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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它确实装不出来。 “是龙。”大凤鸟挫败道,“你不是人。” “不错。”容庭芳忽然道,“我非常人。你似乎毫不惊讶?” 惊讶的啊,怎么不惊讶。是个人在你面前突然变成了一条龙,脑袋有你整个身体那么大,嘴一张就能把你给吞没了,你怎么能不惊讶?何止惊讶,连身体都僵直了。但大凤鸟长长叹了口气:“当时已经惊过了,总不能叫我从水底出来,再吓一遍?” 倘若容庭芳要看,也是可以的。但得叫它缓一缓,再酝酿一下。 与其说见到龙惊讶,倒不如说,他竟然被容庭芳亲了,再不如说,竟然在之前被是龙的容庭芳给这样那样了,而罪魁祸首还不知道。几桩事一加起来,余秋远心里的累像山那么高水那么深,比瓦行还要寂寞。还能惊讶个什么?毕竟—— 他自己首先就不是个人。 怪不得他们的金丹如此契合。原来是同类。 胖鸟这个反应,倒叫容庭芳略微惊讶了一下。须知当年那些人,不过见到他面上露出鳞片,就吓地屁滚尿流,何况现出原形呢。是以容庭芳本以为这只鸟受点惊总是要叫上一叫,没想到反应如此平淡。这令他的心情轻松了一些,仿佛是压在心上的陈年旧事一下被吹散开来。 容庭芳的神色不自觉地缓和。倘若这鸟无处可去,也许他不介意养一养。 “所以你不是人,这件事有没有别人知道?” 容庭芳道:“自然没有。” 大凤鸟想了一会儿,它想不通。“龙被谓之神龙,应该是天生灵物,修的是天道。为何独独你会跑到魔界,当了魔尊?”倘若每一个修魔道的与修天道的都能随心所欲的折腾,这天下间岂非会乱了套。虽然魔界也有妖,但魔便是魔,有天生的种族区分,寻常人修魔体也不是很简单的事。何况是一个天生就与神打交道的种族。 这里虽无阳光,容庭芳身上的水滴却像是带了光。眼下既已无外人在,唯一在的外人又知道了缘由。他不必约束自己,只随心所欲,化出尾巴来,任尾巴沉在水里轻轻地游动。古木清香,容庭芳撑着脸,斜倚在潭水边,淡淡道:“这就是为何我会在此处的理由。” “我来找回我的龙骨。” 龙骨—— 这东西有点熟悉。 余秋远忽然想起来—— 未待胖鸟说道,容庭芳便道:“不错,就是你想的那一根。你不必惊讶,它本来就属于我。”天地之间,世上残留龙骨不多,活龙的更稀少,而龙中异类,三尾银龙的蜕骨,世间仅有一对。“神无完骨亦可入魔,何况是妖。炼狱谷由云梦繁锦的亡灵怨气积攒而成,岂非是绝佳炼魔之地。”说到这里,容庭芳眉目一挑,“怎么,你这样看我,莫非为我可惜?” 何止可惜。纵使知道不该说,有些话还是顺了心。 胖鸡没忍住: “我只是,你本不应该——” “该如何,不该又如何!我既生来,便无人可以干扰我的选择,连天也不能!” 胖鸡闭上嘴,撇过了脑袋。 胖鸟未与他争,容庭芳却一愣。 ——他这突然的火气是怎么了。 从前世人不在容庭芳眼中,也就余秋远爱得叭得叭。容庭芳就是烦余秋远那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看了就火大,总感觉不听他劝是欠了他。所以养成了余秋远一张嘴劝和就开始发火的脾气,故而他们特别容易一言不合就打起来。而今不过是一只鸟—— 意识到自己语气略重,容庭芳不愿在此起纷争,避过话头和缓了语气:“龙骨本是一对。万鹤山庄那只有一根,是我早年所弃。想必白式微为了得到它,也是付足了代价。”他游曳间尾巴一拍水面,激起水珠无数,在漫天水帘中变回双腿,光洁修长,令余秋远不自觉地移开了双眼。 “为什么我从开始就知道他们说谎,是因妖灵与常人不同,武器源于本尊。我的龙骨鞭,是尾骨所化。只要我未死,兵器便能随手召来。万鹤山庄大约是去过了瓦行,寻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便猜测我未死,故而以假消息广发邀帖,诱我出现。” 可是万鹤山庄怎么也想不到,容庭芳去是去了,却硬是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还跑了。 怪只怪容庭芳成名之时,所有人都只见过他白衣修罗的模样,不曾见过从前的他。 但是有一件事,容庭芳想不通,万鹤山庄若要以东西引他出现,大可用些别的代替,为何偏偏要来炼狱谷,大费周折取龙骨。就因为都是龙的骨头,好仿得像?须知他的龙骨扔的地方极为隐蔽,又是在许多年前,根本不该有人知道。 一来白式微如何晓得此地。二来他到底为了什么? 这件事容庭芳自在万鹤山庄看到龙骨起便疑惑至今,但因种种缘故只字未提。 大凤鸟思忖片刻,忽然道:“不对,中计了!” 容庭芳回过神:“哦?” 余秋远脑子转得极快。他道:“万鹤山庄的东西被人偷走,白式微有没有吱过声?” 没有。 “他连追捕也并未如何认真。”不然大可倾尽全庄之力。莫非白式微当真如此眼瞎,竟然连个人也逮不住么?他追的是萧胜,萧胜是萧家的人,萧家又与蓬莱交好。可见白式微根本就不信会是萧胜出手偷走龙骨。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没有相信是外人偷走了龙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