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孟九昭一开始还很意外哈鲁居然能够想出这么有气势的名字,听起来比他的名字“宝宝”狂霸帅好几倍啊! 然后,在他知道这个名字的真正含义之后,就再也钦羡不起来了。 在哈鲁的族群语言,阿拜是胖的意思。 新来的小伙伴小胖,阿拜很受欢迎,部落里没幼崽的人可多啦~大家都很想养他,可是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哈鲁。 确切的说,他选择了哈鲁的鸡窝。 吃蛋的事情最终还是靠哈鲁解决的。 养鸡小能手哈鲁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终于发现了一种易于养殖,成活率高,出蛋多的小型恐龙,部落先是抓了三只交给哈鲁实验性的养殖,成功之后,又陆陆续续抓了几只,这些家伙很快从不足八头繁殖了一窝,哈鲁的养龙场就这样红红火火的开办了起来。 每天都有很多蛋蛋可以捡,再也不用舔希尔身上的蛋渣,每只幼崽每天都可以吃到美味的蛋羹了。 霍森总想吃了哥哥这件事也被完美的解决了。 自从烧饭技能被西塔夸奖之后,维塞尔做饭的激情更高了!他现在也更强壮,可以去更远的地方,三不五时就带点新鲜的东西回来烧烧看,终于有一天,他发现了辣椒。 “好难吃……”西塔吃完了只有这个评价。 维塞尔orz了。 就在维塞尔伤心之下正准备把辣椒扔掉的时候,西塔忽然眼前一亮。 于是,霍森喜欢吃哥哥这个问题,最后被西塔完美的解决了,使用辣椒!(←道具提供by维塞尔),香香的小兔子……的毛上被涂了一层辣椒。 从此霍森再也不喜欢吃哥哥了。 哥哥好难吃啊! 呸呸! 在大人的呵护下,幼崽们就这样愉快的长大了。 *** 孟九昭皱着眉头,梦里他被一座大山压住了。他死命挣扎,却像被五指山压住的孙猴子,死活挣脱不出去。 他就这么满头大汗的醒来了。 果然,又是路易。 “路易你快压死我了……”懊恼的叫着,孟九昭用力从路易的翅膀下爬出来了。 一瘸一拐的走出去嘘嘘,他遇到了同样一瘸一拐走过来的维塞尔。 两人露出一抹心知肚明的微笑。 宝宝又被路易压了←by维塞尔。 维塞尔又被西塔压了←by孟九昭 经过不懈的努力,维塞尔终于在两年前成功的被西塔压倒了。 从此他就成了孟九昭的常客。 孟九昭如今是卖膏药的,没错~就是那种“哪疼贴哪儿,一贴包灵!”的膏药。 一开始只是由于路易的换牙疼疼的太厉害,孟九昭看不下去,凑集各种草药做了一贴膏药,结果药到病除,路易的旧牙很快就掉了下来,新牙也长得比其他人快; 到后来,白在捕猎过程中又断了牙,孟九昭给他做完拔牙手术之后又是一贴膏药贴上去,新牙很快就出来了; 再然后,部落但凡牙疼脑热,跌打损伤,大伙儿只要有点不舒服立刻就往布莱克家跑,一而再再而三,孟九昭的口碑就做起来了。 生意越做越大,现在,甚至猛领地以外的恐龙都会来找他看牙买膏药。 撇完小条重新跑回去的,路易已经醒了,非但醒了,他还抓了一头猎物,已经剖好,就等孟九昭料理了。猎物端正的放在烤架旁,配料也齐备了,可是路易却不在。 看着那头巨大的梁龙,孟九昭认命的走过去,拎起梁龙的脖子,大刀一挥,脖子应声而落。 早在四年前,无意中发现铁矿石的时候,孟九昭整个人都兴奋了! 他立刻激动的把矿石拖回来了,用了各种方法好容易才得到一块粗糙的铁胚,那个晚上,他激动的一整晚没睡觉。 铁啊!工具啊! 这简直是铭刻史册的事情喂!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辛辛苦苦做出来了一把刀,却被爷爷一爪子切断了,最终剩下来的半把刀被灰心的孟九昭捡起来,当做菜刀了。 虽然砍个堪塔斯什么的很困难,可是切个菜,剁个脖子什么的还是很得心应手的。 可怜世上唯一一把菜刀啊!就这样被埋没了…… 心里森森的感慨着,孟九昭拎起梁龙脖子上烤架了。 路易如今刚好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他饭量很大,由于正在长身体,他比布莱克和白吃的还要多,如果放任他吃,估计整个部落的饭他一头龙就可以吃完。好在他的捕猎能力前所未有的优秀,从五年前开始,他就可以为自己提供食物了。不仅仅是他自己的食物,连孟九昭的食物他都一手包办了。 如今的路易不太喜欢和部落一起用餐,他更喜欢在家用餐。 “开饭啦!”香喷喷的烤rou做好了,孟九昭送了一条尾巴到部落集体用餐的地方,然后就开始招呼家里其他人吃饭。 爷爷是第一个跑到的,他老人家一看就是刚从窝里出来,身上还沾着窝里的干草。 他老人家最不计较了,屁股留给爷爷,妥妥的没错还会受夸奖; 布莱克爸爸和白爸爸双双并列第二,这两位一看就是整理过仪表后出来的,脸洗好了,手也干干净净。 两个爸爸比较偏好后腿rou,于是孟九昭叉了两条后腿分别放到爸爸们的盘子里。 接着,给自己弄了点柔软的腹部软rou,孟九昭也开吃了。 一边吃,一家人一边亲切的交谈着,忽略掉爷爷巨大的身材和时不时发出的低吼,这简直就是地球平凡一家人的早餐餐桌。 然后,大家都快吃完了的时候,路易终于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阿修修的脑洞剧场: 西塔:哼,虽然劳资确实被维塞尔是犹他盗龙的真相给吓着了,但是身为女汉纸,劳资是不是把情绪外露哒!不过……咦?我好像忘了神马事?(°ー°〃) 维塞尔:q_q,西塔,虽然你的背影也很迷人,但是你真的不擦擦屁屁上的血先吗? 【论西塔的女汉子值】 ps路易小鸡变成什么样子了那? 下回分解! ☆、106 如今的路易可再也不是以往毛绒绒的小鸡样子了! 小巧可爱小翅膀变成了巨大的黑色羽翼,毛绒绒的胖身子拉长为流线造型的龙身,圆溜溜的大眼睛被细长犀利取代,不知道是基因太好、还是布莱克白把他照顾的太好了,如今他的个子甚至比布莱克还要大一点。 现在的路易怎么看都是一头成年堪塔斯了。 虽然,他其实还没成年==/// 喂!明明比我小,却长这么高!犯规!你好犯规啊—— 每次看到路易邪魅狂霸跩各种拉风的走过来,孟九昭心里都愤愤不已。 明明每天的食谱都一样,凭什么路易长成那样子,他却还是这样子呢? 路易:雄性堪塔斯,身高13米,体长12.5米,鳞片颜色黑色,眸色:金色 孟九昭:雄性堪塔斯(?),身高180公分,体长25cm……,鳞片……根本没法对比啊摔! 曾经两个人可以手拉翅膀一起跑步的时光一去不复还,路易如今……实在太高不可攀了(囧) 高不可攀的不仅仅是指他的个子。 明明自己才是从未来文明社会穿越来的,可是和路易一对比,孟九昭立刻觉得自己根本就是原始社会土著。 明明是一头野兽,可是路易的仪容举止优雅极了,他站在哪里,哪里就是一道风景,狩猎的时候,打磨鳞片的时候,吃饭的时候……如果现在有相机可以拍照的话,那么随便什么时候拍路易,都可以定格到非常完美的画面。 路易是带着花来的,每天早上散步过后摘些鲜花回来已经成为他的习惯性行为。随着路易越长越大,他每天带回来的花已经多到孟九昭根本抱不住的地步了。 抽出一朵花交给孟九昭,路易亲昵的蹭了蹭孟九昭的脸,然后是三位长辈,和每位家人都打完招呼以后,他便准备入座了。 和爷爷每天蹭过来的臭脸完全不同,路易的大头什么时候贴过来都是香喷喷的。也正是因为路易良好的生活习惯,孟九昭这才不抗拒路易每天伸过来的大头。 嗅嗅今天路易带回来的话,孟九昭将花别在腰上,径直走去烤架那边,双臂用力,他把架子上那段长长的脖子叉到路易盘子里去了。 路易的双眼不明显的亮了一下,看了看四周,确认没有其他人以后,两根短爪子立刻抓住梁龙的脖子,脚爪子同时踩住尾巴尖,他便开开心心开始啃脖子了。 左边啃啃,右边啃啃,时不时还要抱着脖子转个圈,路易啃得如痴如醉。 事实证明,再优雅的帅哥在啃脖子的时候都是优雅不起来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样的经历,小的时候,食物都是父母给的,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什么,大部分也是父母吩咐好的,即使有偏好,也不会被父母纵容着一口气吃到撑。长大了就不一样了,一旦自己可以选择食物,在衡量营养均衡和自我偏好终将,大部分人绝对会选择后者。 大人们其实才偏食的厉害呢~ 路易就是这样,自从他可以自己狩猎之后,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的饮食偏好终于畅快淋漓的显现出来了。 路易最喜欢吃各种恐龙的长脖子,也喜欢啃蹄子,除此之外,别人扔掉的肝脏也是他的最爱,总之,一切上不得台面、别人恨不得扔掉的东西都是他的最爱,前提——这些料理都是阿秃做给他的。 身上流着华夏民族的血液,孟九昭在能举动克拉的锅子的时候,就开始做饭了。作为鸭脖猪蹄的爱好者,他首先攻克的就是这两样美食。做好之后,其他人并没有对这两样东西表现出多么的喜爱,倒是路易异常捧场,特别是孟九昭找齐材料做了原始社会第一锅溜肥肠之后,路易彻底迷上了这些边角料食物 ̄▽ ̄ 这也是他如今不喜欢和部落其他人一起吃饭的原因了,因为他爱吃的这些东西一旦吃起来……怎么都优雅不起来,不愿意放弃自身形象,也宁死不屈坚决不放弃心水的美食,于是在路易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每天便一家人一起吃饭了。 吃完饭孟九昭惯例去刷盘子洗碗了,这是他主动要求的,一来是他每天提供的食物最少,二来……一家子只有他能够在洗碗后带着完整无损的盘子碗出来,其他四头堪塔斯的洗碗经历……不说也罢。 这些特大号的餐具可是非常不好烧制呢~ 孟九昭刷碗的时候,路易负责将之前采来的鲜花归置好。 他们家有一个漂亮的花园。 其实对于堪塔斯来讲那只个大花瓶罢了,可是在其他人眼里已经是个很大的园子了,路易摘来的话和猛养的花都在这里,作为标准的实用主义者,孟九昭自然不会眼睁睁看着这块地方被浪费,发现这些花非常招蜜蜂之后,他实验性的做了个蜂箱,在被蜜蜂蛰过几次之后,居然真的被他养了一窝蜜蜂出来。 如今部落吃的蜂蜜都是孟九昭提供的。 从堪塔斯一家悠闲的生活就可以看出来,瓦什部落如今已经完全在这片大陆站住脚了。 “早上好~路易!”波拉远远的就开始打招呼。 路易点了点头当做打招呼。 波拉如今已经是一位非常雄壮矫健的姑娘了,可能是吃恐龙rou长大的缘故,她比她的母亲还要壮一圈,体型比起部落的雄性都不遑多让。 波拉是原型跑过来的,背上还背着一个小男孩,头顶上还飞着一只小白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