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
“好诗!” 沈珠曦还愣着, 李鹊已经啪一声放下箸子,用力拍起手来。 “不愧是大哥!才思敏捷,脱口出诗!”李鹊大声说。 “有感而发而已, 上不了台面。”李鹜摇头谦虚, 上扬的嘴角却以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架势飞了出去。 “大哥不仅才华过人,就连品性也令小弟甘拜下风!”李鹊一脸认真道:“大哥这随性而做的诗对仗工整,感情真挚,令人闻之悲怆, 见者伤心,如果这还上不了台面, 大哥要让那些被誉为诗仙诗鬼的人怎么想?” 李鹊踢了一脚埋头猛吃的李鹍, 说:“二哥, 你说大哥刚刚作的诗好不好?” “好, 好……”李鹍呼哧呼哧地啃着烧鸡,“好吃……” “看, 就连二哥也被大哥的雄诗打动。”李鹊说,“大哥初次作诗就有此等造诣,那些寒窗苦读数十年依然毫无所成的穷书生听了不知该有多羞愧。” 沈珠曦:“……” 李鹊情真意切, 脸上九分惊叹一分严肃,那严肃的神色, 仿佛说出的每一句赞叹,都是经过了灵魂的审视, 德行的拷问, 每一个字都发自内心深处,他诚恳而叹服不已的表情, 仿佛是听到了扣响人心的惊世巨作一般, 让沈珠曦不禁怀疑自己的耳朵, 也怀疑自己的审美。 她刚刚听到的《伤猪蹄》,或许是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妖魔之音,悄悄替换了李鹜口中有感而发的巨作。 “……怎么样?”李鹜忽然睨了她一眼。 “……什么怎么样?” “这诗怎么样?”李鹜立马挂上了臭脸:“难道你刚刚没听我说话?” 沈珠曦干笑道:“听了……” “怎么样?”李鹜穷追不舍,那双锐利黑亮的眼眸直直盯着沈珠曦。 沈珠曦被他看得心慌,下意识说道: “挺好……” “我也觉得挺好。”李鹜马上说,嘴角又往上飞了飞。 沈珠曦低头不敢说话,内心还沉浸在《伤猪蹄》的恐慌中。 伤猪蹄?伤猪蹄?伤猪蹄? 沈珠曦脑子里不断循环闪现这三个字。他是在哪个说书先生那儿听了《伤仲永》吗? “我早就说过,作诗算不得什么。” 李鹜还在自吹自擂,他话音未落,李鹊的鼓掌声就又适时响起。 “对大哥而言,根本算不得什么!” 李鹜说:“作诗和说话有什么不同?还不都是靠嘴巴来叭叭。” 李鹊醍醐灌顶一般,猛地拍桌附和:“真是至理名言,发人深省。果然还是大哥看得清楚!” 李鹜说:“书上……咳,他们讲的诗都太复杂了,这些文人,就是小心眼,不想让别人也学会作诗。其实作诗不难,比干别的容易多了。” 李鹊点头认可,仿佛深有同感:“读书人大多小肚鸡肠,若是人人都像大哥一样高风峻节,光明磊落,毫不吝啬地分享自己的所知所得,世间早就变成一片乐土了!二哥,你说对不对?” “对,对……”李鹍不住点头,箸子伸向沈珠曦先前看中的鸡翅,“再吃一对鸡翅膀……” 沈珠曦:“……” 她是谁?她在哪儿?她在干什么? 这些人说的话,她怎么一句都听不懂? 《伤猪蹄》还在她心中环绕,她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处理这些神奇的话语。 “不信你听,我现在就可以再作一首。”李鹜清了清嗓子,“天上一朵云,地上一根蹄……” 沈珠曦上气不接下气地咳了起来。 “你怎么了?”李鹜停下起了一半的势。 “我、我没事……咳咳咳……”沈珠曦捂着嘴,背向一边没人的方向咳嗽。 “说你是呆瓜你不信,自己的口水都能被呛着。”李鹜说。 背上多了一只熟悉的手,一下一下地轻拍。 沈珠曦咳得面色通红,总算把气给理顺了。而经过这一回打岔,李鹜也失去了吟诗的兴致。他从李鹍的箸子下抢出一只烧鸡翅膀,转过头就放进了沈珠曦碗里。 沈珠曦埋头吃菜,不敢说话,生怕谁又惹得李鹜诗兴大发。 用过晌午一餐后,李鹊收拾碗箸去了,李鹍也不讲究,在河边有太阳的地儿随处找了一块便躺下来,不一会,竹屋外就传来了他如雷的鼾声。 沈珠曦吃得不多,但肚子始终不舒服,也许是《伤猪蹄》残留的威力。 她顺着上流而去,散步消食。 河边竹屋虽然简陋,但周遭环境没得说,小河清澈见底,河畔两边都生着零碎可爱的小花。沈珠曦踩着鹅卵石,在一簇粉白色的小花前蹲了下来。 她数了数上面的花瓣,怀着愉快轻松的心情端详这宫中不曾见过的小花。花茎纤弱,她突发奇想,摘下了开得最好的一朵。 沈珠曦望了望四周,确认无人后才走到河边,对着水中的倒影,试着戴到了自己空白的耳垂上。 花茎纤细,轻而易举地穿过了她的耳洞。粉白色小花生机勃勃地开在她的耳朵上,比起金银珠宝来别有一番意趣。沈珠曦对着河水顾影自怜时,身后忽然传来李鹜的声音: “你的耳饰怎么不戴?” 沈珠曦像是被人发现干坏事一样,条件反射地扯下了耳垂上的花朵。 变了形的小花轻飘飘地从半空落下,无力地落在河面上,转瞬便被冲远了。 “我……”沈珠曦手足无措。 “你这么害怕做什么?我又不骂你。”李鹜皱眉。 “我只是随便戴戴……不出门。”她低若蚊吟道。 “不随便戴戴也行,戴着出门也行。”李鹜说,“好看。” 沈珠曦一愣,上扬的视线对上李鹜平静的目光。 “……真的?” “真的。” 李鹜在她身旁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两只长腿大大咧咧地开着,右手随手扯了一根野草拿在手里,捏着草根滚了起来。 “你之前买的那些鲜艳衣裳,怎么不见你穿?” 沈珠曦垂下头,目光在米色的衣裳上扫了一眼。 她不能为父母收尸送葬,但却不能忘记,她还在热孝之中。 即便他们生前谁也没有真正在乎过她,对她而言,他们依然是她唯一的父母,唯一生来就有的依靠,她从生下来的那一刻起,就不能不爱着他们。 沈珠曦正在寻找搪塞的理由,李鹜却先一步帮她找到了借口。 他说:“你想为越国公主守孝就守吧,你穿什么都行,只要是你自己愿意穿的。” 沈珠曦心中动容:“李鹜,多谢你……” “我不喜欢你谢我,好像我是个外人。”李鹜扔了手中野草。 沈珠曦有些为难,不知如何回答他,好在李鹜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转而说道:“下午我要去邻镇买些东西,晚一些回来。这里位置偏僻,我留个人陪你。你要雕儿还是雀儿留下?” “随便谁都行,”沈珠曦忙说,“你既然要出门办事,便以你为先。你来选吧。” 李鹜想了想,说:“那就留雀儿,我带雕儿走。” 沈珠曦应了下来,李鹜从地上起身,眼神牢牢定在她身上。 “我要回去交代雀儿几句话,你和我一起回去还是留在这里?” “我想再随便走走。” “别往前面走了,顺着往回走。”李鹜把一物放进她手里,“小心呆瓜被水冲走,早点回来。” 李鹜转身离开后,沈珠曦张开了手掌。 一朵颜色正好的粉白小花开在她的掌心,花朵接触掌心的地方微微发热,仿佛是李鹜的温度在悄悄灼烫。 沈珠曦把小花重新戴上耳垂,她低头看着水中的倒影。 水中人望着她笑,神色不复先前的拘谨,仿佛去掉了某种枷锁,神情轻松而略有一丝羞涩。 沈珠曦没怎么被人称赞过好看,她记忆里的每一声“好看”,好像都来自李鹜。 一个相识不过三个月的泥腿子。 就在三个月之前,他们还一个是天,一个是地,终其一生,都不会有相交的一天。 真奇怪。 沈珠曦望着水中人情不自禁带笑的面容,想——这奇怪的缘分,还不坏。 她回到竹屋的时候,带着一束各异的野花和捡来的一截竹筒。 竹筒里装满清澈的河水,水里开着滥见却充满生命力的野花,大小不一的野花周围,点缀着毛茸茸的狗尾巴草。 狗尾巴草和野花都一文不值,如果是从前的她,也会和其他人一样不屑一顾。 今日的沈珠曦却如侍弄宫中最名贵的牡丹花一样,小心翼翼地调整着每一朵花和每一根草的位置。 它们不惧任何人的目光,在任何地方都以一种近乎野蛮的姿态向上生长着。 就像李鹜。 就像世间普普通通的每一个人。 曾经的她以为,皇帝是天,天塌了,底下的生灵自然会生灵涂炭。现在她却明白,皇帝才是这世间最能被轻易替代的那一个。 没有了皇帝,百姓日子依旧。 没有了百姓,皇帝寸步难行。 那么,皇帝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如果连皇帝都可有可无,宫中嫔妃,皇子公主,岂不更是微不足道? 她和这天下所有女子,原来并无不同。 沈珠曦望着自制插花发呆的时候,李鹜出现在竹屋内。 “我走了,雀儿在家陪你。” 沈珠曦起身相送,李鹜走到门口,按了按她的头,还是那句话: “等我带礼物回来。” “……你别老按我的头。”沈珠曦说归说,脚却站着没动。 李鹜说:“这得看你了。” “看我什么?” “看你今后准我按什么地方。”李鹜背过身向外走去,头也不回地挥手道,“走了!” 沈珠曦在原地想了一会才明白他意味深长的话,她涨红了脸,干瞪着已经走远的屁人身影。 说好的不占她便宜呢! 李屁人!泥腿子!地痞!流氓! 说话不算话,果然不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