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当时一进入205室的浴室,我立刻就被吓蒙了,不顾一切地翻窗逃回204室,还以为是谁在扮鬼怪吓人。” “后来大概五六分钟之后。我听到隔壁完全没有动静,这才又偷偷翻窗回来,因为死人背靠着走出浴室的玻璃门,所以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从浴室外面的落水管子上爬下去。才到警察局去找的谢警官。” 恽夜遥的话让年轻的法医双眉紧锁,很显然,他对恽夜遥的清白是有所怀疑的。 但鉴于目前的状况,再加上恽夜遥主动坦诚,所以并没有说出口。 法医看了一下手表,现在的时间是凌晨五时十六分,因为是初夏,外面的天色已经显出晨光。 如果恽夜遥说的是实话,那就是说,这具尸体至少死了有八个半小时到九个小时左右。 “你翻过来的时候,这边浴室的窗户关着吗?”法医问。 “关着,但内测没有上锁,我很容易就打开了。”恽夜遥回答。 “那么,你离开的时候呢?” “因为不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还在酒店里,为了不引起他的怀疑导致逃跑,所以我顺手把窗户照原样关上了。” “那你离开的时候,尸体是不是还在流血?” “有,是其脸部和眼窝还有血渗出来,但不是很大量的,看上去好像大量的血已经流干了,就剩下残留的一小部分。” “因为顶上的花洒开的很大,所以地上和尸体身上没有大量的血迹,只有粉红色的血水顺着地流口不停的向下渗。” 听完这些叙述,年轻的法医再次蹲下身体,面对尸体。 他从工具箱里拿出一把镊子,顶端部分非常细小,他用镊子一点一点拨开尸体被残忍撕裂的脸皮,仔细看着里面的皮下组织。 黄绿色的皮下脂肪和肌rou已经没有血色,发白的肌理间也可以看到蛆虫在里面蠕动。 室内的臭味更浓了,三个人都用手唔紧了鼻子,却也都没有借口离开的意思。 第七十三章 场外篇九:验尸 根据尸体年轻法医的叙述,恽夜遥仔细观察着尸体的体表。 在尸体腹部和胸部明显的地方,分布着一些淡禄色的尸斑,这应该就是法医所说的尸绿。尸体的腹部明显膨胀起来,好像四五个月的孕妇一般。 皮肤发白,伤口周围虽然还有血丝,但是总体的颜色开始呈现出一种异样的青禄色,好像是变质的猪rou一般。 “现在是初夏,但气候还不是很闷热,一般3040摄氏度之间,尸体会在24个小时左右开始尸绿和膨胀等基本腐败现象,5摄氏度以下不会腐烂,超过40摄氏度就会加快腐烂的速度。” 年轻的法医一边工作,一边像普及专业知识一样告知恽夜遥和谢云蒙。 两个人都听得极其专心,谢云蒙因为职业的关系多少是有一些了解的,但恽夜遥就只是从书本上看过了。 “那么说,目前室内温度是26.7摄氏度,也就是说尸体死亡已经超过了24个小时?”谢云蒙开口回应。 “不能肯定,还有湿度和空气的问题。” 年轻的法医一点一点剥离尸体残破的脸皮,回答谢云蒙,他工作得时候非常专注,甚至完全不在意那些在尸体上随意蠕动的蛆虫。 “我刚才说过,室内的湿度已经超过了80%,尸体中如果水分含量超过70%的话,细菌繁殖会非常旺盛,加速尸体的腐败。” “根据第一目击者叙述,从昨晚九点他发现尸体的时候,这上面的花洒就一直开着,而且是开的很大对吧?是不是尸体整个都在花洒的喷洒范围之内?” “对,这一点我可以肯定。”恽夜遥立刻接话。 “那么,谢警官,你们的人凌晨到达的时候,花洒还开着吗?” “开着,而且状况同恽老弟说的相符。” “也就是说,尸体从昨晚九点到今天凌晨一直都浸泡在水流之中,你们凌晨到达的时间是几点?”法医又问。 “三点五十二分,是到达房间的时间。”谢云蒙回答干脆。 “从九点到凌晨三点五十二分,尸体至少淋了七个小时左右的水,体内水分要不超过70%都难。而且,演戏的刚才说,他看见的时候,尸体和地上的血迹已经基本上被水流冲走,” “被砍了这么多刀的尸体,”年轻的法医用带着白手套的手按压尸体的胸部以下,立刻皮rou就翻了开来,一道被水泡白黏在一起的刀口显现出来。 这条刀口非常的长,一直从胸部下方延伸到腹部,末端接近尸体的大腿根处。 因为腹部膨胀,再加上尸体水分过多的等等因素,细长的刀口被表皮隐藏了起来,要不是法医指出来,谢云蒙和恽夜遥两个人到现在都没有发现。 “脸部、胸腹部的伤口都会大量流血,手部的伤口是死后加上去的,流血量不大,如果说血迹都被冲洗干净的话,尸体在被发现之前肯定已经在水中淋了一段时间了。” “所以说,这具尸体初步判断,死亡时间至少有十到十二个小时以上,当然,这还不能作为参考,要等到我解刨完才能最终下定论。” “这些蛆虫不是尸体本身产生的,我想凶手把它们扔在这儿会不会是想要混淆我们的视线,模糊死亡时间,还有切断手指也是。”谢云蒙问法医。 “不,这样做没有任何用处,蛆虫可能会对尸体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尸体的腐败最终还是要依靠其内部的细菌。细菌最喜欢潮湿的环境。” “我倒是觉得凶手用水淋尸体,是为了加速尸体的腐败来混淆死亡时间,可能这个凶手对这方面有一点了解。”恽夜遥插嘴。 这回法医赞同了恽夜遥的看法,说:“有这方面的可能性。” 谢云蒙偷偷看了一眼恽夜遥,意思是:你小子,这种事我能不知道?要你说! 恽夜遥微笑了一下,朝法医的背影努努嘴,意思是:认真工作! 两个人的互动当然没有让年轻的法医发现,因为毕竟现在他是主导者。 “我觉得他放这些蛆虫和事后切断尸体手指的行为一定有什么别的意义,现在我还分析不出来,或许等进一步尸检之后会有一点眉目。” 年轻的法医紧锁双眉,思考着。 尸体脸部碎裂的皮肤已经被他差不多全部揭开,里面黄绿色的皮下脂肪和发白的组织似乎要流出脓水来一样,神经网络在脂肪层下面若隐若现。 谢云蒙感觉自己的晚饭又快要出来了,他强行忍住,不让法医和身边的恽夜遥发现。 不过,现在恽夜遥也不要过,他也在强行忍耐上下翻腾的胃部,毕竟是第一次参与凶杀案,定力再好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感觉。 唯一不在意的应该只有新来的法医了,人家的专业素质摆在那儿是没办法否认的。 等初步检验全部完成之后,法医站起身来说:“现在可以让人把尸体抬走了。” “好。” 谢云蒙立刻唤来门口待命的警员,进行尸体的搬运工作和浴室内的收尾工作。 “还有,”年轻的法医面朝谢云蒙,依然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你要给我安排一间专用的尸检工作室,所有设备总局应该已经运到你们这儿,我需要通宵工作,所以请你立刻安排。” “没问题,工作室早就准备好了,我们这儿稍微懂一点法医知识的警员也会随时待命,听候你的吩咐。” 说完,谢云蒙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让出道来,年轻的法医没有任何耽搁,径直向门外走去。 刚走了两三步,却被恽夜遥喊住了,他问:“抱歉,一直没有问你的名字,请问你叫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年轻的法医停下脚步,顿了顿,开口回应:“莫海右。” “?!” 第七十四章 回忆篇七:爱与不爱 我今年都二十八了,却还没有交往过一个男朋友。 不是我不吸引人,我有着非常美丽的外表,身材曲线也相当吸引人,至少我身边的人都是这么说的。 也不是我一穷二白,什么都要别人帮助,我有着优渥的生活条件,父亲是某集团公司的董事。 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他们宠我、爱我、包容我,不论我想做什么,只要父亲能够帮我的,他都会支持我。 因此,可以说我真真切切是一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孩子,是一个掉进了福窝里的宝贝。 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了,我的字典里第一次出现了伤痛和绝望这样的词语。 但它们只是暂时的,父亲深爱着我和母亲,母亲走后,他用全部的身心来弥补我的伤痛,所以我很快又变成了一个无比快乐的小天使。 我本来以为,这一切会永远持续下去。 直到有一天,我认识了他:一个高大,英俊,目光灼灼的美男子。 他有一种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气质,如同三界之神,上天的宠儿。 我一向心高气傲,对另一半的要求极高,从来不会因为男人英俊的外表而忽略他们的能力。 可是,他却成为了一个例外,我几乎是一见钟情,把以前在意的门第和身价都抛到了脑后。 那一年,我刚满二十一岁,他已经二十九岁了。 当时,他过得不好也不坏,正在为自己的事业到处奔走,而我成了他的贵人,一个有能力帮助他,为他投资的贵人。 需要帮助的人总是会主动靠近那些可以帮助他们的人不是吗?何况我还对他有意。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出来,我只知道很快,我们便成为了朋友,不算普通,但也并不能够亲近。 可是,那个时候我的世界已经为他而改变,不再随性,变得透亮——透明和漂亮。 透明是因为在他面前我完全无法掩盖自己的心意,而漂亮是因为我无怨无悔没有道理的爱慕。 再后来,父亲知道了这件事,父亲没有对我的爱情说什么,只是问了一句:“他爱你吗?” “我……不清楚。”我的回答含糊其辞。 其实,我是清楚的,他不爱我,虽然没有明说,但我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来。 为什么说我可以看出来呢? 因为自身条件的优越,我几乎领略过各种各样爱慕甚至迷恋的眼神。 但是他的眼神里什么也没有,没有一点我想要的东西。 我不是说他在利用我或者他不喜欢我。 你们要知道,喜欢不等于爱,喜欢有各种形态,但是爱却只有一种。 我相信他是感激我的,相信他待我如meimei,更相信他当我是知己。 可是爱,的的确确在他眼里是没有的,他眼眸中爱的焦点永远都在那不知名的远方,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把它调到眼前。只能用更多的付出来换取那没有爱的关心和关注。 我不能够告诉父亲,如果说了实话,父亲一定不会再为他投资一分钱,所以我得瞒着。 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他有着一份不同寻常的初恋,那个女人可以说是他一生所爱。 ‘所以他并不是不想爱我,而是我晚了一步。’我这样安慰着自己,同时时时刻刻害怕着那个女人会突然出现在眼前。 除此之外,我们相处得还是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