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倒下之前,他将自己的头转向了东方。转向了数千里之外的长安。太阳正在那个方向冒出来,将天边云层烧得一片火红。 太阳已经大漠边缘升起来了,风还是冷的,吹得人动作越来越僵硬。有几名河西士卒看到便宜,冲上来试图创造奇迹。被王洵锤砸脚踢,挨个击倒。与此同时,他身上又添了两道伤口,一道在腰间,一道在大腿根上,深可盈寸,血流如注。 古力图的帅旗还在两丈之外,已经停了下来,不再逃避。他已经无需再逃避了,对手筋疲力竭,现在,轮到他上前,展示自己过人的勇武。推开两侧的亲兵,古力图抓起一根狼牙棒,静静地等着王洵上前送死。以重兵器对重兵器,一对一单挑,这一仗,他赢定了。代价也许有点儿大,可收获十足。 一步,两步,三步,王洵继续跌跌撞撞地前行。除了方子陵、魏风和朱五一三人外,身后没有其他弟兄能跟上来。弟兄们都陷在了敌阵当中,个个都成了强弩之末。 一步,两步,三步,血,淅淅沥沥从身上淌落,在大漠中留下一片血迹。圆圆的太阳从故乡长安方向升起来,将天地间照得一片殷红。 挡路的河西士卒奉命散开,把机会让给古力图。作为军人,他们心中隐约有些不忍。但是,战场上从来没有怜悯二字。给失败者一个光荣的死法,已经是对他最大的尊敬。 一步,两步,三步,最后这段路,走起来如此疲惫。王洵已经看不太清楚古力图的面孔了,也不打算细看。死在谁手里无所谓,其实,在目睹贵妃娘娘私会其前夫的那一刻,自己已经该死了。否则,长安城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夜不能寐。 他发现自己的心中一片空明,这一刻,居然没有恨,也没有后悔。只是一步步向前,走向命中注定的结局。 在微微的晨风中,他隐隐听见白荇芷的歌声,仿佛就在昨日。那是李白亲笔按照古乐府谱写,经公孙大娘、白荇芷二人合力演奏出来的名曲。王洵只听过一次,却牢牢地记住了其中旋律。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 玉门关已经在身后数百里之外,昨夜的月光,果然如周老虎当日所说的一般璀璨。只是天山在哪?汉家儿郎又在哪? 歌声越来越近,越来越雄壮。不对,那不是歌声,而是一阵阵战鼓。迷迷糊糊中,王洵看见古力图将旗又开始摇晃。他将链子锤挽在手里,积蓄力量,准备垂死一搏。谁料对方却撒开双腿,掉头就跑。 鼓声,清晰的鼓声。伴着战鼓,数以千计的战马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马背上,一群穿着暗灰色布袍的人,将河西众官贼砍得抱头鼠窜。 “是沙盗!”王洵晃了晃,“全都撤回车墙后去。赶紧!”他大喊。随即,一阵天旋地转,栽进了漫天黄沙当中。 酒徒注:看到书评区里有读者说王洵的战术错误。解释一下,王洵是个刚刚上战场的菜鸟,肯定要不断地犯错。否则,他就是天生名将,读者也就看不到猪脚成长的轨迹了。 第四章 楼兰 (一 下) 第四章 楼兰 (一 下) 京师失火了。 红色的烈焰从曲江池上烧起来,沿着龙首、清明、永安三条大渠四下蔓延,顷刻间点燃了整个长安。 飞龙禁卫奉命保护皇宫,王洵双手拎着水桶,不停地向红色的宫墙上浇水。一桶接着一桶,却无济于事。 每一桶水浇下去,立刻化作一团迷雾。 太极殿内,偏偏还有人笑着向火里边丢干柴,一捆接着一捆。 “你们干什么?你们到底要干什么啊!”王洵气急败坏地大喊。 谁也不理睬他。丢干柴者紫袍华衮,对他这个小小的校尉不屑一顾。“老子也不管了!”王洵丢下水桶,拔腿便走。转眼,他来到自己家门口,崇仁坊还是那个崇仁坊,左邻右舍却都换成了陌生的面孔。见到他回来,满脸恐惧。 他迟疑着走上台阶,没等扣动门环,大门和侧门同时向内倒下。浓烟翻滚着从里边冒出来,腾起来,遮住人的眼睛。 “荇芷——!”他大声呼喊,浓烟中没有任何回应。 “紫萝——!”“云姨——!”不顾一切扎进浓烟里,他努力寻找,却一无所获。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的庭院突然变得十分陌生,屋子一栋挨着一栋,没有门,也没有窗。都冒着烟,冒着火,硫磺的气味熏得人鼻涕眼泪一道往外淌。 “王福——!”“王吉——!”“王祥——!”王洵彻底疯了,用肩膀撞向距离自己最近的墙壁。冒着火的墙壁瞬间消失,他闯进了一个烟雾升腾的屋子。有个美艳之极的女人,躺在洒满花瓣的木桶中,轻舒玉臂。 水从她的葱葱玉指中落下来,飞花碎玉般落在高耸的胸口。两点嫣红,在水流的刺激下分外夺目。 是虢国夫人。不!比虢国夫人丰腴些,天啊,是贵妃娘娘。心中突然一紧,王洵拔腿就往外逃。先前空无一人的门口,却瞬间涌出数以万计的河西士卒,举着刀围拢过来,将其团团困在中央。 “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他大声解释,却没有人肯听。杨国忠、高力士、陈玄礼、哥舒翰,还有很多不知名姓的达官显贵们,狞笑着走近,刀刃上滴滴淌血。云姨、紫萝、白荇芷、小马方、还宇文至被砍倒了,在血泊中翻滚挣扎。 “不——!”王洵大叫。“一人做事一人当。别杀他们,别杀他们!” 杨国忠等人瞬间消失,云姨和紫萝等人也飘然不见。红色的火焰从地下冒出来,吞没世间一切。 这是做梦,肯定是做梦!王洵拳打脚踢,拼命挣扎。终于,火焰也不见了,他睁开眼睛,看到一片灰蒙蒙的天空。 快下雨了,云雾头上翻滚,空气中弥漫着硫磺的味道。 这是哪?王洵大惊,迅速转头,却看见一片葱茏的绿色。几个属下的身影坐在附近,围着一个脸上蒙着薄纱的女生低声说笑。听到他这边的动静,却都将脸转了过来。 “校尉大人醒了!” “校尉大人醒了!”方子陵和魏风两人同时跑上前,兴高采烈。 随后是额头上绑满白布的老周,将胳膊挂在脖子上的朱五一,还有一群黑压压的脑袋,或者来自飞龙禁卫,或者来自民壮,个个满脸欣喜。 “我醒了?”王洵不敢确认。依稀记得,自己倒下的时候,是十一月。而现在,周围空气中却荡漾着融融暖意。 “这话问的!”众人被逗得哈哈大笑,七嘴八舌地回应,“你您当然醒了。不然怎么能看得到我们!” 这一觉睡得可真长。王洵艰难地转动脖颈,目光从人缝中穿过去,确认自己没有看错。周围一片碧绿,至少是晚春时节才有的颜色!自己居然昏睡了四五个月!天啊!“这是哪?我昏迷了多长时间?你们怎么走出来的?沙盗呢,你们将沙盗也打败了?” 一连串的问题让大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好。特别是最后一个问题,听得众人好生尴尬。方子陵和魏风同时转过头去,讪讪地看向自己的背后。王洵的目光紧随而至,在那个方位,他看见了一幅粉红色的面纱,和一双充满愤怒的眼睛。 “这里是奈何桥。你们都已经死了,他们都是鬼!”眼睛很好看,但面纱后边传来的话,却像刀子一般冰冷。 众禁卫讪笑着让开一条通道。任由面纱的主人将一碗又黑又稠的药汤端到王洵面前。“喝,喝了这碗孟婆汤,好去投胎!” “孟婆汤?”王洵楞了楞,不是为了碗中的药汁,而是为了面纱主人对中原文化的熟悉。从露在面纱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和洁白的皮肤来看,此女肯定不是中原人。但她的唐言,却说得非常地道,并且隐约带着几分长安腔、 “喝吧,小洛姑娘的手段高明着呢!咱们不少兄弟的命,都是她救下的!”错误理解的上司的意思,蹲到王洵耳边,方子陵低声解释。 “我在里边下了盎毒。想让它什么时候发作就什么时候发作。一旦发作起来,就让你们一个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面纱的主人眼中怒气未消,声音的尾韵处,却隐隐已经带上了笑意。 “小洛?”王洵又是一愣,在心中默念面纱主人的名字。很显然,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原女孩名。并且绝非出自什么上等人家。也许她本身姓洛,或者父母懒得请教书先生给女孩取名,就干脆随便叫了个这个名字。听起来很顺口,却让人立刻能分辨出她出身寒微。 “你到底喝不喝?”小洛姑娘还是个急脾气,见王洵只顾皱着眉头**,将药汤往床榻旁重重一顿,发出“当”地一声。 药碗是铜的!不知道是不是被梦中的浓烟熏坏了心智,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此刻王洵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向对方道歉,而是药碗的质地。这么大一个碗,至少需要三两精铜来做。那就是三十几个钱,足够普通农家开销一整个月!(注1) “再不张嘴,我就捏你鼻子了!”看到王洵依旧满脸木然,小洛姑娘竖起眼睛,厉声质问。 “嗯,喝,我喝还不行么?”王洵连声答应,唯恐再耽搁片刻,被人将药汤直接浇在脸上。 “这就对了么?来,张嘴!”小洛姑娘眼中的怒火瞬间消失,代之的是一股说不出的温柔,“喝吧,不苦,我放了很多糖在里边!乖!” 注1:开元通宝的重量比较规范,十个大约一两。比五铢钱轻一半。 第四章 楼兰 (二 上) 第四章 楼兰 (二 上) “哈哈哈哈——”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哄笑,经历过一次同生共死,大伙彼此之间的距离被拉得极近,长幼尊卑,高低贵贱,统统抛到了九霄云外。 自从十二岁之后,王洵几曾被女人像小孩子般哄过?特别是还当着一堆人的面儿!登时,他那一张古铜色脸涨成了紫茄。赶紧从床上坐起来,伸手将药碗从小洛姑娘手里抢过,仰着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小心些,别迸裂伤口。小心!”蒙面女小洛连忙出言劝阻。但一切为时已晚,直到把药汁都灌进肚子,王洵才突然感觉到一阵锥心的刺痛,闷哼一声,额头上虚汗滚滚而下。 “这人,你这人,真是!不要命了!”小洛又气又急,扯着王洵的耳朵大喊。转过头,她又将怒火发泄到了方子陵、老周和魏风等人身上,“笑什么笑?笑什么笑?!若是他的伤口迸裂了,看你们谁还笑得出来!” 这能怪我们么?魏风和老周等人小声嘀咕,强忍住笑意,将头转到了旁边。这几天来,大伙都没少受了小洛姑娘的照顾,所以谁也不敢真的惹后者生气。否则,非但良心上过不去,生活中也会缺少很多滋味。 “不想死,赶紧躺下!”再度回转头,小洛冲着王洵喝令。 “哎!”不敢再惹这个小魔星,王洵缓缓卧倒。心中的疑虑却越发浓郁,自己在大漠上跟人拼命时分明是冬天,而现在周围满眼翠绿。四、五个月时间,伤口居然还没长好?难道河西军的兵器上抹了什么毒药不成? 偷眼再细看老周、方子陵等人,他发现大伙身上包裹伤口的白布都很新,个别人因为伤势较重,白布下隐隐还透出暗红色的血迹。 时光交错! 一瞬间,王洵真的弄不清自己是不是还在梦中了。可伤口处的痛楚却一阵阵袭来,令他忍不住再度呻吟出声。“嗯,嗯,水,能不能给我碗水喝!” “疼死了才活该。谁让你自己没深没浅的!”小洛姑娘的声音再度传来,隐隐带着几分关切,“给,别喝太多。对伤势无益!” 王洵冲对方投去感激的一瞥,伸手去接水碗。“算了,你还是躺着吧!”见他疼得脸色煞白,小洛姑娘心立刻又开始发软,“我拿勺子来喂你!” 这怎么好意思!王洵脸上的表情立刻又窘迫起来。长安城内虽然胡风甚胜,但未婚男女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互相喂食。而他跟这位小洛姑娘素不相识....... 对方心里,显然没顾忌这么多。慢慢地舀起一汤匙水,递到了王洵嘴边。没有任何情愫的成分在,也没有任何扭捏。 见到小洛姑娘如此大方,王洵的心里也慢慢释然了。这是西域,不是长安。也许习俗就是如此质朴,自己没必要少见多怪。可这到底是西域什么地方?我到底昏迷了多久?小洛姑娘属于哪个当地部落?nongnong的迷雾背后,他看不到任何答案。 正困惑间,耳畔突然又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紧跟着,一个爽利的男声从远处传了过来,“小洛,小洛,你在这边么?赶紧到老营那边去一趟,陈叔受伤了!” “陈叔受伤了!”蒙面女小洛的手一抖,差点把水灌进王洵的鼻子里。丢下碗,她急匆匆地站了起来,“伤在哪了?重不重?你这笨蛋,出发前康老是怎么交代给你的!” “我们已经尽力保护陈叔了,可他偏偏自己要往前面冲。”来人越行越近,声音里隐隐带着几分委屈,“结果一不留神,就被贺拔部的贼人给砍了一刀。好在没砍到正地方,只是在胳膊上开了条大口子。” “笨,笨!”小洛急得直跺脚,“他自己要往前冲,你不会拦着他?别的弟兄呢,伤了多少,折了多少?!” “一个没折,只有三个重伤和四十多个轻伤,全抬到老营里去了。福威大师和巧巧正在照顾他们!我怕他们两个忙不过来,才赶紧来寻你!”说话间,年轻男子已经策马跑到近前,看到满脸茫然的王洵,笑了笑,低声说道:“你醒了。既然醒了,就别光躺着。下地慢慢走走,对伤口恢复有好处!” “你懂个屁!”小洛一边收拾药箱子,一边毫不客气地数落,“什么都想掺和,什么都掺和不好。第一次打仗,就伤了这么多兄弟!亏得康老还放心让你带队!” “这能怪我么?这能怪我么?”当着外人的面儿,男子脸上立刻有点儿挂不住了。“贺拔部的人是咱们的两倍多哩!背后还有吐蕃狗给他们出谋划策!” “你怎么不说你这回带了那么多弩箭呢。贺拔部的人什么时候有过弩箭!”小洛姑娘得理不饶人,句句戳到对方痛处。“出发前,谁在康老面前吹过牛来,说什么牛刀杀鸡,手到擒来。这回,被鸡给啄瞎了眼睛吧!” “我打赢了啊!我打赢了啊。”男人急得直磕马肚子,“谁说我没赢了啊。带着那么多骑弩去,再打不赢,我还有脸回来见你么?贺拔部已经投降了,贺拔吐信被我给抓回来了!还有个吐蕃狗,叫什么论纥颊,也被我给活捉了!” “这还差不多,走了!”听到对方最后一句话,小洛姑娘终于开心了些,“赶紧着,陈叔身子骨弱,经不起耽搁!” 说着话,她向马背上的男子伸出右手。借着对方胳膊一扯之力,直接拎着药箱跳进对方怀里。丝毫不避讳男女大妨。 这个举动,又令老周等人目瞪口呆。长安城中,可没有哪个女子敢这般胆大。否则,即便身后那个男子愿意娶她,公公婆婆也不敢让如此“放荡”的女人来败坏自家门风。 偏偏小洛姑娘的举动,跟“放荡”二字沾不上半点干系。坐在男子的身前,怀抱药箱的她显得异常单纯。仿佛跟自家哥哥打招呼般,她冲着王洵大声吩咐,“你别乱动,他刚才是信口胡说。伤口那么深,至少要七天才能结痂。你才躺了不到三天,千万别将急着下地。否则,我这几天可就白忙活了!” “嗯——!”王洵懵懵懂懂地回应,心里头愈发感到迷茫。才躺了三天,那就是说现在还是冬季,可为什么周围一片翠绿,并且自己躺在露天处,也感觉不到半分寒冷?小洛说那男子出外作战,用了大量的弩箭,想必是大伙负责押送的那一批了。可他们既然夺了辎重,又何必费心费力给大伙治伤? 百思不得其解! 迷迷糊糊中,王洵只觉得自己好像走到了一团浓雾深处。答案几乎近在咫尺,可眼睛偏偏就是看它不见。 “头儿,头儿,你没事儿吧!”不知道什么时候,方子陵又凑了过来,低声在王洵耳边呼唤。 “没事!”王洵晃晃脑袋,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扶我起来,我需要四下走走!” “那可不行。待会万一被小洛姑娘看到......!”如同被蝎子蛰了般,方子陵立刻躲出老远。 “你扶不扶!”王洵扭过头,摆出一幅愤怒模样。方子陵摇摇头,不肯受其威胁。王洵无奈,只好咬紧牙关,努力用胳膊支撑自己的身体,慢慢从床上往起抬。方子陵见状,吓得立刻又窜了过来,“我扶,我扶,我扶你还不成么?慢点儿,您千万慢点儿!” 老周、魏风二人见状,也赶紧跑上前,与方子陵一道,将王洵架离病榻。双脚一落地,王洵立刻觉得膝盖处阵阵发软。但年青人特有的倔强劲儿令人不肯示弱,强忍住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慢慢站稳,抬腿。一步,两步,三步........ 眼前金星四射。但有股熟悉的力量,却慢慢从脊背延续到了全身。在几个伙伴的搀扶下,他缓缓走了数步,看看周围没有外人跟上来,压低了嗓子问道:“这是哪?我到底昏迷了多久?怎么周围已经全绿了?小洛姑娘到底是什么人?当天大伙怎么脱身的?赶紧跟我讲讲!” “这.......”方子陵的脸色又变得十分古怪。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在王洵的逼迫下不得不开口,“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儿。楼兰人叫它阿尔金山。这个山谷里有很多温泉,所以四季如春!” “原来如此!”王洵眼前终于看到了一丝微薄的光亮。去年冬天他曾经带领禁卫们到华清池扫雪,见过温泉附近的景致。想必此地的温泉更热一些,所以使得山谷里的树木始终冒着nongnong绿意。但是,怎么又冒出楼兰人来了?楼兰古国,好像已经亡了几百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