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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连黎沫自家兄弟姐妹都少有的机会,要是被他们知道,肯定觉得白便宜裴绍尊这小子了。 至于合不合裴绍尊的口味,这超出黎沫的知识信息范围,暂时不负责。 为了这顿饭有一个良好的气氛,黎沫选择常规cao作,牛排、罗宋汤和色拉。 他与裴绍尊一起吃过饭,感觉对方不像是个嘴特别挑的人。 在黎沫煎牛排煎到一半,罗宋汤刚出锅的时候,裴绍尊来了。 今天裴绍尊索性没去公司。 他在家准备了一天,想到晚上与黎沫约会,他就喜不自胜,站在镜子前面会微笑起来。 裴绍尊精心打扮一番,看快到约定的时间,他系上暗红色的领带,穿上修身的西装,拿起放在玄关处早已准备多时的一束玫瑰花,再对着玄关处的壁镜照了照。 完美。 裴绍尊踩着一双泛光的尖头皮鞋,从公寓走廊这头走到另一头。 刚想敲门,发现黎沫的房门竟然没关,给他留了门。 裴绍尊抹了下头发,挺直腰板,走了进去。 本以为黎沫这时候应该已经站在玄关,不是在整理衣服就是在穿鞋,总之应该准备跟着他去约会了。 但是……玄关没有人。 就算知道外人不可能随便进来,可这心也太大了,门都不关。 裴绍尊不由得想,保护黎沫责任重大。 “哥?”裴绍尊站在门口喊了两声,隐隐约约听到锅碗瓢盆叮叮当当的声音。 不等裴绍尊反应过来,黎沫从拐角走出来,大概是发现他来了。 黎沫:“来了啊,随便、坐……你……这……” 看到裴绍尊的打扮,他呆呆地站在那里,有点惊讶,又像是在忍住笑意。 相比裴绍尊的西装革履衣冠楚楚,黎沫就看起来非常随便了。 圆领套头衫,灰色棉质直筒裤。 套着咖啡色围裙,围裙小口袋上印着个小兔子。 别人看着觉得居家,但对裴绍尊来说,简直要命。 裴绍尊都看呆了。 平日里总看到黎沫的衬衫西装打扮,看他现在这样,也太有居家气息了吧! 他站在玄关,感觉自己已经与黎沫结婚好几年。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下班回来与爱人一起庆祝结婚纪念日,而不是仅仅过来约个会。 “嘿!”黎沫走过来对着裴绍尊的脸前打了个响指,“大概是我没说清楚,我想请你到我家来吃饭,嗯,便饭。” 裴绍尊前一刻觉得今天的自己打扮得太帅,黎沫看到一定十分迷恋。 可现在他却觉得身上的西装很不自在,哪里都不对劲。 裴绍尊没有换鞋进来,他把玫瑰塞进黎沫的怀里,说:“哥!你等我一会儿!别锁门啊!” 说完,他转身风风火火地跑了。 黎沫才拿稳玫瑰花,一抬头裴绍尊已经不见了。 他好笑地看着花,忽然想到电磁炉上还煎着牛排,赶紧回去厨房。 那头回到公寓的裴绍尊脱掉一身西装,揉了揉头发,换上卫衣便服。 意识到这次可是黎沫亲自下厨,赶紧从酒柜里翻出一瓶上世纪的红酒,法国原瓶。 再跑回黎沫的公寓,门依然没锁,黎沫也依然没在门前等他。 裴绍尊低头看到拖鞋整齐地摆在台阶上,嘴角浮现拽拽的微笑。 进门一看,刚才他带来的玫瑰花也已经拆了外包装,插在纤长的花瓶里。 此时黎沫正好端着两盘牛排走出来,但背对着客厅方向,没发现裴绍尊。 裴绍尊清清嗓子搞出点动静,走到黎沫身边晃了晃红酒,“感谢哥请我吃饭。” 黎沫一回头,瞧见与刚才完全不同风格裴绍尊,忍不住笑了。 他说:“你倒是客气,还带了酒。” 裴绍尊嘿嘿一笑,说:“要有气氛嘛!哇,哥,你太厉害了,我喜欢牛排!” 黎沫说:“还有色拉,马上就能好了。” 裴绍尊跟着黎沫来到厨房,看到他拌色拉的样子,忍不住走过去从后面轻轻抱住黎沫。 黎沫被他抱得浑身一僵,“怎、怎么了?” 裴绍尊小声说:“哥,你知道嘛,看到你这样,我觉得我们俩应该已经结婚十年了。” 黎沫被他说得满脸问号,“你先松开。” 裴绍尊:“喔。” 他想,这大概就是爱情,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就是连下辈子都已经想好了,还要在一起。 应黎沫的要求,裴绍尊坐在餐桌边乖乖等着。 黎沫捧着色拉碗过来,“齐活!” 裴绍尊抬眼看着黎沫揭开围裙,更可爱的是,黎沫套头衫的胸前印花是一只在啃萝卜的小白兔,萌吐血。 他掩饰兴奋起身给他们俩倒红酒,先举起酒杯,“干杯。” 黎沫与他碰了碰,道:“我不太会做菜,万一不合你胃口,先向你说声抱歉。” “怎么可能!”裴绍尊激动地说,“简直色香味俱全嘛。” 黎沫心里松一口气,“那就好。” 两人没有马上点入主题,也没有讨论公事。 先在料理这件事上展开地聊了聊,黎沫听裴绍尊说自己特别擅长煮面。 然后,黎沫说:“以前有一阵子压力很大,我就烤了很多小蛋糕,把注意力专注在一件事上,这样就不会有压力。不过那个时候秘书他们总是在抱怨,说我故意养胖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