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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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可不是那种贪生怕死的孬种!” “城在人在,城亡人亡!” 路清灵震惊的转过身去,就见十几个汉子从城楼上冲了下来。 他们不通术法,是孱弱,愚笨,懦弱,自私、jian诈……的凡人。 可是他们却挺胸抬头,手中刀枪寒光凛凛,朗声大笑,天地间只听到一道豪迈的呐喊: “杀!” 俯首的天地间,到处是不愿做奴隶的人。 路清灵的视线越发模糊,眼中也慢慢晕开,最后只剩下那十几道顶天立地一去不回的背影。 那么卑弱,那么勇敢。 然后下一刻,十二颗头颅齐齐落地。 就连闻惯了血腥味的路清灵,也觉得此时的血腥味格外令人作呕。 可是,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一批又一批的汉子,一批又一批的父亲,儿子,丈夫,握着手中的长枪,大刀,钉耙,锄头等五花八门的武器冲了出去。 泪眼朦胧间,她似乎对上了一双寒星般明亮的双眸,少年僧人清朗的声音自她混沌的脑海中响起:“你明白答案了吗?” 紫袍道士挥了挥袖子,轻蔑大笑:“自不量力!” “我不明白。”路清灵冲到所有人的身前,与千钧一发之际挥剑挡住了紫袍人的攻击,她背对着众人自言自语道:“我就是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这么自不量力!”她握紧手中的剑,双眼赤红,恶狠狠的盯着紫袍人,哪里还像清艳出尘的仙子,和战场杀红了眼的独夫没什么两样,“但是,我不许你们杀了他们!” 少女说,“我不许你杀了他们。” “你这种无名鼠辈没有资格杀掉英雄。” 身后,北荒城,同仇敌忾,壮志成城。 正所谓,举城赴国难。 第114章 我佛慈悲(22) 对于北荒城而言, 这着实是一场惊天动地,足以青史留名的大战,若干年后,城墙都已在风中腐朽, 王朝几代更迭, 这场战事化作小小的传说, 以神话的名义流传于世。 那时候北荒城已经不叫北荒城了, 可是依然不妨碍子孙后辈们自父母那里,得知很久很久以前,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传说。 传说大梁末年, 狼烟四起, 民不聊生, 有神佛携护法降世, 降妖除魔, 匡扶社稷, 从此海晏河清, 天下太平。 而这则是发生在很远很远的未来的另一个故事了。 那是在场所有人都无法看到的未来。 而此时年轻的韩勇精疲力尽躺在泥地里, 浑身血污,气喘吁吁, 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 胜利了? 他们胜利了? 他们守住了北荒城? 他勉强撑起身子, 呆呆注视着前方两道背影。 在尸横遍野中, 伫立着三个笔直的身影。他们并不强壮, 也不成熟,年轻的脸庞上是年轻人的清稚,浑身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 身上的衣服也成了彻头彻尾的血衣,看起来哪里像清艳出尘的仙子, 说是路边的流浪汉乞丐还差不多。 可是就是这样的三道背影却永远烙印在了所有北荒人的心目中,成为代代相传的传奇,成为民间故事里永远的英雄。 韩勇想他会永远记得刚刚的那一幕: 少年身后金雾弥漫,翻滚,氤氲,凝聚,渐渐幻化出巨大的金色虚影,虚影渐渐凝实,显示出一尊庄严的金刚罗汉法相,罗汉手持降魔杵,怒目圆睁,凶神恶煞,呈忿怒相。 他背对着城门,缓缓举起手里的降魔杵,身后的罗汉也随即显露出三头六臂的真身,六只手纷纷握着刀剑枪降魔杵等各式武器向空中的紫云真人攻去。 最后的致命一击。 然后,那无法战胜的敌人自云端跌落尘埃,那不可一世的嚣张傲气灰飞烟灭,最后胜利的是正义。 神佛下凡,邪魔退散。 何谓“挽狂澜与即倒,扶大厦之将倾?” 这便是! 大丈夫当如是! 是他们于风雨飘零之际扛起了北荒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韩勇忍不住仰天大笑,“真带劲儿,这辈子值了!” …… 乐景努力挺直脊背,忍下翻滚的气血,垂眸注视着躺在地面上不知生死的紫袍道人,长出了一口气。 真累啊。 比跑马拉松还累。 就在刚刚,他透支了自己的天赋,以之后很难提升境界为代价,强行驱动菩提佛果,发挥了菩提佛果的全部功力,灭杀了紫袍人。 紫袍道人此时已经没有之前的神气,他灰头土脸的躺在泥泞地里,已经没有进气只有出气了,几息后,紫袍人越变越小,露出了自己的原型——好一只紫毛肥老鼠!这老鼠大概由半人高,吃的肥头大耳,可称上一句硕鼠了。 坤火叼着一个小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自不远处踏云而至。 乐景瞥了一眼,了然道:“他的元婴?” “我已经把他的元婴咬死了,他彻底完了。”想起小老鼠临死前惊愕不已的眼神,坤火就想笑。 他应该隐隐约约察觉到了自己的身份。 只是他大概死都没想到,最后会是他亲手杀了他。 谁能想到呢…… 谁能想到一个本该沉眠地底的幽灵竟然还能复活? 他敛起思绪,没心没肺般邀功似的摇头晃脑,含糊不清地问:“乐景,我可以吃了他的元婴吗?” 尘烟翻滚,沉默的铁骑在烟雾里若有若现。乐景对上领头的蛮族首领又恨又惧的猩红双眸,垂眸一笑,漫不经心合掌颂了一声佛号,然后端的上悲天悯人的回应道:“我佛慈悲,你送它早登极乐吧。” 坤火咧开嘴,噗叽一声,把元婴连撕带咬吞吃下肚。 于是紫云真人这枚小石子彻底被历史的浪潮碾的粉碎,最后永垂不朽的,唯有北荒城百姓。 举目四望,不见日月,唯见北荒。 惨烈血腥的战场渐渐响起此起彼伏的欢呼声,甚至还有人唱起了古老的战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百姓们欢呼雀跃,手舞足蹈,兴奋得好似已经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就连韩勇此时也无法抑制住自己满心的兴奋之情,和同袍紧紧抱在了一起。 胜利了!他们胜利了! 乌铁忌惮的盯着眼前的两男一女一狗,心中掀起了翻天覆地的惊涛骇浪。 他没想到不过一个北荒,却如此卧虎藏龙,竟然引来了佛道两门的绝世天才拼力守护,能以筑基期的修为强行越级斩杀元婴期的紫云真人! 乌铁虽不是修士,但是见识还是有的。所以他的内心才一阵翻江倒海,又酸又苦,既羡又妒。 修真境界分为引气,筑基,心动,金丹,元婴,出窍,大乘,渡劫飞升。 筑基期的修士不过是刚刚入门,和元婴期的修士有着天壤之别的差距。 三个筑基期合力斩杀元婴期,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运气能形容的壮举了!若修真界有越级杀人排行榜,此举说不定能排进前三! 乌铁几乎能预想到这件事传扬开来会在修真界引起多大的波澜了。 这三个少年郎能无视修为境界,无视心动、金丹、元婴足足三级的境界差距,所靠的自然是法宝神通。 这两个少年一个是佛子,一个是道种,自然有师门传授的强力法宝护身,而且,更可怕的是,他们同样还受天道眷顾,气运加身,逢凶化吉,紫云真人就是因此才翻了船。 那个蓝衣道士手里长剑神光氤氲,剑意清凌,锐利逼人,甚至能破开紫云真人身上的妖力屏障,给他留下大大小小的伤口,足以证明其不是凡品,起码也要是高级法宝,甚至可能是仙器! 至于白衣少女也是天资不俗,强力法器护身,显然也是家境不凡,有强力宗门庇佑。 还有那个黄衣僧人…… 乌铁想,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自少年僧人身后浮现的巨大佛像。 ——就好像神佛自苍穹之上居高临下向凡间投下来一瞥,于亿万年的荒野中愉快地发现了令祂也为之动容的眷属,于是毅然决然坠入污浊的凡世,给予中意之人绝对的庇护。 这是足以让人战栗发抖的,属于神佛的宠爱,无数人求而不得,乌铁哪怕获取一丝都感激涕零了,可是少年的表情却云淡风轻,仿佛来自神佛的守护只是习以为常,不值一提的小事。 蓝衣道士的剑只是伤及了紫云真人,真正给予紫云真人致命一击的是少年。他身后巨大的佛像不过轻轻一掌,就让紫云真人自云端跌落,一蹶不振无力反抗,轻松随意的仿佛拍死了一只苍蝇。 ……多么让人嫉恨。 也多让人忌惮。 而且还有那只畜生…… 乌铁小心瞄了一眼,正好对上那双冷酷的兽瞳,只觉如坠冰窟。 这只狗到底是什么来历! 为何就连紫云真人都如此忌惮他? 刚刚他看得清楚,真正杀死了紫云真人的就是这只畜生。 它亲自咬碎了紫云真人出逃的元婴,彻底破灭了紫云真人夺舍重生的希望! 他们这次……究竟惹了怎么样的怪物啊! 乌铁皱了皱眉头,嘴里弥漫开一层深厚的苦意。 他可以轻易看出来三人现在已经精疲力尽,未必有一战之力。他手中还有几千兵马,再加上一些法宝辅助,即便紫云真人横死,他也能攻下这座城。 可是这三个年轻人的身后却站着无数老怪物。佛子和道种在佛道两门的地位是无需多言的。 并且长他们那种二世祖难缠的地方就在于——打了小的引来了老的。一旦结下来梁子,日后只会有源源不断老怪物前来寻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