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魏姣哼哼两声,“白演了,浪费我的感情。” “啊,那以后王爷再来怎么办?” 是啊,宋砚再来怎么办?魏姣坐在榻上,这个事儿她得好好寻思一下,争取彻底把它解决了! 好在宋砚才目睹了她和小俏的“苟且”,应该会缓个几天,沉淀一下心情再来“用”她。 她还有几天时间。 接下来几天,魏姣日日跑到东跨院去,撸猫撸狗,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那些小东西们,争取让它们开心。 硕果是丰厚的,没几天,她就攒下了不小的一笔开心值,然后趁商城搞活动,买下了一本非常牛逼的功法——《自然经》。 如果按照玄幻小说里的分类,那么这本《自然经》铁定要被归类到天极那一等,价格少说也得几十上百万,不过这一次活动,它一折跳楼价大甩卖,只花了她五万九就买了下来。 虽然五万九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不便宜就是了,不过为了彻底解决宋砚,这笔钱还是得花。 为什么说《自然经》牛逼呢?她又为啥觉得用它就可以彻底解决宋砚呢? 因为这本《自然经》是一本大道至简的功法,而且可以和任何其他功法无差别融合在一起,就是说,如果之前练了其他的功法,那么再练这本《自然经》,一点障碍也没有。 《自然经》的纲要宗旨是,身化自然,大道无为,以自身为根基,演化出大千宇宙。 自身都化为宇宙了,那么前头功法存在的副作用,还算是个问题吗?自然就被消弭了。 当然,世间万物都讲究一个平衡,《自然经》这么强,却也存在极大的限制,不然它也不会因为滞销而被商城跳楼价甩卖了。 它的缺点就是对修炼者的悟性要求极高,悟性高,分分钟入门,一日千里,悟性不好,就算你得了功法也只能跟看天书似的,不得其门而入。 宋砚作为男主,男主光环是标配,他会悟性不好……吗? 等他修炼了《自然经》,自然就不需要再来采补她了,那时她对他失去了作用,又是个有磨镜前科的,他就不必委屈自己来睡她了。 别以为她没看出来他之前对她的嫌弃! 现在重要的是,如何将这本功法不着痕迹地送到他手上。 魏姣找来了小茶,将用油纸很随意包起来的《自然经》递给她,“小茶,你认识那种看起来很邋遢很落拓但是又很有高人气质的人嘛?” 小茶:“……” “唔,简单来说,就是会装逼的。” 小茶点头。 这样的那她认识的可多了去了,不说远的,老铁就是一个装逼的好手,时常给她话当年,当年他是多么多么的牛掰,什么踏雪无痕,飞花摘叶,伤人于无形…… 她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那好,我交给你一个重任。” 小茶离开后,魏姣看着桌上的茶杯,陷入了哲学性的思考中。 她不经意间搞掉了宋砚这个男主的两根金手指——重生女主,以及楼外楼少主晏小小,所以剧情大神现在变着法地从她这里找补,让她想方设法给他送功法上门,弥补回去? 这就是平衡的力量么? 那么她得到系统金手指,频繁地使用,会不会在往后的某一天要以她无法接受的方式偿还回去呢? 豆豆:“姣姣,你已经付出代价了啊。” 魏姣:“嗯?我怎么不知道?” 豆豆:“你都已经被降维打击,成为纸片人了,这个代价已经足够弥补你获得的金手指了。” 魏姣突然就想起,《三体3》中,整个太阳系都被降维打击,被一张二次元箔给次元化的景象。 那种无法抵抗,无法逃亡的绝望,曾给她造成了深深的心理阴影。 嗯,这个代价的确是够了。 第70章 夜晚, 整条铜雀街都热闹非凡。 莳花馆前,艳红色的栀子灯笼在夜色中招摇。穿着清凉的姑娘们在门首前花枝招展地招揽客人。 一个乞丐大摇大摆地走过来,隐匿在暗处的两个护院走出来, 挥手赶他:“去去去,叫花子来这儿凑什么热闹,别打扰了我们做生意。” 话音刚落, “砰”的一声,这人被一脚踹飞出去,重重砸在地上。 乞丐施施然收回踹人的那只脚,掸了掸衣摆。 另一个护院眼神一狠,就要发作,却见乞丐拿出一包钱来, 在手心里抛上抛下。 护院阴狠的表情顿时一变, 硬生生凹出来一个笑容, “客官, 您请进。” 有钱的就是大爷, 管他是衣衫褴褛还是锦衣玉裘! 乞丐成功踏入大门,他一进去, 就引来了众人的侧目, 不过他自己倒是自在得很, 悠然打量着各处。 徐娘半老的老鸨笑语盈盈地迎上来,对着乞丐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娇滴滴地喊出一声“公子”, “您喜欢什么样的姑娘?我这就给您安排上。” 乞丐挠了挠脸, “乖巧些的, 温柔小意,会唱小曲儿的。” 老鸨眼睛一转,喊来了一个姑娘,往乞丐面前一推,“这是琼珠,咱们楼里就数她最乖巧温柔不过,快带这位客人到你屋里去吧。” 琼珠生了一张瓜子脸,细细的翠眉,一双眼睛跟汪着水似的,被叫到乞丐面前来时,脸色就白了白,但终究没有反抗,乖顺地带着乞丐到了她房间,一路都是沉默。 进了屋,琼珠咬了咬唇,一狠心,上前给乞丐解衣。 乞丐却是挥了挥手,大爷似的往椅子上一坐,还将两条腿往桌子上一搭,脚指头从穿破的草鞋里露出来。 “去,叫人打热水来,老子要舒舒服服地洗个澡。” 琼珠心里一喜,出去传了话,不一时,小厮便抬着水来了。 琼珠不过是这楼里的三等姑娘,不然也不会被老鸨指派来伺候乞丐,所以她房里也没有一等姑娘才能享受得起的那种半人高的大木桶,只有那种圆桌大小、约莫一掌深的木盆。 平日里她洗澡便是用这木盆,一桶水也差不多了。 乞丐脱衣服的时候,身上掉下来一本薄薄的册子,他懒得弯腰,直接用脚指头将册子夹起来搁在桌上。 琼珠看了眼,只见那册子上写着“自然经”三个字。 乞丐人高马大的一个人,木盆对他来说着实太小了些,他一踏进去,整个盆就没有余地了。 看起来颇有些搞笑。 但琼珠却是笑不出来,正当她犹豫着该不该上前伺候他洗澡的时候,乞丐就招呼她:“愣着干嘛?过来给老子搓背。” 最后乞丐足足洗了五大盆水,才堪堪将自己捯饬干净。 当然,这多亏了他丢给小厮的一块碎银的小费,不然人肯给他打水才怪。 毕竟烧水废柴禾,又废人力,从后厨大老远地提过来,一趟趟的,没有钱谁给你白干活儿? 洗得干干净净的乞丐,已然大变了一副模样,一头黑发湿淋淋地披散在身后,身形高大,脊背宽阔,当他转过身来时,琼珠看着他那张脸,惊怔得说不出话来。 这还是先前那个浑身邋里邋遢的乞丐吗? 剃了胡须的他,露出了轮廓分明的脸庞,五官硬朗,皮肤甚至很白,估计是长期被毛发遮盖住,被捂白了。 看年纪,也就三十多的样子。 和刚开始那副形象比起来,现在的他简直堪称英俊! 见她盯着自己都看呆了,乞丐男浓眉挑了挑,“好看吗?” 琼珠反应过来闹了个大脸红,忙背过身去。 “把我的衣裳拿过来。”身后传来男人浑厚低沉的声音。 琼珠看着地上那一团褴褛,犹豫了下道:“我柜子里有一套干净的男子衣裳,要不我给您拿过来?” “嘿,那感情好,快去。”男子也不跟她客气。 穿上干净挺括的新衣,男子愈发显得俊朗挺拔,人模人样了。 琼珠原本对他的抗拒,不知不觉就散了,甚至都有些不大敢看他。 他那双黑魆魆的眼睛一扫过来,她心跳就有些不受控制。 尤其一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她就觉得浑身都烧了起来。谁知乞丐男却是压根儿没注意到她的情绪变化,只不解风情地朝她丢过去一锭银子,“叫厨房整一桌上好的酒席来,快些。” 酒足饭饱之后,乞丐男打了个满足的饱嗝,朝琼珠看过去。 琼珠被他看得红了脸,低下了头。 然而接下来的发展却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他似乎压根儿就没有睡她的打算,“唱首小曲儿来听听。” 自己捧着那本《自然经》歪到了床上,悠悠翻看着。 琼珠唱完了一首,乞丐男头也没抬,“继续唱,不要停。” 一直唱了大半夜,琼珠嗓子都哑了,乞丐男这才放过她,枕着那本《自然经》睡着了,很快就响起了震天的鼾声。 琼珠:“……” 乞丐在莳花馆一直住了三天,每天好吃好喝,走的时候老鸨给他结账:“诚惠一共一百二十八两银子。” 乞丐微微一笑,对着老鸨吐出嚣张的俩字:“没钱。” 老鸨面上的那层笑霎时消失,一挥手招呼来数名铁塔大汉,“老娘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碰到敢到我这儿来白嫖的,打!给我狠狠地打!给我剩一口气就行。” 面对数名大汉的围攻,乞丐男丝毫不慌,出拳,踢腿,三两下就将这些人解决了,个个都躺在地上,要么是虾米状,要么是死狗状,总之都凄惨得很。 乞丐男看向老鸨。 老鸨被他的视线逼退几步,“你,我告诉你,你别乱来啊。老娘可是有后台的人,你要是敢乱来,保管你在这京城里没有立锥之地!” 乞丐男哼笑一声,扬长而去。 当天,宋砚来到莳花馆时,这件事就被报给了他。 没错,这莳花馆实际上是他的地盘,和之前那座茶楼一样,都是用来给他收集情报的。 宋砚对情报中提到的乞丐手里那本《自然经》起了兴趣。 一个乞丐,哪里来的那么高的武力?要知道,莳花馆配备的打手可都是好手,武力值都不低,乞丐却能以一敌十,这不得不令人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