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
“乐乐倒是没跟我提过他和别人一起合租了。” 沈云淮手里握着冰已经化去一半的冰美式,微凉的水珠沿着杯缘滑落打湿了温热的手心和木质的茶几。漫不经心小酌几口以后他皱了皱眉,冰美式原先无味浓厚的苦涩感和融化了的冰块混在一起,味道变得过于单调乏味了。他翘起腿把重心靠向墙壁,老式的窗框把窗子分割成一格一格的,像棋盘的光影落在了眉梢,落在一桌子的水珠上折射着斑驳光影。 “也是自然,那孩子本来就不喜欢我。”宋芸淡然地看了眼沈云淮,又低下头自嘲地笑了笑。 沈云淮扯了个笑:“教授言重了,天底下哪有不爱父母的孩子,又哪有不爱孩子的父母。” “那不如和你说点往事吧。” 那是一个不长不短的故事,直至很久很久以后,那时候沈云淮已经和宋以乐在一起好长一段时间了,他仍然回在午夜梦回时分想起那个午后宋以乐mama对他说的那段过往。他甚至能记得那天会客室的香薰加湿器慢慢地散逸出大吉岭茶和睡莲的香味,淡然得得像是刚刚从天边摘下来的一片云般飘渺,窗台边的那盆仙人掌是用手绘盆子装着的,上头是个出自宋以乐之手的丑丑的小猪佩奇。 宋芸用他大学时十分熟悉的说书腔调说着,说宋以乐的依赖型人格障碍,说她是为何受不了,说她是如何残忍地抛下孩子离开再回来已经是十几年后。那时候的宋以乐已经长大了,在缺乏母爱的日子里安稳平安地,长成了所有人喜欢的模样——不哭不闹说一不二,甚至连心理医生也说,他的病已经没有大碍了。 “后来他说想去别的城市发展,没有再继续建筑设计这一行,我是知道的他从来都不喜欢这个专业,不喜欢上课,甚至不喜欢我。”宋芸说着哽咽地抬手掩面,“只因为为了让我们喜欢,所以他装作喜欢的样子。” “云淮你是个好孩子,但我不知道让他依赖你甚至喜欢你,究竟是好还是坏。” 沈云淮没有答话,他只是侧过头,顺着窗口望出去,暖橙色的灯光把半山腰的屋顶都打上了一种辉煌巍峨的金色,侧耳静听,甚至能听见酒吧刚请来的驻唱歌手懒散地哼唱着曲调绵长的民谣。而往西北方向,太阳落下的那一边,是刚刚迎来新的住客的老宅。 “您说笑了。”沉默半晌后沈云淮轻笑了声道,“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嘛。” “照您所说是好是坏总归是我说了算。不过恕我直言,您是我值得尊敬的教授,但对宋以乐而言,您并不是个合格的母亲。虽然这话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插手别人家务事的确不太妥当,但我想我必须老实承认,” “我喜欢以乐。” 爱情总是无色无味的神秘物质,飘渺的不着行迹的,却又好像颗种子,埋在土地里等待天时地利人和好时节长到参天,时间长短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在真正遮挡清白日光前无从察觉。等自己真正意识到这件事情以来,宋以乐这个名字早已变成微信聊天框的置顶,变成午夜沉眠的枕边梦,变成沈云淮萨尔茨堡的树枝,和阿喀琉斯之踵。 宋芸至始至终都对此不予置评,没有说反对也没有祝福,更没有告诉宋以乐,反倒嘱咐沈云淮不要告知自己曾经到过这里的事情。 “还有一件事我想你有权知道,你是乐乐念书时候的信仰。他讨厌我讨厌建筑讨厌与我有关的一切,却唯独会提起大四建筑二班的方淮。” 这是宋芸离开前最后给沈云淮说的。 万圣节以后迎来了又一年的立冬,南方城市的秋天总是瞬息消逝,老墙上攀爬的爬墙虎从绿变枯黄仿佛也就一夜间的事。 宋以乐搬到家沈云淮家也半个月过去了却一直没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办乔迁宴,恰逢节气刚至,小陈倒是兴致勃勃地组织了好些人到沈云淮家一块儿吃顿饭。这天沈云淮早早把酒吧关了门,在大门贴上小陈洋洋洒洒写的大字:“立冬吃一鸡,滋补一冬春”。 下面又贴了个便利贴,写道——闭店一天,回家做鸡。 沈云淮家和一个月前虽从外观上并无二致,推开大门院子确是另有风景。石墙旁的花架子摆放着开得正艳丽的嘉德利亚兰和鸢萝,石椅上的青苔已经被清理干净了,只剩下上头一株簇拥而生的叶肥花红冬美人。 李谬是来过沈云淮家的,之前他老觉得这房子死气沉沉,没有一点儿人气,阴森森的。现在倒不一样了,客厅原本掩着白布的家具都被揭开见光了,再往里头里面挨着的两间房,门口各放着一张极其稀罕可爱的毛茸地毯,一张是狼犬的一张是白猫的,都紧张地趴在地上,眼神遥望着彼此。 “我们认识那么久了我怎么不知道你那么童趣了。” 沈云淮在厨房忙着淘洗鸡内脏,他不着痕迹的瞥了眼抱着胳膊倚在冰箱,笑得一脸八卦的李谬,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我让他想怎么装饰就怎么装饰。” “挺好的。”李谬伸手碰了碰冰箱上贴着的计时器,俩人性格在外人眼里都是安分且极其低调的,住家多出了颜色鲜亮有趣的小东西小摆件,突兀却不失可爱,“阿姨知道吗?你把她和伯父准备留给儿媳的新房让给了其他人占为己有。” “还不知道,不是其他人。”沈云淮把鸡剁成几段后擦了擦手。 “是他们的未来儿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