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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雅知礼?啧。她又不是男人,更搞不大秀秀肚子,cao心什么呢。 春承笑得像只小狐狸:“多谢伯母。” 下人领着人往后院走,没走一会儿,正巧和迎面走来的大小姐碰头。视线相对,至秀看着那人一脸笑意,害羞地低了头。 “秀秀。”春承轻声道。 “春少爷。” 春承不满地挑了挑眉:喊什么春少爷? 至秀站在那矜持地笑:可是,总不能仍喊你春大小姐吧? 看着两人在那眉来眼去,书墨识趣地带着人走开。 明媚的光洒在午后静谧的院落,两人坐在清雅亭欣赏着后花园美景。有太多话藏在心里,反而不知该说哪句。 短暂的沉默,春承手指点在青石桌:“在想什么?” “想我们之间的缘分。” 至秀没想到就这样把心里话吐了出来,好在春承很自然地接道:“嗯,前世今生,是挺有缘分的。那这次,你是心甘情愿的吗?” 喜堂之上,拜堂在即,这人口口声声问她:“你愿意吗?” 而今再问,至秀笑得天真烂漫:“嗯,愿意。” “真愿意?” “这还能有假?” 故人隔着时间、空间重逢,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春承感慨道:“想不到,再来一次,你还要嫁给我。” “你…你不愿意吗?”至秀怔怔地看她。 “我?”春承没忍住凑近她,手捏着至秀下颌,仔仔细细瞧着:“我当然愿意。我说过要护着你的。” 突然的肌肤之亲,惹得这位名门小姐很快红了脸:“春承,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有吗?是变得好了,还是坏了?” 至秀掩唇笑了笑:“这样子的你,更像十三岁那年的你。” “十三岁那年?” “对,十三岁,你在云华山下救了我。” 看她一脸茫然,至秀下意识嗔恼:“你怎么还没想起来?你答应过我会努力想起来的!” “这个……”春承撑着下巴看她:“秀秀,你这是在冲我撒娇吗?” “才没有!你不要乱想。我只是……”至秀清声道:“我只是看到你,太开心了而已,并不想撒娇,也没有撒娇。” “秀秀,为什么要一本正经的解释啊?” “……” “嗯?不理我?”春承坏笑着看她:“不理我,那我可就走了?” “别走。”至秀拉着她的衣袖,似乎很怕人跑了,“我……我有事要问你。” 春承再次坐下:“何事?” “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一个月前睁开眼醒来,我就是春家少爷了。” “一个月前?那就只比我提早半月。”至秀惊叹道:“那你融入的很好,比我厉害。” “无妨。”春承摸了摸她的头:“有我帮你,你也能很快融入这异世。有你在,我也不算孤身一人了。” “你这一世……”担心隔墙有耳,她凑过去小声问道:“还是女儿身吗?” “你希望我是吗?” “这、这哪是我怎么想的问题。你是的话,我自然开心,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女子,若你忽然成了男儿,我反而不习惯。可你若不是男儿,女扮男装,肯定很辛苦吧?” 这种被人心疼的感觉一下子击中了春承的心,她笑容柔软,收敛了那些刻意装出来的吊儿郎当,认真道:“秀秀,我是女子,我还是我,并没有很辛苦。” “你还是你?”不知怎的,听到这句话的至秀觉得万分感动。 但她知道,重活一世,有些东西变得不一样了。 比如,健康。 她眨了眨眼,眼角的湿润很快消去:“春承,把手给我。这一次,我一定能救你。” 第10章 【1 0】 我没想过会在那样的场景遇见她,但遇见,就是遇见了。 命运给出的偶然常伴随惊喜和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而她一如既往用瘦弱的双肩为我扛起沉重担子,使我抬头,得见明净晴空。 在我的预想里,纵使要见她,也该在阳光明媚的午后、露水初凝的清晨,可当她出现了,我心底感叹:那是最好的时候。 她孱弱贸然地闯进来,脸色苍白,指尖颤抖,长刀递出的一瞬,满堂人影,无人比她更强! 我知道我是雀跃的、狂喜的、甚至落魄的。 可在她面前,颜面不再重要。毕竟重逢已是最好的馈赠。 我想和她重新开始。 这,又算不算再续前缘? 书房的门紧紧掩着,深夜,白炽灯散发着明亮的光。坐在桌前写下最后一行字,至秀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定。 重逢后的忐忑存疑被温柔安抚,想起白日坐在清雅亭和那人说笑的场景,她眉眼弯弯,顷刻笑意再次敛去。 春承的身子太差了。好在,还有她。 至秀捏着钢笔在本子写写画画,圆润的笔锋在纸上淌出一道道深蓝墨痕。 笔是春承送的,作为见面礼,也因着这根钢笔,她才想起入夜写下这段心理路程。 人的情绪总需要自我梳理,她明白春承的好心。但她不会因为一时疏忽为他人带来麻烦。 写好的纸张被整齐撕下来,眨眼被火舌吞没化作了灰烬。至秀望着火盆里残存的灰,那些话在心里兜来绕去,她顾自笑了笑,就这样,从上辈子新过门的正妻,成了她的未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