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学 - 网游小说 - 我的主神游戏在线阅读 - 第280节

第280节

    这投胎转世看似神妙之极,但说白了也很简单。就是要求这投胎之人神魂足够坚固,能够抵抗这胎中之迷的侵扰,这个世界并无什么孟婆阎王,也无什么三生桥三生石,想要投胎转世并没什么天地法则的约束。但是前提是神魂修炼到一定程度才能做到,否则神魂虚弱,离开身体便会被天地元气冲袭而亡,又怎么去投胎转世呢?

    这投胎转世说白了也就是侵占那些意识还没有成形的胎儿,在其意识成形过程之中,以己为主。然后融合后天意念形成自己的意识,当然在这个过程之中,不可以说是纯粹的夺舍,因为这个投胎转世的神魂毕竟会受到胎儿父母和胎儿本身的影响,三者相互融合,形成的意识,也不再完全就是前世的那个记忆。

    这个新形成的意识,如果投胎的神魂够强,他仍然能够记起前世大部分事情,也能够认清自己是前世之人,而并非是本世之人。如果他能有这样认识的话,就可以认为他投胎成功。

    因此,对于大多数修士之人来说,他们之所以修炼,很多时候也正是为了这投胎转世的能力,毕竟就算不能够成为仙人,还是能够比凡人一死,便神魂就两消的结局,还是要好上许多。

    这神魂还能投胎还能转世重修,至少是多出了好多机会。

    现在碧水道人就是要将这白莲化身的念头去寻找一个婴儿去投胎,他找了许多大富之家,不过这大富之家虽然不少,但合适的人家却不好找。这如何说来?因为这合适的人家需要有年轻女子生育,而且还是要在怀胎三月之时,太久了这胎儿受到外界影响非常重。拿李林所在的宇宙说,那就是胎教已有一定的成效,婴儿开始会笑,胎儿开始有了表情动作。那个时候也就意味着一些粗浅的意识开始形成,潜意识的本能已经形成,这时候想要转世投胎的神魂进去之后,在和胎儿潜意识融合中,必然要损失掉大半前世的记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修士们想到两种办法,一种办法就是说他在这个怀胎三月之前,就开始进驻母体。因而这种条件相对苛刻许多,因为许多女子在怀孕之初到这个怀胎三月,rou眼是难以分辨的。修士自己如果rou身还在,靠着神念自然是轻而易举的可以分辨,但是如果脱离了自己的rou身,法力全无,只剩下一团神魂,他的法术神通便发挥不出来,只能靠最基本的观看。所以想要选择到这些怀孕不足三月的孕妇,也使相对困难的。当然,如果修士有信得过的师门和道友,这个也不是什么困难了。

    然而修士有几个会那么放心,让自己毫无反抗地被其他人带着去投胎,要知道,那时候,可是毫无反抗之力,对方一个念头不善,就会让他灰飞烟灭。

    为了解决这个困难,这些修士又想了新的办法,那就是封闭自己的记忆,将自己的记忆封闭起来,这样就避免了被胎儿的潜意识所同化。等到他适应胎儿身躯,然后一点点的将自己神魂中记忆释放,逐渐侵占和融合胎儿。这样就达到了他们转世重修的目的。

    一般来说,也就是到十六七岁的时候才能完全觉醒。如果一切顺利,胎儿能够正常成长,没有夭折的话。所以说,在这种世界,也就是碧水道人为何要选取大富之家,就是怕这贫寒之家的胎儿容易夭折。而夭折的几率又是非常高的,十个里面往往有六七个,甚至是八九个夭折的。生十个孩子,只有一个孩子能活下来的。何况就算是富贵人家,儿童夭折率也是极高的。

    要是修士肯全程照料,那自然是不会有夭折的,但肯花费心思精神照顾这修士转世之身的,又能有几个,自己修炼的时间还不够。

    这在李林的本源宇宙中,是难以想像的。进入了工厂生产运营的阶段,几乎每个都是优生优育。而这个世界里,十个只有一个勉强活下来了,活下来之后身体如何,还是两说。碧水道人挑来挑去,终于找到一家富贵人家,这家人家有一千头牛,三千匹马还有十几万头羊,还有数千奴仆,可以说是一个庞大至极的大家族。

    他们的族长正有一个儿子,这个儿子从小体弱多病,族长又只有他一个儿子,为了继承香火怕断绝,因此给这儿子提前娶了媳妇。这儿子今年刚刚十六,他的媳妇娶了两个,一个十四,一个十七。一个比他大,一个比他小。然后这个儿子其中那个大的妻子已经怀胎,是全族上下都当成一件大事。

    尤其是族长本人,他今年四十有余,又是只有这一个儿子,非常害怕这个儿子早夭,然后导致香火断绝。他自己虽然还是壮年,虽然现在过得是定居生活,但草原生活仍然是清苦的,毕竟出产贫瘠,缺少矿产粮食,尤其是草药缺乏,还是让其寿命短暂,一般不会超过六十。

    现在好不容易快要有了孙子一辈的人物,这对家族继承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第六百七十八章借剑复生(四)

    李林藏身在白莲化身之中,然后便感到一阵动荡,在一片白光之中进入了一个神妙所在。如果换了其他来投胎转世的修士,他们恐怕不知道这个奇妙所在是何地?但李林是何等人物,他曾在另外一个宇宙,将精神领域中的所有奇妙几乎研究殆尽。现在这个世界虽然与过去那个有很大不同,但也有很多的类似,尤其是在这精神领域。这个奇妙所在在他的感知之中,便是那胎儿未成形的神府。

    想他是何等的身份,一身精神已经修炼得固如金刚,而身体内又包含有天外神人的神念,能进驻这胎儿神府,已经是非常的不容易。

    时光流转,岁月如梭。在李林的感知中,很快这胎儿降世的世间便到了。只听得外面一阵喧闹,各种人声络绎不绝。有的在说‘少夫人生了!’有的在说“错了错了,生得是大夫人,不是少夫人。”如此嘈杂混乱之中,许多人也忙得手足无措,错误频发。不过人人脸上都是一阵喜色,毕竟这族长有了继承人。他们这些做下仆的,也就有了依靠,不至于为缺少继承而导致整个家族陷入混乱。要知道,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可是屡见不鲜的。一个强大的家族就是因为继承人上缺乏而导致外人入侵,从而使得整个家族混乱,而这些下人们,他们显然也会被驱散,被其他人替代位置。

    降生之后不用说,这自然是一个男子。那幽水道人当然不会选一个女子之身来炼剑,那炼的就不是剑而是花了。

    “是个男孩!”有人高声地喊道,“太好了,族长终于有继承人了”“咦,少主人怎么不哭啊?”又有人在喊,显然这里的风俗和前世不同。

    许多妇女都围在产房之中,非常嘈杂,也非常混乱。尤其是那些切身利益相关的人,尤其是那些外来的亲戚,他们也是各有想法,现在听到是一个少主人出世,脸上还是要挂着笑容,向主人家恭贺。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位族长,也是大喜过望。他只有一个儿子,偏生这个儿子体弱多病,现在终于有了孙子,那么终于可以把全部精力用在培养孙子上了。

    只是希望这孙子能够身体健壮,因此他早就到世代供奉的仙门之中求取了丹药。这丹药分为三种,一种是刚出世之时便可服用的,一种是长到六岁可以服用的,还有一种是长到十六岁可以服用的。可见他为此付出了多少的财富和积蓄,代价不可谓不重。不过他永远想不到他这种付出完全是没必要的,因为很快就有在他眼中看着是高人的仙人,亲自给他送来更好的灵丹妙药。

    若不是他的儿子体质虚弱到连药力也无法吸收的程度,他也不会如此不吝惜代价,要知道这些丹药数量很少,但价值几乎是整个部落十年的净积蓄了。

    李林作为一个胎儿降生,他当然也不会去干涉这胎儿的本能行动,只是让他和正常婴儿一样而已。无论是哭闹还是吃喝拉撒,一应由这个身体的本能去控制。他自己则深藏在神府之中,潜心解析那上古神王留下的剑韵以及从天外天穿破来时,携带下来的神念。这两个都是需要他花费大量精神去解析的,不是说短短时间就可以完成的工作。

    时光一瞬而去,婴儿的生活没有什么好说的,无非是吃喝长乐。李林三岁时,按照正常的小婴儿也早已能说话、跑跳,他仍然没有显示出什么异常来。对于如何附身,以及控制另外一个身体,李林早有无数丰富至极的经验。毕竟他在另外一个宇宙之中,便先后穿梭无数次空间,降临附身在其他人的身上,因此他很容易就能够做到在精神意识上的分离。

    现在这个婴儿的身上一共有两个意识,一个是婴儿本身在后天之中形成的意识,他可以称之为表意识;另一个便是李林自己融合神念以及剑韵而成的,能够被这个宇宙所承认容纳的意识,称为里意识。这两个意识互为表里,互补干涉。李林只是在偶尔之中,cao控影响这个表意识,就是那个婴儿的意识。让他避开一些危险,或者展现一些才能。比如说三岁时便可以骑上小马,追赶羊群,这些如果是在内地平原之处的富贵人家中是绝对不能想像的。但在草原之上,却是再正常不过。

    越是这些大族长家的子孙,身体越要强壮。掌握这些骑马,放牧、狩猎,捕杀的这些技能。因为这是他们将来的立身之本,也是应对外面灾难的必要手段。

    草原之上以武力为尊,律法极少。尽管他们也是定居,不过放牧和种庄稼本身就是两个概念。放牧之人没有武力,没有勇力那是不行的。不要说别的,光是那些暴躁的马匹,尤其是那些性子烈的,便不是好驾驭的。这和种地是截然不同的事情,所以族长对自己孙子从小表现出来的勇力,对此也是感到非常欣慰。相对于儿子的体弱多病,他已将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孙子的培养上。对孙子的要求几乎是一应满足,无论是弓箭,还是书本文具,全都花了大价钱从外地购入,而不是弄一些便宜的东西来应付自己的孙子。

    到了李林六岁的那年,身子长得很快,已经长得和十来岁的少年相差不多。这在草原上并不是被认为妖孽,而是被认为天生神力的象征。因为这个世界毕竟有许多各种复杂的先天血脉,那神人便是最高级的先天血脉。

    出生之后便为神,不需要后天辛苦地修炼,是修士和凡人羡慕至极的。这凡人之中也同样流传着一些类似的血脉,而那些修士羡慕着神人的时候,那些凡人也在羡慕着修士。因为这些修士他们的血脉也是相对更加高级一些,能够沟通世界中得天地元气,才能够吸纳清气,排除自己体内的浊气,从而使身体更加接近于先天血脉。

    话说回来,李林六岁这年,部落外来了两位道人。由于族长的呵护以及李林这个深层意识的指教,所以这个胎儿成长也是非常顺利,没有发生大家族中的腌臜之事和争斗的乱事。这种事情也是族长所不可能容许的,谁要对他的这个宝贝孙子动手脚,那真是出了他的逆鳞,所以成长是一帆风顺。

    这一天有人请他出去,‘少主人,外面来了两位仙人,他们说了一些非常让人迷惑的话,小的只听到族长请您出去。’李林当然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这定是幽水门那两位道人前来收徒了。他倒也并不排斥,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他没有什么武力可言。自己以往的那个诺亚系统,现在也因为受到天地的排斥,凝固成为巨人山丘。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数年了,也一直没有得到太多联系,只是能够感觉到它还存在,没有受到什么坏的影响。

    想来也是,一个可以跨越宇宙的神物,不可能被轻易发现异常或者被摧毁掉,所以他并不担心这一点。只是现在失去了这个依靠,在这个宇宙中,他必然要花费更多的精力。

    来到外面就听到,幽水道人和碧水道人这两个熟悉的声音正响着。

    “数年前,贫道就观此地有神人出世,只是机缘未至,不便前来。近日贫道夜观星相,发现此神人已然长成,却是与我等有缘,不得不来。”说此话的正是幽水道人。

    那族长平日里虽然也是万人之上,但此时面对两位仙人也是唯唯诺诺,自然是仙人说什么便是什么,他是丝毫不敢提出什么异议的。甚至说仙人就此把这个宝贝孙子带走,他也不能表示什么反对意见。毕竟仙人不可违抗,这是自古以来的铁律。

    别说是这两位至高的仙人,就算是平常的一些仙门的外围弟子前来,他也得好声好气的招待。当然这些弟子们也有约束,不会随意辱骂勒索他。因为这凡人也是他们门派的根基。尤其是这些大部落,在门中都有关系,这族中上万人中曾经也出现过几个幽水门中的弟子。虽然没什么大成就,但也有几分香火情面。所以说相互之间都会过得去。

    今天来的这两位仙人,却让这位族长心底忐忑,毕竟对方一看风姿气度,就不是寻常仙门弟子,至少也是长老一流。

    等听到仙人有收徒之意又转而欣喜若狂。能够成为这样高人的徒弟,那他这个做爷爷的,从此以后至少也是能过百年之寿。而这个孙子以后肯定也留下后代,那他的家族又是繁衍不绝。当然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这孙子一旦成为修士,那他和他的儿子,都有希望再去转世投胎了。

    为何这样说?这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乃是此界的道理。自己的儿子成了修士,自己的老子由于资质所限不能成修士,至少其神魂有人庇护。前面说过,这凡人的神魂如不经修炼,大都非常脆弱,离体就会消失。但是如果有修士肯花费精神法力,用一些养神之物将凡人的神魂护住,然后送其投胎转世,那么这凡人也能投胎。

    第六百七十九章借剑复生(五)

    只是这凡人数有亿万,而修士只有数万或者数千,又怎么可能为凡人去服务呢?因此也只有给他们的至亲之人才会这样做。至少可以说,只要修士本人运气够好加上与血亲感情深厚,这修士活着的时候,都会将自己的父母血亲,一路护送转世投胎。

    比如说,这今世后世,大概是三世。三世之后,毕竟这凡人神魂很弱,也就迷失了自我,基本上说也就是记忆完全丧失,不再记得和这修士的关系了,那这修士也算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当然大多数修士不到归元期,也就只有两三百年的寿命,三世护送也算是到了他们的极限。所以这族长是如此欣喜若狂,让他感觉以前对这位孙子的看重,是完完全全的有英明远见。

    一念至此。他赶紧携自己的孙子拜倒在地,“多谢仙人收徒,只是小孙顽劣,还望仙人能够多多谅解。”

    “这个是自然地,我等与你乳孙有缘,不过我等毕竟是山外修仙之人,不便与长住红尘。这两本修仙之书是其中精要,让他好生研习,还有一些丹药,便赐予尔等。定要好好抚养你这孙子,待其红尘历练圆满,我们再去携其回归山门,去求求仙之道。”

    “小人多谢仙人成全。”族长一听,这仙人竟然不是马上要带自己的孙子走,虽然心中稍下也有些疑惑,但仙人如此说了,那定然有他的安排。他当然也不担心仙人对自己有什么不怀好意的地方,毕竟他这全部身家性命全是仰仗仙门才能存在。否则仙门大可什么不做,只要宣布下来,不再庇护与他,那么每十年一次的妖魔劫,他们这个部落必然会被地下的妖魔吞没。所以他不怕仙人对他们有企图,就怕他们对仙人没什么价值。

    于是,族长得到了幽水道人和碧水道人赐予的两本修道精要,还有一些丹药,这些丹药他当然不会自己服用了,而是全部留下来给自己的孙子所用。

    李林接过这两本修道精要,这两本书对他而言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他不是这个宇宙的人,这些事也从未接触过,尤其是涉及到这个宇宙本质的一些东西。

    等送别两位道人,他回到自己的居所,一处大院子,吩咐仆人不要来打扰他,然后就翻开其中一本书。

    这书的名字倒是直白,就叫“先天后天”。书名叫“先天后天”,顾名思义,便是论述这先天和后天的差别,这对李林而言,显然是非常非常的有帮助。毕竟他要在这个世界上存活,要了解这个世界上最重要之物。

    书中第一页便说了,‘何为先天?先天而生之物便为先天,’传说天地本身并非从自古便有,而是由无中而生,无中生天之时,又有无数莫名之物与天共生。这些莫名之物,便可先天。由于他们先天而出生,故名先天。

    何为后天,天地生成之后,与天地生成之后出生便为后天。先天而生之物,不受天地寿命所限,由此,后天反先天,便可得长生。这先天无数莫名之物进入这天地后,灌注到那些生灵之中,又被名之曰先天血脉。

    这先天血脉,是这先天莫名之物,融入了后天之物中。二者相互融合构成了先天血脉,这天地人三界。先天血脉至高者,为仙人,仙人下者,为魔人,最下者,为人。这天人魔人皆有大法力,大神通,大寿命,此乃先天之物所融合而来。

    这李林就开始了阅读这第一本书先天后天,阐述了这个世界先天后天修仙者的基本原理,一切修仙之人无不是想要以后天反先天,最后能够成就先天之物。所谓的先实际上就是身体退去后天血脉,返归先天血脉,从而让身体的运行更加符合先天之物,能够在这天地之间运转更长的时间。修士如此,这些凡间的习武之辈同样如此。对李林而言,他要做的就是将寄居的这个身体,以后天返先天,而他所选取的路却又不同,这一条路却又是被称之为器修之路的办法。

    何为器修?这个器就是指的兵器的器,关于这个,就落在了那幽水道人和碧水道人留下的第二本书中,这第二本书的名字就叫《真灵之道》,所谓真灵就是指一些法宝中的器灵。对于一些修炼之人而言,他们并非是普通先天血脉投身,而是一些先天之物转世投胎。

    比如说李林体内的那道剑韵,还有神王的神念,这些东西聚合而成的。这本书讲述的就是如何将体内蕴含的先天之物成功淬炼出来,从而炼成真灵与已身意识相合。

    具体到李林这具身体之上便是如何炼出剑灵来,这种修炼之法只有极少数修炼之人才会用。因为要求苛刻,必须是那些上古灵宝投胎转世,方有可能修炼,这神王的佩剑当然也属于灵宝之列。但成果也是非凡,一旦成功,就等于有了灵宝的寿命,那是用万年来计算的,尽管和真正的仙人相比,可能还有差距,有些不够自在,但也是长生的好途径,重要的是,针对这些特定人群,修炼难度要比修仙简单太多。

    这先天后天以及真灵之道两本书自然是艰深非常,难以理解。就算是凡间的饱学之士看了,也会头痛不已。当然,这书中的内容早就被设下道法,普通人是看不到的,只有李林一人方能翻看到其中内容,这幽水道人和碧水道人相信这神王的神念,定然有办法理解这其中的道理。

    而当那名族长看到自己的孙子翻看这两本书时,在惊异之时也更加坚信了自己这位孙子的寻常之处,对他更加喜爱。

    李林开始按照这两本书进行修炼。他不怕暴露自己的特异之处,在这个世界有特异的地方,只会被人当成是神人转世,只要这种特异能带来本身的强大,因为这个世界的生存本身压力不大,粮食和牲畜的产出都不低,足够养活人口,但妖魔的威胁,让人不得不抓住每一分能够掌握的力量。当然,说句残酷的话,这十年一次的妖魔劫,也是减少丁口,减少环境压力的一个方式。

    前面那本书先天与后天之论,便是让李林明白这个修炼的根本之道。而后边的器灵之道真灵之道便是交给李林一个具体的修炼之法,让他结合自身实际,两相接合之下,才能做为一次真正的修炼。这后面的真灵修炼,李林结合自己体内的那道剑韵,便明白了如何进行剑灵的修炼。这两位道人又为何要留下这第二本书。

    原因便是他们想要这神念投胎之后重新登上神王之位,那必然要激活神念中的记忆。而要激活神念中的记忆,莫过于以熟悉中的往常之物来进行刺激。这样的话,如果将上古神王的佩剑重新复生,那么他这个神王陨落时留下的神念和上古神王虽然不是同一回事,但毕竟也是同一级别的人物。看到这把神王的佩剑,估计能够回忆起当年做为神王的一些东西来,这就是所谓的睹物思人。

    当然究其根本,这实际上也是幽水道人和碧水道人蒙出来的法子。毕竟他们身为两个小小的修士,也没有什么太高的见识,虽然在凡人之中是仙人。在那些初入仙路的修士中是前辈,是高人。

    但面对天人级别的神王,他们也只是蝼蚁般的存在。以蝼蚁的想法,去推断神王级别人物的重生,他们只能想到先通过那个剑韵去刺激这团神念记忆的苏醒。这两位修道之人自然不了解这神王的神念,完全不是那么想象的一回事,而是有着完整智慧甚至更加高明的存在,远远不是这个世界的神王可以比拟。

    不过这对李林也有好处,他正发愁该如何搜集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毕竟现在没有了诺亚系统做为依靠,他只能依靠自己以往的见识和手段,一步步重新积累力量。

    时光飞逝,李林从六岁这年拿到这两本书,不到一年他就已经融会贯通并且习练有成。反应到身体上就是,他可以任意的将身体的某个部位进行转化,转化结果就是坚硬如刚,崭金断玉。这在俗人眼中,这显然就是天人下凡了。这种修炼就让他能够掌握那道剑韵,至于其中所谓神王的痕迹,以李林的解析工作,一点是也没有看到,应该是消耗殆尽了。

    这一年,李林已经七岁了,他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一个人在野外修炼。身边常年跟着服侍他的两个奴仆,一名被他取名为阿山,一名被他取名为阿野。这两人,负责给他传话,有什么需要的,就安排他们去做,若是外面有什么消息,也是他们来回报。

    有一天,阿野惊慌地跑了过来,“少主人,草原上一块地方出现了很多的黑虫,那里的草场都被他们吃光了,您快去看看,”

    “休要慌张,带我前去瞧瞧,”李林说着,便翻身上马。他虽然只有七岁,但身高已经达到米半有余,和部落中矮小的成年男子也相差不多。

    第六百八十章借剑复生(六)

    李林骑的马当然是部落中最好的一匹马,连身为族长的爷爷,以及族长儿子的父亲,也只骑了稍逊一筹的骏马,速度自然很快。

    “知道了,主人”阿山立刻引领着他前去,阿野则去召集其他的仆人们,组织起来去护送少主人。不多久,就有近百人的大队赶了过来,这是李林用另外一个世界的组织训练之法训练出来的,虽然是仆人,实际上是精锐的家丁。

    这样的数量,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也算是人多势众了,这也看到族长对他的重视和喜爱,惟恐有任何意外,才能安排如此众多的奴仆给他。

    当李林跟着阿山,带着大队仆从到了他回报的地方时,眼前的一番景象吓得他周围的那些人,一个个面色发白,连连后退。

    “这,这是什么?他们这是在吃我们的草吗?”有一个奴仆这样说着,他指着前面黑压压的地方,李林当然也已经看到了。

    只见一片片的黑色虫潮覆盖了大片大片的草场,它们所过之处竟成沙尘,那些草皮原本绿油油的,可以没过人的脚掌,现在连草根也被翻出来啃净,甚至土壤中任何一点活着的东西都不放过,那些虫子,蚯蚓等都被吃掉了,黄色的土地,变成了一片沙土。

    他面色沉静,以他的阅历当然不会被这点小小的灾难所动容。眼前和在那个世界遇到的灾难,相比简直是难以相提并论。

    这片虫潮不断地移动,向他们逼近,而且速度并不慢。距离他们,以rou眼观看,还有一里多的路程不到。就这说几句话的功夫,又逼近了他们数米,距离他们已经很近了。

    草原上的人大都视力很好,看得也很远,清晰的景象更让他们恐惧,这黑色虫潮的速度如此之快。可想而知,用不了三日,就会蔓延到他们的部落中间。

    “阿野,这情况你们是什么时候发现的?”李林毕竟是在另外一个宇宙,以前的信息搜集手段早已没有。因此他也只能依靠这些凡人们的信息汇总,来辅助他的决策。

    “回禀少主人,奴前日来在这里喂马放牧,一切都没有异常,刚刚的时候,地下突然冒出来一群黑色虫子。小得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出来的,一出来不久就开始迅速繁衍,小人踩死几只,随后越来越多,差点被他们啃伤了马匹,小人想起了曾经遇到过的妖魔灾害,所以立刻回来禀告了”

    “嗯,你做得很好,大家现在听我的吩咐。”李林看了看那片虫潮,这黑色虫潮距离他们尚有里许的路程,不断往这边蔓延。

    “大家赶快回去部落,将此消息禀告更多的人,同时你们派上三人去看下虫潮的具体范围,剩下的人跟我回族里商议对策。”

    李林稍微安排了一下,便迅速返回族中。此时他这具身体的爷爷,就是族长,正在忧心忡忡,已经在开着族中贵人们才能参加的会议。

    当李林进来之后,族长似乎才放下心来,松了一口气。“我的乖孙,你刚刚去了哪里,”

    “爷爷,我刚刚去看了那虫潮,发现其蔓延速度非常之快,很快就到我们住的地方来了,这就是那十年一次的妖魔劫数么?”

    那族长听后,脸色凝重,但却并不如何惊慌紧张。他开口说到:“唉,这确是每十年一次的地下妖魔入侵。今年你已经七岁,你出生那年离上一次的妖魔劫已经过去两年,算算时间,现在也是到了新一轮的妖魔之劫。”

    “哦,原来如此。”李林早就从幽水道人和碧水道人口中,听到他们提起过这个十年的妖魔之劫,据说是从地界的缝隙中爬出来的魔界之物,造成了人界的祸乱。

    但他尚不清楚,这是如何发生的,为何要有这十年一次的妖魔劫数。

    “那族长爷爷,我们该如何是好?”

    族长摇了摇头说道:“往日里这些对抗妖魔的事情总是有仙师来安排,我等凡人需要做得就是将每年的积蓄搜集转移,供应仙师所需。那些牛羊马匹留下种群,其余的也只能充当垫背的,掩护我们逃离。”

    “原来如此,”李林点点头明白了。

    缺少组织和力量,这凡人能做的事情也只有逃避。而他看见的黑色虫潮,也不可能有什么办法真正来处理。比如说挖坑,火烧,水淹之类的,这些普通法子凡人们肯定也都想过,既然他们都没有说出来,足可以证明这些法子都没有什么效果。

    “那么,爷爷我们何时动身呢?”“唉,我早已吩咐下去,让所有的族人搬运物资,准备逃亡,想到不久之后你就会看到很多部族就要逃亡了。”

    “那我们逃向何处?”

    这族长说:“当然就是草原上的圣山啦。”

    “这圣山又是什么地方?”

    “圣山自然就是仙人们所在的地方,”