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我时间挺多,有时间陪你耗。再说,这个点也没到我睡觉的时间。” 陈询推了推眼镜,扯着嘴角说,这副表情给人一股温良、好说话的错觉。 唐晚进公司那天还想着这位师哥肯定是个好人,现在想想,还是太年轻。 伸手不打笑脸人,他简直太会玩心理战了。 “没到睡觉的时间总得陪女朋友吧?组长,别把所有时间都奉献给工作啊。”下了班,公司没什么人,唐晚瞧着陈询公式化的模样开了一句玩笑话。 陈询拧了拧眉,答了句:“我没女朋友。” 唐晚:“……” 经过这一出,气氛变得尴尬。唐晚想走,可陈询没放话,她也只能干着急。 唐晚捏着中性笔不停按压笔帽,哒哒哒,一下又一下,按到最后,唐晚的耐性逐渐耗尽, 踌躇两秒,唐晚堆着笑问他:“那我现在可以下班了吗?” 陈询对上女孩无辜的眉眼才想起他过来的目的。 咳了一声,陈询态度温和道:“你这次的完成度挺高,可以走了。” “真谢天谢地,我就怕你今天又拦我。”唐晚得了令,立马收拾东西准备走人。 收拾到一半,陈询皱着眉问她:“你着急走?” 唐晚点了点头,轻快答:“约了人吃饭。再不走来不及了。” 陈询欲言又止望了望眼前的姑娘。 唐晚长得漂亮,皮肤又白又亮,眼睛干净清澈,做事态度也认真负责。 算是陈询带过的实习生里最好的。刚开始陈询也跟郑文语想的一样,认为她是走后门走进来的。 上面的人让他带,他也只是公事公办,后来发现这姑娘专业知识扎实,成绩在年级段排前三,口语表达流利,反应速度也快。 不是他想的什么草包,本着爱才之心,陈询对她要求更高,交给她的工作量也有意多了点。 “实习完有意向转正?”陈询思索片刻,问唐晚。 唐晚本来打算走了,听到这话停了半分钟,对上陈询期待的目光,唐晚略带抱歉地拒绝:“翻译这个行业要是想做到极致,基础知识扎实太重要了,我未来打算读研,不着急参加工作。” “有自己的考虑就行。”陈询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唐晚感激地看了眼陈询,“师哥,今天真的有急事,我先走了。” —— 走出办公楼,天色早黑了。 公司在银泰中心,周围的热闹倒是不曾被夜色完全覆盖。 道路两旁的彩灯还挂在树上闪烁着五颜六色的荧光,车水马龙、行人匆匆、举目繁华。 唐晚翻出手机准备给柯珍打一个电话,还没按出去就瞧见了路口等待的柯珍。 二月中旬,北京的冬天还没完全过去,路上的人大多穿着羽绒服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唯独柯珍穿了件单薄得卡其色大衣,内搭了件花色衬衫,深蓝阔腿牛仔裤配和墨黑马丁靴。 头发两边各编了两条细辫,脖子、耳朵上依旧佩戴着很夸张的银饰。 远远一看,又酷又美。 不用猜都知道,这姑娘是玩摇滚的。 扫视一通,唐晚浮出笑上前打招呼:“等很久了吧?” 柯珍站了有一会儿,听到动静转过头看向唐晚,对上唐晚那一秒,柯珍眼底溢出真诚的笑,“没几分钟。” “那就行,外面风大又冷,你要是等太久感冒了就不好了。”唐晚吸了吸鼻子,搂紧衣服说。 说完又看着柯珍那件薄外套,见她还敞着,唐晚忍不住问:“天有点冷,你要不要把衣服扣上?” “我有一条围巾,你要戴吗?” 唐晚从包里翻出一条宝蓝色围巾递给柯珍。 “没事,不冷。对了,你想吃什么?”柯珍不怎么怕冷,既没扣扣子,也没接围巾。 “都行。” 柯珍想了想,还是遵循唐晚的意见:“那我带你去一家偏僻的店?那家味道挺不错,就是环境有点差。” 唐晚忙不迭地答应。 距离有点远,唐晚本来打算打车的,没想到柯珍自己开了车。 是一辆吉普牧马人,黄色系,野性十足。 唐晚怔愣半秒,跟着爬进副驾。柯珍开车还算克制,没她想得那么猛,却也没那么安静。 走了一段路,柯珍主动跟唐晚搭话:“这车跟着我跑了很多地方,是我为数不多的老朋友。我叫它托马斯。” “挺酷的车。”唐晚伸手碰了碰车窗,指腹一阵冰凉。凑近才发现,车窗上有大大小小的划痕,看起来确实饱经沧桑。 “那天祝政踹你是不是踹得很痛?”提起祝政,柯珍的声调冷了下来。 唐晚有猜到柯珍会问这事,没想到她问得这么急。 腰间的淤青早已消散,那天的场景却历历在目。 事情太过突然,唐晚始终记不清祝政是怎么把那一脚踹她身上的,唯一记得的是傅津南那冷静得过分的眼神。 明知道现场过于混乱,他不一定看到那一幕,她却始终记怀他。 毫无缘由的记恨。 生了根似的,在她心里肆意生长。 这两天她有意忘记,却发现徒劳无功。她没法欺骗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 傅津南不在意她。 因为不在意,所以可以理所当然地装作没看见,可以理直气壮为自己找借口。 唐晚掐了掐手心,笑着摇头:“当时可能很痛,现在已经没感觉了。” 柯珍声音轻了两个度,“抱歉,我没想到他会疯到那个程度。我跟他打习惯了,狠起来我自己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你们一直这样吗?只要一见面就吵架、打架。” 唐晚揪着安全带,沉吟片刻,偏过脸看着柯珍冷淡的侧颜。 刚说完,柯珍就停了车。 位置确实偏僻,在郊外的一家四合院,车子就停在院子外。 大门口还挂了两个大红灯笼,院子里坐了几个人,围着火堆在烤火。 听见动静,里面的人挥手招呼:“柯姐,快进来,就等你了。” 唐晚顺着声瞧了过去,是个剃了寸头的青年,穿了件松垮垮的短款棉衣,手上还拎着一瓶啤酒。 “那些都我朋友。”说完,柯珍降下车窗朝剃头青年喊了一声:“抽根烟再进来。” 柯珍解了安全带,脑袋往后仰了仰,神情有些迷离:“我跟他一开始不是这样的。至少我不是。” 唐晚缓了半秒才弄清柯珍在回她刚刚的问题。 “我妈是个十八线小模特,跟那男人不小心睡了一晚就有了我。自从生了我,她就没再做模特。她文化程度不高,做的活儿都是些脏活累活。为了养我,她一天做四五份工。” “印象里,她很瘦,受到皮包骨。早年间她的身体就搞垮了,后来大大小小的病一大堆。等我八岁,她再也撑不下去了。” “她怕我一个人饿死,拉着我去祝家威胁那男人。还跟我说以后有吃的有喝的,再也不用挨饿受冻了。” 说到这,柯珍点了根烟,烟雾缭绕下,唐晚看不太清她眼底的情绪。 “我一进去就见到了祝政,保姆跟我说那是祝家大儿子,是我哥哥。我小时候没玩伴,第一眼见祝政我真挺喜欢他的。” “我追着他跑叫哥哥,不停讨好他。可是他很讨厌我。经常打我、骂我。再后来,那女人死了,祝政要扬了她的骨灰。那是我第一次反抗祝政。” 柯珍伸出手弹了弹烟灰,一字一句讲:“我跟祝政这辈子只有你死我活的份儿。要么他死,要么我死。” 二十多年的恨与怨,柯珍用最后两句终结她跟祝政的命运。 唐晚胸口有些闷,试图说点什么,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话。 索性柯珍不是一个伤春悲秋的人,即便讲的是自己的故事,面上也能风轻云淡。 “唐晚,从今以后,你是我柯珍的朋友了。” “你也是我的——好朋友。” 第39章 这是一场灾难。 烟抽完,柯珍将烟屁股扔在地上用脚尖踩灭。 郊区冷空气过盛,唐晚推开车门那一瞬,冷风灌进脖子打了好几个颤。 院子里坐了三个人,两男一女,一留山羊胡子的胖子,一剃头瘦青年,还有一文静姑娘。 见唐晚两人一前一后跨进老旧木门,徐高大手一挥,招呼她俩:“快过来烤烤火,这天儿忒冷。你俩站冷风里也不怕吹成傻子。” 柯珍双手揣兜里,领着唐晚入了座。明火烤得人暖烘烘的,没多久就驱走了身上的寒意。 唐晚手有点冰,特意挪了挪凳子凑近火堆。 “这姑娘不是你在重庆站抽到的那幸运观众?”胖胡子眯起眼,打量一圈唐晚,越看越觉得眼熟,斟酌两秒,问柯珍。 柯珍坐的是矮凳,矮了唐晚一个肩,这会儿正握着火钳加火柴。 夹了两块干柴块放在火堆上,柯珍又捅了两下火盆里烧的明火,等火苗燃大,柯珍放下火钳,不可置否地点了点下巴:“记性挺好。” 说完,柯珍视线转了转,给双方介绍:“唐晚,我刚认的朋友。” “对面那胖子叫徐高,平时我叫他高子。你左边那位叫王成,还有高子的媳妇周霞姐。都是三三乐队的成员,高子是键盘手,成子吉他手,我主唱,偶尔充当鼓手。周霞姐负责日常。” 柯珍几句话介绍完。唐晚虽然没近距离接触过几位,但上次演唱会见过,也不算生疏。 都是自来熟的性子,唐晚刚认识完就被他们拉入聊天的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