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珠珠加更】
月考之后是期中考试,期中考的复习在冲刺阶段的时候,奥数国赛的成绩出了。 叶姝是优胜,这意味着首府大学的保送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林朝白的成绩虽然说没有大到年纪头名那么恐怖的地步,但高考正常发挥考个首府大学没有问题,姜修比她成绩还要好一些,更是没有什么问题。 只有唐旭尧不确定因素有些大,他原本也没有要考首府大学的执念,毕竟那是全国最高等的学府之一,他读个比较好普通一本大学就差不多了。 可一看周围全是些要去首府大学的人,他又不甘心落队。 唯一闲的能帮他一把的就叶姝了。 保送通知一到叶姝就没打算继续来学校,最后一顿午饭找了林朝白一块吃,还是她先来打了两份小鸡腿。 唐旭尧端着餐盘来找她们拼桌,来的比姜修还积极。来的目的一表明,叶姝恨不得原地大病一场来个选择性失聪。 “我教你?我教你什么?教你怎么虔诚的跪拜上帝吗?还是考试的时候念什么咒语能提高选择题正确率?”叶姝看着手里的鸡骨头,犹豫着是塞自己耳朵里,还是塞唐旭尧嘴巴里。 “我们这么多年同学,如果我也考去了首府,友谊不就可以继续下去了。”唐旭尧试图说服她。 叶姝不为所动:“我们友谊继续下去干嘛?等你死了你邀请我去你坟头讲述你平生吗?讲述你怎么被只飞蛾吓得花容失色?还是你上回走楼梯自己右脚差点被左脚绊倒?还是你上个月挖了同学们幸苦种的橘子树被教导主任追了半个学校的事情?” “你……”唐旭尧听着自己糗事被叶姝用一种极为平淡的语气诉述出来:“你讨厌。” 说罢,转身找救兵。 可他一转过头就看见姜修伸手擦掉了林朝白嘴边的饭米,把他餐盘里的虾一个个夹道林朝白碗里。 这饭没法吃了。 “我就不是个能给人补课的性格。”叶姝赏了唐旭尧个鸡腿:“我和林朝白就是一个性子的人,你看她能给人补课吗?” “她在给我妹补课。”姜修头一回讲了让唐旭尧开心的话,不愧是十多年的兄弟,有二十年的友谊和叁十年的情份。 林朝白点头。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原来是这种感觉。 叶姝上了贼船,给秦之遥补课的奶茶店又来了一桌补课的男女。 男的是唐旭尧,女的是叶姝。姜修端着杯奶茶看着自己两边充满正能量的画面有些不适应,喝了口奶茶觉得腻了,和林朝白换了她的柠檬水。 姜修他不担心自己的成绩,林朝白给秦之遥补课的空挡他总要去找点存在感。 题目讲完,秦之遥说她懂了,拿着笔自己开始做题。林朝白也得了一会儿的轻松,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腰上有只正在揩油的手,叁月末之后天气瞬间就转暖了,林朝白外套是一件针织衫,里面穿着一件修身的长袖T恤。T恤下摆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从牛仔裤里扯出来,一只手如同抚摸珍宝一样的来回摩挲着。 林朝白看了两边,叶姝和唐旭尧认真的在分析难点,秦之遥低着头,没一个人目光落在他们身上。她给了一个肘击,力气不大:“好好学习,行不行?” 他凑过来,唇有意无意的擦过她的脸颊,落在她耳边:“天天向上,行不行?” 天天向上,天天想上。 “你就是太闲了,你meimei还有一张考卷没讲完,你来吧,来了你就没有时间想了。”林朝白举起手里那张一大半全是叉的物理考卷。 姜修脖子一缩,直了直腰板:“我去看看有没有老奶奶过马路需要搀扶的。” 唐旭尧原本就不笨,底子也很扎实,就是特别粗心。叶姝给他讲了几个题目,觉得没有什么需要提升的:“你到时候考试就往自己左手手背上写个‘细’,右手手背上写着‘心’。” “这个主意不错。”唐旭尧莫名其妙认可。 叶姝:“前有岳母在岳飞后背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大字,今有我为你写下细心一词。” “你想当我妈?”唐旭尧戳破她话里占的便宜:“我把你当好朋友,你居然打我爸的主意?他都四十多岁了,啤酒肚,五年之内绝对地中海。” 叶姝默了两秒:“这话要是给你爹听见了,他到时候铁定拿把菜刀在你手背上砍出个‘细心’来。” 天气愈发的热了起来。 少女的裙摆再一次占据了校园一大半男生的眼球。 夏天到了,意味着林朝白生日要到了。 复习在即,林朝白也没打算怎么过,林锦文有个外地的会议,提前了一天喊林朝白在餐厅吃了个饭。 她拎了两个购物袋,是两份生日礼物:“一个是我买的,一个是你爸爸买的。” 爸爸,有点陌生的词。 从小就离婚,林朝白的童年里并没有这个人的记忆,等她再大了一些,她见过一次她爸爸。父女长相不是很像,林朝白更像林锦文一些。那天她吃了一个奥利奥口味的甜筒,头一回牵着她爸爸的手。 和林锦文离婚之后他就再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和家庭,多少对林朝白这个女儿就不怎么上心了。 自从那次甜筒之后,这好像是林朝白再一次收到他买的东西。 “我在外地开完会之后要去日本进修小半年,你高考我就不去考场陪同了,争取你大学开学的时候能回来。”林锦文用一股和她助理说话的口气和林朝白讲着话。 这是一股吩咐诉述的语气,只是陈述一件事,通知罢了。 “随便。”林朝白也没有多期待她能送自己去另一个城市上大学。 服务员将菜一道一道的端上来,芒果糯米和鳕鱼。如鲠在喉,她筷子避开了这些菜,吃了几筷子蔬菜沙拉。 林锦文不记得,也不知道。 她芒果过敏,鳕鱼过敏。是了,她们就没有在一起吃过几次饭。可林朝白听周嘉年说过,林锦文记得他的忌口。 林锦文也没有怎么吃菜,一通接一通的电话打了进来,连续不断的来电铃声和消息提示音透露着她很忙。 “你要是忙就先走了。”林朝白也没有了胃口。 林锦文短暂的犹豫了一下,起身召来了服务员结账:“你继续吃,钱我付了。” 她一走,林朝白也没有坐。两份礼物挂在她臂弯里,沉甸甸的。 和她心里的不悦,对林锦文的埋怨分量一样。 绚丽的霓虹灯夺走了星星的光芒,大城市不是个适合夜空的地方。儿时她在葡萄架下的藤椅上数过星星,后来星星越来越少见了,一座城市的晚上却越来越亮。 林朝白回到家的时候姜修懒散的躺在沙发上,听见玄关处的动静,他视线短暂的从手机上移开,随口问她晚饭好不好吃。 “还不错。”林朝白撒谎。 姜修起身去洗澡。 林朝白看了眼仓鼠笼子,小榴莲的食盆里已经配好了粮食,水壶里也灌了水。鱼缸的水也换了,两条胖金鱼吃的饱饱的,摇曳着鱼尾。 他都替自己照顾好了。 两份礼物的包装都很好,一份是裙子,另一份是一双高跟鞋。裙子的大小正好,高跟鞋也很合脚。 明明是两个从小到大都没有关心过她的不称职家长,居然选的东西尺码合适。 将衣服和鞋扔回包装盒里,她收拾着包装废品,看见废品里有张发票。 发票上是这两样东西的总额。 最下面是林锦文的签名。 姜修拿着毛巾随意的擦了擦头发:“去洗澡吧。” 说完,他看见了坐在地上的人,她抬头,眼眶里有些反着光的眼泪。他走过去,把她从地上抱起来:“怎么了?不想洗澡啊?那就不洗,香着呢。” 两样东西都是mama买的。 双更结束啦~ 再次谢谢大家的珠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