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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姐好!” 周志远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他们的军队,宋榆雁了解了个大概。 这里共计十万雄兵,是宋枟竹精选出来的军人,宋枟竹麾下百万雄狮分为好几批,由几位得力干将统帅,驻扎在边疆各个城市,而她本人选出最为满意的十万人,带着秦师来到了这蛮荒城。 这是她向宋阎立下的军令状。为了秦倾,也是为了宋国边塞,宋枟竹决心要将蛮荒城发展起来,成为宋国最为坚固的护盾。 为了方便管理,宋枟竹将十万人分为二十个小队,根据数字来排队,由队长负责管理。而宋榆雁分到的第九队,是主力军,五千多人个个强悍,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将了。 “看来我压力不小。”了解后,宋榆雁有些忐忑起来。 周志远鼓励地拍了拍她的肩膀,道:“你是将军亲自编入的小勇士,自然不俗,相信你锻炼几年,定能成为下一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将。” “嗯。”宋榆雁心中瞬间燃气斗志。她没有底子,需要从头练起,但她有十年的时间,一点都不怕。为了自己,也为了这里苦命的百姓,她必须努力。 周志远把她安排在了队伍的最后,她走过去时,发现也有一位小孩站在那里。看模样,应该是同龄人。 “你好呀,我叫周和格。”小男孩的脸灰尘仆仆,见她走过来,激动万分都自我介绍。 “你好。” “在觉醒塔外和皇宫里我就见过你了,当时对你佩服的五体投地,没想到你居然会选择这里。”周和格滔滔不绝地讲着。 “你不也选了这里吗?”宋榆雁笑道。他这么说,宋榆雁就有印象了,这个周和格就是除了她另外一个选择了蛮荒城的孩子。 蛮荒城太穷,但凡能凝出内丹习武之人,根本就不会选择这里,她记得周和格是第五层实力,已经很不错了。 “我肯定的嘛,我在这里长大的,再加上知道我老爹的军队会来这里,还有当时莫叔叔的威逼利诱,我就选择了这里。” “你老爹?” “嘎嘎,九队队长就是我爹啦。他是我的偶像呢,可厉害了。”周和格骄傲地说。 “那莫叔叔是?” “啊,就是蛮荒城的城主,莫以山喽。”周和格一脸不敢置信,没想到宋榆雁会不知道城主的名字。 宋榆雁点点头,突然很想见见这个城主。 “你在这里长大啊?你还有什么亲人?”宋榆雁好奇问道。 周和格明显一呆,失落道:“我家就我爹和我,别的亲人有的饿死有的战死,莫叔叔看我孤苦一人可怜就一直把我带在身边。” “抱歉……”宋榆雁很愧疚,不经意间竟提到他的伤心事。 “我告诉你哦,这个城里,拥有内丹之人,不会超过五十人。”周和格吸吸鼻子,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难受,转移话题。 “怎么说?”宋榆雁成功地被带偏。 “二十位队长有内丹,将军和军师有内丹,城主有内丹,你我有内丹,再加上一些隐藏之人,绝对不会超过五十人。”周和格神秘地分享着自己的发现。 “所以?” “所以?所以咱两就是珍惜动物了呗!” “噗!”宋榆雁被他逗乐了,这个周和格,说起话来真让人忍俊不禁。 就在宋榆雁和新的伙伴滔滔不绝之时,宋枟竹也回来了,她扶着摇摇欲坠的秦倾进了马车,细心地关上门帘,来到了军队正前。 “一会来的是蛮荒城的两位城主城主。”宋枟竹瘦小一个,站在十万雄狮前却气势十足,一种靠时间打磨而来的压迫感缠绕众人心头,但是却无不适,仅有敬畏。 第29章 莫氏 “为什么会有两位城主?”宋榆雁问周和格。 “莫叔叔还有一个亲弟弟,是副城主。” “哦。”她还是第一次听说副城主这个职位呢,她现在越来越想见到二位城主了。作为城主享有国家俸禄,即便是离职了也有,这么多年了,能够坚守阵地,不弃百姓于不顾,这二人,当真让人打心眼里佩服。 不多时,便有两个人走到了队伍最前,单膝跪地,一前一后向宋枟竹行礼。 宋枟竹立马让二人起身。 为首之人看起来年长些,皮肤因为常年征战呈古铜色,野气十足,刀削般的脸上更是有一道长长的刀疤。较为违和的,就是脸上挂着的温和笑意,一席布衣,一把扇子,羽扇纶巾,看起来好不儒雅。 看样子,他便是城主莫以山了。莫以山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位已经金盆洗手只爱家的江湖莽汉。 旁边站着戾气十足的男子,和莫以山长得很像,便该是副城主莫以白了。 眉清目秀,身材清瘦,一身厚重铠甲彰显着其为国为民的男儿胆色,露在外面的肌肤白皙水嫩。一双漂亮的眼睛充满了杀气,嘴巴紧闭。 看着莫以白,又想起了宋枟竹与秦倾。 秦倾敌后指挥,体弱多病少出门,有一身白皙的肌肤很正常。 宋枟竹虽是打头阵的大将军,打了十几年的杖,该落得比别人黑,但她逃脱不了女儿身的事实,女儿家本就爱美,多下些功夫保养皮肤,所以白皙可人倒也说得过去。 只是这莫以白……和莫以山站在一起简直就是黑白双煞,想来是个比较注重外表的人,毕竟有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落得谁都不愿白白辜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