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学 - 玄幻小说 - 霸总的农村生活[种田]在线阅读 - 霸总的农村生活[种田]_分节阅读_28

霸总的农村生活[种田]_分节阅读_28

    阮惜时就称了两斤,然后他又看到车身一侧捆着的甘蔗,随口问道:“甘蔗多少钱一斤?”

    卖货郎:“三毛一斤。”

    阮惜时选了两根粗壮笔直的甘蔗,卖货郎给他去了个零头,刚好三块钱。

    买完东西,卖货郎就开着他的三轮车继续去村里卖东西了,阮惜时一手拎着菜,一手扶着两根甘蔗,眼看着就要走不动,陆择就接过了甘蔗,问他:“你喜欢吃甘蔗吗?”

    阮惜时应道:“还行吧,也不是很喜欢,但是甘蔗比较方便,能放上好长一段时间,去地里干活的时候带上一两段,休息的时候啃来吃,又能解渴又能解馋抵饿。”

    买了菜,就不能继续在地里干活了,于是他们俩今天早早就收工,回家里做饭。

    阮惜时今天兴致挺高,回到家把猪rou剁成rou碎,然后拿出去年秋天晾的菜干,剁碎搅拌在一起,煮饭的时候放到锅里蒸。炸鸡脚则放到炒锅里加入酱油闷一闷,再用从菜地摘回来的苦麦菜煮个青菜汤,两菜一汤两荤一素,比起前些天来说丰盛了不少。

    菜干咸淡适中,混在rou末里可以吸走肥rou的油腻,吃起来有滋有味的。

    啃鸡爪的时候就有点为难陆择了,因为必须要用一只手拿着,那样就会弄脏手,而且看起来很粗鲁不雅观,陆择看着那盘鸡爪,露出一副敬谢不敏的样子来。

    比起他,阮惜时就坦坦荡荡很多,虽然一手抓着鸡脚,但可能是阮惜时吃东西习惯细嚼慢咽的,所以看起来也不觉得难以忍受。

    阮惜时吃完一只鸡脚,习惯性地舔了舔手指头,突然发觉陆择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以为自己失礼了,连忙把手放到桌子下面,招呼陆择吃菜。

    陆择终于放开来吃鸡脚,只是吃鸡脚的时候,脑子里总控制不住回放阮惜时舔手指的镜头。

    他觉得可能是阮惜时吃得太香了,让他也跟着食指大动吧。

    那块地花了他们俩三天时间才耕完,虽然效率有点低了,但这好歹是陆择第一次下地劳动的成果,阮惜时心里高兴,那天晚上收工回家后,他煎了几个荷包蛋,剥了一些花生米撒在上面,又搬出他爷爷去年夏天酿的杨梅酒。他给陆择倒了大半碗,邀请陆择尝一尝。

    自家酿的果子酒没有防腐剂,果味很浓,喝起来酸酸甜甜的,像是果汁,但酒劲也很大,阮惜时没敢让陆择多喝,只是象征性地喝两口当做庆祝,主要还是吃饭吃菜。

    吃着吃着,阮惜时突然说:“过两天我打算再去镇上一趟,买几只鸭回来养,鸭蛋更大一些,鸡蛋太小了,而且母鸡不是每天都下蛋,好像下的蛋不够吃。”

    其实以前他家养了很多鸡的,但是给爷爷办丧事的时候宰了不少做宴席,现在只剩下几只老母鸡,三天两头憋出个蛋来。之前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吃饭,一天两个蛋就足够,现在家里多了个陆择,那就不够吃了。

    也不是每顿都要吃蛋,只要一天有五只鸡鸭下蛋,就算每天吃两个,也还有三个剩下来,一个月就能存九十个蛋,起码九斤蛋,镇上自家禽类下的蛋卖得最贵,要六块钱一斤,那每个月稳定收入就有五十几块钱,起码够一个月的盐油酱醋钱了。

    陆择想起那天阮惜时只煮了一个鸡蛋给他,自己却只吃番薯的事,所以听了阮惜时这个计划之后,他不能更赞同了。

    第17章春17

    阮惜时那块地耕好了,接下来就要去买花生种子,花生种不像玉米水稻那样,可以从商贩那里买。水稻玉米之所以要去专门的商贩那里买,是因为每一年都有新的更加优良的品种,而且种子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加工,比如说撒药粉浸药水,这样能防止种子到了地里之后被地下的虫子吃掉。

    但是花生不一样,花生是需要选种的。春天的时候种的那批花生,到了夏天收获的时候,农民会把饱满的花生挑出来做种子,秋天的时候种到地里,到冬天收获了,又会从收获的那些花生里挑出最好的那些保存下来作为明年的种子。这样一层层挑选出来的花生,结出来的果实就会越来越好,产油率就会变高。

    这些都是阮老师告诉阮惜时的经验,往年阮老师也是这样做的,不过去年那块花生地因为阮老师突然一病不起,阮惜时忙着照顾阮老师,后来阮老师去世,等阮惜时把葬礼的事忙完,那些花生都已经被霜冻死,烂在了地里。

    所以今年阮惜时要种花生的话,就只能去别人家买,有的农户家会多种一些花生,因为会有别家农户觉得他们家的花生好,去他们家买花生种子。

    不过阮惜时颓废了几个月,也不知道谁家去年多种了花生种子,只能厚着脸皮一家一户问过。

    他先去了李婶家,因为李婶家离他家最近,而且做了这么多年邻居,交情比较深,讨种子会容易些。

    当然两手空空去别人家要东西是很不礼貌的,阮惜时那天早上在锅里熬了半篮芋子,他挑出来一些,剩下的跟陆择当早餐吃了,然后就端着蒸笼出门去李婶家。

    李婶给他开了门,见他端着芋子,惊讶道:“呀,时仔,这么多芋子。”

    阮惜时笑着说:“做早餐吃的,煮多了一些,带过来给你们吃,我记得胖胖喜欢吃。”

    胖胖是李婶的大孙子,两三岁的娃儿,正是馋嘴的时候,见了什么都想吃,奈何家里穷,平时也没啥稀罕的零食可以吃,所以地瓜芋头花生都吃得津津有味。

    说话间胖胖就从屋里跑了出来,见到阮惜时手里拿着芋子,他就抱住他奶奶的大腿,吵着说他肚子饿要吃东西,眼睛却是一直往阮惜时身上瞅的。

    阮惜时拿了个圆滚滚的芋子给他,跟他说:“哥哥这里有吃的,你吃不吃?”

    既然都送到面前了,小孩子也不讲究那么多的人情世故,接过就往嘴里塞。

    李婶笑骂道:“吃了哥哥家的东西,怎的不谢谢哥哥?”

    胖胖含着一嘴的东西,口齿不清地跟阮惜时说了声谢谢。

    这时李婶才想起来要把阮惜时请进家门,哪有人家吃了别人的东西,却一直让人待在门外站着的理?李婶热情地把阮惜时拉进屋,让他随便找个地方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