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卢卡斯好象被修罗附体,只要见到活动的红巾帽就挥剑去砍。开膛破肚、削头劈腰,他杀红了眼;他很久没有杀人了,一旦杀起人来,就象本能作用一样无法控制,凶残至极的招式都会使用。敌人受伤倒下抱住他的腿,他就剖开他的腹部,搅乱他的五脏六腑,逼他放手。 他的金发早已被鲜血糊住了,看不出原有的金色,浑身象是在血池里泡过一样,有种即使是恶鬼也不敢靠近的恐怖气质。 …… 不知道杀了多久,卢卡斯意识到周围已无敌人可以杀,才气喘吁吁地停了手。 他觉得口渴,舔了一下嘴唇,尝到了非常浓烈的腥咸的味道。 他摸了一下脸,惊觉脸上全部是血。 他抬起头,才发现自己孤身一人杀到了圣殿的最深处,地上全是尸体。 圣殿的穹顶射下一束阳光,金黄色的圆锥似的坐落在空旷的厅殿里。铁盆里的圣火在这束阳光里,还在燃烧,有木炭炸裂的声音。 这时,厅殿外响起了召集士兵的号角声,士兵们已经开始庆祝胜利,喧闹无比。 但卢卡斯没有理会。 他看到了圣火盆后面一个女子的背影,她看起来非常害怕,浑身都在发抖。 他相当熟悉这个背影。 “弗利缇娜?!”他迟疑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又名:卢卡斯和他的小伙伴们推塔 第62章 终曲 赫伦茶饭不思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他经常赤着脚就走出卧室,直到脚底被中庭的石渣子刺痛才意识到没穿鞋;有时他甚至忘了春天已至,还觉得自己身处与卢卡斯相识的那个夏天。 他错觉自己处于一种灵魂出窍的状态,抑或是脑际里所有的神经都被捻断,使他时常思维中断,象个老头子一样健忘。过分的担忧象不断涨大的海绵,逐渐膨胀在他的思维里,挤掉了他本有的正常智力,使他仿佛衰老了五十岁。 加图索觉得他陷入了一种类似“魔怔”的情绪里。 赫伦恍惚地坐着,眼神涣散无光,眼瞳象放久了、多年没有抛光的黑玉石。他僵硬地拿着蜡板,手里的刻笔钉在蜡层上,却迟迟没有动笔。 “蜡板已经被你的笔尖戳透了,赫伦。”加图索坐他对面,一只手托着腮,拖长了尾音提醒道。 赫伦醒了过来,撤回刻笔,发现蜡板上豁然一个洞。 这一层用于刻字的蜡已经失去了价值。 加图索早已看出他的异常,“罗马军在犹太奋战一个月了……” 赫伦的手猛烈地抖了一下,面如菜色。紧张的情绪如同坚硬的铁手,将他的本就高悬的心脏狠狠一攥,如撼动了他的命脉。他迫切地张口想问,而性格里那色厉内荏的一面,还是让他在关键时刻选择逃避。 “别说……加图索……别说。就让我一直这样等着就好……”他哆嗦着打断道。 加图索斜眼瞧他,“你真的不想知道嘛?罗马军的战况?” “我不在乎战况怎么样。”赫伦哽住,“我只在乎我的卢卡斯能不能回来……” 加图索愣了一下,转而轻微地摇摇头,发出怜悯的喟叹。他拍了拍赫伦的手,嘴唇动了几下,脸上有尴尬的神色。 “我亲爱的表弟……你想哭就哭出来吧。”他不忍地说,“你的眉头都在打颤……” …… 赫伦到底还是派人询问了犹太的战况。 犹太的起义者多为身份卑微的平民和奴隶。他们身无长物,仅拥有的不过是狂热的灵魂,也将灵魂投入到对神明的尊奉中。圣殿是犹太人不可侵犯的底线,信仰带来的狂热胜过他们对于生命的珍惜。 罗马军的行程绝不算势如破竹。暴民为了守护一个信念完全不顾疼痛与生死。 士兵们有胜有败,固然牺牲了很多人。但整体来看,战神还是站在了罗马人的一边。 暴乱预计会在半个月后平息。 赫伦端着蜡烛,走到卢卡斯的卧室。 由于他经常留在这里的床上过夜,被褥早已被换成名贵的丝绸了。 银色的月辉穿过玻璃,洒在这一隅的床褥上。丝绸反射出莹亮的银色光芒,很象波光粼粼的河面,或是晃荡的半融化的乳酪。 于是清冷的卧室就显得神圣而浪漫,完全没有了尘俗的喧嚣;好象传说中的珍珠精灵出世,打开扇贝的一刻就银辉遍洒之时。 自从卢卡斯走后,赫伦一直都在担惊受怕。此刻他也被这月光感染,暂时远离那些不良情绪了。 他抱起枕头,将头埋在丝绸里磨蹭几下,无缘无故地微笑起来。实际上,除了冰凉的丝缎面,他什么都没有感受到。 他从墙上取下卢卡斯的角斗服和短剑,凑近鼻尖闻了闻。 皮甲和利剑上散发出淡淡的铁锈味,类似于被冲洗得淡了的血腥气,或者正是其本身。这味道太淡,象一绺轻飘飘的烟雾一样,一闪即逝。 赫伦其实闻过卢卡斯散发的很多气味。他重伤时浓烈的血气,被自己的斗篷染上的豆蔻香,以及最常见的、清凉淡薄的皂角味。 他不知道该用哪种气味给卢卡斯打上标签。卢卡斯对他而言的魅力,已经超过了他的所想所表达。某种程度上,他又太熟悉卢卡斯了,以至于无论用什么味道去形容他,都觉得不合心意,总是少了什么。 他吻了吻皮甲和剑,将它们抱进怀里,闭着眼睛哼唱歌谣。他脚步轻晃,跟着歌谣的节奏慢慢晃动,偶尔也转个圈,象是在模仿什么拟剧舞蹈。 他完全沉浸在一种美好的臆想里,灵魄似乎去了所唱的歌谣世界,与做梦无异,rou体不过宛如梦境中的讫语那样自然而无意。他整个人都活在一种莫须有的快意中。 站在门口的奴隶看着主人如此投入,忍着等了很长时间,才小心地开口:“主人……” 赫伦猛然顿足,好象从深度的梦境里惊醒过来。他被吓了一跳,脸色由白转红,“干什么?!” “……弗利缇娜回来了。”奴隶说。 “弗利缇娜?!”赫伦惊讶道。 这是个熟悉而显得老旧的名字。 …… 来到中庭,弗利缇娜正跪在地上。她的穿着和样貌变化很大,赫伦险些认不出来。 她披一身脏兮兮的白丝布,缎面上还绣着典雅的宗教符号,已经被泥污浸染得颜色难辨了;头上戴一只歪斜了的红巾帽,帽尖镶一颗半掉不掉的玉珠。 “如果我不认得你,我会将你当成来投奔波利奥的穷亲戚。”赫伦瞥了她一眼,“你流亡犹太,境遇似乎不太好。” 弗利缇娜有些激动。她抱住他的脚踝,声泪俱下,“我的主人……是卢卡斯救了我,他让我回来找您……” 赫伦猛地抽一口气,脑门象是被撞击一样轰轰作响,视野里的画面也模糊起来。他必须扶着身边的奴隶,才保证自己不会因为腿脚绵软而趔趄一下。 “他还活着吗?”他欣喜地问。 “我在一个月前见到了他。”弗利缇娜颤抖地说,“我在犹太是守护圣火的圣女……犹太出了暴乱,我本来应该同暴民一起被杀死,但卢卡斯偷偷放走了我……他给了我一些钱币和水……” “一个月前……”赫伦有些恍然。 弗利缇娜颤巍巍地缩回手,神经质似的在身上摸起来。她过于激动了,眼眶里憋涨出泪水,喉咙不自主的振动,唇齿都在打颤,发出象呜咽一样的声音。 她找了半天,终于从衣袍里掏出一只布包,布包由细绳一圈圈捆起来,十分紧实,看得出她非常重视这个包裹。 赫伦接过来打开,里面是许多张泛黄的羊皮纸,厚厚一沓。纸的质感已经很坚硬,摸起来坑坑洼洼,有的地方甚至干燥开裂。 很明显,这些纸张已经放置许久了。所幸上面的文字是用金属墨水书写,即使纸质干裂,字迹都十分清晰。 赫伦抽出一张纸,纸张的末端还盖有印章。 他愣住了。 这是安敦尼的印章。当初他被达荷胁迫,签署转让玫瑰园的合同时,看见的就是这个印记。 “您还记得安敦尼吗?”弗利缇娜说,“早在三个月前,他就和暴乱的头领通信了。这是他们这几个月来的所有信件。卢卡斯说您当上了护民官,我想,这对于您的仕途来说会很有用。” “你为什么会有这些信件?”赫伦疑惑道。 “我负责守护圣火,而策反的头领就在圣火前处理信件。他生长在落后的穷乡僻壤,不认识拉丁文,就让我来代笔和念信。” 她停顿一下,“所以,也只有我知道这些信件放在哪里。” 赫伦扫一眼信的内容,用指甲刮一下印章,“达荷这个家伙,对于权力的嘴脸,比化身为老鹰掳走美女的朱庇特还要贪婪而卑劣!” “头领接待过他很多次,就在圣火前。他当然不会认得我这个卑贱的女奴;但托我故去的主人的福,我认得他,也知道他的名字叫达荷。”弗利缇娜继续道,“两个月前,他担任新的犹太总督,却和头领谋划暴乱!他简直是祸乱罗马的罪人!” 赫伦将信件一一过目,样子十分认真,直到读完最后一个字。他把信纸捋顺,重新叠起布料,用绳索包裹好。 “弗利缇娜,我决定为你准备丰厚的嫁妆,丝绸、黄金或是珍珠,你尽管提出要求,我都会应允的。因为你帮了我很大的忙!”他把布包揽入臂弯,郑重地说。 弗利缇娜连忙道谢,额头都贴紧了地面。 赫伦的眼前浮现起达荷jian诈的笑脸。 受重伤被绑在十字架上的卢卡斯,转让玫瑰园的合同,降为骑士的律令……这些都好象刚刚结出痂皮的伤口,揭开之时就会带来比当初更大的痛苦。 那是他和卢卡斯最无助、被人胁迫的时候。即使他被平顺的生活圈养得懒了、不爱计较了,这些经历都仿佛海底珊瑚一样沉淀在记忆的洪流中,永远都是鲜明的。 剩下的,不过是他选择是否去记恨罢了。 他当然选择记恨。 “你刚才问我记不记得达荷。我现在回答你,我当然记得他!而且对他的印象可以说是非常深刻!” 弗利缇娜疑惑,抬头看向他。赫伦拍了拍手里的布包,神秘地冲她一笑。 …… 第二天,作为具有否决权的护民官,赫伦以否决提议为名义,越过元老院,将信件直接递交到皇宫。 没过几天,皇帝拟下命令,将达荷重新封为罗马的大法官。凡是有官衔的贵族,都要去城中央的广场上,迎接新任法官的到来。 达荷从犹太回罗马时,正逢中午,簇簇白云挤在天上,十分密集,将原本的蓝遮挡得不剩分毫。天气就显得憋闷起来,隐隐流动着不被言明的燥热。 赫伦身穿官袍,坐在台下宽大的铜椅上。 他的周围也坐着当官的贵族,花哨的丝衣在台下亮得晃眼。 他们多半是正襟危坐,偶尔也与同僚交头接耳,习惯性翘起的唇角表露出不太明朗的情绪,或是羡慕或是不屑,比巫师写下的怪异符咒还玄乎。 而他们的脸皮比神界里压制一切的冰层都厚实,无论冰层下有着怎样的波涛汹涌,在波澜不惊的脸皮之下,都能遭到死死的扼制。 美艳的女奴在广场高处撒花瓣,乐者手拿笛子,排成排吹出喜庆的乐章。也有不够资格的平民在远处驻足。 “他来了……”身旁的贵族小声嘟囔一句。 赫伦往前看去,在漫天花瓣雨和金粉中,他看见了盛装出席的达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