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学 - 都市小说 - 软心骨在线阅读 -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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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琛以为郑思错不会再因为这个话题说什么了,但在进了家门以后郑思错却突然揪住了他的衣服,郑思错抬头看他,眼睛是是纯澈的,“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生气,但是你跟谁都不一样,你是和我结婚的人,你的好和别人的好都不一样。”他说,“我喜欢管家,喜欢小繁,喜欢董励新,他们都对我好过,所以我喜欢。”

    郑思错说,“但是你不一样...你对我好,我喜欢你,我会想亲你,想抱抱你,想一直跟你在一起。”他还去抱着付琛,紧紧的搂着他的腰,“你对我坏一点也没关系,不是因为喜欢我而结婚也没关系。”他说,“我就是喜欢你,是叫你老公的那种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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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个会撩的小傻子!

    第11章

    【11】

    或许没人跟郑思错说过,他撒娇的样子很可爱。

    尽管付琛还没有分得清自己的感情,但他还是被眼前这个傻子的汹涌的感情给淹没了。付琛长得十分不错,身高在同龄人里也算得上是出类拔萃,他往人群一站,身高和颜值都会让人瞬间就注意到他。所以付琛在读书年代,他压根就不缺追求者,男的女的都有,他虽然不排斥男生,但他也不会觉得自己喜欢男生,所以和他交往过的都是女生。

    亲也会亲,做也会做。但付琛觉得自己已经很努力去爱别人了,可她们都一致认为付琛的感情一点都不够深。付琛至今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他是真的很努力去迎合了,女朋友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从来都没有拒绝过。

    然后就被分手无数次。

    付琛觉得他应该是喜欢过他交往过的人,但又好像没有,他似乎没有心动过。就像是郑思错措不及防的搂着他的腰抱着他那种悸动感,他从来都没有拥有过。付琛的大脑有些反应不过来,但他的身体却先做出了反应,他回抱住了郑思错,然后低头吻了上去。他主动去吻郑思错的次数很少,因为动情一时冲动而吻上去更是第一次。

    郑思错第一次被主动亲,他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付琛的动作太突然了,以至于他都没来得及反应,还吓得他往后倒退了一步。但付琛扣着他的腰把他往怀里带,这个吻有几分情色的味道,郑思错的小舌头不知所措的跟着付琛来动作。郑思错有点慌,但还有点小兴奋,他的双手揪着付琛两侧的衣服,小心翼翼的回应着付琛的动作。

    郑思错不知道他们吻了有多久,可能三分钟,可能五分钟,也可能是十分钟,反正时间好长,他都快没气了。脸红耳赤,当两人分开的时候郑思错气喘吁吁的,他的嘴唇变得好红润,看起来水灵灵的,让人看着还想咬一口。

    ——

    他眨了眨眼睛,看起来还挺无辜的,“为什么,”他问,“是因为我吗?”

    付琛被他这么直白的问法给逗笑了,“是。”他承认。

    “哦,那我要怎么做?”

    付琛直接把他抱了起来,把他抱回了房间里,“那就做。”毕竟郑思错已经是个27岁的成年人了,除了傻了点儿,平时付琛也不会真的把他当小孩。尤其是现在,“你成年了,是27岁了,是不是?”

    “是呀,身份证写着的!”郑思错还很大声的说,“在好久以前就成年了!”

    虽然他的脑袋都还是懵的,郑思错细细品了一下付琛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那小脑袋知识少得可怜,所以他压根get不到付琛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付琛的表情变得很奇怪,似乎是要把他吃掉了。但他很快就没有思考的时间了,因为付琛直接压了上来,让他的那一点点的思绪全都飘到了外太空。

    过程有些惨不忍睹,但幸好那傻子比他还更懵,被弄疼了也不敢说话。前半段付琛还能稍微温柔一些,到了后来他的大脑和身体就完全被情欲给浸没了。郑思错看上去比任何人都要好看,他那小身板除了有几道明显的伤疤以外都白白净净的,粉粉嫩嫩的,是真的可爱。

    ——

    今晚实在是挺糟糕的,结束以后付琛直接把自己扔到了郑思错的身上,十分满足。

    “唔...”郑思错快被他压死了,“你好重。”

    付琛摸了摸他的脑袋,他头发软软的,被汗水打湿了些,“舒服。”他说,“再抱会儿。”

    “...哦。”郑思错就被他一直压着,动都没动了。

    郑思错真的很好欺负,付琛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睡了一会儿,付琛带他去洗澡的时候郑思错还乖乖的被压在浴室墙上做了一次。如果早知道这么舒服的话,那在傻子爬上他的床的第一个晚上他就会把他给办了。这傻子多可爱啊,长得好看,而且还乖乖的。

    他们是法定的夫夫,做这种事情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但是他肯定不是因为真的喜欢才去做的...也许是情到浓时,也可能是时机刚好。反正那肯定不会是喜欢,可是身体带来的愉快却让他感到巨大满足。他觉得郑思错这个人就一直待在他身边也不错的,反正他一直都是一个人,多了个郑思错,他的生活还有乐趣了些。

    而且郑思错是喜欢他的,这就让他感到更加满意了。

    郑思错就窝在他怀里睡,他的睡相很乖。郑思错看上去真的不像27岁,如果他穿上校服,估计会有人信他是个高中生。郑思错很瘦,摸上去都是骨头,肋骨是微微突出来的,看着就有些营养不良。他连发色都不是黑色的,竟然是带着几分黄色,阳光照上去,还会发亮。总之...是个很好看的小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