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
徐诣点头:“我要说的就这些。” 姜止:“既然你说完了,也该我了。” “我希望你离开杳诚,我们的订婚宴,我也不想看到你。” 虽然不想承认,但姜止无法忽视,温锦柔的心仿佛正在被徐诣牵动,徐诣再继续留在这里,只会是一颗定期炸.弹。 徐诣:“我明白,你们的订婚宴我不会出席,我会尽快离开杳诚,不会打扰你们。” “但是,姜止。”他眼中有警告之意:“我纵然是在天涯海角,也会时时刻刻关注着你们,我要是知道你让她受委屈,哪怕一丝一毫,我一定会回来,替她讨回公道,带她离开。” “多虑了,我的爱不比你少,我会好好对待玉落。”说这句话,姜止莫名有些心虚,就像温锦柔说的,他对她是有喜欢,可要谈多么喜欢,是没有的。 但婚姻,这样是最合适的,太浓的感情只会像徐诣这样,弄得遍体鳞伤,他会和温锦柔保持适当的喜欢,适当的爱情,然后走完一生,也会很幸福。 离开餐厅,徐诣突然觉得接下来的人生漫无目的,看着灰蒙蒙的天空,习惯性的从包离摸烟,没有摸到。原来是戒了,因为温锦柔不喜欢。 两年前失去温锦柔的时候,他的人生目标变成寻找她,两年后重逢,他的人生目标变成挽留她,如今却什么也没有做到,真讽刺啊。 回到家,徐诣打电话让纪庸过来陪喝酒,纪庸知道他最近不容易,推掉几个应酬,准备陪他一醉方休。 他拎着不少酒到徐诣家的时候,徐诣已经有些醉了。 “不等我就喝上了?” 徐诣拿起一瓶酒,纪庸跟他碰杯,“怎么了?看你一副又被殇到的模样,温玉落又怎么你了?” 徐诣放弃温锦柔这件事,纪庸并不知道,只以为他再次挽留温锦柔的时候又被她冷言冷语讥讽,没想到徐诣突然说:“我放手了。” 纪庸傻眼的看着他:“……你说什么?” 徐诣靠进沙发里,闭上眼:“我放手,让她嫁给姜止,这是最好的结局。” 就像温母说的,温锦柔跟他在一起,只会回想起不好的过去,永远走不出来,看到他就想到曾经,要怎么释怀? 他不能那么自私,也舍不得看她难过,所以愿意放开,让她高飞。 纪庸收起吊儿郎当的笑,面色沉重的放下了酒瓶。 温锦柔对于徐诣来说意味着什么,这两年多以来他看过太多。 温锦柔就是徐诣的所有,就是他的命。 他曾说过绝不放手,现在却真的放手了,不知道是经过怎样的徘徊,犹豫,痛苦,才决定的。 纪庸相信,对于徐诣来说,放弃比坚持更难,难一百倍,千倍,万倍,甚至会成为他一生的遗憾。 就算是他,如果要他看着顾向烟嫁给别人,他也觉得剜心之痛,更何况是徐诣? 他为温锦柔而活,却为温锦柔的幸福,甘愿后半生心碎痛苦。 纪庸自问,他做不到徐诣那么伟大,突然就他妈觉得愤怒。 徐诣不放手,要死要活当舔狗的时候,他这当兄弟的看不下去,觉得愤怒。 现在徐诣放手了,但舔狗的本质还是没有变,换着法的对温锦柔好,还是为她着想,温锦柔究竟何德何能? 他越想越气,重新拎起酒瓶给自己灌下去一口酒:“cao,真他妈气人。” 徐诣没说话,自顾自喝酒,似乎要将自己往死里灌,最后喝得有些神志不清,纪庸抢走他手中的酒扔开,徐诣烂醉如泥,昏昏睡过去。 纪庸再次骂了一声,找代驾过来,立即去温家。 上次因为替纪庸说话,他被温锦柔打过两巴掌,事后就发誓再也不管他们俩这破事,可今天这情况,他丫的再不管,真算不上义气! ** 顾向烟到温家祝贺温锦柔订婚,带了订婚礼物,因为跟纪庸在一起,听多了徐诣和温锦柔之间的过往,对徐诣也有些同情,问温锦柔:“你嫁给姜止,那徐诣怎么办?” 温锦柔表情平静:“什么怎么办?他是成年人了,会自己调整过来的。” 顾向烟摇头:“怕不容易吧,徐诣对你的痴心,可是从俞城传到杳诚,现在谁不知道你们之间纠纠葛葛,我也服了姜止和姜家,你们都这样了,还想娶你,也不怕得罪徐诣。” 这话摆明了是说姜家棒打鸳鸯。 温锦柔笑笑:“我和徐诣不会在一起的,不要提他了。” 顾向烟:“我知道,就是觉得可惜,徐诣跟你更配,他对你更好,我希望你嫁给这世上最爱你的人。” 人人都说徐诣是最爱她的那一个,温锦柔自然也能感觉到,他为讨她一点欢心,面子,尊严什么都不要了,如果跟她在一起,一定是将她捧在手心里,精心的疼爱着吧。 她蹙了蹙眉,挥散脑海中思绪,“姜止也不错。” 顾向烟点头:“他是不错。哎呀,不管了,反正你这么好,家世好,性情温柔,工作能力也好,谁娶到你不得好好疼着爱着?姜止要是不傻,就不会辜负你。你放心,以后你嫁给她了,我经常帮你盯着,绝对不会让哪个不长眼的小妖精勾引他!” 温锦柔笑着:“你想得真远。” “那是。” ** 代驾把车开到温家,纪庸急匆匆出来,仗着点酒劲儿,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去敲温家的门。 保姆开门,看到门外气冲冲,看起来脾气很不好的男人,疑惑问:“先生,您是?” “你家小姐呢,让她出来!” 保姆一看这架势,明白这是要找麻烦的,这怎么好?先生和太太去了姜家商量订婚的事,少爷还在公司,就小姐和顾小姐在家,要是出事了,她可担待不起。 保姆赶紧要关门,纪庸伸手拦住,保姆急得不行:“先生,你怎么回事,这是温家,不是你闹事的地方!” “去告诉温玉落,就说纪庸找她,让她赶紧出来!否则我今天还非闹事不可。”小时候纪庸就是个混世魔王,长大了也没再怕的。 “纪庸,你干嘛?”顾向烟生气的声音突然传来。 纪庸抬眼看到屋内的温锦柔和顾向烟,一下子将门推开,保姆“哎呦”一声,一起被推开了。 温锦柔神色冷静的看着气势汹汹走过来的男人,顾向烟赶紧把温锦柔护在身后,瞪着纪庸:“你干什么!这是温家,不是你纪家!” 纪庸拧眉警告她:“你让开。” 两人在一起后,纪庸撩得一手好妹,说得一手好情话,顾向烟还没有被他凶过,有些愣神,愣完之后,小姐脾气猛地往上窜,“你凶什么凶!我告诉你,有我在,你别想动她!” “再不让开,我不客气。”一点没有平时对她温柔的样子。 顾向烟气惨了,双手捶他胸口,委屈的瘪着唇:“纪庸!你敢凶我!我要退婚!” “别闹,我解决了温玉落,再跟你道歉。” “我不要!你现在就跟我道歉!你居然凶我!为了徐诣凶我!” 纪庸无奈:“成,对不起,先让开,我真有急事跟温玉落说,你不知道,这女的忒狠,不把我兄弟当人看!我今天跟她没完!”他一脸的狠意。 顾向烟立刻炸了,“你休想!你敢动我朋友,老娘撕碎你!徐诣有什么了不起!是他自己争不过姜止,他自己都不敢来,你上前算个屁,你给我滚!” 温锦柔拉住顾向烟:“烟烟,不要为了我跟纪庸吵架,你先去旁边休息吧,我跟他聊聊。” 顾向烟握住温锦柔手,“你别怕,有我在,我看他敢做什么!纪庸,我告诉你,你今天就是私闯民宅,我们现在就去警察局说理!” 顾向烟抓住他的手要往外面拽,纪庸烦躁的抽回手,“顾向烟你闹够没!我他妈真有点受不了你这大小姐脾气!你可别以为我会像徐诣惯着温玉落那样惯着你,我今天就是被警察抓去关几天,也要把话说清楚!” 顾向烟怔愣的看着他,忽然跳起来猛地甩过去一巴掌,纪庸被打懵了,温锦柔将顾向烟拉回来。 顾向烟气得呼吸急促,温锦柔根本拉不住,她冷冷道:“我以为你真的喜欢我,纵然你有许多风流韵事,我都当做不知道,以为我就是你的真爱,没想到你居然能说出这些话。我告诉你,我就是大小姐脾气,你受不了我,那就去找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在一起。” “我原本还同情徐诣,我看徐诣有你这种朋友才是倒了八辈子霉,我们玉落就适合和姜止在一起,和姜止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徐诣改变不了,你也改变不了!” 好好的一对情侣,为了她和徐诣发生矛盾,温锦柔对顾向烟感到抱歉,却也对纪庸失望,他就算再怎么生气,也不能伤害自己喜欢的人。 纪庸刚刚说完就后悔了,可没有后悔药吃,终于他妈体会到徐诣当初嘴贱的心情。 原本是来找温锦柔麻烦的,现在女朋友真的生气了,纪庸一下子忘了最开始来的目的,给顾向烟赔不是:“烟烟,对不起,我是冲动了。” 顾向烟:“你滚!” “不能滚,我还没有跟温玉落说清楚,她还不知道徐诣过去两年是怎么过来的,这段时间又为她做了多少事,她都不知道,我得让她知道。” 温锦柔疑惑看向纪庸,徐诣为她做过什么吗?也对,她从来没有关注过徐诣,自然不知道他背着她都做过些什么。 温锦柔正要开口,顾向烟截去了话:“她不想听!徐诣做什么关我们玉落什么事,那都是他一个人的事,难道要我们玉落感恩戴德?” 纪庸蹙眉:“向烟,今天的事我之后跟你解释,你先别闹。” “闹?是谁先找上门闹的?” 顾向烟倔脾气上来,突然掏出报了警,电话打通。 纪庸反应过来,要去抢电话,顾向烟对着电话说:“警察叔叔,我要报警,这里有人私闯民宅,企图闹事!” 纪庸不可思议的看着她,气笑了,“顾向烟,你可真行。” 这事还真闹到了警察局,警察就纪庸的行为给予批评,并让他交了罚款,给温锦柔以及顾向烟道歉。 折腾一天后,三人从警察局离开。 因为这个插曲,纪庸没能有机会对温锦柔说出徐诣的秘密,温锦柔也没有主动问,也许很多事,都是不能问的,不如不知道的好。 纪庸站在徐诣的角度,认为温锦柔大错特错,顾向烟站在温锦柔的角度,认为徐诣活该如此。 两人观点不合,因这事闹分手,温锦柔是第一次面对这种事,调解了两个小时,他们俩没有一个人听她的,倒是一直吵到现在。 顾向烟直骂自己过去几个月的青春喂了狗,气得纪庸险些七窍生烟。 温锦柔在一旁看着,却突然有些羡慕。至少,他们俩心里有彼此,吵架是因为相爱,因为这份爱互相牵绊,以后也一定会和好,这个,她倒是不担心。 耳边是顾向烟和纪庸吵吵嚷嚷的声音,两人已经开始翻旧账,扯得越来越远。 温锦柔思绪放空,突然想起纪庸说的,徐诣为她做过的事,尽管不想知道,却又忍不住想,他到底做过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正文快完结了,还有几章,甜的在番外~ 第38章 一切都在按部就班, 关于温锦柔的生活和她与姜止的订婚宴。 温锦柔却觉得好像少了什么,少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 距离上次与徐诣见面已经是半个月前, 她没有刻意打听过他,只是偶尔听顾向烟碎碎念, 徐诣和纪庸的分公司准备撤出杳诚, 她和纪庸也分了手。 为了保持距离, 徐诣在温氏集团入的股东由周岩接手, 新的会议结束,员工们三三两两地离开,会议室只剩温锦柔和周岩。 周岩似乎在问她,又似乎在自言自语:“真的不会后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