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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毒_分节阅读_212

司机,一名老师。义工和司机在星星孤儿院待的时间不算长,知道的事情有限,只记得米皓被一个“漂亮女人”接走的事。司机是个快五十岁的老光棍,喝了些酒,说起“米皓”、“女人”时还意味深长地眯了眯眼。

    “人类是不是天生对异性之间的八卦感兴趣?”曲值抱怨道:“那时邹鸣才11岁,妥妥的未成年,他们也‘想象’得下去,妈的老子真觉得有点儿恶心。”

    “忍着,没时间给你恶心。”花崇将曲值从洛城开来的警车停在一处阴暗逼仄的巷口,“下车,徐晓琳的家到了。”

    徐晓琳五十多岁了,住在楚与镇一个半旧不新的院子里,正是辛院长写在纸上的第三个人,也是最有可能了解米皓的人。

    她年轻时丧夫,无儿无女,在星星孤儿院工作了十来年,后来孤儿院被取缔,她丢了工作,便给人家当钟点工,独自生活至今。

    显然,在花崇和曲值赶到之前,她已经接到了辛院长的电话,知道两名刑警的来意。

    “米皓这个孩子,我有印象。”她将两人请到灯光昏暗的屋里,用看上去不太干净的玻璃杯泡了茶,“当时有个女的来领养他,院里还风言风语传了好一阵。我们都以为她想领养一个小姑娘,结果她偏要领养一个半大男孩。你说,这不是给人留话柄吗?”

    花崇坐在老旧的沙发上,不关心邹媚的举动是不是给旁人留话柄——事实上,对一些闲得无聊的人来说,别人不管做什么,都有可能留下所谓的“话柄”。这些人从来不明白,别人的生活与自己无关。

    “邹媚领养米皓的时候,有没有说过选择米皓的原因?”花崇问。

    “我想想。”徐晓琳低下头,思索了片刻,“噢,她说她平时工作忙,太小的孩子怕照顾不好,女孩呢,怕将来被别人害,一定要男孩,最好是年纪大一些的。这简直是歪理啊,女孩怎么就会被人害了?”

    花崇皱起眉。

    领养女孩怕将来被人害?

    邹媚是因为这个原因,才领养邹鸣?

    可她为什么会觉得女孩将来会被人害?

    脑中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花崇怔了一下,不由得紧紧捏住眉心。

    “米皓刚到孤儿院的事你还记得吗?”曲值说:“以前档案管理不完善,我们查不到他是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被送到孤儿院。”

    “这你问对人了。”徐晓琳露出些许得意的表情,“有阵子院里人手不够,我就帮着记录孩子们的日常生活。米皓是有一年夏天来的,穿得破破烂烂,像个小乞丐。还好当时气温高,如果是冬天,他说不定就冻死了。”

    “哪一年夏天?”花崇问。

    “哪一年我想不起来了,不过他来的时候就不小了。不行,我得好好想一想。”徐晓琳说着掰起指头,半分钟后抬起头,“就是被领养走的前一年吧?他没有在院里待太久,我记得就只过了一个冬天。”

    被领养的前一年?花崇眼色一凛。邹鸣被领养时是11岁,这是留存的资料里写明的,那么前一年他就是10岁。

    邹鸣在这一年的夏天来到楚与镇的星星孤儿院,而刘展飞的尸体在同年春天被发现。

    再往前推一年,正是村小出事、刘旭晨病死的一年。

    这一年,邹鸣和刘展飞同是9岁!

    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在花崇脑中出现,他瞪大双眼,眸光极亮,额角难以控制地颤抖起来。

    几条光丝一般的线在脑海中穿过、交织,迅速结成一张怪异而冰冷的网。

    刘旭晨在羡城病死;

    范淼、盛飞翔、周良佳是羡城人;

    在刘旭晨的死讯传回洛观村之后,刘展飞失踪,次年被发现死在河里;

    刘展飞的遗体没有经过专业尸检,仅由村长等人辨别;

    身份不明的米皓出现在离羡城不远的楚与镇;

    米皓被邹媚领养,改名邹鸣;

    邹鸣与同学到洛观村旅游,莫名其妙在纪念品商店买了一个木雕果盘;

    纪念品商店所在的地方,是刘旭晨和刘展飞兄弟曾经的家!

    花崇的呼吸变得粗重,手指悄然攥紧,骨节泛白。

    徐晓琳被他的反应吓到了,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曲值也相当诧异,低声道:“花队?花队?”

    花崇猛地回过神,目光如剑地看向徐晓琳,“把你记得的,与米皓有关的事全部告诉我!”

    徐晓琳大概是没怎么与花崇这样的人打过交道,一时慌了神,哆嗦道:“好,好……我这就说。”

    据徐晓琳回忆,米皓是在身无分文,也没有任何身份证明的情况下,独自来到星星孤儿院。当时孤儿院管理松散,只要有小孩来,院长就会接收,从来不管来历——这也是那时整个楚与镇福利机构的现状。以蜜蜂孤儿院为首,不少孤苦无依的孩子在孤儿院被“中转”,继而成为供人贩子发财的交易品。米皓年龄虽然不小了,但是相貌清秀,院长一看,就毫不犹豫将他收入院中。

    米皓的实际年龄谁也说不准,他自称生下来就被父母抛弃,跟着拾荒者长大,完全不记得自己亲生父母是谁、家乡是哪里。某一年,一直照顾他的拾荒老人去世了,他便从邻省一路流浪讨饭,走到楚与镇。

    在孤儿院安定下来后,米皓成了老师们的得力助手。他手脚勤快不说,还很会哄年纪小的孩子。院长最初怕兜上麻烦,找人调查过他的身世,结果什么都查不出来。对方说,这小孩儿户口都没上过,肯定是被扔掉的孩子。那年头,在一些穷乡僻壤,小孩被丢弃的事时有发生,根本不算怪事。院长一天cao心的事情多,这事后来便不了了之。

    再之后,米皓便被邹媚领养,改名邹鸣。

    有关孤儿落户政策的实施,一个地方一个样,只要关系到位,很多程序都会被简化。花崇了解其中的猫腻,告别徐晓琳后道:“邹鸣说不定是在撒谎。”

    曲值不像张贸那样没经验,听徐晓琳说完就明白邹鸣可能有问题。他的年龄、经历都是自己上下嘴皮子一碰说出来的,根本没有谁能够证实。

    “邹媚可能也不简单。”花崇点了根烟,把打火机和烟盒抛给曲值,“她不可能预想不到自己收养一个11岁的男孩会引起非议,却执意要这么做。这对她来说有什么好处?”

    “有的人担心孩子太小,收养之后不便照顾,这倒是正常。”曲值说,“但邹媚的意思是不要女孩,因为女孩长大了会被伤害。这种理由太牵强了。”

    “女孩,女孩……”花崇双眉紧拧,低声自语:“伤害……”

    曲值一愣,头皮突然像过电一般麻起来,“花队,你是不是想到王湘美她们了?”

    “王湘美、陈韵,还有张丹丹,她们都是被伤害的女孩,其中两人已经被伤害至死。”花崇站定,“邹媚为什么断定是女孩就一定会被伤害?因为她自己被伤害过?还是说……她就是伤害女孩的人?”

    曲值手臂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你先别说了!我,我他妈得认真想一下!”

    花崇掐着烟的手指一顿,“张贸说,这几天一直有家属到局里死缠烂打,吵着要去洛观村。”

    “是啊!”曲值想起这件事就胸闷,“跟他们理都没法说,我算是快被折磨疯了!”

    “邹媚呢?她有没有来过?”

    “她?”曲值摇头,“没有。她那种女强人,平时都很忙吧。”

    花崇坐在副驾,半天没说话。

    曲值心里猫抓一样,“花队!”

    “别吵!”花崇说:“我在想事情。”

    “你别光闷着想啊,说出来我一起想想?你不说话我他妈心慌!你以前就这样,憋着不言不语,然后语出惊人,打得我措手不及!”

    “我想我们现在到底该去哪里。”花崇深吸一口气,“是回洛城,还是就近去羡城看看。”

    曲值一惊,“洛观村呢?那儿离得开你?”

    “小柳哥在。”花崇手指抵着下巴,语气里是十足的信任,过了几分钟说:“走,先回洛城。我得去见一见邹媚。”

    ??

    深夜,明洛区的乘龙湾住宅区安宁祥和,独栋别墅在夜色下显得矜持而高贵。

    警车的到来,将它完美无瑕的外表撕出一道不深不浅的裂痕。

    裂痕里,是一些人早已千疮百孔的生活,以及被捂到淌出浓血的伤口。

    乘龙湾是洛城的顶级别墅区,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可事实上,靠自己的本事在这里购房的人却并不多,大部分是父母富有,小部分是靠给富商高官当小三。各行各业的精英、举足轻重的政客一般不住在这种最易引人注目的地方。不过凡事都有例外,邹媚就是乘龙湾的例外之一。

    她购买的别墅位于乘龙湾的S级区域,那里一共只有四栋别墅,其中一栋没有户主,另外两栋的主人身份不太光彩。

    路灯洒下柔和的光,一辆黑色的低调豪车从安静的小路驶过。乘龙湾的大多数住户都已经睡下,但邹媚才刚结束一天的工作。她所带领的团队正在开发一个海外至尊体检购房游项目,需要打点、谈判的地方太多,她不得不亲自出马,靠自己的人脉资源为项目保驾护航,以至于几乎每天都早出晚归。

    这种情况其实每年、甚至每个季度都会发生。一个项目初始筹备时,是最麻烦、最需要投入精力的时候。身为公司高管,她已经挺长时间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了,今日从一个应酬场合撤退,回到家时已经接近凌晨。

    她的车,与花崇的车在别墅前相遇。

    看到从车里走出的女人时,花崇怔了一瞬。

    他见过她!

    查王湘美与陈韵的案子时,他与柳至秦曾经到“小韵美食”调取监控。驾车离开之前,正好看到一个打扮与夜市大排档格格不入的贵妇拿着塑料篮子捡菜。

    贵妇动作熟练,捡好之后没有坐在店外的塑料小凳上,而是站在一边,安静地等待,直到从忙里忙外的小伙手中接过打包好的食物。

    那位贵妇,居然就是邹媚!

    花崇近乎本能地迅速捋起线索来——

    邹媚去过“小韵美食”,而且看上去不像第一次去,那么,她极有可能认识失踪的陈韵;

    杀害王湘美的凶手使用了大量七氟烷,而死在虚鹿山上的三人,亦被七氟烷麻醉;

    邹鸣身世成迷,且行为蹊跷,范淼等人被杀时,他没有不在场证据;

    邹媚和邹鸣的关系,是养母与养子!

    分秒间,花崇顿感头晕脑胀、眼前发黑。

    各种线索像针一般刺激着他的神经,被扎过的地方疼痛难忍,却又清晰明澈。

    他幅度很小地抖了一下,脖颈渗出一层薄薄的汗珠。

    曲值没有注意到他的异状,下车朝邹媚走去。

    邹媚站在路灯下,身着昂贵却低调的职业装,虽然在外奔波了一天,妆容和头发仍旧妥帖得体。她长得很美,不是那种极具诱惑力的美,而是端庄大方的美,几乎没有什么攻击性,眉眼间却透出一股成熟、成功女人的温润气场。

    但和很多女强人相比,她看上去似乎柔软许多,眼神带着些许令人难以捉摸的东西,难说是忧伤,还是悲悯。

    见曲值拿出证件,邹媚先是愣了一下,很快淡然地笑了笑,“你们是来向我了解小鸣情况的吧?这么晚了还在工作,辛苦了。”

    曲值跟很多蛮横不讲理的群众打过交道,此时突然遇上一个特别讲理,又温婉漂亮的女人,居然一时有些失措。

    “站着说话不方便,我们去那边坐坐。”邹媚往与自家别墅相反的方向指了指,显然不打算让两名深夜造访的警察进屋。

    花崇和曲值此时也确实无法进入她的别墅。

    乘龙湾有很多适合聊天的地方,邹媚将二人领到一处不打烊的咖啡馆,点了两杯咖啡,一杯热牛奶,笑着说:“谢谢你们没有在工作时间到我公司找我,那样会给我带来一些不便。我猜,你们二位从我这里离开后,还得继续忙,那就喝点咖啡提神吧。”

    她的声音很温柔,带着在职场久居高位的从容与优雅。花崇盯着她的脸,试图找到些许紧张的痕迹,却因为咖啡店暧昧的灯光,而暂时一无所获。

    “小鸣给我打过电话,简单说了在洛观村发生的事,让我不用担心。”邹媚垂下眼角,轻轻摇了摇头,“说实话,我没想到他和同学出去旅游,会遇上这种不好的事。为人母,我不可能完全不担心,好在他没事。他跟我说,命案发生的时候,他和一位同学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必须暂时留在洛观村配合警方调查。我相信我的孩子,他善良、温柔,绝对不可能与案子有关。”

    侍者送来咖啡和热牛奶,接着悄无声息地离开。凌晨的咖啡馆没有别的人,空气里弥漫着咖啡的醇香,和若有若无的舒缓音乐。

    这种氛围很容易让人放松,甚至被睡意侵袭,但不管是花崇,还是曲值,此时神经都是高度紧绷着的。

    眼前的女人不简单——这是他们共同的认知。

    “邹鸣是你8年前在楚与镇领养的孩子。”自从发现邹媚与“小韵美食”的联系后,花崇的重点就不再停留在邹鸣一个人身上。他直视着邹媚的双眼,试着从那双堪称含情脉脉的眼中窥视对方的内心。

    “是的。”邹媚抬手一捋鬓发,这个动作被她做得优雅而充满风情,“我没有丈夫,身体条件也无法生育,35岁时觉得自己年纪不小了,经济条件也允许,便想领养个小孩,一来是对自己有所交待,二来也是对社会尽一点绵薄之力。”

    “邹鸣当时已经11岁了。”花崇故意露出不解的神情,“我听说领养者大多倾向于年纪更小的孩子。因为孩子越大,越不容易管教,也不容易与长辈亲近。”

    邹媚笑着摇头,“对我来讲,邹鸣那个年纪的小孩最好。孩子越小,就越需要父母的陪伴,而我工作繁忙,时常需要加班、出国,无法长时间陪在孩子身边。你说年纪稍大的孩子‘不容易管教’、‘不容易与长辈亲近’,这在我和小鸣的相处中不算问题。他是个明事理的孩子,听话并且自律,我根本不需要怎么管教他。至于亲近不亲近,我和小鸣都是很独立的人,习惯彼此照顾,但不需要过分的亲近。”

    花崇略显刻薄地问道:“收养邹鸣之后,你有没有被旁人非议过?”

    “你是指别人的闲话吗?”邹媚轻靠在沙发上,柔声说:“我不在乎的。”

    曲值眉角跳了跳。

    “我是被骂到现在这个位置的。职场给予一个女人的非议,远远比我收养一个11岁的男孩难听。”邹媚苦笑,“如果我什么都去在意,那就没完没了,也没有办法正常地工作、生活了。我只是做了一个对我来说最优的选择,无关的人怎么看,不是我所能左右的。”

    “最优选择?”花崇缓缓道:“我不大明白,你本人是女性,并且是成功的女性,那为什么在收养小孩时,把‘女孩’排除在最优选择之外呢?”

    闻言,邹媚的眼神陡然一变,安然的眸光里掠过一缕惊慌,但这缕惊慌很快消逝无踪。

    她的唇角扯出一丝苦笑,“越是成功,越是明白身为女人的不易。身为母亲,生养女儿比生养儿子辛苦得多,小时候cao心,长大了也cao心,怕她过得不好,怕她受欺负,等到她嫁人了,仍会担心她的婆家苛待她,她的丈夫冷落她……我自认受不了养育女儿的苦,所以索性选择男孩。”

    这番理由似乎令人无法反驳,曲值甚至被说得有些汗颜——至少在职场上,男性确实比女性拥有更多的晋升通道。

    “你了解邹鸣的过去吗?”花崇却完全不为所动,继续冷静地提问。

    “他是孤儿。”邹媚说,“从小被父母丢弃,活得很不容易。所以他懂得珍惜,也懂得感恩。在11岁之前,他没有过过好日子,也没有接受过像样的教育。但是现在,我敢说,他比大多数同龄人都优秀。”

    “还有呢?”花崇的声音仍旧是不近人情的

    “还有?”邹媚皱起眉,“你的意思是,你们查清楚他的身世了?”

    花崇微抬起下巴,“你好像根本不在意他的过去。对你来说,只要领养的孩子不是‘容易被伤害’的女孩就行了,对吗?”

    邹媚脖颈的线条倏地一紧,眼中的光急促地收缩。

    这一切细微的反应,被花崇尽收眼底。

    “邹鸣……”花崇正欲继续说,放在茶几上的手机震动起来。他下意识想要拒接,拿起时却看到屏幕上闪烁着“柳至秦”三个字。

    “不好意思。”他站了起来,左手在曲值肩上点了两下,迅速走到角落里,接起电话。

    柳至秦的声音立即传来,“花队,我查到一件事。”

    “嗯,什么事?”

    “十年前在羡城,周良佳、范淼、盛飞翔策划了一次自杀闹剧。”

    第92章镜像(26)

    十年前,羡城。

    平日就人满为患的求学路被看热闹的学生堵得水泄不通,男男女女高扬着脖子,一双双求知欲极强的眼睛望向“知识城”的地标——勇攀高峰塔,笑声和嘲讽声比除夕夜里的鞭炮声还热烈,很多人举起当年最流行的翻盖手机,对着塔顶一通乱拍。而手机没有拍照功能的学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每当身边有人拍下一张,就兴奋不已地凑过去,大声喊着:“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那情形,就像塔上的人是正在开演唱会的大明星。

    而事实上,塔上没有大明星。坐在塔沿的是一名18岁的高三女生。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塔下喧闹的人群,脸色苍白,似乎对世间已经没有了半分留恋。

    塔顶离地面太远,而十年前的手机像素不高,稍微将镜头拉近一些,画面就糊成一片。

    所以没有人看到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得意与欢乐。

    在整个函省,羡城算不上一线城市,主城规划得比较糟糕,塞车的路段很多,白领们一到上下班高峰就叫苦不迭。

    乘着发展教育的风潮,数年前羡城在城东新区搞了个“知识城”,陆陆续续将中小学、大学都搬了过去,一来集中教育资源,二来也是给越发拥挤的城市中心地段减负。

    “知识城”分为东西两个区域,中小学在东,大学在西,中间建了座勇攀高峰塔,鼓励学子勤奋求学。而在勇攀高峰塔一侧,是“知识城”最重要的交通干道——求学路,所有进出“知识城”的车辆都得从求学路经过。

    随着入驻的学校越来越多,求学路两侧的餐馆也越来越多。这些餐馆便宜、菜式多样,最关键的是比学校食堂的饭菜美味几倍。所以一到饭点,求学路两侧就挤满了觅食的年轻人。

    但就算是刚开学人流量最大的时候,学生们也没有将供车辆通行的马路堵起来。

    这天却不一样。

    市重点羡城二中文科实验班一位女学生因为月考成绩不理想,一时想不通,爬上勇攀高峰塔闹自杀。闻讯,半个“知识城”的学生、后勤职工,甚至是部分老师都赶过去看稀奇。

    “热闹”对于人来说,似乎有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

    欲自杀女学生的身份很快在人群中传遍——她叫周良佳,品学兼优,初中在“臭名昭著”的羡城七中就读,是班花级花,似乎还是校花。从羡城七中出来的大多是混子,她却考上了堪称名校的二中,是几个实验班里最漂亮的女生,追求者无数,但据说她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一心向学。从高一到高三,她的成绩算不上突出,徘徊在中流,考上全国知名的大学难,但考上函省内的好大学没什么问题。可是,就在刚结束的月考中,她遭遇了“滑铁卢”,从中流跌到了中下流。本来一次月考成绩不能说明什么,但她恁是没想得通,居然在上完上午最后一堂课后,就背着书包,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走出校园,来到求学路,直到爬上塔顶,才被人发现。

    也不知道最初是谁吆喝了一声,瞬间,正在求学路两边的餐馆抢座位的学生全都抬起头,看到了坐在塔沿的周良佳。

    顿时,现场沸腾了,没人再抢座位,全从餐馆里跑了出来。很快,“有人在勇攀高峰塔自杀”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本不在求学路的学生也蜂拥而至。

    马路两边的人行道实在挤不下那么多好奇的人,渐渐地,有人带头站到了马路上。大家似乎都忘了,这条还算宽阔的马路,是“知识城”最重要的进出通道……

    12月,天气已经很冷了,塔顶风大,周良佳裹紧了羽绒服,轻轻晃了晃搭在外面的两条腿。

    她并不觉得冷,因为她早有准备。

    此时,她穿着自己最厚的羽绒服,裹着范淼送的大绒围巾,背上、腰上、腿上都贴着“暖宝宝”,脚上穿了两双棉袜,外面套着的是特别流行的“UGG”。

    除了露在外面的脸,她哪里都不冷。

    她心里想,多亏脸冷,冷得快僵了,否则自己一定会忍不住笑出来。

    挤在马路上看热闹的人可真蠢,他们当真以为自己要自杀呢。但这怎么可能呢?自杀明明是一项有趣的游戏呀。自己才18岁,未来那么美好那么长,为什么要从高高的地方跳下去,摔个稀巴烂呢?

    她的心脏跳得欢快,因为憋笑,整个人都抖了起来。下方立即传来一阵惊呼,以为她要跳了。

    她摸了摸自己被冻得发木的唇角,还好还好,那里没有扬起来。

    不一会儿,她听到一声催促,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到底跳不跳啊?”

    “快跳啊!你他妈逗我们玩呢?”

    “赶紧跳,看完老子还要回去吃饭!”

    “就是就是!快跳!再不跳我点的豌豆面都快坨了!”

    “跳吧!爬上去了不跳算怎么回事?我可是专门从图书馆跑来的呢!”

    “我数十声,数完你必须跳了啊!”

    “哈哈哈哈哈!”

    “跳吧meimei!像你这种爬上去又不跳多没意思啊?这叫什么?这叫懦弱!叫没担当!下来是会被嘲到毕业的!”

    “跳不跳啊?摄像模式很耗电啊!再不跳我手机都要自动关机了!”

    啧啧啧……周良佳捂住口鼻,放任自己无声地笑了起来。

    这些人真坏,面对一个即将结束生命的小姑娘,居然说得出这么毒辣的话。

    好在自己不是真的要跳楼,只是吓一吓班主任和年级主任而已,谁让他们一天那么??拢?驴汲杉ㄒ怀觯?拖寡等四兀

    能吓到他们,再争取争取高考加分,那就最棒了!

    周良佳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继续饶有兴致地听着此起彼伏的咒骂声。不禁想——如果坐在这里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真要跳楼的人,这个人听到那些难听的诅咒会怎么样呢?可能连仅剩下的求生欲都失去了吧。“他”大约会想,人性真是恶劣啊,世界真是冷漠啊,算啦算啦还是死了好。然后,就纵身一跃,在堪比演唱会现场的高分贝惊叫中,“啪”一声摔成血糊糊的rou饼子。

    如此想着,周良佳打了个寒颤,戴着手套的手将下半张脸捂得更加严实。

    昨天,当她跟范淼、盛飞翔说自己的计划时,盛飞翔马上兴奋起来,承诺帮忙造势,范淼却说了句“这样不好吧”。

    哪有不好呢?自己假装跳一次塔,就让那么多人的恶毒通通暴露了出来。

    真是……呵呵呵呵呵呵!

    周良佳一边暗自吐槽一边在人群中搜索。很快,她看到了范淼和盛飞翔。他俩不愧是自己的好哥们儿,如果没有他们,自己或许得吹很久的冷风,才能被如此多的人注意到。

    范淼正举着手机录像。她很想朝镜头眨一眨眼,又害怕在众目睽睽下露馅儿,只得继续憋着,露出生无可恋的表情。

    终于,她看到了班主任,还有地理老师、数学老师、英语老师……

    他们都来了,似乎急得不行,尤其是不剩几根头发的班主任,他似乎都要跪下来了。

    嘿嘿,嘿嘿嘿!

    周良佳躲在手掌里笑起来。

    求我啊!她想,你们不是就爱训我吗?继续训呗,我听着!

    不敢训了吧?怕我跳下去了吧?真怂!

    学生跳塔这种事,完全可以毁掉班主任的前途。周良佳欣赏着老师们的慌张,想象他们跪在地上的画面。

    可惜,他们并没有跪下。

    她太想看他们给自己跪下了,于是就这么痴痴地坐着。

    不就是僵持吗?自己有的是时间。

    不一会儿,她听到一阵隐约的救护车声响,“呜——呜——”,就像人死之前的哭声。

    他循着声响望去,果然看到一辆救护车。

    谁要死了吗?她想,需要救护车来接,应该是哪位倒霉催的老师吧。

    是不是训学生训多了,火气太旺,把自己气得心脏病发作?

    活该啊。

    她收回目光,不再看那辆被人群堵在外面的救护车。

    围观看热闹的人们越来越激动,他们的眼睛都盯着周良佳,生怕错过她从塔顶坠落的一幕。

    没有人注意到不断鸣笛的救护车。

    就算注意到了,也没人愿意让开。

    ??

    与吵闹而混乱的求学路相比,羡城科技大学的四号门冷清许多。

    一名健壮的男子背着一个身穿食堂工作服的男子,另有三人在一旁神色慌张地张望。

    昏迷不醒的男子叫刘旭晨,大一,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而在食堂打工攒钱。

    他晕倒的时候,头磕到了灶台,血从伤口涌出来,越来越多。

    背着他的是同寝的室友,一同护送他的是关系要好的同学。他们不知道他为什么昏迷,猜测是cao劳过度,于是连忙打了急救电话,对方说马上派出救护车。

    可是等了许久,救护车还没有到。

    同学们焦急万分,抻长脖子望着车应当驶来的方向。

    天实在是太冷了,而刘旭晨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旧外套。不知是不是失血过多的缘故,他的身体似乎越来越凉。背着他的男子大吼一声:“谁脱件衣服!”

    三名同学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开始脱衣服。个头最矮的那位着急地喊:“穿我的!穿我的!我的最暖和!”

    说完,他利索地脱下女朋友给自己买的新羽绒服,罩在刘旭晨满是鲜血的头上。

    时间仿佛被无限拉长,救护车仍是迟迟不来。大家开始骂脏话,矮个子一边发抖一边替刘旭晨扯住羽绒服,急得快要哭出来,低声念叨着:“快来啊!快来啊!”

    终于,救护车的声响传了过来——却是从另一个方向。

    慌乱与欣喜中,没人顾得上问为什么救护车不是从求学路的方向驶来,十八九岁的男生们个个笃定:没事了,医生来了,兄弟你得救了!

    然而,当天下午,刘旭晨在医院停止了呼吸,死因是脑溢血。

    医院联系学校,学校却联系不上刘旭晨的家人。

    他的室友说,他的老家在一个非常落后、贫困的小山村,交通不便,家里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

    几天后,在同学们的cao办下,他的遗体被火化,骨灰暂时存放在殡仪馆。

    半个月后,噩耗才经由禹丰镇,传到大雪纷纷的洛观村。

    脑溢血的死亡率不低,而刘旭晨没有家人,热心的同学虽然悲痛,却不至于向医院追问——你们为什么没能把他救回来?

    大家都觉得,这大概就是命罢。

    周良佳并不知道自己跳塔的“壮举”给一个也许能够被救活的男生带去了什么,她与范淼、盛飞翔连“刘旭晨”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话。“知识城”里最不缺的就是学生,哪有人认得全。

    甚至连羡城科技大学冬天死了一个男学生,他们都是春节后才听说。

    跳塔给周良佳争取到不错的“权益”,班主任、年级主任、各科老师,还有父母都不敢拿成绩来训斥她了,他们在她面前变得格外小心,生怕说了不该说的话刺激到她。两个月后,班主任将她叫到办公室,告诉她,年级主任那里有几个高考加分指标……

    夏天,高考放榜,她开心极了,叫了一大帮同学吃饭唱K。她考得马马虎虎,不是特别好,但也不差,算上加分,能够念函省的任何一所大学。

    洛城是省会,是函省最繁华的城市。她决定了,将来去洛城念书,还要在洛城工作,在洛城定居!

    ??

    “当年周良佳和范淼是男女朋友关系,来往密切,他们的网络聊天记录我暂时只能抓取一部分。”柳至秦在电话里道:“能看出的是,周良佳策划‘假自杀’,范淼和盛飞翔都是知情者和参与者。凭着这次‘假自杀’,她拿到了那一届的高考加分指标。”

    花崇右手成拳抵在咖啡馆的落地窗上,听柳至秦讲十年前的“自杀闹剧。”

    “羡城的‘知识城’现在已经经过改造,路面拓宽,沿街餐馆全部搬到新建的广场上。但在以前,主干道求学路很容易出现拥堵情况。”说在这里,柳至秦语气稍有改变,“花队,我还查到另一件事。”

    花崇直觉柳至秦即将说的事非常重要,紧声道:“什么?”

    “周良佳‘假自杀’的那一天,正是刘旭晨去世的那一天!”

    花崇呼吸一滞,陡然睁大的双眼看着落地窗里自己的影子。

    一时间,成千上万个断裂的碎片在视野中汇集,一段段线索在清脆的响声中逐渐彼此相连。他的脑中闪过一道道光,每一道都带着冰凉而凛冽的寒气。

    “我想了挺久才给你打这通电话。”柳至秦说:“有没有这种可能,那天……”

    “那天,围观周良佳自杀的人堵住了本就不宽敞的求学路。刘旭晨正好在那个时候犯病昏迷,救护车无法通过求学路,只能绕远路来到羡城科技大学。”花崇的声音听似冷静无情,“时间被耽误,医生们最终没能挽回一条年轻的生命!”

    柳至秦沉默了许久,电话两头只剩下沉闷的呼吸声。

    “有人认为,是周良佳、范淼、盛飞翔害死了刘旭晨。”花崇终于又开了口,“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救护车及时赶到,刘旭晨是有救的。”

    柳至秦叹了口气,“花队,你对案件果然比我敏感,我思考了不短的时间,才想到这种可能,而你刚听我说完,就想到了。”

    花崇回头往曲值和邹媚的方向看了看,见邹媚站起身来,似乎要离开。

    柳至秦立即察觉到他那边有事,问:“是不是还在忙?”

    花崇说:“我等会儿打给你。”

    挂断电话,咖啡馆柔缓的音乐再次充盈耳间。花崇握着手机向二人走去,只听邹媚说:“我明天还有重要的会议,如果没有别的事,就先告辞了。”

    曲值看了花崇一眼,花崇没有继续之前的话题,却问:“要不要带一块蛋糕回去?”

    邹媚愣了,“蛋糕?”

    “当做宵夜。”花崇说。

    邹媚仍陷在疑惑中,“宵夜?”

    曲值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自家组长怎么接了个电话,回来就又是蛋糕又是宵夜。

    难道小柳哥在电话里叮嘱——吃点宵夜?

    曲值甩甩头,把莫名其妙的念头赶出去。

    花崇露出抱歉的神色,“你不吃宵夜?那是我唐突了。我们这些当警察的,经常工作到很晚,吃宵夜是雷打不动的事。我看你这么晚下班,以为你也像我们一样,需要填一填肚子,忘了你们女士都比较注意身材。”

    邹媚微微颔首,笑道:“晚上加餐对身体不太好,我喝一杯热牛奶就差不多了。”

    花崇点点头,往曲值背上一拍,“那行,你先回去吧,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再跟你联系。”

    邹媚离开后,花崇唇边的笑容倏地消失无踪。曲值被他突如其来的“变脸”吓一跳,低声问:“你刚才是闹哪一出啊?怎么关心起她吃不吃宵夜来了?小柳哥给你打电话,不会是让你吃宵夜吧?这儿的蛋糕不便宜啊,你要饿了,咱们先出去,我请你吃面?”

    花崇没说话,朝咖啡馆外走去,直到上了车,才道:“盯紧邹媚,查她名下所有房产,但暂时不要打草惊蛇。”

    曲值启动车:“明白。去哪儿吃面?”

    “吃什么面啊?”花崇看了看时间,现在不管是赶去羡城,还是回到洛观村,都太晚了,而且不停奔波下来,他也有些吃不消,只能在洛城过一夜了。

    “你不是饿了吗?”曲值说。

    “我那是套邹媚的话。”花崇将副驾的椅背降低,闭上眼,“我和小柳哥在陈韵家的店里见过她,但她没有看到我们。当时她买了一些烤串,打包上车,看样子是熟客。”

    “我cao!”曲值惊道:“她去烧烤店买烤串?”

    “很奇怪是不是?”花崇说:“我刚才问她要不要买一个蛋糕当做宵夜,是想确定她是否有晚上加餐的习惯。显然,她很自律——她保养得很好,一看就是个生活自律的人。工作到这么晚,她连高档咖啡馆里的一小块蛋糕都不吃,为什么会吃不卫生、不健康的烤串?”

    “那她还去陈韵家的烧烤店?”

    “这就是疑点所在。一个人的行为一旦有不符‘他’本来行事逻辑的地方,背后就必然有什么原因。”花崇半睁开眼,语气阴沉,“她第一次到‘小韵美食’,或许是偶然。之后再次去,可能是因为陈韵。而被我与小柳哥看到的那一回……”

    曲值听了半天没后文,问:“那一回怎么?”

    “自己想。”花崇抄着手,偏头看着窗外流光溢彩的街道,等不及想要赶紧回到市局,给柳至秦打电话。

    ??

    洛观村派出所,柳至秦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目前查到的信息不算多,但凶手烧死周良佳三人的动机已经隐约从黑暗中浮现。

    摸排调查进行到现在,十年前的“假自杀”事件是唯一一项他们三人都参与了的“活动”。而这个“活动”造成的道路拥堵,很有可能是导致刘旭晨死亡的原因。

    ——至少凶手是这么认定的。

    “他”认为刘旭晨本来不用死,是周良佳三人害死了刘旭晨。

    当时,刘旭晨和送刘旭晨就医的同学应当是非常无助的,他们守在校园门口,焦急地等着救护车,而在“知识城”的另一边,正在上演一场“跳还是不跳”的狂欢。

    明明有那么多的人在“知识城”里,可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只看着迟迟不跳的少女?为什么没有人看到无法穿过求学路的救护车?为什么没有人看到命悬一线的刘旭晨?

    这些人瞎了吗?聋了吗?他们为什么不转过身,看一看那辆救护车?看一看那位等待救治的病人?

    这群愚蠢的疯子!

    他们被那个哗众取宠的女魔头吸引了全部注意力,他们该死!但女魔头和女魔头的同伴更该死!

    刘旭晨的生命被无数双眼睛、无数双耳朵忽略。那好,这三个罪魁祸首也该尝一尝那种身在众人中,却被众人无视的感觉!

    虚鹿山上,乐声震耳欲聋,篝火映红了黑夜,游客们面朝主舞台,疯狂地跳跃、欢呼,谁会听到被灼烧之人的喊叫,谁会看到他们挣扎着的身影?

    去死吧,为你们犯下的罪孽!

    第93章镜像(27)

    花崇靠在洗衣间的墙壁上,耳畔挂着耳机,一边等穿了几日的毛衣外套被烘干,一边和柳至秦讲电话。

    洛城的气温比洛观村高,他把衬衣也脱了,只穿件大号T恤,那T恤是黑色的,非常宽松,令他看上去比平时单薄不少。

    连日忙下来,他也确实瘦了一些。

    机器轰隆隆作响,好在并不吵闹,像恰到好处的背景音。

    毛衣外套其实不用赶着清洗,他在重案组办公室放了好几件外套,随便换一身就是。但半夜回到市局,他干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洗衣间洗毛衣,这样烘干了白天还能继续穿。

    有了这一件,就不怎么想穿自己那些衣服了。

    “九年前,洛观村村民在下游村庄发现的腐烂男孩尸体可能并不是刘展飞。一件衣服不能说明什么,况且刘家兄弟在洛观村存在感低,村长很有可能认错了人,然后草草将尸体火化。这种事过去在落后的村镇里太常见了。”柳至秦将自己不久前的猜测描述一番,语气很淡然,不像推测时那样激烈,“如果那个小孩不是刘展飞,刘展飞没有死,那么当他了解到刘旭晨病死当天在‘知识城’发生的事,他必然会报复造成求学路拥堵的三人。”

    花崇捏着眉心,片刻后摇头,“不,不对。”

    “什么不对?”

    “如果刘展飞还活着,他的确是最有可能报复周良佳三人的人。但这只是‘可能’,而不是‘必然’。”

    柳至秦一愣,细想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些偏激。

    刘展飞身世不明,不知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从小病怏怏的,被刘旭晨拉扯大。可以说,如果没有刘旭晨,他大概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对他来讲,刘旭晨是唯一的亲人。

    但即便如此,得知刘旭晨的死与周良佳“假自杀”有间接联系,刘展飞就一定会以那种残忍的方式报复他们吗?

    这是杀手的思维,而不是正常人的思维。

    刘展飞为什么会有杀手的思维?

    “凶手选择的杀戮方式是焚烧。我在想,这是不是和村小案有关?”花崇的声音因为疲惫而显得低沉沙哑,倒是比平时更好听,“假设刘展飞没死,凶手就是他,是什么养成他这种‘杀手思维’?”

    柳至秦沉默数秒,说:“只有一种原因——他曾亲眼见过相似的杀戮。他最信任、最依赖的人为了保护他,而杀掉并焚烧了五名欺辱他的人。刘旭晨的行为投射在他的性格里,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的行为。”

    花崇并不惊讶,“你是说,十年前村小案的凶手是刘旭晨?而刘展飞在一旁目睹了这一切?”

    “我想不到别的可能。”柳至秦说:“还记得菌子店老板娘和钱闯江向我们透露的信息吗——村小用来体罚学生的木屋实际上成了钱毛江欺负小孩的据点,他们将人带到那里去,除了被欺辱的人和他们自己,谁都不知道,连老师都懒得管这种‘闲事’,以至于大多数村民只知道几件闹大的欺凌事件,而不知道老板娘后背被钱毛江烧伤;而钱闯江说,他曾经在木屋外面,听到小男孩被扇耳光的声响,以及这个小男孩的哭声。这孩子是谁?会不会就是刘展飞?”

    洗衣机正在疯狂转动,花崇觉得自己的脑子也转得快要缺血,“刘旭晨比刘展飞大10岁,他们是相依为命的兄弟,这种关系和‘父子’、‘母子’完全不同。父母很有可能注意不到自己的小孩被欺负了。而且在洛观村那种地方,他们即便注意到了,也可能选择妥协。但刘旭晨是哥哥,他一定会保护刘展飞。刘展飞被欺负必然发生在刘旭晨在镇里上学时。十年前,刘旭晨考上了大学,要离开洛观村了,又暂时没有能力带上刘展飞。他知道自己这一走,刘展飞或许会被欺负到死。他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悲剧发生之前,替刘展飞解决掉钱毛江等人。”

    “他放过了那些升到初中的人,因为他们无法经常回到洛观村。”柳至秦感觉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兴奋与无奈。兴奋的是几个案子终于被串联起来,并且在逻辑上没有太大的漏洞;无奈的是那个在村民口中堪称优秀的大男孩,居然只能用这种残忍的方式保护自己心爱的弟弟。

    而刘旭晨所谓的“保护”,深植在当年只有9岁的刘展飞心中。这就像一颗浸满罪恶的种子,最终将刘展飞变成了一个冷酷而偏执的杀手。

    “钱毛江等人出事时,照村民的说法,刘旭晨已经离开洛观村。”花崇蹲在洗衣机前,盯着里面被甩来甩去的毛衣,“但实际上,没有人知道他的确切去向。他熟悉洛观村,去而复返并躲藏起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他提前离开说不定就是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而村民信了,信誓旦旦为他‘背书’,当时的专案组也没有追这一条线。”

    “现在已经没有办法查十年前的交通记录。”柳至秦叹了口气,“事发时刘旭晨在哪里,没人说得清楚。而他在作案之后几个月就因病去世,这个案子就等于‘自产自销’。”

    花崇出了一会儿神,想起在楚与镇打听到的事,“对了,邹鸣是在洛观村村民认定刘展飞被冻死在河里之后,才出现在孤儿院。他自称名叫米皓,10岁,无父无母,长期跟随拾荒者流浪。在孤儿院生活一年之后,周媚就将他领养走。”

    “米皓?邹鸣?”柳至秦瞳光瞬间收紧,立马明白花崇心中所想,“邹鸣很有可能就是刘展飞?”

    “邹鸣是主动去孤儿院‘报到’的,那时他已有10岁,告知孤儿院的理由是带了他多年的拾荒老人去世了。”花崇说:“这句话乍听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但深想的话,其实很古怪。既然他从小就靠流浪拾荒过活,怎么会在10岁的‘高龄’跑去孤儿院?他已经习惯了流浪的、自由的生活,为什么还要为了那一点安逸,把自己送入‘牢笼’?他选择在那个时候去孤儿院,我觉得应该是走投无路,没有选择——他以前的生活虽然不富裕,但是也没有落魄到流浪乞讨的地步,他根本过不惯那种生活,才去到孤儿院。这是其一。其二,你看他现在的样子,有哪怕是一丁点拾荒者的气质吗?没有!他完全不像过过十年流浪生活的人。我接触过不少真正的拾荒者,邹鸣和他们截然不同。他自以为给自己编了一个滴水不漏的身份,但假的就是假的,他只有一具拾荒者的壳,藏在里面的是他自己的灵魂。”

    柳至秦迅速消化着花崇的话,“刘展飞知道刘旭晨在羡城,但他并不知道羡城在哪里,也没有足够的钱。可刘旭晨死在那里,他一定要去!从十年前的冬天,到第二年的夏天,他从洛观村一路走到了楚与镇。楚与镇离羡城已经很近,但他实在无法再坚持下去,所以找到一家孤儿院,暂时休整?”

    “对!一个习惯了流浪的拾荒者怎么会去孤儿院求助?这说不通。但如果邹鸣就是刘展飞,这一切就合理了。他那时候只有10岁,虽然被钱毛江欺负得很惨,但也一直被刘旭晨照顾、保护着。长达半年的跋涉、流浪已经让他难以支撑,他只能停下来,暂寻庇护之所。至于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编造出一个‘米皓’,很有可能是因为他过去半年的经历——途中他被骗过、被伤害过,渐渐明白,想要保护自己,就得学会欺骗别人。”

    “刘展飞,米皓,邹鸣……”柳至秦轻声念着三个全然不同的名字,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邹鸣那张清秀而没有表情的脸。

    冷淡有时候有另一种解释,那就是残酷。

    “如果我们的推测没有错,那至少在被邹媚领养之前,刘展飞没有途径查到周良佳等人和刘旭晨病死之间的关系。那时他还太小,离开洛观村,只身前往羡城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接’唯一的亲人。”花崇接着分析,“遇上邹媚是个意外。随着年龄的增长,说不定直到最近一两年,他才得知刘旭晨去世那天发生的事。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过了十年,周良佳三人才被报复。”

    “刘展飞遇上邹媚是意外,但邹媚选择刘展飞——也就是米皓,却不是。”柳至秦手指在桌上点着,“她是领养者,她有选择权,她是主观选中了他。”

    既然已经说到这里,花崇索性把邹媚就是那日出现在“小韵美食”的贵妇一事告诉柳至秦,并说:“我已经见过她,她根本没有吃宵夜的习惯。那天她去买烧烤,买得还不少。但既然不吃,为什么要买?”

    三个案子,互相纠缠又彼此撕裂,柳至秦摁着太阳xue,一个想法正呼之欲出。

    “王湘美一案和虚鹿山一案最大的联系就是七氟烷。我们现在已经把邹鸣假设为杀害周良佳三人的凶手,那他便是七氟烷的持有者。”花崇边思考边说:“他的七氟烷是哪里来的?他和王湘美、陈韵有什么关系?”

    “他和陈韵……”柳至秦甩甩头,“现在看来,倒是邹媚与陈韵有关系的可能性更大。”

    电话两头默契地陷入沉默,又默契地响起点烟的声响。

    花崇说:“你在抽烟?”

    “脑子有点乱。”柳至秦说。

    花崇看了看自己指间夹着的烟,轻轻吁了口气。

    柳至秦唤:“花队。”

    “嗯?”花崇应了声。

    “你刚才是不是在想,王湘美也是刘展飞杀的?”

    “我……”花崇顿住。七氟烷是个绕不开的线索,刚才他的确如此想过,却觉得细节上是矛盾的。

    “两个案子,一个展现的是残忍,一个展现的是悲悯。前者丧心病狂,后者带着自以为是的‘救赎’。如果凶手是同一个人,那他必然具有多重人格,否则行为不可能如此分裂。”柳至秦说:“但我觉得,邹鸣的精神不存在问题。”

    “那凶手就不是同一个人。”花崇此前觉得矛盾的细节也是这个,“刘展飞有杀害周良佳等人的动机,但没有理由对无辜的小女孩下手。”

    “邹媚呢?”柳至秦缓缓道:“一个成功的、富有的女性,有没有动机去杀害生活在底层的小女孩?”

    花崇一下子就想到了邹媚的眼神。

    柳至秦所说的“悲悯”,似乎正是她眼中流露出的色调。

    “有没有办法查到邹媚的过去?”花崇说:“刑侦一组现在已经盯住了邹媚,但是以前发生在她身上的事……”

    “我尽快给你答复。”柳至秦说。

    花崇想了想又道:“现在取证是个难点。‘刘展飞就是邹鸣’是我们的推断,但没有证据。村民们发现的那具尸体早就火化了,其他物证、档案也没有留下来。从9岁到19岁,这十年是一个人相貌改变最大的时期,邹鸣就算站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会认为他就是刘展飞。”

    “或许有人还认得。”

    “你是说钱闯江?”

    “他行为的怪异程度,其实不亚于邹鸣。”柳至秦说:“他们同龄,同被钱毛江欺辱。我们第一次向钱闯江了解当年的情况时,他说听到了小男孩的哭声。可能他不止是听到了,还知道被扇耳光的是谁——但他不愿意告诉我们。我有个猜测,他自始至终都知道杀死钱毛江的人是谁,也知道在虚鹿山上作案的人是谁。他说过两个字,‘不配’。站在他的角度,是整个虚鹿山的人不配拥有现在的生活,他们,包括他命不久矣的父亲对钱毛江、罗昊这些人的暴行视若无睹,他们连村子里最易被伤害的小孩都保护不了,习惯性选择漠视、纵容,他们应该受到惩罚。”

    “那他是帮凶呢?”花崇忽然道:“现在没人说得清村小出事那天,刘展飞和谁待在一起。有没有可能是钱闯江?刘旭晨杀死钱毛江的时候,两个9岁的小孩就在一旁?”

    柳至秦想象了一下那副画面,感到不寒而栗,虽然荒唐,却又极具真实感。

    如果不是在幼时亲眼目睹过屠戮,邹鸣为什么会如此冷淡残忍,钱闯江为什么会如此阴沉木讷?

    刘旭晨救了他们,却也毁了他们。

    镜子的两面都是杀戮,一面以保护为名,一面以复仇为名,始于爱,却终于残忍。

    “上次我们不是说到邮局吗,邹鸣和钱闯江说不定真的存在信件上的往来。”花崇说,“还有快递,这些都是在网络上没办法查到内容的。对了,还有袁菲菲,她住过‘山味堂’,如果邹鸣和钱闯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她打听村小案这件事,大概率就是钱闯江透露给邹鸣的,然后,她成了被邹鸣利用的工具。”

    “袁菲菲是最‘薄弱’的一环。”

    “没错。洛城这边曲值负责,我明天天一亮就去羡城。刘旭晨的骨灰曾经存放在殡仪馆,但以前很多殡仪馆只能存放三个月,到期如果没有人领去,就会处理掉。邹鸣当时……啊!”

    听到手机那头传来一声叫唤,柳至秦连忙问:“怎么了?”

    花崇从洗衣机里拿出被绞得皱巴巴的毛衣,低声问:“你借我的毛衣……是不是不能水洗啊?”

    柳至秦终于明白一直听到的轰隆隆声响是什么了,“你在洗衣间?”

    花崇抖着毛衣,有些尴尬,“穿好几天了,我想把毛衣洗干净来着……”

    可它现在被我洗报废了。

    “我平时都是拿去干洗。”柳至秦声音轻轻的,完全没有责备的意思。

    “我给你洗坏了。”花崇捂住额头,脱口而出:“那等这些案子都解决了,我陪你去买件新的。不,两件!你看上的我都给你买,反正秋天太短,过不了多久就到冬天了。”

    柳至秦笑了笑,那笑声从听筒里传出来,花崇顿觉耳根发痒。

    “要不你现在拍一张发给我?”柳至秦说:“我看看坏成什么样子了。”

    花崇把毛衣摊开,觉得平放着不好拍,索性提在手里,一下子按了好几张,随便挑了一张给柳至秦发去。

    大约因为注意力都在皱巴巴的毛衣上,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身躯正投映在窗玻璃上。

    “怎么穿这么少?”柳至秦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他那身黑T恤。

    “啊?”他还没反应过来。

    “照片。”柳至秦提醒,“拍到你自己了。大半夜的,只穿一件T恤,不冷吗?”

    花崇看了看窗户,心头忽地暖了一下,笑道:“让你看毛衣,你往窗户上看。”

    柳至秦低沉的笑声再次传来,话说一半却又停下,“毛衣……”

    “嗯?”

    “毛衣这样子也还好。”柳至秦的语气有个很明显的转折,“不算洗坏。”

    “这还不算洗坏?”花崇的敏感全耗在案子上了,不谈案子时会陷入某种迟钝,抓起衣袖看了看,“不行,我还是得赔你两件,这件就给我好了,我拿回去当居家服穿。”

    柳至秦没有客气,“行,那我们争取早日把案子破了,去挑身衣服。”

    花崇笑,“随你挑!”

    “不过现在你加件衣服。”柳至秦温声说:“起码换成长袖。案子查到现在,正是关键时期,你这当领导的如果因为感冒下了火线,那就麻烦了。”

    花崇也觉得有点冷了,把毛衣往肩膀上一披,“我这就穿。”

    柳至秦听到“悉悉索索”的声响,知道花崇正在穿衣服。

    不久,花崇说:“你这毛衣贴身穿也不刺人。”

    柳至秦眼神渐深。刚才他以为花崇另外拿了件外套穿上,毕竟毛衣被洗皱之后就不大好看了,没想到花崇就这么穿了上去,还贴着身……

    之前花崇一直把毛衣穿在衬衣外面,哪哪都没贴着皮肤,虽然衬衣的布料很薄,但也算是一层“障碍”。

    柳至秦一想到自己的衣服就这么被花崇贴身穿着,喉咙就有些干。

    而花崇又补充了一句:“今天太晚了,你赶紧去睡,我把T恤洗完也得睡了。”

    所以你把T恤也脱了?柳至秦想,毛衣里面空着?

    这话他没问出口,愣了一会儿用惯常的语调说:“行,晚安。”

    花崇隐约觉得这声“晚安”不太对劲,但也没精力多想了。这一天他从洛观村飞到楚与镇,又从楚与镇回到洛城,见了多个与案子有关的人,大量线索在脑子里交融、拼凑,体力和脑力几乎都到了极限,不休息不行了。

    其实,结束通话前他还想多和柳至秦聊几句,但大脑已经有些宕机,再说下去,万一说出了不该现在说的话,那就不太好收场了。

    躺在重案组休息室的床上,他很快就睡了过去,甚至忘了脱掉不该睡觉时穿的毛衣。

    ??

    黑夜在四面八方扩散开。

    乘龙湾别墅区,邹媚站在客厅的吧台前,两眼笔直地盯着黑色的奶锅。奶锅是邹鸣不久前新买的,锅体晶亮,看得出材质出众。但此时,小火烧开的牛奶正一波接一波从它的边缘溢出,带着黏稠的奶皮,将锅体覆盖得一塌糊涂。

    空气里渐渐弥漫起烧糊的气味,还有液体流动的声响。在奶锅彻底被烧干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