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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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魏彻跟姜立夏一块离开,两人乘坐高尔夫球车到了马场的停车场。魏彻今天开了一辆超跑,sao包的明黄色,在阳光下引擎盖都泛着昂贵的色泽。 他这人虽然嘴上不太靠谱,但是为人很绅士。 主动替姜立夏把副驾驶的门拉开。 姜立夏坐上去之后,看着侧上方的剪刀门慢慢往下落。 车子启动之后,魏彻似乎怕她尴尬,主动聊了几句。 后来他专心开着车,话题自然而然的淡了下来。 等把人送到地方,姜立夏刚打开身上的安全带,准备下车,突然旁边的男人噙着笑意的声音响起:“要不我们加个联系方式?” 姜立夏惊讶的抬头看过去。 说实话,魏彻长相很英俊,一双多情的桃花眼格外惹眼。 魏彻见她愣住:“临西回国了,我估计以后咱们见面的机会不会少。” 姜立夏想了下,还是拿出手机,跟他加了联系方式。 虽然叶临西说过他这个人很花心,不过人家一个富二代,什么美女没见过,不至于真对她有什么图谋不轨。 况且魏彻送她回来,他主动开口,也不太拒绝。 顶多就当以后微信里,又多了一个躺尸的。 叶临西还留在马场里,因为她还没看见她的伊莎贝拉宝宝。刚才她已经派人去找伊莎贝拉了,据说这会儿她的小乖乖已经在马厩里等着了。 因为高尔夫球车送别人离开,一时还没开回来,叶临西懒得再等。 于是她自己走了过去。 可走了几步,她就后悔了。 “算了,我们还是等一下车子吧。”叶临西随意地停住。 傅锦衡低头看了眼她脚上的鞋子,其实作为男人,他确实不太理解,为什么高跟鞋这种杀器对女人的吸引力那么大。 那么细的鞋跟,支撑着整个身体。 见他盯着自己的脚看,她忍不住傲娇道:“是不是发现我的腿很漂亮?” 叶临西今天特地穿了一双黑色绑带高跟鞋,是那种有点粗的带子,绒面质地,缠在细白骨感的脚踝上,绑成漂亮的蝴蝶结形状,显得整个小腿有种纤细精致的视觉效果。 她穿着同色系的小黑裙,因为裙子款式简单,才会选这双略显夸张的绑带高跟鞋。 至于她的自恋也不无道理,光是比腿,叶大小姐还从来没输过。 傅锦衡淡淡道:“这双鞋好像很久之前看你穿过。” 叶临西如临大敌:“什么时候?” 很久之前看她穿过? 他是在暗示自己穿了一双过时的鞋子? 对于傅锦衡的阴阳怪气,叶临西可是深有体会。 傅锦衡轻笑了声。 或许叶临西不记得,可是他却印象深刻。因为在叶临西成年后,他再次见到她时,她那天穿着就是这样一双款式的鞋子。 他跟叶屿深是多年好友,自然见过他亲meimei。 只不过后来他高中出国读书,待他回国的时候,叶临西又出国读书。 这样阴差阳错,两人竟是有许久没再见面。 以至于他印象中的小姑娘,还是那个精致到像洋娃娃却又稚气未脱的模样。 那天他们在上苑会所的楼上出来,刚到大堂,就听到一姑娘在说话。 “不去。” “难道他喜欢我,我就得喜欢他吗?他以死相逼我就得去见他?” “是不是下次他在以死相逼,我还得以身相许。” “命是自己的,如果自己都不知道心疼,别人为什么要替他的命负责。” 那样理所当然的声音,在别人听来只是好笑而已,却掷地有声的砸在傅锦衡的心头。 于是他循着声音看了过去。 大厅的水晶吊灯下,那姑娘俏生生站着,两条笔直又纤细的双双轻轻交叠着,脚踝上丝绒绑带缠绕成蝴蝶结的模样。 黑丝绒绑带与极致纤细骨感的脚踝,堆砌出明艳又精致的华丽感。 哪怕远远看着也知道这是个明艳动人的姑娘,哪怕此刻她脸上挂着些许不耐,依旧有着一种叫人挪不开眼的好看。 一旁的陆遇辰问:“屿深,你妹怎么了?” 叶屿深不耐烦:“肯定是最近烦她的那个傻逼,居然还玩以死相逼这套,也不看看都什么年代。真想死谁他妈拦着了。” 陆遇辰听着,突然皱眉,转头看了眼站在旁边的傅锦衡。 只见他也在看对面的那姑娘,仿佛并未听到他们讨论的内容。 陆遇辰心底微松。 其实傅锦衡听到了,只不过他并不像陆遇辰想的那样敏感罢了。 相反,他把叶临西的话在心头想了遍,反而笑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她太过理所当然的口吻,明明傲慢的像个高高在上的小公主却并不惹人厌烦,或许是因为她的鲜活真实。 原来叶临西已经长成这样的姑娘了。 这样肆意鲜活。 叶临西见他光笑不说话,本来是挺不爽,可因为高尔夫球车回来,她也懒得因为这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而追究。 毕竟她的小乖乖还在等着她呢。 到了马厩,她一眼就看见了伊莎贝拉。 她的乖女鹅哪怕在一群马当中,都好看的这么鹤立鸡群。 在她扑过去摸了摸伊莎贝拉的脖子时,它仿佛感觉到叶临西的存在,居然想往她身上蹭。 结果伊莎贝拉还没蹭到,叶临西被旁边的人拽着往后退了一步。 傅锦衡提醒她:“你穿这样的裙子,就别跟它站太近。” 叶临西没想到她的伊莎贝拉居然会被嫌弃。 一时间,她心底那股作劲儿又猛地窜了起来,她还没找他算账呢。 于是叶临西摸了摸伊莎贝拉的马脖子,替它顺毛时,开始碎碎念。 “伊莎贝拉,mama来了。” “都怪mama不好,是mama没保护你,才让坏人骑了你。mama知道你不是自愿的,所以mama也不会嫌弃你的。” “有些人还说什么,会好好看着你呢。” “果然,除了mama之外的人,都不可以相信。” “以后就我们母女相依为命吧。” …… 身边的傅锦衡将她这声音过于大的“碎碎念”,听得清清楚楚,待他听到最后时,轻抿的嘴角突然一松。 他侧头看着这对人马情深的母女两,突然牵住马缰。 待他伸手握住叶临西的手掌,低声道:“走吧。” 叶临西正跟伊莎贝拉诉情,突然被他打断,有些不满道:“去哪儿?” “你不是嫌它被玷污了清白,我亲自给它洗干净。” 叶临西垫着脚尖想要捂住伊莎贝拉的耳朵,奈何这位小乖乖太高,而且那耳朵大的压根不是她能捂得住的。 叶临西瞪着傅锦衡,怒道:“你怎么能在我的小乖乖面前说这种话。” “什么玷污清白,我看是你玷污了它的耳朵。” 见她越演越上瘾,傅锦衡忍不住问了:“临西,你在国外是读的法学院吗?” 叶临西哼了声,不想回答这个幼稚的问题。 直到傅锦衡不紧不慢道:“我还以为你是去戏剧学院进修了。” 叶临西:“……” 不过叶临西的目的达到了,也不想跟他计较。 看在他愿意当个马夫,伺候她的伊莎贝拉小乖乖洗澡的份上,先暂时原谅他。 马匹洗澡的地方就在马的旁边,养马师们对这些马也十分爱护,经常会给他们轮流洗澡。 至于傅锦衡,他算是打小就开始干这个事儿。 他父亲喜欢马,他小时候没少被带到马场上,三四岁就开始穿着小马术服骑在马背上。 后来他有了人生第一匹马。 父亲带着他一起给马喂草,亲自给马洗澡。 哪怕如今,傅锦衡偶尔实在烦闷时,来马场骑上几圈之后,也会亲自给他的马洗澡。 傅锦衡把自己的外套脱下,原本是要递给叶临西。 谁知就在叶临西伸手准备接下时,他突然又收了回去。 叶临西以为他故意捉弄自己,翻了下白眼:“无不无……” 最后一个字还没说话,男人已经走到她的面前,弯腰将西装外套系在她的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