何况,十四岁的汪大夏和后来汪公公除了一张好看的脸相似、以及喜欢花红柳绿翠翠红红可怕的审美之外,性格上几乎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 魏采薇定了定神,把剩下的葡萄推到汪大夏跟前,“你自己吃吧。” 魏采薇的确对现在的汪大夏有些移情,但她又不是什么魔鬼,死鬼老公现在还只是个半大小子,嫩的很,心智尚不成熟。 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会造成什么后果、以及这个后果他是否有能力承担。 他还是一个需要她保护明亮笑容的少年。他那没有一丝阴霾的眼神,是上一世魏采薇从未见过的。 汪大夏撒娇,“我手疼。” 魏采薇摘了个葡萄放进自己嘴里,咬出果rou,然后吐出葡萄皮,“你就这样吃,不用手剥。” 见魏采薇如此温柔又有耐心的对待自己,汪大夏持宠而娇,“你看我都受伤了,啊疼。” 魏采薇无奈,还能怎么样,自己的死鬼老公,只能自己宠着,她剥了葡萄皮,剔去葡萄籽,却不再投喂,而是把果rou都放进小碗里,要汪大夏用小勺舀着吃。 作者有话要说: 撒娇男人最好命!前天舟撒娇打滚求评论努力上月榜一日游,各位读者鼎力支持,一天搞了一千多条评论,舟码字到今天,没见过什么世面,还从来没有一天涨这么多评论。感觉这波cao作猛于虎,应该可以月榜一日游,结果兰舟一刷月榜,不仅没上,还掉了好几名,其他数据好的新文后来居上了 ,兰舟虽然遗憾败北,但心服口服,至少努力过了,还是很感谢各位的评论,本章送 200个红包表示一下,很高兴在这个夏天给大伙讲述大夏和半夏的两世缘分,舟每天敲键盘都是带着姨母笑,讲这个故事超开心的~ 第54章 “关爱智障” 汪大夏就像一个乘着生病索求无度的吵着要糖吃的孩子, 会撒娇的孩子有糖吃,魏采薇看在他受伤的份上,基本满足了他的要求。 汪大夏在伤病期的日子堪称完美, 快活似神仙——如果魏采薇没有分/身出来照顾丁巫的话。 丁巫在第二天下午时醒了, 咽喉肿痛, 说不出话来, 不过魏采薇和他生活了十年, 通过眼神和手势晓得他的意思, 说道:“你父亲没事,你被绑架的消息的确传到他那里了, 但是他多疑, 没有相信。” 多疑好啊, 多疑能够保命。 丁巫听说父亲没事, 放下心来, 又晕了过去。 魏采薇除了应付撒娇的汪大夏,就是给丁巫治疗,到了第五天, 丁巫能够说话了,只是声音嘶哑,还能杵着汪大夏送给魏采薇的拐棍慢慢走动。 他本就是个伏案工作的书吏, 不会武艺,顶多为了下厨杀只鸡,被水车水刑折磨后, 原本建康的身体变得瘦弱,青布长衫穿在身上,又杵着拐,走起路来弱风扶柳病西施一般。 汪大夏看见亲手做的拐棍在丁巫手里, 又是得意,又是吃醋,说道:“这是我做的。” 丁巫哑着嗓子说道:“很好用。” 汪大夏提醒道:“我送给魏大夫的。”不是给你的。 丁巫说道:“那一定是她的心爱之物了,否则也不会给我用。” 这话说得,汪大夏都不晓得是该高兴呢,还是不高兴。 丁巫说道:“谢谢你救了我。” 汪大夏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我只是奉命行事,是陆统领火眼金睛,识破了骗局,一路跟踪找到了你,我就出点傻力气而已。” 丁巫看着他的胳膊,“你也受伤了。” 汪大夏在丁巫面前不能弱,说道:“烫伤而已,魏大夫医术高明,已经开始结痂了,其实也可以出去当差,天太热,我不想每天起早去点卯,所以装作很严重的样子,多休息几天——最好混到这个夏天过去,天气热我那里都不想去,只想在屋子里乘凉睡觉吃西瓜。” 丁巫被汪大夏的“宏图大志”说的沉默了,他本想好好夸赞一下,汪大夏好吃懒做还怕热,他不晓得该从何处夸起,只得说道:“你小小年纪,就淡泊名利,宁静致远。” 汪大夏嘿嘿笑道:“反正干不干活都一样拿俸禄嘛。” 这时陆缨悄无声息的走来,听到汪大夏这句话,当场气温都变低了,丁巫朝着汪大夏疯狂使眼色,“伤病期间嘛,就应该好好休息。养好了身体,才不耽误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