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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四章:我码字呀,不快不快

    听到情敌这两个字,夏喻的脑袋一下子清明起来。

    上辈子什么情况来着,一堆女孩子跟在苏念卿的后面,老公老公地叫着,虽然当时的她也是其中的一员,但听起来就已经是嫉妒不已。

    现在苏念卿真的是她的人了,还被别人口头上这么占便宜。

    夏喻的心真的在滴血。

    刚刚还恢复了几分神气的夏喻,又啪嗒一下蔫吧下去,倒在床上一动不动。

    红豆用手戳她,她把红豆的手打回去:

    “红豆姐,让我冷静冷静。”

    红豆不能理解夏喻此刻的崩溃,只好就这么看着她。

    夏喻挣扎了很久,直到十分钟后,才稍微缓和过来。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现在提前心塞,也不能解决问题。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与戴王冠必承其重。她这么轻易地把那么多妹子心中的理想型给拐走了,承担点压力就承担点吧。

    好不容易在心里面说服了自己,夏喻伸出手指来大概估算了一下苏念卿回来的时间。

    距离他回来,没有很长时间。

    她再从京都回天启,明显就有些不划算。

    干脆就住在红豆这边,等苏念卿离开,再回去。

    关于自己要留在京都的决定,夏喻只一个电话打给了父母,反正也就是通知一下,老父母关心了一下她现在是和谁在一起。

    听说是红豆后,就没再多过问。

    cao心自己女儿的事情干什么,难道cao心了就有毛用么,真的是想太多。

    “对了,妈,你还记得我之前拍的电影么?”夏喻问道。

    徐美凤听了她的问题后,很明显地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在很久很久之前,自己家的女儿好像是去拍了一个电影来着。

    本来刚开始的时候,她也挺期待,早日在大屏幕上见到女儿。

    可是日子拖的太久了,一两年下去,她没了当初的激情,慢慢地也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电影半个月之后首映,你和我爸记得买票去看,我就不回来陪你们看电影了。”

    徐美凤曾经心心念念地想看夏喻的电影,没想到愿望成真的那一刻,竟然莫名地显得有几分寂寥的意味。

    “你在京都什么事情,要和朋友玩也不用着急一时,就不能回来?”徐美凤不满道。

    夏喻机智地回避:

    “我不是觉得,我一直在家里面,当个电灯泡,阻碍你和我爸两个人相处,现在特意给你们两个创造机会嘛。”

    “说人话。”要是这种说辞都能相信,那她肯定不是夏喻的亲妈。

    夏喻笑嘻嘻地说了实话:

    “电影首映的时候,苏念卿要回来参加首映仪式,可能还会召开一个影迷见面会。我顺便和他见一面。”

    徐美凤的额头上,青筋跳动个不停。

    真的是顺便和他见一面。

    感情说好的,创造机会让她和夏国平维系感情,实际上是为了给她和苏念卿维系感情。

    “你这丫头。”徐美凤哭笑不得起来,她也能理解年轻人谈恋爱时的悸动和欢喜,只提醒了一句:

    “那你就留在京都好好玩,对苏念卿好一点,不要没事的时候欺负人家?”

    夏喻不服气:

    “我什么时候欺负过他?”

    徐美凤没再在这个话题上多纠结:

    “行行行,没欺负过。以后也不许欺负,不然就凭着他这个长相,后面追着的小姑娘多了去了,别太凶了把人家给吓跑。”

    在苏念卿没来的前一段时间,夏喻所要做的事情,就是补存稿。

    红豆虽然不常用电脑,但是这种生活必需品还是有的。

    夏喻在她旁边噼里啪啦地敲键盘,红豆就拿着笔,一个字一个字地认真写着。

    红豆写东西很慢,往往一个情节要推敲很久。

    夏喻写东西则速度快的惊人,红豆只看着夏喻都两个小爪子,在键盘上叨叨叨的,一下不带停歇,连删除键都没怎么用过,更没看她有改文的痕迹。

    夏喻在赶文。

    说起赶文的事情,她也觉得自己心很累。

    前段时间为了忙着专业课的考试,她心无旁骛投入到了全封闭的训练中,网文只能用存稿在那里渣更耗着。

    如今考试结束,刚在作者有话说里面冒泡,告诉都加暂时忙完了,所有的人都在那里催着要加更。

    夏喻翻了翻之前渣更的章节数,又看了看读者们并没有因为这个而抛弃她。

    心里面也有些怪不好意思的,就草率地答应下来,一定会爆更补偿大家。

    爆更两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有些扎心了。

    一个多月不码字,夏喻先得好好看看,自己上次写到哪里了,看完之后,还要迅速构思出下面的剧情。

    长时间不码字,码字的速度和顺畅感觉,已经比不上之前。

    红豆探着脑袋好奇地问道:

    “鱼欢夏,你写什么呢,写的这么快?最近杂志社那边约稿也不多,你是不是又接了其他的活?”

    夏喻停下正在拼命挥舞着的小爪子,用力地甩了甩,想要回个血,她摇着脑袋:

    “不快啊,一个小时才一千多个字。”

    她是个巅峰时速有四千,平常时速至少两三千的作者,像现在这样以前多一千多地往外挤牙膏,她真的觉得很不适应。

    然而这个数字,还是把红豆给吓到了:

    “我要是写的话,一个小时手写个八百一千的,没有问题。可是写完了之后,就要立刻回头修改,有的时候修改的时间,都不比写文的时间短了。”

    夏喻笑着道:

    “我和你写的类型不一样,我现在是个网络写手,每天都要在网站上写连载。连载怎么说呢,每天最少最少都要更新两千字,断更就可以直接去死了。有条件的话,四千六千不等。”

    “不仅如此,我现在还是双开。要是不写的快一点,迟早要被读者骂死的。”

    红豆有些诧异地听她说,然后有些不好意思道:

    “夏夏,你和我好好说说,这个网络小说的事情吧。”

    前世的红豆是写网文的,当然她是一个渣更大神,可是因为类型特殊,读者群很稳定,追书的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