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页
书迷正在阅读:影后不该讨厌我、冒名皇后、我的道侣拇指魔尊 完结+番外、进击的生活流、当直男绑定红娘系统[穿书]、不要进入他的游乐园、她也可以很温柔、直播在游戏里撩BOSS、[龙族]玄空、溺宠:宠你宠不够
他们两人身上的围裙,明明吃饭之前就已经都给脱下来了,这人倒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穿在了身上。 余风之所以又穿上这件围裙,自然是为了方便洗碗。 知道青年故意捉弄自己,余风眼露无奈。 只听青年道,“师哥要是喜欢,那我——” 余风对这件米妮围裙自然是没有特别倾心,刚想出言婉拒,只听青年道,“那我便替师哥收着。日后你来我家,这件米妮围裙,可就成了你的专属了。” “日后”两个字,太过美好。 余风不知道青年仅仅只是出于社交的客套,还是随口一说,他却是十分认真地应下,“好。” 青年听了似乎也很高兴,但见他弯了弯唇。 余风的眼神愈发地温柔。 这眼神,叫他怎么抵得住? 席间,肖自南也陪着老爷子喝了几口。 这会儿酒意也有些上来了。 脸颊发热,口干舌燥。 他努力维持表面上的淡定,随意找了个借口,“客厅还没收拾,先出去收拾一下客厅。” “嗯,好。” — 余风洗完碗,将碗放进消毒柜里消毒,从厨房出来,并未客厅或者是餐厅见到青年。 是去上洗手间去了么? 余风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忽地,身后有一双手,贴在了他的眼睛。 青年带着蛊惑的声音随之在他的耳畔响起,“师哥可信得过我?” 余风没有任何犹豫,“自然。” 身后的青年应当是笑了。 有温热的气息一下一下,拂过他的脖颈。 余风呼吸转沉。 下一秒,柔软的纱布或者是绸缎覆上他的眼睛。 他的手被牵住,“师哥跟我来。” 掌心的温度,蔓延至胸口,guntang一片。 心跳得失了序。 余风任由心跳鼓噪着,他牵住青年的手,站起身。 “前面有茶几,小心。” “左腿先绕过茶几,膝盖不要碰到茶几。对了,很,很好。就是这样。” “对,跟着我,直走。转弯。” 青年在前面,引路。 余风信任地,完全按照青年的指示,亦步亦趋。 “OK,停。我们到啦。” 青年停下了脚步。 余风也跟着配合地停下。 覆在眼睛上的纱布给抽走,青年带着笑意的声音响起,“好了,可以睁开眼睛啦!” 余风睁开眼,一把古朴、大气的古琴出现在他的视线当中。 余风微怔。 青年坐在古琴旁,指尖漫不经心地拨弄着琴弦。 低沉、悠远的琴声铮然而出。 青年和着琴声缓缓地道,“我原想送师哥香水或者袖口,可想着那些东西,师哥家里定然是堆满了。又无意间想起,从前上学的时候听老师提过,你自小古琴就弹得极好。” 琴声停歇,青年还在继续,“昔日,太白听一位来自川蜀的僧人濬弹琴,留下千古名篇《听蜀僧濬弹琴》。诗云: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世人皆云,那位名为濬的蜀僧真真好运,遇上诗仙太白。 自古多少文人sao客,帝王英雄,淹没于历史场合当中。可蜀僧濬这三个字,只要太白诗篇不朽,这三个字便可世世代代流传下去,被千万文人、学子诵读于口。 蜀僧固然好运,得遇太白这样的谪仙人。可是,遇上蜀僧濬这般琴技高超的人又何尝不是太白平生一大幸事、乐事? 高山流水,琴觅知音。 我是个俗人,不懂琴,也不擅音律。 这把绿绮,是我跟一位老先生那里磨了许久,对方才肯割爱的。” 肖自南从琴凳上站了起来。 青年走到余风的面前,仰起脸,“名琴赠名仕。不知道师哥可否喜欢?” 喜欢。 怎么可能,不喜欢? 不,这份礼物,已经不仅仅是喜欢两个字能够形容。 甚至任何言语都不能够精准地描述他此刻心情的万分之一。 余风低头,望着青年的眼神克制而又专注,“我可以,抱抱你吗?” 作者有话要说: 题外: 吱吱拿着麦克风:噢~~~我可以抱你吗,宝贝~~~今夜让我在你的怀里入睡~~~ 南南:“……” 老余:“……” —— 注:《听蜀僧濬弹琴》,作者,李白。 怕引起误争议,所以还是要解释下。 文中所有引用,均非摘自百度。 诗词引用,亦未超过24个字。 关于书僧濬跟太白的那段解读,也完全没有要凑字数的意思,全部都是我自己的解读,也是南南想要对余风所说的话。 人这一生会遇上许多朋友,可知己能有几人? 余风之于南南,是知己,是至交。 之后,他们会是最亲密的恋人,会是相伴余生的亲人。 —— 嗯~~~本来要分章来的,怕上夹子之前字数超出太多,拉低千字。 氮素,可素,啊!觉得分章了,这章就不完美了!!! SO~~~还是一口气放上来吧。 —— 每天就木有万更啦,是真的没万更啦。 4000字要从早上写到晚上的渣手速,你们能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