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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贝克街杂货铺_分节阅读_77

    嗯……这是一个地下室,只有一扇小窗户透露点儿阳光,她身边躺着一个和她差不多瘦弱的姑娘,浑身是血地趴着,有苍蝇从她身上飞起来,奄奄一息,不知是死是活。

    克拉拉犹豫了一下,伸手赶走她身上的苍蝇,忽然她伸出手紧紧扼住克拉拉的手腕,克拉拉立马被吓得后背一凉,却听到趴着的小女孩儿微弱地说了句“谢谢”。

    克拉拉猛烈地呼吸着,等她无力地松手,克拉拉缓了好一会儿,才想起对她怯生生地说:“不客气,呃,这是哪里?”

    然而那个女孩儿再也没回答过她。

    嗯,这是她第二次见到死人。

    之后就不用计数了,因为当克拉拉抬头看向四周,都是这样的姑娘,每秒都有人死去,每秒都有人进来,这儿不像是地下室,像是十九世纪的血汗工厂,原料就是她们这些女孩儿。

    至于生产的东西,大概就是特工吧,千百里挑一的顶级特工。

    后来克拉拉被人带着“参观”了一下这间工厂。

    分工明确,板块鲜明,举几个鲜活的例子,一个房间里摆着各样的死人,会有女孩儿被塞进去呆个三天,出来后如果精神正常,那么她可以进行下一项特训,如果不可以,那她就继续训练,如果疯了,那就放到一边饿死,然后永远地待在里面。

    还有一个房间里摆着很多面包、鸡rou、香肠、牛奶,那是最后一步,通过前面所有特训的女孩儿,可以到这间房间里,把瘦弱的身子吃到正常身量。

    克拉拉曾觉得那很幸福,直到最后她在里面待了很久,满嘴的油腻和奶制品的味道,她抬头看到所有人嘴里塞着食物,还在机械地往里面塞面包,并且每人都是绝望空洞的眼神,包括她自己,才知道这最后一步是最可怕的。

    其余不多赘述,这两个环节是她最印象深刻的,支撑她从里面活着出来的信念,是想要见一眼露易丝。

    一年后,她按照号码排序,领到了克拉拉库珀这个名字,开始出去做各样的任务,那时她很麻木,杀人还是偷窃,无论正邪,她都继续这么做着。

    直到她在三年后再次遇见了露易丝,并且为了吓走她,在她面前肢解了一个活人,然后在露易丝的眼泪浇灌中,她才活过来。

    噢,

    为什么不逃?

    为什么她不能有希望?

    如果到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地方,她或许可以粉饰太平,幸福平凡地度过余生?

    可惜之后她遇到了Boss,并且接到了从Boss那儿正式接到了第一份敢放她单独去完成的任务,监视一个生活优渥的怪胎咨询侦探。

    克拉拉当时心想,Boss被她逃怕了,这是在羞辱她?

    ——这简直是放她逃跑。

    至于她最后又为什么没有逃,就是下一章的故事了。

    作者有话说:

    恢复日更啦~开心吗~(づ ̄ 3 ̄)づ~

    ☆、第56章

    作者有话要说:  给APP读者说一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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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疼一直以来手动翻页的小天使,来抱一抱(づ ̄3 ̄)づ╭~揉揉头

    其实说起来,她在那地方呆的时间不过一年,然而一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举个例子,有些恶人在非洲生活一个月,回来后就可以变成能四处巡回演讲的慈善家。

    生命的存在与消亡的过程实在震撼人心,比起兔死狐悲物伤其类,更多的是恐惧战兢,因为你不知道下一个离开的是不是你。

    克拉拉对“活下来”有病态的执着,比起姚素琳的求生愿望还要强烈太多,因此,Boss把她从伊丽莎白小姐手下带回去,免去那种猪狗不如只知道杀人的日子,其实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救赎。

    第二个救赎来自于露易丝。克拉拉当时一心想要逼走缠着她的露易丝,于是把她绑在椅子上,给她表演了一出……大戏,露易丝没有想象中的恐惧,而是抱着她,喊着她从前的名字,一直在哭,仿佛要把克拉拉这些年憋回去的眼泪全部哭出来,也不在乎她身上的血迹斑斑。

    嗯,第三个……

    勉勉强强算是福尔摩斯先生吧,克拉拉不情愿地想。

    很难想象,克拉拉见到夏洛克的时候是个怎样的场景。福尔摩斯刚刚搬到伦敦,两手空空只带了一张卡,一身黑色长风衣,挺拔料峭,混在人群中,不仅仅是外形,更是气质使他与众不同。

    什么气质呢?

    窥探者的气质。

    克拉拉当时心想,莫非这是一个扒手?

    她失去了兴趣,本想掉头离开,却看见福尔摩斯忽然停下,然后往后倒着走,大约十几步以后,走到了克拉拉旁边,克拉拉给他闪开,夏洛克路过了她,又往后走了几步,然后停在一个窨井盖旁边。

    他蹲下身,敲了敲盖子,然后把它搬开,一股熟悉的恶臭传上来,周围人都捂着鼻子绕开。

    嗯,有具尸体在下面。

    克拉拉至今都不明白夏洛克是怎么发现下面的尸体的,难道是他的嗅觉比较灵敏?

    那她在这方面更有发言权才对。

    后来夏洛克找到了凶手。

    但那具尸体被证实和莫里亚蒂有关,这是两年后的事了。莫里亚蒂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他即使犯案,也绝不是通过自己的手,所以再怎么查也查不到他头上,除非等凶手被抓住之后还继续死揪着案子不放,或许可以发现个别疑点。

    噢,继续说夏洛克的事情。总之,夏洛克靠让克拉拉看不明白的本事成功引起她的兴趣,在此之前,她非常自负,即使不敢在同行里称老大,但至少不会输给普通人。

    ……后来她尾随夏洛克的过程中,一次次感到受打击,从不服气到服气,你得承认,努力不能弥补一切,她靠千辛万苦的努力才能达成的技术,某些人靠天赋就可以。

    不过克拉拉丝毫不嫉妒,因为这种天赋她完全不想拥有。

    但她嫉妒夏洛克的完全平静的心态。

    他能看着那些恶心的尸体面不改色——别小瞧这句话,被克拉拉定义为恶心的尸体,那么尸体一定是超出想象的恶心。

    她还嫉妒夏洛克明明拥有平静的生活,还要参与到他本可以逃离的那些事情中。

    后来她承认,夏洛克天生适合阴暗面,感情寡淡,思维敏捷,心无旁骛地专注于案子、案子、案子。

    克拉拉见过他靠着出色的演技出入某些地方,这让克拉拉非常震惊,毕竟她从前都是想办法直接进去,哪里会寻求别人的帮助?

    从这儿开始,克拉拉也尝试用这种办法完成某些小任务。

    利用她的脸蛋接近谁,善于利用人和人的关系,尝到甜头后,她不得不承认,夏洛克实在是很聪明,这些办法要简单多了,只要动动嘴皮子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她从前可能会尝试通过各种体力活儿去完成。

    然后这种偷懒的心态,使得克拉拉把歪脑筋打到了夏洛克的头上。

    他要跑的地方太多了,而且又很敏捷,一个不小心就会跟丢。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主动相信自己,并且愿意和自己聊起他一天天的行程呢?

    然后杂货铺就出现了。

    她沉醉其中,当个老板娘,自由地晒着太阳,笑着调戏路过的帅哥,偶尔换个男朋友,声色入眼,她觉得这生活还挺不错的。

    杂货铺给她完全想要的自由和归宿,更多的是代表她安逸的日子,她和露易丝一样是个正常的市民,她完全不需要做别的可怕的事情就可以活下来,还有个聪明的侦探先生说故事给她听。

    如今……

    露易丝在医院,杂货铺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