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学 - 历史小说 - 穿越后,我有四个孝顺儿子在线阅读 - 第127节

第127节

    林云舒从未觉得这一个月是那么漫长。

    金国进攻月国已经一个月了,守城副将写的折子已经过了一个月,八百两加急,四天就能到达京城,不知为何,一个月也未收到回信。

    小四每日都会派人去临渝关观战,一天三趟,都说守城快要支撑不住了,死伤无数,士兵们一个个倒了下去。

    小四只能在衙门干着急,底下百姓人心惶惶,街市萧条。

    林云舒也带着家人从城外搬进了城里。

    此时她正坐在椅子上,看着地图,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就在这时,管家从外面匆匆进来,“老夫人,外头有人求见。”

    林云舒看向来人,是个中年汉子,看打扮应该是镖师。

    “老夫人,我这里有一封信,请您过目。”

    林云舒接过来,一目十行看下去,待看到抬头,她心里已是一凛,待看下去,心神都跟着不安起来,“你带来的人呢?”

    “都在外头。一共有十三个小丫头。”

    林云舒立刻让管事将人带进来。

    等十三个十岁出头的小丫头站在大厅里,众人都弄懵了,再抬头看向上方,却见林云舒正擦着眼睛,失声痛哭。

    小四唬了一跳,“娘,你怎么了?”

    林云舒把信交给小四。

    小四当即变了脸色,“师公这是?”

    林云舒揉了揉通红的眼睛,“都是我害了他们。若是我不告诉他可以剖腹,也许他到死都是个御医。”

    来信之人是张川乌,当今太后侄女是贵妃,于去年年底临盆,胎相凶险,稳婆也没有十拿九稳的办法接生。于是太后就叫张川乌想法子。他瞧过之后,建议剖腹。不过他到底是男人,自然不能主刀,便让自己的女徒孙代劳了。贵妃也同意了。谁成想,取出来竟是死胎。

    太后和贵妃认定是张川乌害死了皇子,要赐死他。

    张川乌年纪已经大了,又曾服侍过三代帝王,皇上最终饶他一条命,赐他告老还乡,所有女徒孙遣散。

    那名女徒孙被赐死,张川乌带着儿孙回了老家,只能将女徒孙托付给林云舒。

    十三个女徒孙沉默寡言,低着头。林云舒让管事安置好她们。

    “娘,不是你的错。这世上任何一个稳婆都不能保证一定平安接生。师公归乡,对他而言未必不是好事。”

    现在世道乱成这样,留在皇上身边才是最危险的。

    林云舒看向那镖师,“你们路上可曾遇到流民?”

    镖师点头,“遇到。不少百姓投靠樊城,朝廷派了三十万大军才勉强压住。战况激烈。”

    林云舒向镖师道谢,又让管事带他下去。

    小四拧着眉,“看来这边是等不到援军了。”

    月国可没那么多兵力,就这三十万估计还是从别处调来的。

    最块的可能已经来了,小四也不废话,让百姓们赶紧离开,哪怕就是到府城暂避,也好过留在盐俭县等死。

    林云舒点头,“就这么办吧。没有亲戚的百姓暂时到府城。如果真的打过来,不如将雁山封上。这些金人过不了山,自然就会回去了。”

    老三担忧道,“恐怕他们不会回去,而是绕路。”

    没粮食,百姓们也活不下去。金国不会善罢甘休的。

    林云舒摊了摊手,“至少也能让我们喘口气。”

    小四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绕道就绕道,他现在只是盐俭县的父母官,管不了别的县了。

    后院,崔宛毓正在院子里陪文豹。小家伙已经二十一个月了,走路倒是挺顺,只是小家伙心急,总想跑,跑得太急就会摔跤。崔宛毓便让丫头在后头跟着他。她自己坐在后院石凳上做衣裳,时不时看他一眼。

    就在这时,许嬷嬷从外头进来了,附手在崔宛毓耳边说了一句。

    崔宛毓放下手中的针线,点点头,“把人带进来吧。”

    来人是崔大人身边的亲随。

    崔宛毓自然认识,对方是父亲心腹,送个信怎么会让他来呢?她本能觉得不对,“可是我父亲有话要说?”

    亲随上前跪在她面前压低声音,“小姐,老爷让我告诉你,带着家眷逃吧。皇上不日就要派人将雁山封锁了。”

    崔宛毓面皮差点崩不住,惊呼出声,“什么?”

    封锁雁山?皇上这是不打算要盐俭县了吗?

    “我们走了,百姓们怎么办?”崔宛毓倒不是个只想着自己,不管百姓死活的人。甚至在小四的影响下,她也知道百姓才是根本。

    亲随压低声音道,“小姐,流民四处乱蹿,只会给别地造成麻烦。”

    皇上不仅要舍弃盐俭县,他还要舍弃一县百姓。这还是帝王吗?他的心怎么这么狠?

    亲随叹了口气,“老爷说皇上也是没法子。大名府和河南府的那些流民全投奔韩广平去了。放他们出去,估计也是往韩广平处去,还不如直接舍了呢。”

    “放屁!”小四从外面,大踏步进来,刚好听到这最后一句话。

    崔宛毓上前握住他的手,“怎么办?”

    小四到后院来正是有话要跟她说,“援兵是等不到了。不如你先跟着大嫂二嫂三嫂他们回西风县。”

    崔宛毓很快察觉到他话里的不对,“那你呢?你怎么办?”

    小四回握她的手,斩钉截铁道,“我是西风县的县令,是百姓的父母官,我怎么能逃走?”

    他一个文官留下来对付金人?那不是送死吗?崔宛毓眼泪倏然流下,摇头不允,“不行不行。你不能留下,那些金人杀人不眨眼,你留下会死的。”

    小四看向许嬷嬷,“劳烦嬷嬷去收拾行礼,现在就出发。”他看向崔宛毓,“我已经满城张贴告示,让百姓们能逃的赶紧逃。”

    崔宛毓握住他的手,眼泪流个不停,根本顾不上擦,“不行。你跟着我一块走。我们还有文豹,你忍心他没有父亲吗?”

    小四轻轻叹了口气,擦掉她的眼泪,走过去抱着儿子,亲香了几下,又看着崔宛毓,十分不舍,“你们快点走吧。若是我死了,你就将文豹交给大哥,你改嫁吧。”

    崔宛毓被他的混账话气得半死,忍不住捶了他一下,“我不想你当英雄,我只想你好好活着。”

    小四拥她入怀,轻声在她耳边说,“我一定会努力活着。”

    他看向岳父的亲随,“时间很急,快些走吧。”

    说完,他转身往外走,“我就不送你了。百姓们还要我安抚呢。”

    崔宛毓眼睁睁看着他离开,怎么叫都不停。

    亲随叹气,“小姐,快收拾行礼吧。姑爷这是铁了心了。你留下来只会给他添麻烦。还是跟我走吧。”

    崔宛毓舍不得,她总觉得她这一走,就是阴阳相隔。她挣脱亲随的禁锢,追了几步。

    亲随想到老爷的话,当即朝她脖颈砍了一刀。

    这一个月以来,小四只封锁了北门,其他门都是开着的。许多人来开路引,他二话不说都给开了。

    只要在旁处有亲戚的人家都走了,今天告示发下来,百姓们齐齐哭天抹泪。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盐俭县,好不容易攒下家底,盖了房子,却只能到旁处当流民了。

    只是再怎么不甘心,也只能拿着细软,往城外奔。

    原先热热闹闹的盐俭县变得极为空荡,铺子,田地大降价都没人买。

    林云舒静静站在顾家饭馆面前,看着老大将门关上。老大还是迟疑,“娘,你跟我一块回西风县吧?”

    林云舒摇头,“不行。我要跟你二弟,三弟和四弟在一起。你好好将人送回去。”

    老大见母亲坚持,只能跪下来给她磕了三个响头,转身上了马。

    所有人都走了,林云舒留了下来。武馆的学徒留了下来,还有那一千名骑兵也留了下来。

    盐俭县县城俨然成了一座空城。

    在街头喊一声,街尾都能听到回声,林云舒没有回县衙,三兄弟以为她跟着大伙一块离开了。她正好可以借机,将这些金兵除掉。

    县衙大堂,彭继宗被小四叫过来,知道事态紧急,他开门见山问,“派去临渝关的探子怎么说?”

    小四扯了扯唇,“说是只能再撑一天。”

    彭继宗掐着手指,眸色幽深,勾了勾唇角,“不如来个请君入瓮吧。”

    小四面露不解。

    彭继宗浅浅一笑,“临渝关已然守不住了。不如让他们进城歇息。待进了临渝关,放火烧金兵。总能烧死一部分。”

    临渝关是个小小的四围城,虽然不怎么大。但是如果士兵进去,四周放火,相信能杀不少人。

    当然这也意外着,要先把城门打开。待火灭了,金国剩下的士兵就会进城。

    “大火烧个一天一夜,也能给我们喘口气。等金兵追过来,咱们就用骑兵对付他们。”

    小四对打仗这事一点也不懂,只能听彭继宗的安排,他写了信,老三自告奋勇去送,一直守在马棚的林云舒便将自己的玉葫芦挂到他的马袋里。跟他一起出了城。

    临渝关 百年城墙,鲜血淋漓,守城将军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年,姓郭名达元,他满身盔甲正站在城门口指挥士兵放箭。

    这时有个士兵急步上了城楼,“将军,盐俭县县令写了一封信,说有御敌之法。”

    郭达元当即接过信件,坐下来,一目十行看下去。

    这时从旁边走过来一个彪形大汉,“有什么好法子?”

    郭达远将信递给他,“这县令训练一千骑兵,让我们先进城,他让骑兵对付金兵。”

    彪形大汉看罢,“他为何不来临渝关增援?”

    郭达元无奈苦笑,“临渝关已经成了断壁残垣,他们过来也是送死。反倒是县城城楼没有经过战火。还很坚固。”

    彪形大汉点了点头。

    郭达元又道,“这个县令素有贤名,百姓们也极为爱戴。”

    彪形大汉听说他的意动,直截了当问他,“你想退?”

    郭达元看着死伤无数的士兵,哀嚎声直击他心坎,“金国一直在增援兵,反而我们这边迟迟等不来。县令说不会有援兵了。咱们的粮草已经撑不了几天了。不去也不行。”

    彪形大汉沉吟片刻,方才点头,“那就去吧。”

    郭达元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答应了,迟疑道,“宁王那?”

    彪形大汉拍了下郭达元的肩膀,“王爷不会怪你的。你已经尽了力。”

    郭达元眼眶发红,点了下头。

    郭达元招了老三过来,老三也看到彪形大汉,总觉得这人有些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