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书迷正在阅读:国民男神重生记、重生之娱乐圈撰稿人、假少爷一朝觉醒、战神宠妻日常、情深入骨:隐婚总裁爱不起、花瓶美人在恐怖游戏贡献rou体【nph】、泅水(人鬼骨科)、被日记本剧透之后、我的麻辣烫先生、多情应笑我
每次问,他都只会点这一个。 林远之疑惑:“总点这个,你也不腻?换一个。” 温何夕很坚决:“不换。” 林远之没辙:“好。” 他出去了一会儿,应该是去订餐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 温何夕刚因林远之离开而放松下来的心再次提了起来,一动不动躺在床上,林远之陪着他,什么都不做,单纯抱着他。 这个时候温何夕总是担惊受怕,林远之什么都不做就意味着他下一秒什么都有可能做,他怕林远之下一秒会一脚把他踹下床。 挨打的前一秒远比挨打更加难熬。 直到送餐员上门,照顾林远之起居的佣人来唤他们,他才从这种煎熬中脱身,穿上衣服,跟在林远之身后亦步亦趋地下楼。 他距离林远之一步半,这个距离最安全。 若是林远之想踹他,他可以及时后退,虽然会被林远之踹到身上,但伤不会太重,林远之解了气,他保了小命。若是林远之想抱他,伸手一拽,他就会跌进林远之怀里。 下到一楼。 他和林远之面对面坐着,林远之吃饭时动作很优雅,赏心悦目,可他不会看,他永远低着头,吃自己碗里的米饭。 甚至不去夹菜。 他记得有一次他陪林远之吃饭,夹了一筷子林远之喜欢吃的菜,然后可想而知……他惨了。后来他就懂了,他陪林远之吃饭,重点在于陪林远之,而不是吃饭。 细嚼慢咽,不发出声音,仿若不存在一样,这样才能少挨揍。 “啪”林远之突然将筷子摔在了餐桌上。 温何夕见怪不怪,林远之一天总有生不完的气,跟座活火山似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毫无预兆地喷发,他都习惯了。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他还会听见一声…… “滚。” 果然,还是一样的配方。 温何夕外套也不敢拿,滚了。 外面还下着雨,又浇了温何夕一身。这破天,跟林远之一样够cao蛋的,他在别墅外面等了一会儿,门一如既往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胖胖的阿姨,林远之家的佣人,温何夕不知道她的名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说大家都叫她胖姨,他也跟着这么叫了。 胖姨给了他一把雨伞,还有一个用两层塑料袋裹着的餐盒,里面打包了红烧狮子头。 他不喜欢,但他妈爱这口。 “每次麻烦您了。”温何夕接过。 “不麻烦,顺手的事。”胖姨笑了笑,温何夕帮她扛过好几次林远之的打,不过是做些举手之劳的事,她自然是愿意的“不过你的外套在楼上,老板在上面,我也不敢去拿,这天儿冷,你别省钱了,叫车回去吧。” “嗯。”温何夕含含糊糊应了,但他还是没打算叫车,这地方来往没个出租车,打车打不着,叫车又死贵,一趟一二百,他才不舍得花那个钱。 他宁愿走下去。 第2章 沿着路边,撑着伞,往别墅区外走。 一辆跑车疾驰而过,擦着温何夕,从他身侧飞驰过去,喷了他一身,那车跑得太快,再抬眼就远远看见个车屁股,幸好他不是个近视眼,还能看清车牌号。 默默记下。 最好别让他再碰见,不然别怪他偷偷给他放气儿。他温何夕不是恶人,但绝不是什么善茬,大恶不做,小恶不少做。 裤子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 他拿出来一看,到账十万元,瞬间他对林远之多了点好感。 当然,只是从﹣9999升到了﹣9998而已。 他就是这么讨厌林远之,但他还得跟他,因为林远之能给他很多钱,比别人给他的多得多,十万不过是一次小费,每到月底他还会得一笔大的。 他需要钱,很需要。 第一次见林远之,他就说过,只要你钱给的够多,我什么花样都能玩。 他原来也是个不愁钱的小少爷,可惜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破产了,欠了一屁股债,他爸一蹶不振,在外面迷上了赌博,债越垒越高,他那混蛋父亲到处借不到钱没钱花,逼他妈去卖,他妈带他跑过,最后被抓回来用铁链锁住。 一间不到三十平的房子,除了一张一动就咯吱响的床没有其他家具,他父亲每天带不同的男人进来,那个时候他妈就让他躲进卫生间,告诉他捂住耳朵别听别看。 后来卫生间的门被他父亲发酒疯砸碎了,他就背过去,捂着耳朵不听不看。 他那混蛋父亲在他们面前厉害得很,每天在外面鬼混完回家耍酒疯,打女人孩子砸东西,可追债人一上门就怂,要么躲起来不回家,要么像只鹌鹑似的缩在床底下,不敢叫嚣,一遇见狠角色把妻儿往前一推,自己撒腿就跑,跑不过就下跪求饶。 他原以为他那混蛋父亲再不是人也不过如此了,直到他十一岁,他父亲用行动让他明白了人性的恶劣是没有底线的。 那混蛋不知从谁那搭上条野路子,以两万的价格卖了他的第一次,那是个恋童癖的肥胖大叔,进了门拽着他就要扒他的裤子,他妈想阻止却被他父亲拉住按在地上,眼睁睁看着自己儿子被强jian。 他妈受了刺激,疯了,捅死了他父亲。 他父亲死后,追债人没有放过他们,他带着他妈东躲西藏,他们睡过大街,睡过公园,翻过垃圾箱,跟狗抢过食,运气好能找一份零工做,一天累个半死挣个几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