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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之后,常晏清就在舅舅家住下来了,母亲入狱的消息还是她从街坊邻居嘴里听来的,期限是五年。 事件很复杂,经过几次庭审才最终判刑,法律念在是那个男人有错在先,母亲是正当防卫,只判了五年。 宣判那天是舅舅去的,回来的时候看着她叹了一晚上的气。 因为小常晏清总是板着个脸,不哭也不闹,对于入狱的母亲没有多过问一句,舅舅一家人视她为不详的征兆。 一家人对她实在不太友好,舅舅每日见到她都愁眉苦脸,脸上写满了想要甩掉这个拖油瓶,舅妈总是对她恶语相向,说她“晦气”,说她“天煞孤星”,却又不得不暂时承接抚养她的义务。 小升初的时候,常晏清考了全校第一名,舅舅却让她辍学,因为这两年他们生了孩子,已经没有多余的闲钱再支付她的学费,供她上完小学,已是仁至义尽。 也就是在那样一个夜晚,十三岁的常晏清出逃了。 她蜷缩在天桥底下和流浪汉过了一夜,她想到了母亲,不明白母亲为什么要不辞而别,临走都没有在同她多说两句话,连一句“等我回来”都吝于开口。 夜里风刮的很冷,常晏清打着哆嗦,一夜未睡,天一亮,她便开始找寻工作,她必须得找一份工来筹集自己的学费和支撑自己活下去。 寻访多家店铺,无一例外嫌她年纪太小拒绝了她,更有人向她投去白眼和冷嘲热讽,毕竟雇佣童工是犯法的。 好在有一家小超市的老板娘看她可怜收留了她,包她吃住,并给她安排工作,虽然工资不多,但是对于当时的常晏清来说已是笔巨款。 多年以后她仍记得当年那位面善的老板娘,虽然超市早已经关门了,老板娘也去了另一个地方再没有回来。 早上送牛奶,白天上学,晚上收银,平时帮别人代写作业积攒零钱,日复一日都是这样的生活。 直到初三那一年母亲出狱了,她才搬离了原来的居所,用几年攒下来的钱租了个小平房同母亲生活在一起。 接母亲出狱的那天常晏清一句话没有说,她心里有怨,但她只剩这一个亲人了。 狱中五年,母亲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干不了重活,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工资不高但清闲的工作,常晏清半工半读,补贴家用,勉强支撑两人度日。 也许命运就是爱同人开玩笑,不过几年,母亲就觉察身体不舒服,常晏清不放心送她去了趟医院,竟查出乳腺癌,虽是早期,仍需要一大笔钱才能治愈。 她们已经没有钱了,生活尚且难过,哪还有生病的资格。 还有亡人未还清的一大笔债务,生生压弯了两人的背脊。 像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一次常晏清真的束手无策了。 那一日从医院出来,母亲一路上都在唉声叹气,她送母亲回家,又离开了那间空气污浊令人窒息的小房间。 她没有去上课,坐在广场的长椅上情绪低迷,她想学校那种氛围已经不不适合她了。 医药费,要去哪里筹这天价的医药费,眼睁睁看着母亲去死吗?她做不到。 “这位小姐你好,请问有兴趣当明星吗?” 她听见有人这么问道。 “当明星?”常晏清抬起了头,“你能给我二十万吗?” 来人有些惊讶:“你要二十万做什么?” “治病。” 那人这才恍然大悟,随后又说:“冒昧问一句,是谁生病了?” “我妈。” 那人思索了一番,万万不能放过这一个好苗子,当即拍板决定:“好,只要你签了我们公司,我们可以给你二十万,而且将来你还能赚更多的二十万。” 他的眼光一向很毒辣,签下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骗不骗子已经不重要了,只有能给她二十万,让她做什么也愿意。 当时常晏清便跟他去了,还算幸运的是,对方真的是一家正经的娱乐公司,只是规模尚小,还不够有名气,双方愉快地签了合同,她正式把自己卖给了这家公司。 常晏清拿到钱,把母亲安排进了医院,便辍学开始了自己的明星生涯,好在她虽急用钱,但还不算太傻,当初签订合同时为自己争取了“不想接的工作可以不接”这一保留条款,而公司看好她的发展,想到日后可能的收益,咬咬牙答应了。 起初常晏清只是任劳任怨地听从公司的安排,练习演技,认真接触戏剧,一夜爆红后,她并没有体验到常人会有的那样的喜悦,每日工作更加忙碌,她变成了没有感情的赚钱机器,往返于各大片场,生为演员,却一点也不喜欢演员这份职业。 直到她遇到了小月亮,那是她黑暗里的唯一一点光亮,她生命的救赎。 认识小月亮之前,常晏清并不知道生活还能如此的富有趣味,她变得开始热爱生活,开始期待明天,开始真正喜欢上拍戏。 她爱上一个人,一个同她完全不一样的人。 这是老天同她开的第三个玩笑,莫名其妙地被深深吸引,她都不知道这爱意从何而来。 常晏清也想过为什么偏偏是小月亮,偏偏是她,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后来她便明白了,换成别的人都不合适,只有这么一个人,打开了她心里的窗,给她一点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