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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略是姑婆分析了洛晚晚几天卖不出一件衣服后给出的方案。富人很有限,其实广大老百姓才是最大的订购来源。想做事的想法,姑婆支持,但是胖子不是一口吃出来的。还需要从实际出发,满足各个层次的需求。 洛晚晚听后觉得很有道理,许是自己把做生意想得太简单了。便听从了姑婆的建议,从小事做起,从眼前做起。 而这出秀,第一个出场的凹性|感,凹魔鬼步伐的,其实本来是洛晚晚自己。她来自现代,卧室墙上贴满了超模,明星的贴纸,她会在自拍和写真中凹各种造型。虽然不是模特,但是也在电视上见过模特走路,一字步,走直线,开足气场就好。这不是献丑,而是时尚。 却在彩排的时候,被某个人一件衣服披在身上,给拦了下来。 洛晚晚下台后,急不可待的要去找那个人,却看到了捂着嘴巴说不出话的一幕…… 薛蓬一直在后台打转,这是他第一次对女子有如此心动的感觉。若她已经嫁人,就拿钱砸她夫君;若她出自风尘,就砸了那青楼。只要是她,一切都好。 美人下了台,坐在凳子上,轻启朱唇,面无表情的对着铜镜卸妆。珍珠衫滑了半个肩头,她也全然不在乎。 薛蓬拿着花走到她面前,“小姐……” 她淡淡的回眸。 啊,好美。薛蓬的心像中了一箭一般乱颤着。 她慢慢的站起来,跨着妖娆的一字步,撩着头发,轻咬着鲜嫩欲滴的朱唇,魅惑的走向薛蓬。 薛蓬才发现,她竟然比他还高出半个头,而且,还平胸……然而,这不妨碍她的美。身高不是问题,没有胸也可以。 他薛蓬,今生,就要此人。 她一步一步的迫近薛蓬,涂着大红色甲脂的玉手轻轻的撩拨着薛蓬的衣领。 薛蓬一退再退,退到抬建的后台之外的一棵大树前。 女子将他按在树上,俯视着他,越靠越近。 薛蓬虽然喜欢她,但好歹也是一带乡绅之子。这众目睽睽之下不合适吧。 他轻轻扣住女子的手,却发现那双手并不光滑,掌面生有粗笠的茧,顿时心生怜悯:“你可愿意跟我?” 女子唇角一钩,贴近他的耳朵,喃喃细语了几个字。 薛蓬一股寒意从脊背后往上直窜,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而洛晚晚,洛艳艳,还有夏纯都惊呆了。其实,本来没有洛艳艳什么事的。而姑婆此时对姐妹二人的疼爱是一样的,她在排练时问了一句,洛晚晚就应了老人家的要求。 路过看稀奇的人群中忽然有人喊了一句:“林颖川!真的是你啊。” 林颖川再也憋不住笑意,扶着墙笑到肚子都疼了。 而倒在地上的薛蓬反而站起来,毕恭毕敬的鞠了个躬:“师兄。”瑟瑟发抖中。 “免了免了。”林颖川挥挥手,低语一句,“你他娘的泡妞也要带眼睛出来啊。” “师兄教训得是……”薛蓬连滚带爬,捂着腚跑了。 师兄? 洛晚晚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 早就觉得这个人不像他看上去那么简单。 仔细的回想书中的情节,姓林的,男的,到底出现过没? 突然脑海中闪过一个只在对话中出现的人。薛蓬当舅舅的知府倒了,薛家也被办了,薛蓬的弟弟因为和洛艳艳订婚,被洛家庇护了,而薛蓬却因为在两姐妹之间犹豫不决,失去洛家的信任,被征军去了边疆。洛晚晚自杀后,洛艳艳对薛蓬到底还有几分情谊,让他去求刚刚上任的新科状元知府林大人,而且他们曾是读童生时的同门师兄弟。然而,薛蓬留着的几分自尊让他拒绝了洛艳艳的提醒,没有求助任何人。洛晚晚的死,洛艳艳嫁了别人,他心灰意冷,最终在战场当了炮灰。 难道那个林知府,就是现在的林颖川? 薛蓬喊师兄,对他颇有敬意。而且他为人极其隐忍,内心坚强,毫不在意外界对他的看法。 应该就是他,没错了。 中了状元的林知府啊,本书最大的终极boss,送上门的粗大腿啊! 洛晚晚颠颠儿跑去送抹口脂的帕子。“你刚才跟薛蓬说了啥?把他吓到地上?” 林颖川抹掉了唇脂,正了正衣领,恢复一如既往含蓄而克制的笑容。清了清嗓,回了句:“你猜?” 洛晚晚:“哼,卖关子。” 作者有话要说: 薛蓬:上次看错老太太,这次是男人……这衣服有毒! 第6章 土豪女配vs学霸状元(6) “大表妹啊,你那珍珠衫也太好卖了吧。一个月,咱家订单都叠起来了。”夏纯美滋滋的道。 洛娘绣坊规模还挺大,南北通透的明亮大竹屋,几十来个熟练作业的绣娘。屋外是河,屋后是姑婆家的大宅子,和种着各种果树的花园。刚刚开春,葡萄架上就爬上了新绿,粉嫩粉嫩的。 洛晚晚抖开刚刚制好的珍珠衫,“材质变了?”更轻,也更薄了,不变是点缀的一排一排的珍珠。穿上衣服,即刻开启好莱坞红毯的气场。 “嗯哪,这不转眼天儿就热了吗?谁还穿羊毛啊?那不捂痱子么?你手里拿着的是纱线,夏天就用绸。是不是亏了你表姐心思敏捷呢?”夏纯一个大掌拍洛晚晚的背上,洛晚晚差点没扑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