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学 - 修真小说 - (系统)444号馄饨铺在线阅读 - 第121节

第121节

    第160章 小花的身世

    程小花最开始接任务的时候, 因为不太适应和鬼怪打交道,再加能力差距,因此一直觉得这个系统就是为了坑她而存在的。可是越往后来,随着她能力的不断提高, 做任务的难度对她来说就不算什么了。很多小任务, 她甚至连帮手都不需要。

    程小花也不是没有奇怪过, 只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就理所应当的推给了系统漏洞。现在想来,那个漏洞漏得未免也太巧了,好像就是专门针对她量身定制的。

    此时听了那人的话, 方才觉得当中蹊跷:“难道这一切都是你弄出来的?你是……难道你是冥王?”

    男人眼眸微微亮了亮,唇边的笑意更深:“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一下子就猜到了我的身份。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程小花的唇角不由得抽了抽,想起彼岸花任务里提及过的奖励是超级大惊喜。莫非就是得到冥王的接见?

    程小花道:“其实这并不难猜。因为系统的事,连景殊和广平都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而广平后来应该是查到了什么, 但是好像有所顾忌没有明说。能让广平顾忌的,除了冥王大约不会有别人了。只是您是高高在上的一界之主,怎么会对我这样的凡女感兴趣?”

    最开始,程小花刚入职的时候,地府之家的群里, 冥王还主动@过她,表示欢迎。当时程小花初来乍到,没怎么深想, 现在联想起来,确实是不同寻常的对待。

    放眼望去,四周都盛放着的彼岸花,大约也是察觉到了什么,花儿微微摇曳了起来。

    冥王道:“带你来这里,是因为这里曾是你的出生地。你应该能感觉到,你和这些花有特殊的联系。这种能力是你天生的,从前你只是凡人,能力被压制住了。经过了几次任务之后,你的灵力大涨,骨血里的能力就也慢慢地释放了出来。”

    程小花闻言惊得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在这里出生?难道我是彼岸花花妖?不对呀,之前广平殿下查过生死薄,上面根就没有记录过我。广平殿下说我可能是当年被孙猴子大闹地府时,从生死薄勾了名字的猴子。怎么着,我又从猴子变成花了?这,这也太跳跃了吧?”

    冥王被她话逗得哈哈大笑了起来:“猴子?真亏他们想得出来。你当然不是花妖,花妖那种小妖你在迎花村见识过,根本就上不了台面。你是神的后裔,母亲是彼岸花神,而我则是你的父亲。”

    咣!咣!咣!

    恍然间,程小花觉得自己的头顶有三道惊雷炸响。炸得她外焦里嫩!

    惊了一阵子,才恍恍惚惚地干笑了一声:“冥王陛下,您不是开玩笑的吧?我是你的女儿?可我明明就是个普通的凡女呀?难道我转世历劫去了?可您是冥王,就算你家女儿要历劫,你就不能给我选个好胎?还有,景殊他们怎么都不知道?我觉得吧,您要编故事逗人玩,也得编个可信度高点的吧?”

    “编故事?”冥王好笑地摇了摇头,“你要不是我闺女,我何必费劲吧啦地给你定制系统任务?为了保你安全,还把景殊都诓了出去。不过我万万没想到是,景殊那混小子,居然敢对我闺女下手。还好他没做出什么逾矩之事,否则……哼!”

    程小花不笑了,越听越觉得这事好像不是开玩笑。她脑子一转,忽然想起什么:“什么意思?景殊是您诓去的?那他偷孟婆肚兜的事也是您……你这么黑自己的手下真的好吗?”

    冥王不自在地清咳了一声,忙转话题一转:“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闺女你都知道我是你父亲了,难道不该感动一把,然后来个深情拥抱?”

    感动?还深情拥抱?

    程小花又呵呵地干笑了一声:“麻烦您还是先把我的身世交待清楚,我们再谈感动不动的事吧。”

    冥王的表情慢慢地凝重了下来,那一段过往,虽然已过去了千岁的时光,可是在他心里,一千年也只如昨昔。

    相传,彼岸花是逝者之花,能唤醒逝者生前的记忆。最初,彼岸花神持华是天界的神,因为怜惜冥界太过清冷,持华自贬身份来到冥界,希望能为众多鬼魂在轮回途中增添一抹色彩。

    后来,冥王与花神邂逅,并不出意外地相爱了。

    那时恰逢妖界势大,妄图代替冥界掌阴间之事,天界起初持观望态度,后又派出一位小神故意来试探冥界实力,以确定到底该站在哪一边。

    再之后,就发生了十殿阎君与天界神仙打架的事。

    表面上这是私斗,但实际上这一架关系着冥界的安稳。十殿阎君以实力证明了冥界的战斗力,冥王和天帝也达成了统一意见。

    就在两界握手言和之时,妖界趁着冥界空虚率众偷袭。当时,冥界大佬不在,持华率众力战。那一战,冥界死伤惨重。

    等到冥王和十位阎君赶回来的时候,持华女神已经陨落。当时,她腹中已经怀有冥王的骨血,只是胎儿尚小,根本无法娩出。

    冥王留不住爱人,只留住了胎儿的魂魄。可那一点魂魄也随着母亲的陨落,变成极为虚弱,冥王足足耗费了一千年,日日以灵力灌溉养护,才保得胎儿魂魄不散。

    可是想要这孩子再活过来,唯一的办法了只能让她转世。只是她的魂魄太弱了,很容易在转世轮回中再度受损。所谓的受损,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等不及出生就会因为各种缺陷问题而造成流产。

    于是,冥王又找了几百年,终于找到了程小花现世的生父生母。

    那对夫妻虽然贫穷,但是他们在几千年前都是上界的仙人。后来因错被罚,历经数次轮回,虽然早已变成了凡人,但是仙人的魂魄毕竟比一般人的魂魄要强壮一些,也更合适做程小花投生。

    虽然她的生父生母早早就去世了,但是冥王为了感谢他们,特意让他们投了个富贵胎。

    当初程小花在老家时,曾让景殊帮忙查一查她父母转世的事,景殊还很意外他们怎么会投了个好胎的。哪里会想到,这都是冥王特殊照顾的关系。

    程小花成年后,冥王自然不会让她平淡地过一生,然后再重复着轮回。便特别为她制定了一个系统任务,也是希望可以让她经过历练,变得更加成熟。至于那些灵力,当然也是冥王额外给的福利了。

    程小花听完这一切,虽然觉得有些震惊,可到底还是父女连心,尤其是冥王曾耗费了千年的用灵力护养着她。虽然她经过了转世后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父女之情却是与生惧来的。

    待到听到花神持华陨落时,她也忍不住红了眼圈。

    冥王将程小花搂在怀里,安慰道:“好孩子,回来就好。”

    于冥王而言,最大的遗憾就是未能救回爱人。而如今最欣慰的,则是留住了他们爱情的结晶。

    程小花又问:“害死我母亲的仇人现在在哪里?你有没有替她报仇?”

    冥王道:“当年冥界局势一稳,我便端了妖界。妖皇已经完蛋了,至于当年偷袭你母亲害她陨落的那只蝙蝠妖,你已经见过了。”

    程小花眨巴了下眼睛,猛地想起了什么了:“你是说,凤鸣镇外被封印的那只蝙蝠妖?”

    冥王点了点头,眼眸中依然有难掩的恨意:“昔年她曾跪在我面前,求我杀了她。可我又怎么会那么便宜地放过她?我废掉了大半的功力,然后把她封印在那个洞里,一方面让忍受无究无尽的孤独,另一方面,我希望你亲手为你母亲报仇。可惜千算万算,我怎么也没料到,最后景殊那臭小子横插一杠,让那只蝙蝠妖死得太痛快了。”

    程小花闻言微微有些汗颜。当初她还觉得蝙蝠死得有些冤枉,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是害死她母亲的凶手。

    正在这时,景殊和广平赶到了。

    远远地景殊就看到冥王居然把程小花搂在怀里,虽然很快就松开了,可是那种目光,那亲密的动作,依然让他火冒山仗。大吼了一声,他冲过来不由分说就是一重拳,打在冥王脸颊上。

    冥王只顾着和闺女说话,一时失察被景殊一拳打了个正着,虽然那点伤害对他来说无足轻重,可还是不由得愣了一瞬,“你居然敢打本王?”

    景殊将程小花护在身后,怒气腾腾地道:“她是我的女人,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敢动她我就敢打你!”

    广平一见景殊动手了,拉都拉不住。可打都打了,他也只能中间搅起稀泥来,先是瞪了景殊一眼:“让你别冲动,别冲动,你这暴脾气怎么就控制不住?”

    转过脸来又对冥王道:“陛下你大约还不知道吧?小花是景殊的未婚妻,已经求过婚的。三界美女众多,要不你再上别的地方挑挑看?和手下争女人,传出去也不光彩,您说是不是?”

    冥王一听也炸了毛了,“求婚?本王不同意,谁敢说她是你未婚妻!”

    “凭什么要你同意?我……”景殊撸起袖子就要摆出打架的样式,程小花拽他没拽动,只好赶紧说:“他是我父亲,你不能再打他了!”

    “父亲也不能抢……等等,你说什么?”景殊撸袖子的动伤一滞,不可滞信地看了看程小花,又转目望向黑着张脸的冥王陛下。

    第161章 重回馄饨铺

    冥王和持华当年一直比较低调, 后来持华陨落,冥王悲痛不已。景殊他们才知道他们之间原来是这种关系。至于那个胎儿,最初的时候,妖皇还在, 以防万一, 冥王就隐瞒了这事。所以, 景殊他们一直不知道,冥王和持华之间原来还孕育了骨rou。

    广平本来担心景殊和冥王撕破脸,听到这些时立马就明白过来,这是家务事, 他自然不方便再插手。便说了句:“陛下、小花恭喜你们父女团聚。至于景殊这个混蛋,您可以多踹他几脚, 千万不必给我留面子。我先走了!”

    话音未落,人影已经不知去向。

    “喂喂,广平你这个没义气的,说好了要助我一臂之力的, 怎么说跑就跑了?”景殊哪里还喊得住广平?他只好悻悻地转过头来,摆出一副笑脸一个劲地尬笑。暗中却是偷偷地给孙名扬发了条短信:

    [一时冲动打了未来老丈人怎么办?]

    哪知一不留神,消息就发到了地府之家所体职员的大群里去了。

    众多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愣了几秒后,纷纷刷屏:

    [天啊,我没看错吧?这是大殿下?给大殿下请安!]

    [能给大殿下做老丈人, 那真是十辈子修来的福份。但是,殿下您以后真不能对老丈人动手了……就算您是阎君,但是辈份问题还是要重视。]

    [殿下的老丈人?不对呀, 我们小花不是孤儿吗?还是说,殿下您又换了个女朋友?那天求婚我可在场呀,就算是你是阎君也不能始乱终弃,欺负我们小花!]

    ……

    等到景殊发现时,底下已经刷了一大片的信息,回复的人虽然多,但谁也没有正经给出个好点子。反而,消息还被旁边的程小花和冥王也看到了。景殊真是觉得自己点背呀,想撤回消息,已经超时撤不了喽。

    程小花看着自己新认的老爹,叹息着说:“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您当初会把景殊弄到凡间去了。”

    当初的事,如果换成了广平,他肯定毫不在意地说了一句:“不关本君的事”然后就不再多理会。冥王也就没法拿这事大作文章了。也只有景殊这种冲动又好面子的性格,才会因为一点小错,一气之下,一巴掌拍毁了半座阎君殿,被冥王用不敬和不爱惜公物的罪名贬到人间去。

    然而,此时冥王也因为当年的决定而后悔不已。

    他了解景殊,知道他虽然脾气不好,但是护短护得厉害。原以为,把他和程小花安排在一起,平常方便照顾。谁成想,他照顾照顾着,就把自己的闺女照顾成了他的未婚妻。这就好比,自己养了一盆花,辛辛苦苦地浇水、施肥、除虫,眼看着心爱的花儿长大了。好嘛,被这混小子给端走了,还是连盆一起给端了!

    冥王怎么能不气呢?他拽着过程小花的手,黑沉着脸道:“小花,女人找男人千万不能找这种爆脾气的,要找也得找像广平那种的,正好广平也没对象。回头你们多相处相处。”

    程小花闻言真是一头黑线,“您好歹是堂堂的冥王,乱点鸳鸯谱的事不合适吧?殿下虽然脾气是差劲了点,但是对我还是挺好的。”

    景殊这时也学乖了,赶紧道:“就是就是,我对花花好着呢。而且广平是我兄弟,他也知道花花是我媳妇,绝对不会做出抢兄弟媳妇这种没品的事来。刚才打您的事,是我不对,我真心诚意地跟您道歉。要不您踹我几脚?没事,我骨头硬,您随便喘。”

    于是冥王就真的抬脚准备要狠狠地踹他,程小花心疼景殊,忙挡在景殊跟前:“有话好说,都是一家人别动手。万一您老人家把踹出个毛病来了,苦的也是您闺女不是?”

    冥王已经抬起的腿又慢慢地放了下来,叹息了一声:“女大不中留啊,还没结婚就已经胳膊肘向外拐了!”

    景殊顺竿子往上爬,厚着脸皮道:“陛下,啊不!老丈人您放心,我肯定会对花花好的。反正咱们都冥界的,闺女嫁得近,您也能天天见,这不多好的事呀?”

    “好个屁!”堂堂冥王,此时也忍不住爆起了粗口来:“老子还没同意嫁女儿,你他妈的不准胡喊!”

    对景殊说话时,冥王是全程黑着个脸,没一点好颜色。可是一扭头,面向程小花时,那就完全变了副模样,笑眯眯地,语气更是温柔到不行:“小花呀,即然认了爸爸,就搬回冥界来住吧。爸爸已经给你准备好房间了,都是才装修的,家具也是全新的。你要不喜欢也没关系,随便你怎么改都行。”

    对于冥王的这份厚重的父爱,程小花心中即感动又倍觉温暖。

    她抹了抹湿润的眼角,“爸爸为女儿准备的一定都是最好的。只是人间界那边,我还要收拾收拾再回来。那里还有我的朋友,我也得和他们打个招呼,说清楚了再离开。”

    景殊立马大方地说:“我陪花花回去,等那边处理好了,我们再一起回来。”

    本来,景殊这趟天界下来之后,就是准备回到冥界归位的。原本他还在想要给程小花调个什么样的职位,方便她留在冥界。没想到,程小花居然还有这么大个后台。

    冥王能怎么样呢?只能由着她去了。

    馄饨铺里,孙名扬和山猫还在为程小花的事急得团团转。孙名扬愁得手机都没空看了,自然也没注意到景殊误发到群里的消息。

    山猫呢正在磨爪子,据说是为打架做准备。

    看到程小花和景殊并肩回来,那一妖一鬼还显得格外震惊。

    孙名扬愣过之后,习惯性地拍起了景殊的马屁:“还是我们殿下厉害呀,这么快就把小花给抢回来了!啧啧,冥王又怎么样?冥王也不能跟咱们殿下抢女人!”

    景殊的脸色略有些尴尬,清了清嗓子,“胡说什么?一边凉快去。”

    程小花也搞不清楚,他们到底是怎么误会上的。难道就是因为自己那便宜老爹长得太年轻、太帅了?可是对于大神来说永葆青春根本就不算回事。

    于是程小花便将她和冥王的关系大概的讲了下。反正都不是外人,与其不明原由地闹乌龙,还不如让他们早早知道的好。

    孙名扬和山猫起初还当是玩笑听听,可是连景殊都承认的时候,他们才相信这和三流狗血电视剧里的桥段如出一辙的事实。

    孙名扬心思转的最快,震惊之后讨好地跟在程小花身后转:“小花呀,你要不要回去再问问冥王陛下,看他当初有没有多生一个儿子?又正好漏在了四百多年前的留云镇?”

    程小花白了他一眼:“我觉得你想太多了。”

    孙名扬不死心,继续道:“要不然,你再去问问他老人家缺不缺义子、干儿子什么的?你看我老孙怎么样?适合当你哥不?”

    程小花一言难尽地看着他:“行,我回头帮你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