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节
如此,还没有来得及走进卫浴间儿的锦瑟脚风一转,又直奔卧室。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 这首十分欢快的神曲还没来得及唱完整的时候,锦瑟一个俯身,她宝贝的不行的破翻盖儿手机已经被她抄在手里了。 然而,看着来电显示的那一串熟悉又陌生的号码,锦瑟指尖犹豫了。 ☆、【140】 找到锦瑟家 犹豫仅仅是一瞬间的,停顿一秒,锦瑟的指尖快速扫过红色的按键,只一下,被锦瑟宝贝的不行的小破翻盖儿手机就消停了下来。 把你的卡号和钻戒的价格都发来,钱会准时到账。 本是想着甩下手机就走出去吹头发,但是仔细的琢磨了一小会儿,锦瑟还是快速的在手机屏幕上打出这一串汉字,给这个陌生又熟悉的手机号码发了过去。 确认发件箱里信息的状态为“已发送”,锦瑟将手机调成静音的手机扔在了床上,就转身出去了。 似乎是因为有了昨天的那一番,今天锦瑟看见自己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手机号码也并不觉得意外。既然该说的都已经说明白了,他倒是真的没有必要再用皇甫雨珊的手机号码来打掩护了。 早在离开庄易的那一天,锦瑟就将庄易的手机号码在通讯录里删除了。不过,手机里的纪录轻而易举的就能删掉,只是一个按键的工夫。但是,已经深深刻在脑海中的东西,又怎么那般轻易删除? 当时的她是真的没有想过要刻意去记庄易的手机号码的,但是,越是无意,却偏偏在一来二去的过程中记下来了。越是无意之中记下来的东西,才越是不容易被遗忘。 刚刚,看着自己手机来电显示是庄易的手机号码的时候,锦瑟有一瞬的怔愣。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庄易今天还会给她打电话过来。 虽然他俩在一起的时间并不短,但是,仔细想想,手机中的通讯记录和短信记录其实并不多,一个手就能数过来。 正是因为少,锦瑟才私心的留了下来,像是为了证明着曾经的什么。尤其是那次她回学校的时候收到的庄易发过来的“晚安”,每次她因为焦虑而失眠的时候,那条短信都会起到助眠的作用。 …… 锦瑟吹干头发从卫浴间走出来的时候,刑少鸿已经将一顿丰盛营养的早餐端上茶几了。 呃—— 因为房子的平米实在是小,所以就省下了餐厅的地方,锦瑟的一日三餐都是在茶几上解决的。反正她自己过日子,也不是为了过给谁看的,自己觉得过得舒心就行。 “快来吃饭,吃过饭把药吃了,趁热打铁。” 坐在沙发的刑少鸿,嘴上没有闲着,手上依旧也没有闲着。一边儿说着,已经将一份早餐端到了锦瑟的眼前,“这病就是怕拖,拖不得。” 药药药! 又是药! 只要听到这个字儿,锦瑟就觉得自己的大脑嗡嗡作响,都快要炸了似的,一个头两个大! 虽然良药苦口这话确实不假,事实也证明昨晚吃过药才睡下的她,今天身子确实爽利了不少。但是,人家不是说过么,感冒就算你不吃药,它自己也会好的。 对于药这个东西,锦瑟向来都是秉承着“能不吃,则不吃”的原色。 这一瞬间,锦瑟竟然觉得刑少鸿有了一种特别亲近的感觉——mama的感觉。 “婆婆mama”中的“mama”。 这位大哥年纪不大,怎么这么爱念叨?唠叨! 药药药—— “切克闹……” 小声儿的嘀咕了一声儿,锦瑟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吐出了这句话。 她无聊的时候没少看这些网上的段子,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当代大学生,她怎么会在网络流行语上落伍呢? “什么?” 嘴角一抽,刑少鸿用他那副独有的阴柔却又不失男人魅力的魅惑嗓音问了出来。 刑少鸿突然这么问,并非因为没有听清锦瑟说的是什么。相反,他的听力好得很,只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锦瑟为什么会突然说出这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话。 “我说吃饭!” 恨恨的瞥了刑少鸿一眼,锦瑟端起眼前已经不烫的那碗粥赌气似的径自一勺一勺的往嘴里送。 皮蛋瘦rou粥,是她的最爱。 不得不说,锦瑟十分喜欢这种被人照顾的感觉,主要还是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小姨在能力限度范围内照顾她,以及大学时的尹慧给了她温暖的感觉。其他的时候,锦瑟还真是没怎么享受过这种感觉。 还有一个,是她再也不想提及的,生怕贪恋。 心里暖暖的。 锦瑟是比同龄人要理性的多,也成熟的多,但是却也不是铁石心肠。刑少鸿和她无亲无故,却是无微不至的照顾,给了她家人的感觉。 到底,也不过是个二十岁的姑娘,还是容易被感动的。更何况,生病期间的人心理尤其脆弱。 至少在这一刻,锦瑟是不排斥刑少鸿这个人的,甚至把他当成了朋友,或者家人。 对于庄易和刑少鸿之前是要好的兄弟,这一点,锦瑟一直都是震撼着的。但是仔细想想,也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他们社会地位相当,都是那样的出色优秀,曾是朋友也并不是什么惊天大事。 有钱人的朋友也是有钱人,这是锦瑟一直以来的认知,一点都不奇怪。 那句古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也是正好表达了这个意思么? 有时候,锦瑟甚至在想,如今庄易和刑少鸿这般势不两立的局面,或许并不是因为他们之间真的发生了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只是因为当初的兄弟情真的是太过深厚,所以才容不得有半点儿的玷污。 同样,两个人又都是如此的骄傲和傲娇,若是谁也不肯先放下这个架子,重归于好自然也是十分困难的。 当然,这些都是在锦瑟自己心里琢磨着的。当后来的某一天,锦瑟发现其实庄易和刑少鸿决裂的真正原因之时,不禁一阵唏嘘。 且说现在。 或许是因为她和刑少鸿都和那个人曾经有着亲密的关系,所以她才对刑少鸿渐渐的放下了芥蒂,两个人相处的时候也少了不少针锋相对。 呃—— 具体的说,是锦瑟不再对着刑少鸿扎刺儿的。这一个多月以来,都是她单方面的对刑少鸿不断的抛出针,刑少鸿却一直不曾以锋相对。不管锦瑟怎么不给刑少鸿好脸色看,他总是一笑置之。 那样子,倒像是懒得和她一般见识,所以才让她随便蹦蹦哒哒。 “别只顾着喝粥,吃个煎蛋。” 看着锦瑟气鼓鼓的小脸儿,刑少鸿唇角的妖孽笑容不禁加深,筷子隔空指了指锦瑟盘子中的八分熟的煎蛋。 小半碗的皮蛋瘦rou粥下了肚,锦瑟胃里舒服了,心情也不再因为那些苦药片儿纠结了。 还别说,刑少鸿这做饭的手艺真是不赖。这粥,除了味道淡了点,其他的还是可以的,尤其火候掌握的,真是不赖。稠而不黏,味道鲜美,口感相当不错。 锦瑟不敢往大处说,那就往小处说。就凭着刑少鸿这做饭的手艺,就算有一天他会落魄的流落街头,随便找一家小饭馆儿应聘大厨也是可以东山再起的! 心里是这么想的,锦瑟的嘴里还真就这么说了出来。 “你这手艺真不错,有这看家的本事,就算是穷光蛋了也不怕啊!” 精致的小脸儿上表情不赖,但是她这不知道究竟是夸奖还是诅咒的话却是让刑少鸿的眼角一抽,嘴角的弧度都僵住了。 不过,锦瑟根本不会在意刑少鸿对她所说的话做出的反应,只自顾自的继续说着,“万一你哪天真的惨到流落街头了,要是那时候我发大财了,看在你这会儿帮过的我的份儿上,我可以投资你开个小饭馆儿。” 滴溜溜的黑眼珠儿转了几圈儿,锦瑟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重要的大事儿,继续补充道,“不过,先说好了,赚的钱我七你三。怎么样?够意思吧?” 也不问问人家“大厨”的意见,锦瑟已经自顾自的做上了白日梦,比谁都会算计。自然,她根本也没空看刑少鸿此时的脸色,只顾着和手里的那碗皮蛋瘦rou粥作斗争,也或许是因为压根儿就懒得看。 帅哥看多了,也容易审美疲劳。 当然,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着,锦瑟并不认为刑少鸿会有惨的流落街头的那天。 这手艺,简直是太赞了!简直给了她一种居家好男人的——错觉。 还别说,心里这么默默的想着,锦瑟突然想起来了。可不是么,刑少鸿的老本行不就是开饭馆儿的。 呃—— 好吧,还是一个大大的饭馆儿! 鸿业酒店,那么大一个招牌,她怎么就给忘了! 估计他这不赖的手艺就是跟他那大酒店里的知名大厨学的吧? “财迷!” 锦瑟噼里啪啦的说了这么多,说的十分起劲儿,刑少鸿的回答却是相当的简单,只给了她两个字儿,妖孽的俊脸上连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但是,语气中却是夹杂了像是无可奈何的情绪。 “乐意!我就乐意当钱串子!” 对于刑少鸿的评价,锦瑟半点儿都不在乎。她是财迷,她身边儿的人几乎全知道,她也不觉得是一件丢人的事儿。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简单的一个道理啊! 而且,她喜欢的都是自己赚的钱!不偷不抢不诈骗,问心无愧! 再说,没钱寸步难行,谁不爱钱啊? 对于刑少鸿推荐的煎蛋,锦瑟也没有客气,拿起筷子就将那煎蛋也夹了起来直往嘴里送。不同于刑少鸿吃饭时的优雅,锦瑟一大口就咬掉了煎蛋的三分之一。 她就是一个粗人,俗人,平常的人,更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吃个煎蛋也要学着洋鬼子用那繁琐的刀叉,筷子多方便!有些洋鬼子还不会用筷子呢! 对此,刑少鸿曾不止一次的提醒锦瑟出去购物的时候记得带副刀叉回来,但是锦瑟每次都是直接无视,*裸的无视。非但如此,锦瑟自己不买,她还不让刑少鸿买! 刑少鸿不是没买过,买过一次,下周再来的时候就发现被锦瑟给丢掉了,硬生生的给丢进了垃圾桶不说,还没好气儿的丢给他一句:就用筷子,爱吃不吃!想用刀叉,滚回自己家! 于是,这会儿的刑少鸿已经适应了吃煎蛋用筷子的吃法儿。 有时候,刑少鸿也在想,究竟是谁给了锦瑟这么大的本事,让她对着他大呼小叫?究竟是谁给惯得? 还是说,锦瑟天生就有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对谁都是这副“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模样儿?但是,他每次见着她站在庄易身边儿的时候,俨然就是乖顺小女人的模样儿啊! 不过,尽管是用筷子吃煎蛋的刑少鸿也依旧是风度不减,那吃饭的优雅姿态,和锦瑟压根儿就不是一个段位的,八竿子都打不着! 突地—— “呸呸呸!” 才刚被锦瑟咬进嘴里又嚼了两下儿的那三分之一的煎蛋又立马被她给吐了出来,精致的小眉头紧紧锁了起来,直到吐干净了嘴里的煎蛋,紧接着就甩给刑少鸿一个十分嫌弃的眼神儿,恶心的像是吃了苍蝇似的,没好气儿道,“我家的盐用光了?” 这味道的是什么东西啊? 还是煎蛋么? 不不不!她吃的这玩意儿根本就没个味道! 她这鼻子本来就呼吸不顺畅,也很难闻见饭香味儿,吃着再好吃的东西都没什么味道。这煎蛋简直就是绝了,登峰造极了,丁点儿的咸淡味儿都没有,让她怎么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